上海宝贝

作者:卫慧

一、遇 到 我 的 爱

我叫倪可,朋友们都叫我CoCo(恰好活到90岁的法国名女人可可·夏奈尔CoCo·Chanel正是我心目中排名第二的偶像,第一当然是亨利·米勒喽)。每天早晨睁开眼睛,我就想能做点什么惹人注目的了不起的事,想象自己有朝一日如绚烂的烟花噼里啪啦升起在城市上空,几乎成了我的一种生活理想,一种值得活下去的理由。

这与我住在上海这样的地方大有关系,上海终日飘着灰蒙蒙的雾霭,沉闷的流言,还有从十里洋场时期就沿袭下来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时刻刺激着像我这般敏感骄傲的女孩,我对之既爱又恨。

然而不管怎样,我还只有25岁,一年前出过一本不赚钱却带来某种声誉的小说集(有男性读者给我写信并寄色情照片),3个月前从一家杂志社辞去记者之职,现在我在一家叫绿蒂的咖啡店,穿着露腿迷你裙做女招待。

在我上班的绿蒂咖啡馆,有一个颀长英俊的男孩子经常光顾,他喝着咖啡看着书一坐就是半天。我喜欢观察他细微的表情,他每一个动作,他似乎也知道我在观察他,但他从来不说话。

直到有一天他递上一张纸片,上面写着“我爱你”,还有他的名字和住址。

这个比我小1岁的属兔男孩以那种捉摸不定的美迷住了我,这种美来源于他对生命的疲惫,对爱情的渴念。

尽管我们看上去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我野心勃勃,精力旺盛,世界在我眼里是个芬芳的水果,随时等待被咬上一口,而他沉默寡言,多愁善感,生活对于他仿佛是一只撒上砒霜的蛋糕,每吃一口就中毒愈深。但这种差异只能加深彼此的吸引,就像地球的北极和南极那样不可分离。我们迅速地堕入情网。

认识不多久他就告诉我一个隐含在他家庭内部的秘密。他妈妈住在西班牙一个叫加达克斯的小镇上,和一个当地的男人同居并开着一家中餐馆,据说靠着卖龙虾和中国馄饨非常赚钱。

而他的爸爸很早就死了,是去西班牙探亲不到一个月就突然死去的,死亡鉴定书上写着:“心肌梗塞”。死者的骨灰由一架麦道飞机托运回来,他还记得那天阳光灿烂,矮个子的奶奶在机场哭得老泪纵横,像块湿抹布。

“我奶奶认定这是一出谋杀,我爸从来没有心脏病,是我妈杀死了我爸,奶奶说我妈妈在那儿有了另外一个男人,和那男人一起同谋害死了丈夫。”名叫天天的他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我说,“你相信吗,我到现在还弄不清楚怎么回事,可能那是真的。不过我妈妈每年都给我寄很多钱,我一直靠这些钱生活。”

他静静地看着我,这个离奇的故事一下子攫住了我,我天生就是那种容易被悲剧和阴谋打动的女孩。在复旦大学中文系读书的时候我就立下志向,做一名激动人心的小说家,凶兆、阴谋、溃疡、匕首、情欲、毒药、疯狂、月光都是我精心准备的字眼儿。我温柔而热切地看着他脆弱而美丽的五官,明白了他身上那种少见的沉郁从何而来。

“死亡的阴影只会随着时间的递增层层加深,你现在的生活与破碎的往事永远只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

我把这意思跟他说了,他的眼睛突然湿了,一只手紧紧地握住另一只手。“可我找到了你,我决定相信你,和你在一起。”他说,“不要只是对我好奇,也不要马上离开我。”

我搬进了天天在城市西郊的住所,一套三居室的大公寓。他把房间布置得简洁舒适,沿墙放着一圈从IKEA买来的布沙发,还有一架施特劳斯牌钢琴,钢琴上方挂着他的自画像,他的脑袋看上去像刚从水里捞上来。可说实话,我不太喜欢公寓周围那片居民区。

几乎每条马路都坑坑洼洼,马路两边布满了丑陋的矮房子,生锈的广告牌,腐臭不堪的垃圾堆,还有一到下雨天就像《泰坦尼克号》一样漏水的公用电话亭。从我的窗户看出去,看不到一棵绿色的树,漂亮的男人或女人,干净的天空,似乎也看不到未来。

天天经常说,未来是一个陷阱,挖在大脑正中的地方。

他在父亲死后曾一度患上失语症,然后在高一就退了学,现在他已在少年孤独中成长为一名虚无主义者。对外面世界本能的抗拒使他有一半的时间在床上度过,他在床上看书、看影碟、抽烟、思考生与死、灵与肉的问题、打声讯电话、玩电脑游戏或者睡觉,剩下来的时间用来画画、陪我散步、吃饭、购物、逛书店和音像店,坐咖啡馆、去银行,需要钱的时候他去邮局用漂亮的蓝色信封给妈妈寄信。

他很少去看奶奶,在他搬离奶奶家的时候,那儿正像一个不断散发腐烂气息的噩梦。奶奶沉浸在西班牙谋杀案的没完没了的谵妄症里,心碎了,脸青了,神灵不见了,可她一直没有死去,到现在奶奶还怒气冲冲地住在市中心的老洋房里,诅咒儿媳诅咒命运。

星期六,天气晴朗,室温适宜,我在清晨8点半准时醒来,旁边的天天也睁开了眼睛。我们对视片刻,然后开始静静地亲吻。清晨的吻温情脉脉,像小鱼在水里游动时的那种润滑。这是我们俩每天一开始必做的功课,也是我和天天之间惟一存在的性爱方式。

他在性上存有很大障碍,我不太清楚这是否与他心理上所受的悲剧的暗示有关。记得第一次在床上抱住他,发现他的无助后我确实感到失望透顶,甚至怀疑自己是否会继续与他相厮守。从大学开始我就被一种“性本论”影响了人生观,尽管现在已有所矫正。

他进入不了我的身体,他沉默不语地看着我,全身都是冰冷的汗,这是他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接触异性。

在男性的世界中,性的正常与否几乎与他们的生命一样重要,这方面的任何残缺都是一种不能承受的痛苦。他哭了,我也哭了。然后我们整夜都在亲吻、爱抚、喃喃低语。我很快喜欢上他甜蜜的吻和温柔的抚摸。吻在舌尖像冰淇淋一样化掉。他第一次让我知道亲吻也是有灵魂,有颜色的。

他用小海豚般善良而挚爱的天性吸住了狂野女孩的心,而其他的,尖叫或爆发,虚荣心或性高潮,在一瞬间似乎都变得无关紧要。

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中创造了一种经典的爱情论语,“同女人做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干的感情,前者是情欲——感官享受,后者是爱情——相濡以沫。”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这样的情景会发生在我身上,然而接下去发生的一连串事和出现的另一个男人却证实了这一点。

9点钟,我们起床,他走进大大的浴缸,我抽着一天中第一根七星牌香烟,在小小的厨房里煮玉米粥、鸡蛋和牛奶。窗外一片金色阳光,夏天的早晨总是那么富有诗意,像一块融化的蜜糖。我全身放松,听着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水声。

“你跟我去绿蒂吗?”我端着一大杯牛奶走进蒸气腾腾的浴室。他闭着眼睛,像鱼一样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CoCo,我有一个想法,”他轻声说。

“什么想法?”我把牛奶递到他面前,他不用手接,凑过嘴吸了一小口。“你把咖啡馆里的工作辞掉好吗?”

“那我能干什么?”

“我们有足够的钱,不用总是出门挣钱,你可以写小说。”他的这个念头似乎酝酿已久,他希望我能写出一鸣惊人的小说把文坛震一震,现在书店里几乎没有值得一读的小说,到处是令人失望的虚假的故事。

“好吧,”我说,“但不是现在,我还想再干段时间,在咖啡馆里能看到一些有趣的人。”

“随便你好了。”他咕哝着,这是一句口头禅,表示他听之任之,再不想多说一句话。

我们一起吃早餐,然后我穿衣化妆,像清晨美女那样楚楚动人地在屋里走动着,最后终于找到了我心爱的豹纹手袋。出门前,他坐在沙发上拿起一本书,瞥了我一眼,“我会给你打电话。”他说。

这是上班高峰期间的城市。各种车辆和行人交织在一起,像大峡谷里的激流那样流通、流动,夹杂着看不见的欲望数不清的秘密,迤逦向前,太阳照在街道上,街道两边的高楼鳞次栉比地耸立于天地之间,是人类发明的疯狂产物,而日常生活的卑微像尘埃一样悬浮在空气里,组成工业时代千篇一律的主题。

二、摩 登 都 市

下午3点半,绿蒂里面空无人影。一缕阳光透过人行道上的梧桐叶照进来,四周的空气里有暗尘浮动,书架上的时尚杂志和唱机里的爵士乐都有种奇怪的阴影,仿佛从30年代残存到现在,一堆声色犬马的残骸。

我站在吧台后面无所事事。没生意的时候总是会让人觉得闷的。

领班老杨在里面的小房间打瞌睡,他作为老板的亲戚兼心腹日夜驻守在这店里,管着账,也管着我们几个服务生。

我的搭档蜘蛛趁着这空当儿溜到街角转弯处的电脑商行,去淘一些便宜的小配件。

他是个一心一意要做超级黑客的问题少年,算我的半个校友,有150的智商,却没能读完复旦计算机专业本科课程,原因是多次攻击上海热线,并且用疯子般的机智盗用别人的账户在互联网上神游。

我和他,一个曾经前途无量的记者和一个名震一方的电脑杀手,时过境迁,在咖啡馆做侍者,这不能不说是生活的喜剧性之一。错误的地点,错误的角色,却交织成一个青春之梦的漩涡的涡心。工业时代的文明在我们年轻的身体上感染了点点锈斑,身体生锈了,精神也没有得救。

我开始摆弄一大瓶养在水里的白色香水百合,手指和那些白色妩媚的花瓣缠绕在一起,分外温柔。爱花的天性使我变成不能免俗的女人,但相信终有一天我会把自己在镜子里的脸比作一朵有毒的花,并在我那一鸣惊人的小说里尽情泄露关于暴力,优雅、色情、狂喜、谜语、机器、权力、死亡、人类的真相。

那架老式的转盘电话机用刺耳的声音响起来,是天天打来的。几乎每天这个时候都能收到他的一个电话,恰好是我们对各自所呆的地方感到厌倦的时候。他迫切而又煞有介事地说:“老时间,老地点,我等你一起吃晚饭。”

黄昏的时候,我脱下那身作为工作服的丝绸短袄和迷你裙,换上自己的紧身衫裤,提着手袋步履轻松地走出咖啡馆。

这时华灯初上,商店的霓虹像碎金一样闪烁。我走在坚硬而宽阔的马路上,与身边穿梭的成千上百万的人群车流相互融合,恍若人间爆炸的星河。城市最动人的时分降临了。

棉花餐馆位于淮海路复兴路口,这个地段相当于纽约的第五大道或者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远远望去,那幢法式的两层建筑散发着不张扬的优越感,进进出出的都是长着下流眼珠儿的老外和单薄而闪光的亚裔美女。那蓝荧荧的灯光招牌活像亨利·米勒笔下所形容的“杨梅大疮”。正是因为喜欢这个刻薄而智慧的比喻(亨利写了《北回归线》,穷而放纵,活了89岁,一共有过5个妻子,一直被我视为精神上的父亲),我和天天经常光顾此地。

推开门,转头四望,看到天天在一个舒适的角落向我举手示意。令我猛吃一惊的是,他身边还坐着一个时髦女郎,戴着一眼就能认出然而又动人心魄的假发,穿黑色闪光面料的吊带装,小小的脸上金粉银粉搽了一大把,仿佛刚从匪夷所思的火星旅行回来,带着一种匪夷所思的冲击力。

“这是马当娜,我的小学同学,”天天指一指那奇怪的女孩,惟恐不能引起我的足够重视,补充说,“她也是我在上海几年里惟一的朋友。”然后对那女孩介绍我,“这是倪可,我的女朋友。”说完他自然而然地拉起我的手,放在他的膝盖上。

我们互相点头微笑,因为都做了小蝴蝶般纯洁的天天的朋友,也彼此有了信任和好感,她一开口就吓我一跳,“好几次在电话里听天天说起你,一说就是好几小时,爱得不得了,都让我觉得嫉妒了。”她笑着说,嗓音极其沙哑低沉,像古堡幽灵这类悬念片里一个老妇人的声音。

我看了一眼天天,他装作没有那回事。“他喜欢打电话,一个月的电话费可以买只31寸大彩电。”我顺口说,说了又觉自己格调不高,凡事都与钱相关。

“听说你是作家。”马当娜说。

“哦,可我很久没写了,而事实上……我也算不上是作家。”我感到一丝羞愧,空有一腔热情是不够的,而我看上去也不太像作家。这时,天天插话说,“噢,CoCo已经出过一本小说集,很棒,有一种令人信服的观察力在里面。她以后会很成功的。”他平静地说着,脸上毫无恭维之意。

“现在我在一家咖啡馆做服务生。”我实事求是地说,“你呢?挺像演员的。”

“天天没说过吗?”她脸上掠过一丝揣摩的神情,似乎在想我对她的话会有什么反应,“我在广州做过妈咪,后来嫁人了,再后来老公死了,留下一笔巨款,现在我就过着幸福生活。”

我点点头,表现得从容不迫的样子,心里却升起一个惊叹号,原来眼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富孀!我明白了她身上那股风尘味从何而来,还有她那种尖锐慑人的眼神,使人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江湖女杰这类角色。

我们一时中止了谈话,天天已经点了莱,依次端上来,都是我喜欢的本帮菜。“你要吃什么可以再点的。”天天对马当娜说。

她点点头,“其实我的胃好小的,”她用双手拱成一个拳头大小的形状,“对于我,傍晚总是一天的开始,别人的晚餐就是我的早餐,所以吃不多,这些年乱七八糟的生活已经把我身体变成个大垃圾场了。”

天天说,“我就喜欢你是垃圾场。”我一边吃一边观察她,她拥有一张只有充满故事的女人才会有的脸。

“有空儿来我家好了,唱歌、跳舞、打牌、喝酒,还有各种奇怪的人可以让你人间蒸发。我住的屋子前阵子刚装修过,光灯具和音响就花了50万港市,比上海有些夜总会还牛X。”她说,脸上却丝毫没有得意的表情。

她包里的手机响起来,她拿出来,换上一种沙而肉感的声音。“在哪儿呢?猜你就在老五家,终有一天你会死在麻将桌上的。我现在跟朋友吃饭,晚上12点再通电话吧。”她嘎嘎嘎地笑着,眉眼间风情闪烁。

“是我新交的小男朋友打来的,”她放下电话对我们说,“他是个疯狂的画家,下次介绍你们认识。现在的小男孩很会说话的,刚才他口口声声说要死在我床上。”她又笑起来,“不管真真假假,能哄得老娘高兴就好嘛。”

天天不闻不问地在看手边的《新民晚报》,这是他与之沾边的惟一市民气的东西,以此来提醒自己还住在这个城市。我在马当娜的直率面前有些拘谨起来。

“你蛮可爱的,”马当娜盯着我的脸说,“不光柔美,还有股男人喜欢的孤傲劲头,可惜我现在已经洗手不干了,否则在那个圈子里我会把你做成最红的小姐。”

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对不起,对不起哦,只是开玩笑。”

她的眼睛在灯光下飞快地转动着,显出一种神经质的兴奋。让我想起古今中外众多的风月老手,都有这种八面玲珑但又人来疯的毛病。

“不要乱说,我很嫉妒的。”天天从报纸上抬起头,满怀爱情地看了我一眼,一只手环到我的腰上。我们总是并排坐,像连体婴儿那样,即使在一些高级场合这样坐有失礼仪。

我微微一笑,看着马当娜,“你也很美呀,另类的那种,不是假另类,是真另类。”我们在棉花门口告别,她在和我拥抱的时候说,“亲爱的,我有一些故事要告诉你,如果你真想写本畅销书的话。”

她又与天天紧紧相拥,“我的小废物,”她这样称呼他,“看好你的爱情,爱情在这个世界里是最有力的,它可以让你飞让你忘记一切,没有爱情像你这样的孩子会很快完蛋,因为你对生活没有免疫力,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她对我们飞吻,钻进停在路边的一辆白色桑塔纳2000,开着车一溜烟儿似的消失了。我回味着她的话,那些话语里埋藏着哲理的碎片,比夜色更闪烁比真理更真。而她的那些飞吻还留在空气里,余香犹存。

“真是个疯女人。”天天高兴地说,“但她很棒,是不是?以前她为了防止我一个人在房间里呆久了做傻事,经常在半夜里带我出去在高架公路上飚车。我们喝得很多,还抽大麻,就这样我们很HIGH地游荡到天亮。再以后我就碰到了你,一切都是冥冥之中安排好的,你跟我们不太一样,是两种人,你有很强的进取心,对未来充满希望,你和你的进取心对我就意味着继续生活下去的理由,相信我的话吗?我从不说假话的。”

“傻瓜,”我拧了一下他的屁股。他痛得尖叫,“你也是个疯女人。”在天天的眼里,不同于正常范畴里的人物,尤其是疯人院里的人,都是值得推崇的对象。疯子只因其聪明之处不被人理解才被社会认为是疯子,美的东西只有与死亡、绝望甚至是罪恶联系在一起才是可靠的美。比如患了白癜风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割了耳朵的梵高、终生阳痿的达利、同性恋者艾伦·金斯堡,还有美国50年代冷战时期因被疑为共产党间谍关进疯人院、割去小脑叶的影星法默小姐。一生浓妆艳抹的爱尔兰男歌手GavinFriday,在最穷的时候徘徊在饭店外只为了乞讨一块牛排,徘徊在路灯下只为了乞讨坐地铁的一毛钱的亨利·米勒,多么像一株自生自灭,生机勃勃的野生植物啊。

夜色温柔。

我和天天依偎着走在干净的淮海路上,那些灯光、树影和巴黎春天百货哥特式的楼顶,还有穿着秋衣步态从容的行人们,都安然浮在夜色里,一种上海特有的轻佻而不失优雅的氛围轻轻弥漫。

我一直都像吮吸玉浆琼露一样吸着这种看不见的氛围,以使自己丢掉年轻人特有的愤世嫉俗,让自己真正钻进这城市心腹之地,像蛀虫钻进一只大大的苹果那样。这想法让人心情愉快,我拉起天天,我的爱人,在人行道上共舞。“你的浪漫都是即兴的,像急性阑尾炎。”天天小声说。几个行人向我们这边张望,“这叫拖着懒步去巴黎,我最喜欢的狐步舞。”我认真地说。

我们照例慢慢步行到外滩。每逢夜深,这儿就成了一个安静的天堂。我们爬到和平饭店的顶楼,我们知道一条翻过女厕所的矮窗,再从防火楼梯爬上去的秘密通道。爬过很多次,从来没有人发觉过。

站在顶楼看黄浦江两岸的灯火楼影,特别是有亚洲第一塔之称的东方明珠塔,长长的钢柱像阴茎直刺云霄,是这城市生殖崇拜的一个明证。轮船、水波、黑黢黢的草地、刺眼的霓虹、惊人的建筑,这种植根于物质文明基础上的繁华只是城市用以自我陶醉的催情剂。与作为个体生活在其中的我们无关。一场车祸或一场疾病就可以要了我们的命,但城市繁盛而不可抗拒的影子却像星球一样永不停止地转动,生生不息。

想到这一点,让我自觉像蚂蚁一样渺小。

这种念头并不影响我们站在这积满历史尘埃的顶楼上的心情。在饭店老年爵士乐队奏出的若有若无的一丝靡靡之音里,我们眺望城市,置身于城市之外谈我们的情说我们的爱。我喜欢在习习从浦江吹来的湿润夜风里,脱得只剩胸衣和底裤,我肯定有恋内衣癖,或者自恋癖、当众裸露癖之类的毛病,我希望此情此景可以刺激天天的性欲神经。“不要这样,”天天痛苦地说,转过头去。

于是我继续脱,像脱衣舞娘那样。肌肤上有蓝色的小花在燃烧,这轻微的感觉使我看不见自己的美。自己的个性、自己的身份,仿佛只为了全力制作一个陌生的神话,在我和心爱的男孩之间的神话。

男孩目眩神迷地坐在栏杆下,半怀着悲哀,半怀着感激,看女孩在月光下跳舞,她的身体有天鹅绒的光滑,也有豹子般使人震惊的力量,每一种模仿猫科动物的蹲伏、跳跃。旋转的姿态生发出优雅但令人几欲发狂的蛊惑。

“试一试,到我身体里来,像真正的爱人那样,我的蜜糖,试一试。”

“不行,我做不到的。”他缩成一团。

“好啦,我就往楼下跳吧,”女孩笑起来,抓住栏杆作势要爬出去。他一把抱住她,吻着她。支离破碎的情欲找不到一条流淌的通道,爱情造成的幻觉,肉体不能企及的奇迹,还有被冥冥中的神驱赶着失败但狂欢着的幽灵。所有粉尘扑向我们,粘住了我和我的爱的咽喉。

凌晨3点,我蜷缩在宽大而舒适的床上,注视着旁边的天天,他已经入睡或者假装入睡了,房间里有种别样的宁静。他的自画像挂在钢琴的上方,是一张毫无暇疵的面孔,谁能拒绝爱这样一张脸?这灵魂的爱一直撕裂着我们的肉体。

我一次次地在爱人身边用纤瘦的手指自读,让自己飞,飞进性高潮的泥淖里,想象中永远有一盏罪与罚的长明灯。

三、我 有 一 个 梦

我是这样一个人,对于父母来说,我是个没良心的小恶人(在5岁时我就学会拿着一把棒棒糖傲然出走),对于师长或昔日杂志社领导、同事来说,我是个不可理喻的聪明人(专业精通,喜怒无常,只要看过开头就猜得出任何一部电影或一个故事的结尾),对于众多男人来说,我算得上春光滟涟的小美人(有一双日本卡通片里女孩特有的大眼睛和一个如可可·夏奈尔的长脖子)。而在我自己眼里,我是个很不怎么样的女孩子,尽管有朝一日可能会推也推不掉地成为名女人。

我的曾祖母在世时经常说,“人的命运好比一根风筝线,一端在地上,另一端在天上。上天入地都逃不过这命的,”或者说,“人如三节草,不知哪节好。”

她是一个头发雪白,个子小小的老年人,像白线团一样终日坐在一把摇椅上,据说很多人相信她有特异通灵能力,曾经成功预测过1987年那次上海3级小地震,也准确地在死前3天向家人通告了她的死期。她的照片至今还挂在我父母家的墙壁上,他们认为她继续在保佑全家。也正是我的曾祖母预言了我会成为舞文弄墨的才女,文曲星照在我头顶,墨水充满了我的肚子,她说我终将出人头地。

在大学里我经常给一些我暗恋的对象写信,那些情书声情并茂,几乎使我出手必胜。在杂志社里我采写的人物故事像小说一样情节曲折、语言优美,以至于经常使真的变得像假的,假的变得像真的。

在终于意识到我以前所做的一切只是在浪费我的写作天才后,我辞了那份高薪的工作,为此我的父母对我再次感到绝望,当初还是我父亲四处托人才得到那份工作的。

“你这小孩到底是不是我生的?怎么老是头上长角脚上长刺?你说你折腾来折腾去为了个什么呢?”妈妈说。她是个柔美而憔悴的女人,她把她的一生都花在给丈夫烫衬衣给女儿寻找一条幸福大道上,她不能接受婚前性行为,也绝不能容忍女孩子穿紧身T恤时不穿胸罩故意露出乳头的形状。

“终有一天你会意识到,人活在世上安稳踏实最重要,人家张爱玲也说,人生还是以安稳做底子的。”爸爸说,他知道我喜欢张爱玲。爸爸是个微胖的喜欢抽雪茄喜欢和年轻人谈心的大学历史系教授,风度翩翩,从小就对我溺爱有加,在我3岁的时候就训练我欣赏“波西米亚人”这样的歌剧。他总是担心我长大后会被色狼骗色骗心,他说我是他一生最重要的宝贝,我应该慎重地对待男人,不要为了男人哭泣。

“我们的想法太不一样了,隔了100条代沟。还是互相尊重,不要强求算了。反正说也白说的。我25岁了,我要成为作家,虽然这个职业现在挺过时的,但我会让写作变得很酷很时髦。”我说。

在遇到天天后我决定搬出去,家里又是一阵轩然大波,可以把太平洋掀翻。

“我拿你没有办法,是好是坏你走着瞧吧,就当没养你这个小孩。”妈妈几乎是尖叫着说,脸上有种被狠狠打了一拳的表情。

“你让你妈妈伤心了,”爸爸说,“我也很灰心,你这样的女孩最后要吃亏的。听你说那个男孩的家庭古怪,他父亲死得不明不白,那么他本人是不是正常,是不是可靠呢?”

“相信我,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说。很快我拿着一支牙刷、一些衣服,一些唱片和一箱书走了。

唱机前方的地板上泛着琥珀色的太阳光,像泼翻的苏格兰威士忌酒。在一帮衣冠楚楚的美国人离开后,咖啡店恢复了安静,老杨在他的办公室兼卧室里堡电话粥。蜘蛛懒懒地倚着窗,吃一块客人吃剩下的巧克力松饼(他老干这事,以此来体现他动物般的生存能力),窗外是栽着悬铃木的马路,城市的景色在夏季里发绿发亮,像欧洲电影里的一种情绪。

“CoCo,你无聊的时候会做什么?”他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无聊的时候当然是什么也做不了的时候,还能做什么?”我说,“好比是现在。”

“昨天晚上我也很无聊,我选择上网Chat,同时与10个人Chat蛮爽的。”于是我注意到他那半圆形的黑眼圈,就像两只调羹印一样浮在脸上。“我认识了一个叫媚儿的人,看样子倒不像是那种男扮女装的,她说自己很漂亮,还是处女。”

“现在这时候,处女也疯狂,你知不知道?”我笑起来。不管怎样,那个女孩口出此言,脸皮也蛮厚的。

“我觉得这媚儿说话挺酷的,”他没笑,“我发现我们的生活理想惊人地相似,我们都想恶狠狠地赚一笔钱,然后环游全地球。”

“听上去像《天生杀人狂》里的一对男女。”我好奇地说,“那么,钱怎么赚?”

“开店,抢银行,做鸡做鸭都行啊。”他大言不惭,半真半假。“目前我就有个计划,”他俯头过来,在我耳边低语了几句,让我吓了一大跳,“不行,这不行,你发神经啊。”我连连摇头。

这小子居然想要和我联手偷店里的钱。他观察下来,发现老杨每晚都把钱装进一个迷你保险箱,积满一个月后再去银行存上。他有一个朋友专撬各类保险箱,他的计划就是请来那个职业小偷,来个里外串通,众人联手,把钱卷光光再来个脚下滑溜溜,当然事后还得造成是无名小偷串入店里行窃的假象。

日子也定好了,下星期二就是蜘蛛的生日,恰逢我和他当夜班,他将以庆祝生日为由邀请老杨喝酒,把老杨灌得晕晕乎乎的就成了。

蜘蛛的话便我感到紧张,甚至有轻微的胃绞痛。“千万不要做梦,忘掉那事吧,想点别的来转移注意力,哎,不会是那个媚儿的主意吧?”

“嘘!”他示意我老杨已经打完电话往这边走来。我紧紧闭上嘴,惟恐泄露一点点刚才的密谋内容。

店门被推开,我看见天天走进来。我的胃感到一阵温暖,他穿灰色衬衫黑色的灯芯绒裤,手里拿着一本书,头发有点长有点乱,眼睛有点近视有点湿,嘴唇有点笑意有点冷,这几乎是我的甜蜜爱人的标准像。

“老公来了,开心是开心得来。”老杨趁机起哄,一口上海话带着评弹的口音。他其实是个性格简单、和和气气的好人。

天天被他这么一说,表情拘谨起来,我端着一份卡布基诺咖啡走过去,轻轻握住他的手。“还有45分钟,我等你下班。”他看看手表低声说。

“蜘蛛肯定是想钱想疯了。”我忿忿地说。对面的墙上印出我夸张挥舞的双臂。小圆桌上点着蜡烛,我和天天坐在桌边,在围棋盘上下五子棋。“智商高的人一旦产生犯罪的念头,真是比得狂犬病还糟,会用电脑偷银行的钱、用电子炸药消灭飞机和船、用看不见的刀杀人,制造瘟疫和悲剧。l999如果有末日,我相信是这些顶尖怪人所致。”

“你输了,我拉3冲4。”天天负责地冲着棋盘提醒我。

“聪明是种天赋,疯狂是种本能,但如果功利地利用这些东西,就不对头了。”我的演讲欲这会儿刚被吊起来,“到头来,聪明人会陷入比笨蛋更难堪的境地。最近我觉得绿蒂有种特别安静的气氛,眨一下眼皮都听得到声音。原因就在于某种杀机暗伏,我的预感不太妙。”

“那就离开那个地方,回家写作。”天天简单地说。

每次他说“回家”这个词总说得很自然。这三房一厅的住所,这充满水果发酵味、烟蒂焦味、法国香水味、酒精味,充满书和音乐还有无休止的空想的地方,已经像一团来自巫仙森林的云雾一样紧紧附在我们身上,挥之不去,飘之澹澹。事实上它是一种比家更有宿命感,也更真实的一方空间,它与血缘无关,但与爱情、灵魂、喜悦、第六感、诱惑法则、不明目的的飞行等诸如此类的东西紧密相联。

回家吧,现在该是切入正题的时候了。开始写作,通向梦境和爱欲之旅的尽头。用毫无暇疵的叙述完成一篇篇美丽的小说,在故事的开场、悬念、高潮、结局巧用心机、煽情至极,像世界最棒的歌手那样站在世界之巅大声放歌。

一只手抓着这个念头在我脑子里划过。天天要我向他保证,明天就打电话向老杨辞工。

“好吧。”我说。辞掉一份工作,离开一个人,丢掉一个东西,这种背弃行为对像我这样的女孩来说几乎是一种生活本能,易如反掌。从一个目标漂移到另一个目标,尽情操练,保持活力。

“从我第一次在绿蒂看着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天生是作家的料子。”天天进一步激发我的虚荣心,“你的眼神复杂,你说话的声音显得很有感情,你一直在观察店里的顾客,有一次我还听到你和蜘蛛在讨论存在主义和巫术。”

我温柔地抱住他,他的话像一种抚摸,能够给我别的男人所不能给的快乐。经常是这样,听他说话的声音,看他的眼睛和嘴唇,我会突然感到下身一阵热浪涌流,一瞬间湿透了。“还有什么,再说点什么,我想听。”我吻着他的耳根,请求着。

“还有……还有你让人永远看不透,也许适合当作家的人都有些人格分裂,也就是说,有些靠不住。”

“你在担心什么?”我奇怪地问,把嘴唇从他的耳边移开。

天天摇摇头,“我爱你。”他说着,轻轻搂住我,把头放在我的肩膀上,能感觉到他的睫毛在我的脖颈上细微颤动,在我心里引发一阵天鹅绒般的柔情。一双手慢慢地抵住我的小腹,另一双手也触动了他的臀部,我们面对面地站着,看到了镜中的自己,看到了水中的倒影。

五彩的肌肤在夜色中归于黯淡。他睡着了,在床上弯成S形,我从背后抱着他,昏昏沉沉。是的,他的执拗他的柔弱始终像谜一样困着我,我无端端地觉得自己对他怀有一份责任,还有一份梦境般的怅惘。

事实上,到了蜘蛛生日的那天,绿蒂咖啡店里什么也没发生,没有职业小偷出现,没有保险箱失踪,没有阴谋,连一只苍蝇都没上门打扰。

老杨照旧在心宽体胖地数钱、监工、堡电话粥、睡午觉。新来的女招待干起活来一点不比我逊色,而心怀鬼胎的蜘蛛随后不久也离开了绿蒂,一时间足迹全无,像一个小气泡一样蒸发了。

我的注意力转到写作,女作家的漫漫长路摆在我脚下,我无暇顾及其他。当务之急是与自己的灵魂接上热线,在精神病院般的静谧中等待故事和人物悄悄到来。天天像工头一样整天盯着我,督促我以小魔女的法力写出真正的魔法书。这同时也成了他现在的生活重心。

他变得热爱去超市购物。我们像我们的父母辈一样推着小车,在顶顶鲜超市里小心谨慎地选购日常用品和食物。健康专家说,“不要热衷于买巧克力和爆米花之类食物,”可我们偏偏都爱这样的东西。

在家里我铺开雪白的稿纸,不时照着一面小镜子,看自己的脸是不是有作家的智慧和不凡气质。天天在屋里轻声走动着,给我倒“三得利”牌汽水,用“妈妈之选”牌色拉乳给我做水果色拉,还有“德芙”黑巧克力有助于启发灵感,唱片选有点刺激但不分散注意力的来放,调试空调的温度,巨大的写字台上有数十盒七星牌香烟,像墙那样整齐地堆砌着,还有书和厚厚的稿纸。我还不会用电脑,也不打算学。

有一长串的书名已想好,理想中的作品应该是兼具深度的思想内涵,和畅销的性感外衣。

我的本能告诉我,应该写一写世纪末的上海,这座寻欢作乐的城市,它泛起的快乐泡沫,它滋长出来的新人类,还有弥漫在街头巷尾的凡俗、伤感而神秘的情调。这是座独一无二的东方城市,从30年代起就延续着中西方互相交合、衍变的文化,现在又进入了第二波西化浪潮。天天曾用一个英文单词“PostColonial”(后殖民)来加以形容,绿蒂咖啡店里那些操着各国语言的客人总让我想起大兴词藻华丽之风的旧式沙龙,时空交移,恍若一次次跨国旅行。

在我写出一段自以为不错的文字后,我会充满感情地念给天天听。

“亲爱的CoCo,我说过你能行的,你跟别人不一样,你能用笔创造另一个真实的世界,比身边这个更真实。这儿……”他抓起我的手,放在他的左胸,我感觉到他心跳的节奏,“我保证这儿会带给你无尽灵感的。”他说。他会给我买意想不到的礼物,似乎把钱花在那些美而无用的小玩意儿上才过瘾。

而我宁可只要他,怎样才能等到他用他的身体做礼物的那一天?

相爱愈深,肉体愈痛。

有一个深夜,我做着一个色情的梦。在梦里,我跟一个蒙着眼罩的男人赤身裸体地纠缠在一起,四肢交错,像酥软的八脚章鱼那样,拥抱,跳舞,男人身上的汗毛金光闪烁,挑得我浑身痒痒的,在我最喜爱的一支酸性爵士乐过后,我醒过来。

我对那个梦感到一丝羞愧,然后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天天到底陷在怎样一种预感里?他比我本人更关注着我的写作,近乎偏执,也许写作真的可以像强力春药一样,滋养着我们之间不可理喻的然而无疑又是有缺陷的爱情?它带着使命带着上帝的祝福?或者,一切会相反……谁知道呢,人面对各种想法做单项选择题,有时得分,有时失分。

我想着想着,转身抱住天天,他马上醒了,他的脸能感觉到我脸上的湿度,什么也不问,也不说,有一只手轻缓地抚摸我的身体,没有人教他怎么做,可他的确用那种令人窒息的方式让我飞上了天,如剑走偏锋,如魂飞魄散,不要哭泣,不要说分离,我只想飞一飞,飞到夜的尽头处,人生苦短春梦无痕,你没有理由不让我这般陶醉。

四、引 诱 者

马当娜邀请我们参加一个叫做“重回霞飞路”的怀旧派对,地点选择在位于淮海路与雁荡交叉口的大厦顶楼。30年代的霞飞路如今的淮海路,一向是海上旧梦的象征,在世纪末的后殖民情调里它和那些充斥着旗袍、月份牌、黄包车、爵士乐的岁月重又变得令人瞩目起来,像打在上海怀旧之心里的一个蝴蝶结。

那天天天的精神并不好,但他还是陪我去了那里。我说过,很多场合我们俩连体婴儿一样,彼此互为影子。

我们身穿预先做好的旗袍和长衫,走进大楼电梯。似乎有个声音在说,“请等一下。”天天用手扳住正在闭合的电梯门,我看见一个高个子的西方男人大踏步地走进来。随之而来的是一股CK香水味。

淡得发紫的灯光暗暗地照在我们头上,两个男人一左一右站在我两旁,指示灯依次显示爬升的楼层数,在寂静无语中一瞬间有种失重感。于是,我瞥见了高个子的男人脸上那种心不在焉但性感无比的神情,一种成熟的花花公子式的招牌。

电梯门开的时候,一股声浪夹杂着烟草和体味迎面扑来,高个子男人用微笑示意,请我先走。我和天天穿过一块用泡沫塑料做成的霞飞路路标牌,撩起重重的丝绒幔帘,一转眼一个在昔日靡靡之音里舞动的艳妆海洋呈现在眼前。

马当娜神采飞扬的脸像一种会发光的海底生物,带着一千伏的光芒走向我们。

“我的宝贝,你们终于来了,噢,God,Mark,你好吗?”她对着我们身后的高个男人做了个媚态,“来,我来介绍一下,这是从柏林来的Madk,这是天天和CoCo,我的好朋友,CoCo还是个作家。”

马克礼貌地伸出手来,“你好。”他的手有很重的汗毛,温暖干燥,是让人觉得舒服的那种。天天已经自顾自地坐到一张柔软的沙发上抽烟,一双眼睛不知道在看什么地方。

马当娜称赞着我的黑缎旗袍,旗袍的胸襟上是一朵美得霸道的牡丹刺绣,这是在苏州的丝厂订做的。她又称赞马克身上的一袭古董西服很酷,这是一件从上海某资本家遗少的手里高价买来的小领口三粒扣西服,局部的色泽已经黯败,但这黯败里凭空藏着昔日贵族气。

几个男女走过来,马当娜介绍说,“这是我男朋友阿Dick,这是老五和西西。”

叫阿Dick的长发男孩子看上去甚至还不到18岁的样子,但却是上海小有名气的前卫画家,卡通人物也画得不错。当初马当娜就是被他送的一叠卡通漫画所打动的。他的天赋他的脏话他的孩子气混在一起,就足以能激发像马当娜那样女人的母性和热情。老五是玩卡丁车高手,他和穿西服扎领带反串男角的女友西西看上去蛮般配的,一对怪模怪样的小兔子。马克的目光在隐隐地向我这边扫来,他仿佛考虑了一下,然后走过来问我,

“要不要跳舞?”我看看角落里的沙发,天天低着头在动手卷一个小烟卷,手边的塑料袋里装着几盎司hash,在他出现幽闭症前兆的时候他总会抽这些东西。

我叹了口气,“我们跳舞吧。”我说。

唱机的胶木唱片吱吱嘎嘎地放出金嗓子周璇的《四季歌》,于沙哑失真中居然还唱得人心颤悠悠的。马克仿佛对此情此景很是受用,微闭着眼睛,我看见天天也闭上眼睛,蜷缩在宽大的沙发里,喝红酒吸hash总让人犯困,我确信他这会儿已经睡着了。往往在人声嘈杂,幻影交错的场合,他更容易入睡。

“你在走神。”马克突然用德语腔很重的英文说。

“是吗?”我茫然地看着他,他的眼睛在暗中闪闪发亮,像潜伏在灌木丛里的动物的眼睛,我惊诧于这双眼睛给我的奇异感觉。他浑身上下收拾得笔挺整洁,头发也上了足够的发蜡,总之看着像一把崭新的雨伞那样。所以那双不太老实的眼睛仿佛成了全身中心,所有的能量从那儿一泻而出。是的,白种人的眼睛。

“我在看我的男朋友,”我说。

“他好像睡着了。”他微微一笑。

我被他的笑激起了好奇心,“很funny吗?”我问。

“你是完美主义者吗?”他转而问。

“不知道,我不是百分之百了解自己,为什么这么问?”

“是你跳舞时的感觉告诉我的。”他说,看起来是个敏感自信的人。我浮上一个略带讥讽的笑。

音乐换成爵士,我们跳起狐步舞。四周是一片天鹅绒、丝绸、印花布,阴丹士林布交织成的复古之迷天迷地,渐渐地旋转成一种轻飘飘的快乐。

等到曲终人散时,我发现那只沙发是空的,天天不见了,马当娜也不见了,问老五,老五说马当娜刚和阿Dick离开,而天天刚才还在沙发上。

紧接着马克从洗手间出来向我们报告一个不算太坏的消息,天天倒在小便池边上,没有呕吐也没有流血,他好像在上厕所时突然睡着的,马克帮助我把天天弄到了楼下马路边,拦了辆出租车。

马克说:“我送你们吧,你一个人不行的。”我看看昏睡不醒的天天,他很瘦,可一昏迷就重得像头小象。

出租车在凌晨二点的街头飞驰,窗外是高楼、橱窗、霓虹、广告牌、一两个步履踉跄的行人,彻夜无眠的城市里总有什么在秘密地发生着,总有什么人会秘密地出现,一阵阵酒精味还有淡而坚定的CK香水味时不时飘进我的胸腔,我的大脑空空如也,身边的男人一个失去知觉,另一个静默无声,虽然没有声音,但我还是感觉到了人行道上发粘的影子,和昏暗中陌生男人闪闪烁烁的注视。

车很快到了我的住所,马克和我合力抱着天天上了楼梯,到了屋里。天天躺到床上,我为他盖上一床毯子,马克指着写字台说:“这是你工作的桌子吗?”

我点点头,“对,我不会用电脑,事实上有人说会让人得皮肤病,也有人说电脑使人变得厌世,有洁癖,不想出门,不管怎么说……”我突然发现马克向我走过来,面带那种心不在焉但性感无比的笑容,“很高兴能认识你,我想以后能再见到你。”他用法国式亲吻轻轻亲着我两边的脸颊,然后道声晚安走了。

我手里留着他的名片,上面写着他的公司地址电话,那是一家位于华山路上的德资跨国投资顾问公司。

五、不 可 靠 的 男 人

我对高个子的男人产生的好感,一小部分来自于虚荣(我个子不高,凑巧的是我最喜欢的两个法国女人玛格丽特·杜拉斯和可可·夏奈尔也都是矮个女人),一大部分则来自于我对以前曾有过的某个矮个男人的极度恶感。

那个男人身高不足5英尺半,长相平平,架一副劣质眼镜,是个伪基督教徒(以后的事实证明他更是一个邪教徒,摩尼教或太阳教之类的邪教徒)。

我不大清楚他当时是怎么迷倒我的,也许是他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能用牛津音的英语背诵莎氏名篇,并且与我坐在复旦大学中央草坪的毛主席像后,一连三天跟我谈基督降生于马厩的那一刻所意味的世界真实面目。

草地像厚厚的舌苔一样隔着裙子舔我的屁股和大腿,痒酥酥的。轻风拂面,他像被咒语迷惑住了不能停止,而我也像被咒语镇住,不能停止听他说,似乎可以这样子坐上7天7夜,直至灿烂涅磐,于是我对他矮得令人失望的外表视而不见,直接扑向他那博学、雄辩的心灵(可能我一辈子迷恋的男人首先是些渊博多学、才情勃发、胸有千千壑的人,我不能想象自己和一个不能说出10个成语。5个哲学典故,3个音乐家的男人谈恋爱),当然,我很快发现自己扑进的是一个绿油油的臭水塘。

他不仅是个宗教狂人,还是性欲超人,喜欢在我身上验证黄色录像所提供的种种成人表演姿势,幻想坐在幽暗一角的沙发里偷窥我被一个没文化的木匠或管道工强奸。连我们坐高速公路上的巴士去拜访他父母时也不放过,他会一把拉开拉链,抓住我的手放在那里,他那东西就像流油的蜡烛一样遮人耳目地藏在一大份报纸后,兴奋难捺,一切都让人感到悲哀,失望透顶,甚至发出好莱坞最成功的小电影“BoogieNight”那样的恐怖之音。

当我发现他还是个撒谎高手(连去报亭买份报纸都要说成是去找一个朋友喝茶),捞钱小丑(他居然大段大段抄袭别人文章写成一本洋洋大着在深圳出版),我感到忍无可忍,尤其这一切恶行发生在一个身高不足5英尺半、面相老老实实的男人身上,我觉得被彻底愚弄。想象的毛毛雨迷住了我的眼睛,我收回了我那被羞辱的感情,迅速离开他。

“你不能就这样走!”他站在单身宿舍门口冲我的背影嚷嚷着。

“因为你让我恶心。”我回敬他,心里有一块坚硬的冰。对世上的男人不能轻信,妈妈们总在女儿第一次出门约会前教诲着女儿们,可在小女孩子的耳朵里变成唠叨絮语,只有一个女人真正用成熟的眼光去看待男人这另一半世界时,她才会看清楚自己所在的一个位置,看清摆在眼前的生活脉络。

他往我的宿舍打电话,门卫房的宁波阿姨一遍遍地在扬声器里叫我的名字,“倪可,电话,电话,倪可”。后来我在父母家度过的每个周末成了噩梦的另一部分,他不停地往我父母家打电话,不找到我就绝不言败,甚至半夜3点都会响起恶作剧般的电话铃声,直到改掉电话号码。母亲在那一段时间对我彻底失望,她不想看我,连一眼也不想看,在她眼里我招惹到如此一个渣滓全拜自己所赐。我交友不慎,良莠不分,总而言之看错男友是身为女人最大的耻辱。

我的前男友最疯狂的举动是在学校里在马路上在地铁站跟踪我,出乎人意地对着人群叫一声我的名字。他戴一副蹩脚墨镜,脸上横肉暴起,在我猛一扭头的时候会迅速躲到旁边的树后或商店里,做三流动作片里的替身演员实在再合适不过。

那段时期我盼望有个穿警服的男人搂着我走路,警察是我那一刻最心仪渴望的男性角色,我的心跳声声像“SOS”。到杂志社上班后不久我终于借助记者所有的关系网,找了市政府办公室的一个朋友,再通过区派出所,向我的前男友提出警告,他还没疯到与国家机器对抗。这事很快就过去了。

事后我去拜访一个在青年中心做心理医生的朋友吴大维。“从此不再找矮个子男人了。”我坐在一把似乎有催眠作用的椅子上说,“他们连我的门也别想进我已经受够了。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坏女孩,至少对我妈妈而言,她总是那么容易受刺激,我除了叫她伤心再没给她别的什么。”

他告诉我,我身上的女性气质与作家气质之间的冲突注定使我经常地陷入混乱,而艺术家多半有不轻的虚弱、依赖、矛盾、天真、受虐狂、自恋狂以及恋母情结等倾向。我的前男友正巧迎合了我身上诸多分裂气质,从依赖到受虐到自恋,而对母亲怀有的赎罪感将是我一生的情感主题之一。

“对于一个人的身高,”大维清清嗓子,“我觉得身高的确会对人尤其是男人成年后行为产生某种影响。小个子男人往往会有比常人激烈的表现,比如他们更发奋地读书。更努力地赚钱,更渴望击败对手,另外他们更喜欢追漂亮女人,以求某种雄性证明。辛·潘(Sean·Penn)个子很矮是不是?但他却是好莱坞最伟大的演员之一,也是麦当娜曾经最爱的男人。尽管他总是把那位全球第一性感明星像只火鸡一样绑在椅子上尽情施虐。诸如此类的男士可以举出很多,他们令人难忘之极。”

他坐在这间光线过分柔和的房间里思绪万千,因为经常对着病人充当上帝代言人般的角色,使他的脸看上去不甚真实。他的身体在皮椅上转来转去,不时放一两个闷屁,在室内不良的空气里,几盆巴西铁和龟背竹正长得郁郁葱葱,终年不败。

“好吧,”我说,“当然一个人的爱情不能以身高来衡量,但不管怎样我想忘了这些。人一生有很多遗忘,对于我来说,经历得越不快的事就越能忘得快。”

“所以你会成为不错的作家。作家用文字埋葬过去。”大维和气地说。

六、芬 芳 的 夜

天气越来越凉快,城市变成一大块透明的玻璃,南方的秋天是洁净而明朗的,在人的心里渗进了一层淡淡的爱意。在一个没有意外的下午,我接到马克的电话。当一声带着德国腔的问候在我耳边响起时,跳进我脑子里的第一个反应是,“一个高个子的西洋男人来了!”

我们在电话里说着你好你好,天气真够舒服的,柏林这会儿比上海还凉快不过夏天的感觉也是值得怀念的。

电话里谁都有点心不在焉,我知道天天在床上闭着眼睛在听我说话,我也知道电话那头的德国人为什么会打电话来。可这样的一种微妙局面就像一块渗了一点大麻的饼干一样,吃一点无所谓,再吃一点也无所谓,吃第三口的时候有一种令人生厌而又使你放纵的东西出现了。我,可能就是这样一种骨头发痒的女孩。

最后马克说,“下星期五,在上海展览馆有一出德国前卫艺术展,你和你男朋友想来的话我可以寄请柬。”

“那太好了,谢谢你。”

“OK,下周见。”

天天闭着眼睛好像睡着了。我把电视的音量放小,这电视一天有20个小时在开着。最近我们都喜欢开着电视和影碟机上床,在昆汀·塔伦蒂诺的暴力片红色背景下互相抚摸,在乌玛·瑟曼呻吟声和约翰·屈伏塔的枪声里一起入睡。

我点上香烟,坐在沙发上想刚才那个电话。想那个高高的浑身香香的,脸上的笑坏坏的男人。想着想着突然觉得很烦,他居然明目张胆地勾引一个有男友的女孩,而且他知道她和她的男友如水乳交融不可分离。于是一切可能沦落到性游戏的简单地步。

我走到书桌前,像每日作业那样写着小说情节发展的最新一章,我写下了有关马克出现的偶然性和我生命中某些故事的必然性。我的种种预感埋伏在小说里,也随着我永不能回头的脚步一一消解。

晚上,马当娜和阿Dick不请自来,隔着门就能听到马当娜的声音从几层楼梯下传来。他们打着一只迷你小手电,差点忘了我们住几层楼,只好一路叫上来。两个人在暗中都戴着一副小墨镜,走得磕磕绊绊的。

“天啊,怪不得我一直都觉得光线不足,刚才开车的时候还差一点撞上人家自行车。”马当娜一边笑一边取下墨镜,“怎么都忘了还戴着这个啊?”

阿Dick手里提着几罐可乐,啤酒,穿着Esprit黑色毛衫,看上去苍白而漂亮。他们一进来就打破了屋内的安静,天天不得不放下手里的一本英文杂志,这杂志以提供无数智力游戏出名。天天最爱玩的是算术和填字。

“我们本来想开车随便兜兜,结果兜到这儿来了,就上来了。我包里有张影碟,不过吃不准好不好看。”她对着屋子四周转了转眼睛,“要不要打麻将?四个人刚好一桌。”

“我们没有麻将。”天天赶紧说。

“我车里有啊,”马当娜一斜眼,笑着对阿Dick说,“阿Dick可以去拿的。”

“算了,还是聊天吧。”阿Dick伸出细长的手指,撩撩头发,似乎有点轻微的烦躁。“不妨碍你写东西吧?”他的脸对着我。

“没事,”我把一张MONO放进唱机,伤感、潮湿、冶丽的女声在法国旧式电影音乐般的背景中慢慢浮现出来。沙发很舒服,灯光适宜,厨房里摆满了红酒和香肠,渐渐地大家都喜欢上这种感觉,话题在真真假假的传闻和似是而非的评议中绕来绕去。

“这城市真的好小,一拨人全在这圈子里了。”马当娜说,她说的圈子由真伪艺术家、外国人、无业游民、大小演艺明星。时髦产业的私营业主、真假另类、新青年组成。这圈子游移于公众的视线内外,若隐若现,却始终占据了城市时尚生活的绝对部分。他们像吃着欲望和秘密存在的漂亮小虫子,肚子上能发出蓝色而蛊惑的光。一种能迅速对城市文化和狂欢生活做出感应的光。

“我曾经一连三夜在不同的地方遇见同一些面孔,我从来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我说。

“昨天晚上在Paulaner我碰到马克,他说下个月有个德国画展,”马当娜突然插话,我用眼睛的余光看看她,又看看天天,装作漫不经心地说,“他打过电话来,说到时会给我们寄请柬。”

“又是老一套,又是一些老面孔啦,”阿Dick说,“大家都是partyanimal,派对动物。”阿Dick说。他喝着酒,迷人的脸越喝越白。

“我不喜欢这些,”天天开始动手往一个烟斗里塞hash,“这圈子里的人比较浮华比较肤浅。有些人到了最后就像泡沫一样消失了。”

“不会吧。”马当娜说。

“上海是座寻欢作乐的城市。”我说。

“这是你的小说主题吗?”阿Dick好奇地问。

“CoCo,念一念你写的东西吧。”天天说,双目发亮地看着我,这是使他倍感安慰和愉快的时刻,写作进入我们的共同生活后它就不再单纯是写作了,它与无法碰触的爱欲有关,与忠贞有关,与我们俩谁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有关。

大家显出愉快的表情,一只装着hash的烟斗,几瓶酒和一叠小说稿轮流在大家手里传来传去。

七、我 们 的 一 天

只有太阳没有树叶,我们一天到晚留在房间里,我们不朝窗户外多看一眼,不打一个呵欠,浴室的洗衣机里塞满了发硬的袜子,不洁的床单,天天向来反对请钟点工或保姆做家务,因为不喜欢陌生人在他的私人空间走来走去,还要碰他的内衣,烟缸或拖鞋,可是我们越来越懒,最好是一日三餐都不用吃了。

“只要一天摄取2790千卡的热量、1214国际单位的维生素A、1094毫克的钙,就行了。”天天说着,晃晃手里抓着的好几瓶药丸,依他的看法,这些绿色,白色、淡黄色现代科技生物制品足以提供人体所需的营养。“为了增加口感,还可以与果汁、酸奶等调和在一起吃。”天天认真地说。

我相信他说的话句句是实话,可那样肯定会吃出神经病的,吃到人厌世。我宁可天天叫小四川的外卖来吃。尽管那又贵又不好吃。

天天像工头一样督促着我写作。他则在另一个房间不停地画画,他画些小豹子,变形的人脸,金鱼缸……渐渐地他从超市买了很多宜而爽内衣裤,用丙烯颜料直接画在上面。吃完饭,我们互相展示作品给对方看,我给他念我的小说片断,其中被我删掉的一段使他哈哈大笑,那是一段“一个女病人与男心理医师的对话”:

“我讨厌我丈夫,他像头猪。”

“在床上还是在床下?”

“他没有脑袋,只想乱搞。相信连一只草地上的母羊都不会放过,总有一天我会控制不了自己,我会阉了他,像7年前美国弗吉尼亚州那起着名阉夫案的女主角罗瑞娜(LorenaBobbit)一样。”

“你真的这么想吗?”

“老天,男人都是这么自以为是!在你们眼里女人成了什么?逆来顺受的漂亮玩具吗?看来分析家也解决不了问题,钱花在白痴身上。”

“你说什么?”

“你有真知灼见吗?我可再也受不了愚弄了。”

“如果你觉得我不行,大可请便!出去的时候请顺手关门。”

“哦,我受不了了,都是猪!”她狂叫着跑出去了。

“这样的对话可真够低俗的,一出闹剧。”天天笑着说,“但很好笑。”

我试着把天天画的一件白色T恤穿上身,一只卡通大脸猫,看上去很不错,不少内裤上有月亮、嘴唇、眼睛、太阳、美女的造型画。沙发上足足堆了几十套这样的手工品。“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卖掉这些作品。”我说。

“你觉得会有人喜欢吗?”

“试试看吧,反正很有意思,卖不掉就送朋友。”

天天怕难为情,不敢去大街上兜售。我们选择去附近的华师大校园。校园里的感觉挺好的,清新、多绿、整洁。总给人一种与世隔绝的幻觉,当然这只是幻觉,象牙塔也有对外的窗口,不少学生佩有BP机和手机,在外面打工,特别是不少女大学生从事某种暖昧的职业,她们出售青春和智慧换取物质的快乐。当我还在复旦读书的时候社会形势还没发展得这么快,顶多在相辉堂看一回女大学生模特队在台上搔首弄姿地走一走,而且那时候复旦和大多数高校一样还没有真正设立自己的电子网络。

我们挑了操场边的一条小杂货店林立的路边做生意。正逢吃晚饭时间,学生拿着饭盒去食堂,路过时都好奇地看着我们,也有人蹲下来仔细地看了看我们的货物,问价钱。一切都由我来应答,天天始终保持着沉默。

“T恤60,内裤40。”

“太贵啦!”他们说,毫不客气地砍价。我不让步,因为过低的价钱是对天天艺术劳动的不尊重。天色暗了,学生骑着车去教室上夜自习,操场上已没有人打球了。

“我肚子很饿,”天天低声说,“要不算了,回家吧。”

“再等等,”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巧克力给他,自己点了一颗烟,“等10分钟看看。”

这时,一个长得像乔治·迈克尔的黑皮肤美男子搂着一个戴眼镜的白人姑娘走过来,“Hello,艺术内衣,非常便宜。”我用英语向他招呼,在羞涩的天天身边我必须得大胆而自信,尽管小时候妈妈让我去面包店买块面包,都会让我紧张,攥钱的小手里全是汗。

“是你们自己画的吗?”白人女孩看着我们的商品微笑起来,“真的很可爱。”她声音圆润动人,眼睛里有种聪明的东西,“是我男朋友画的。”我指指天天。

“他画得很好,有点像莫里迪格阿尼,或者马蒂斯。”女孩说。

天天高兴地看着她,“谢谢你。”他说,然后对我耳语,“便宜点卖给她吧。这女老外挺好的。”我假装没听见,甜蜜地对着这一对黑白留学生情侣笑。

“莫亚,你觉得呢?——我想全买下来。”女孩说着开始拿钱包,叫莫亚的男人黑黑的脸上有种威风凛凛的酋长风范,可能来自于非洲某地区。他体贴地搂着女孩,“我来吧。”他也拿出一叠百元人民币,白人女孩坚持自己付费,临走前她微笑着说,“谢谢,希望以后能再见到你们。”

近一千元钱到了手,天天跳起来,抱住我亲了一口,惊奇而兴奋地说,“我居然也能赚钱,以前我不知道。”

“对啊,你是个了不起的人,只要愿意,你能做成功很多事情的。”我鼓励他。

我们在附近的餐馆吃饭,胃口奇好,甚至还在音响效果低劣的卡拉OK包厢里唱英文情歌。“亲爱的,如果你迷失了方向,有我在你身边,亲爱的,如果你害怕了受伤了,有我在你身边……”一首老老的苏格兰歌谣。

八、离 婚 的 表 姐

我的父母都打过电话来,他们终于向我投降了,中国的父母很容易在一份儿女情面前就范。

电话里他们的语气竭力显得温和而不失原则,他们问我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麻烦,当听说没人做家务时,妈妈甚至愿意过来帮忙。我劝他们,“多关心你们自己,多出去玩玩吧,等爸爸学校放了假,就可以去外地看看风景散散心。”人生最美妙的时光可能就在中年以后,能看清脚下的路了。也能参透很多道理,我希望他们可以变得没心没肺,别那样牵挂我。这样就能有很多自己的快乐。

在电话里妈妈还告诉我一个消息,表姐朱砂刚刚离了婚,从原先的住所搬出来,暂时找不到合适的地方住,就住在我家里,刚好我那张床也空着。再加上她在公司里做得也不是很开心,所以最近她的心情不太好,如果我有空,陪陪她,和她聊聊吧。

我微微有些吃惊。朱砂离婚了?

朱砂是个举止端庄的淑女,比我大4岁,从外国语学院德语专业毕业后,与同班的男同学结了婚,在一家德国人开的商行里做事,她一直不喜欢别人以“白领丽人”这个词称呼她,她某些地方的不媚俗颇对我的胃口,虽然我们性情各异,志向不同,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彼此的好感。

记得小时候我的父母就一直鼓励我向朱砂学习,她在年纪小小的时候就已崭露头角,手臂上别三条杠,考试成绩全校第一,唱歌、跳舞、朗诵样样都行,她的一张作天真微笑状的照片还被南京路上的上海照相馆天天地贴在玻璃橱窗上,引得不少熟人朋友同学去看。那时我很嫉妒我的这位表姐,有一次过六一节的时候我偷偷把钢笔里的蓝墨水滴在她的白色乔其纱裙子上,结果她在学校大礼堂的舞台上表演“五朵小花”的时候出尽洋相,一下台她就气哭了。谁也不知道那是我干的,看到她难过的样子一开始我想笑,可后来我也有些难过起来。其实她平时对我蛮好的,教我做算术,分棒棒糖给我吃,过马路时总拉着我的手。

渐渐地,我们都长大了,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我还记得她结婚的时候,我还在复旦读书。那一天本来阳光灿烂,当新人在丁香花园的草地上拍录像留念的时候,天上突降大雨,朱砂披着被淋湿的婚纱的样子特别深地留在我的记忆里,她脸上那氤氲的微笑,湿的黑的鬈发,白色的被雨粘上一丝颓败气息的纱裙,一切仿佛有种奇怪的脆弱的难以言传的美。

她的丈夫李明伟是她的同班同学,也是系里的学生会主席。他高大白皙,戴一副银边眼镜,在德国领事馆做过一段时间的翻译,到他们结婚的时候他已在一家德国商会做一份金融快报的编辑。他不善言辞,但彬彬有礼,嘴角总挂着安静而冷淡的笑纹。我曾经以为有那样的表情的男人虽然不适合做情人,但很适合做丈夫。

想不到她这么突然地离了婚,又为这个城市高居不下的离婚率增加了一个小数点。

我跟表姐朱砂通了个电话,她的声音果然带着十分明显的阴郁,手机的效果也不十分好,听上去像在沙沙地下冷雨。我问她现在在什么地方,她说在出租车上,等一下就要到温莎堡了。那是一个很受白领女性钟爱的女子健身中心。

“你来吗?”她问我,“可以一起做体操。”

我想了一想,“不,我不做体操,不过我可以跟你说说话。”

穿过一个走道,在一个房间里有一群上了年纪的女人穿紧身服,在一个俄罗斯教练的指挥下扮“小天鹅”跳业余芭蕾。在另一个房间,在一堆器械中我看到我的表姐在汗涔涔地跑步。

她的身段一直都很好,现在则略微偏瘦。嗨,她扬扬手。

“每天都来这里吗?”我问。

“对,特别是最近。”她边跑边说。

“小心健美过度,浑身硬邦邦的,这比离婚还可怕。”我开玩笑。

她不说话,很快地跑步,脸上都是汗。

“停下来歇歇吧,别晃来晃去了,我看了都头晕。”我说。

她递给我一瓶水,自己也开了一瓶。我们坐在一边的台阶上,她仔细地看了我一眼,“你越来越漂亮,小时候不好看的女孩大了都好看。”她试图说俏皮话。

“有爱情的女孩就好看。”我说,“你跟李明伟到底怎么回事?听说他后来居然虐待你。”

她沉默,仿佛不再想提过去的事。然后她慢慢地也很简单地说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婚后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似乎是和谐而完美的。他们夫妇参加其他类似的白领couple的社交圈,经常有沙龙或派对举办,旅游、度假、聊天、聚餐、看戏,互通有无。她和丈夫都喜欢网球,游泳这样的健身活动,还喜欢同样的歌剧喜欢同样的书。这样的生活无风无浪,有闲但不无聊,有钱但没有多到吓死人,雅皮的生活虽然不够刺激但却是人生安稳优雅的反映。

光滑宜人的生活外表下,却还是有着暗疾。她和丈夫几乎没有什么性生活,起因是新婚夜在初次经验中她痛得尖叫。她和丈夫在婚前都还是纯洁的处子身,他们分别是对方生命中的第一个恋爱对象,也是最后一个,他们的婚姻也因此无可避免地带上一点乏味色彩。

他们不太重视性,渐渐地分房而卧。每天清晨丈夫总是端着做好的早餐来敲她的房门,他吻她,称她是他的“公主”,每次她咳嗽他就给她准备糖浆水,她每个月的痛经一到他也会紧张地出汗,他陪她看老中医,陪她在百货店里逛来逛去,她穿黑色Chanel长裙,他就穿Gucci西装,她说话他就倾听。总而言之,是一对现代白领圈中的典范夫妻,只是对性撇开不谈。

当时有部电影《泰坦尼克号》正风靡一时,他们手拉手去看。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触动了朱砂,也许是电影女主人公最后的选择打动了她,宁可不要一个安稳体贴无聊的未婚夫,选择一个激情澎湃的男人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她哭着用掉了一包纸巾,突然发现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爱过。而一个近30岁的女人没有爱过是令人悲哀的。

而当天晚上丈夫想留在她的房里,他问她想不想要一个孩子。她摇头,心里很乱,很多想法需要慢慢地整理。没有爱的婚姻再加一个孩子太糟了。丈夫很生气,她也很生气,说不要孩子就是不要。

无名的裂痕出现了。丈夫开始怀疑她有外遇。有一个晚上问她腿上的丝袜为什么左右调过来了。原来早上他就留意带有一点红色指甲油的袜子穿在左边,而现在它在她的右腿。还有一次一个朋友很晚打电话来,她接电话的时候听到另一房间里的话筒也拿起来了,“咯”的一声。

送上门的温情脉脉的早餐早就没有了,近似无赖的是当她忘带钥匙的时候他任她敲一小时的门都不会来开。

“想来真是可怕,就仿佛世界完全变了样,原来你自以为很了解的一个男人居然用这种方式对待你,毕竟生活了5年了啊,从天上到地下,转眼成陌生人,甚至比陌生人还可怕,他了解你,会用你最受不了的方式折磨你……这就是男人。”朱砂淡淡地说,眼睛红红的,回忆使她心有余悸。

“可怕。”我点点头,一个温文尔雅、体贴异常的好男人转眼变成折磨女人的邪派高手的确可怕。

“为什么男人总认为一个女人要离开他,就必定是因为有了外遇呢?女人就不能只是因为自己的真实感觉而做选择吗?以为女人一刻也离不开他们?”朱砂认真地问我。

“因为他们只是一群自我陶醉的智商不高的家伙!”我肯定地说,仿佛自己是这个城市女权协会的会长。

九、谁 在 敲 门

人在敲门,唱机里正在放柴可夫斯基的《睡美人》,音量很响,但我还是听见了敲门声。天天看看我,“是谁啊?”“不会是马当娜吧。”我说,我们俩没有很多朋友,这是我们的致命弱点,但也是可爱的优点。

我走到门边,从猫耳眼里一瞧,果然是个陌生人。我把门开了一条缝儿,问他找谁。“如果您有兴趣有时间的话,我愿意向您介绍我们公司新开发的吸尘器。”他的脸上浮上热情洋溢的微笑,用手摸一摸喉结下的领带,仿佛只要我说“愿意”他就会即刻发表一通不会令我失望的演讲。

“这个……”我不知如何是好,粗鲁地打发一个不算难看也不算危险的男人可能是需要厚脸皮的,他能把一身廉价的西服穿得这般整洁干净,就更能说明这个男人的健康人格。不能粗鲁地打击这种自尊。而且我也没事可做。

天天吃惊地看着我把陌生男人领进来,男人落落大方地掏出一张名片给他,打开随身带着的大包,取出一个锃亮的吸尘器,“他要干什么?”天天低声问我。

“让他试试吧,我不好意思回绝。”我低声回答。

“如果试了又不买,更不好意思。”

“可他已经在试了。”我言不由衷地说。

这还是我住到这公寓后头一次碰到这种情形,这城市的上门直销浪潮在90年代初作为商品经济新气象盛行一时后,到现在己渐渐平息了。今天这事纯属偶然。

陌生男人大力弯腰,手持吸尘器在地毯上一遍遍地清扫,吸尘器发出不轻的噪音。天天躲到另一个房间去了,“这机器吸附性特别强,甚至可以吸出地毯上的螨虫。”男人大声说。

我吓了一跳,“螨虫?”

他干完后把一堆脏物倒在一张报纸上,我不敢细看,怕发现有虫子在蠕动。“多少钱?”我问。

“3500元。”他说。

这远远超过我的心理价位,我承认我对商品价格常识的无知。“但物有所值,等你们添了小孩,这机器的作用就更明显了。它有助于保持家庭卫生。”我沉下了脸,他居然提到“小孩”。“对不起,我们不想买。”

“可以打八折的,”他坚持不懈,“一年保修,我们是正规的大公司。”

“谢谢,耽误你时间了。”我把门打开,他面不改色地收拾好东西,稳步走出门外,然后一回头,“您有我电话,如果改变主意,可以跟我联系。”

“CoCo,你什么都想试,总是给自己惹麻烦。”天天说。

“什么麻烦?至少他清理了一下地毯。”我吐了一口气,在书桌前坐下来。天天说我“什么都想试”,真不知道他指什么。

敲门声又响起来,我一把拉开门,这次是隔壁的邻居胖阿婆,她手里是一叠积留在楼下信箱里的水电煤电话账单,还有两封信。我记起来我们的信箱已经有好几个月没去查看了,反正也没上锁。我向胖阿婆道了谢,她笑呵呵地走了。

这儿的街坊邻居都有种老上海人特有的热心肠。他们似乎都没什么钱,下了岗的主妇精打细算着安排日常生活,厨房的窗外挂着风干的小鱼,腌制的萝卜,不时有煤饼炉子的烟飘过来,穿绿色校服挂红领中的小孩子们玩着永不过时的枪战游戏。而老人们围在小公园的一角下象棋,打“大怪路子”,风不时吹起他们雪白的胡子。日夜交替的时光就在丑陋的工房和破败的马路上空无声无息飞过了,而对于大多数上了年纪的上海人来说,这种街区是他们最熟悉的带着种怀旧气息,对于年轻一代而言,这则是被排斥的,终将被取代的地方,是毫无希望的下只角,然而在这地方住久了,就能感受到一种朴素的气质,暗暗持续的活力。

那两封信其中之一是从西班牙来的,我把信递给天天,“是你妈来的信。”他正躺在床上,我把信丢在他手边,他拆开来,看了几行说,“她要结婚了……另外还提到了你。”

我好奇地凑过去,“我可以看吗?”他点点头,我跳上床,他从背后抱住我,双手把信纸举到我面前。

“我的儿子,最近怎么样?上一封信你提到你现在和一个女孩子住在一起,你没有仔细说一说她(你的信总是那么简单,让我失望),但我猜想你很爱她,我了解你,你不会随随便便地接近一个人。那样很好吧,你终于有个人做伴了。

……下个月的1号我要结婚了,当然是胡安,我们住在一起很长一段时间了,相信可以默契地长相厮守下去。这边的中餐馆依旧那么好,令人想不到的,我们正在考虑近期来上海开一家餐馆,那将是一家正宗的西班牙餐馆。我盼望和你相见的那一天。虽然我一直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愿意来西班牙,你对我似乎从不信任,某种不好的东西一直阻隔着我们,但时间过得那么快,10年过去了,你也已经长大了,不管怎样,你是我最心爱的儿子。”

“这么说,你和你母亲可以见面了。”我放下信,“10年里她居然一直没来上海看你,你也没去她那儿看她,真够奇怪的。”我看看他,他脸色不太好。“所以我不能想象你们母子见面会是怎么样的情形。”

“我不希望她来上海。”天天说着,身体向后一仰,倒在厚厚的枕头上。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天花板是空无一物的白色,可以引诱人坠入无尽的虚空里去。“母亲”这个称呼在天天曾经告诉过我的那个故事里变得蹊跷难辨,分明还带着他父亲意外死亡事件所烙上的阴影。

“我以前的妈妈长得像仙女,头发长长的,说话很温柔,身上总是有一股香气,手指很软很白,会织各种漂亮毛衣……这是我在10年前见到她的样子。后来,她也寄过一些照片给我,我都扔了。”天天眼睛对着天花板说。

“她现在是什么样子呢?”我对那个远在西班牙的女人充满了好奇。

“我不认识照片上的人。”他在床上转了个身,背对着我。一种厌烦的情绪影响了他。他宁可用寄信或寄卡片的方式与她联系,不能想象有朝一日她会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那样不行,如果那样,他的某种受控着的精神防线就完蛋了,世上有千万对母子,像他们这样的不多,有一道关横在他们之间,本能的血缘之亲和温情克服不了那种猜忌,爱恨交织的这一场战争会一直延续到无法预知的故事尾声。

另一封信则是由马克寄给我的,信封里装了两张请柬和他的简短附言,“那次派对上你给我很深的印象,希望可以再次见到你。”

我对天天扬了扬请柬,“去看画展吧,那个德国人马克果然不食言。”

“我不去,你一个人去吧。”天天闭上眼睛,看上去并不高兴。

“咦,你一向很喜欢看展览的。”我置疑道。这是实情,他经常背着相机去看各类艺术展,画展、影展、书展、雕塑展、家具展、书法展、花展、汽车展,以及各种工业器械展,在一大堆令人吃惊的作品中流连忘返,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展览参观狂。那是他窥视外部世界真面目的窗口,按精神分析师吴大维的说法,一个幽闭症患者又往往是一个偷窥爱好者。

“我不想去。”天天突然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的眼睛,用一种抑制不住的讥讽说,“那个德国人总是对着别人的女朋友献殷勤吗?”

“哦,你这么认为吗?”我反唇相讥,这种情形真是少有,天天的眼睛一多疑就变得像蜗牛一样冰冷,让人不适,眼白多眼黑少。而我还报以粗鲁的态度可能缘于内心的虚弱,仿佛身上的某处暗疮让敏感的天天一下搔到了。

天天紧闭上嘴,一语不发地走进另一个房间。他的背影仿佛对我说,“别拿我当傻瓜看待,你们跳了一夜的贴面舞,接下来他又跟着我们走进过这房间。”我也闭上了嘴,一言不发。

十、把 我 带 回 你 的 家

那一天,我独自去了画展。刘海粟美术馆里人头攒动,

在灯光下各种人气蓊蓊郁郁,可以嗅得出有富人有穷人,有病人有健康的人,有艺术家有小混混,有中国人有洋人。

在一幅名为“U形转变”的画前我看到了马克,他顶着一头金发,高高地站在我面前,“嗨,CoCo!”他把一只手放在我背上,做法国式亲吻,意大利式拥抱,看起来蛮高兴的,“你男朋友没来吗?”

我笑着摇摇头,然后我装出专心看画的样子。

他一直站在我身边,在我沿着画廊走动的时候形影不离,浑身散发异国的香味。在他随随便便的姿态里有一种让我不安的东西,似乎是种猎人面对心爱的猎物时不一般的矜持。我的大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眼前的一幅幅画突然成为一堆打乱的颜料和随意显动的线条。

人流在慢慢蠕动,我们被挤在一起,他的手不知在什么时候起就抓住了我的腰。

突然两张熟悉的面孔跳进我的眼帘,那儿,就在左边第三幅画前鹤立鸡群地站着马当娜与阿Dick,他们衣着漂亮惹眼,戴着窄框时装眼镜,一头靓发总是乱乱的,但乱得总是有章有法。我吓了一跳,连忙钻在人群里朝另一个方向走。马克照旧不安好心地紧跟不舍,那只放在我腰上的手像火钳一样烫而危险。

那对性感情侣无意中的出现,陡然刺激了我犯错的欲望。是的,也许从一开始我就准备好犯错了吧。“我看到马当娜和她男朋友了,”马克说着,脸上浮上暖昧但迷人的笑。

“我也看到了,所以,我们要逃走。”我明明白白地把那层意思说出来了。话音刚落,他就一伸手攫住我,几乎像银行抢劫犯那样不由分说,把我飞快地拎出美术馆,一把放进他的福特车里。然后在受虐的快乐中,我的脑子就变得不顶用了。

此时此刻我只要还有最后一丝控制力,我就该从他身边走开,从这辆锃亮气派的别克车里逃走,那么就不会有以后发生的一切了。可我一点也不谨慎,我也一点不想要谨慎,我长到25岁,从来就不想要那种什么都不去惹的安全。“一个人可以做任何事,包括应该做和不应该做的。”伟大的达利好像说过这话。

在我睁大眼睛看着他向我一点点俯下身来的时候,我注意到这个巨大的房间里此刻飘荡着的空气是黛青色的,宽敞寂静,充满陌生人和陌生家具的气味。

他吻我的嘴唇,突然抬起头笑了,“要不要喝点酒?”我孩子气地用力点点头,我的身体凉凉的,嘴唇也是冰的,可能喝点酒有好处。喝了酒就变成热女人了。

我看着他赤裸着身体下床,走向一只亮晶晶的酒柜。他拿出一瓶朗姆酒,分别倒在两只杯子里。

酒柜旁边是一架唱机,他往里面塞了一张唱片,我听到的音乐声居然是中国评弹,一个不知名的女声在咿咿呀呀地唱着什么,我听不清楚那种温软的苏州唱词,但感觉很特别。

他走过来,“你喜欢评弹?”我没话找话。他点点头,把酒递给我,“那是最适合做爱的神秘音乐。”我喝着酒,咳嗽了几声。他拍着我的背,嘴角挂着淡郁而迷人的笑容。

再一次的亲吻,舒缓而长久,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做爱之前的亲吻也可以这般舒服、稳定、不急不躁,它使随后的欲望变得更加撩人起来。他身上的那无数金色的小细毛像太阳射出的亿万道微光一样,热烈而亲呢地啃啮着我的全身。他用蘸着酒的舌尖挑逗我的乳头,然后慢慢向下……酒精凉丝丝的感觉和他温热的舌混在一起,使我要昏厥,能感觉到一股股汁液从子宫里流出来,然后他就进入了,大得吓人的器官使我觉得微微的胀痛,“不行,”我叫起来,“不行。”

他丝毫不加怜悯,一刻不停。痛意陡然之间转为沉迷,我睁大眼睛,半爱半恨地看着他,白而不刺眼带着阳光色的裸体刺激着我,我想象他穿上纳粹的制服、长靴和皮大衣会是什么样子,那双日耳曼人的蓝眼睛里该有怎样的冷酷和兽性,这种想象有效地激励着我肉体的兴奋。“每个女人都崇拜法西斯分子,脸上挂着长靴,野蛮的,野蛮的心,长在野兽身上,像你……”把头伸进烤箱自杀的席尔维亚·普拉斯这样写道。闭上眼睛听他的呻吟,一两句含混的德语,这些曾在我梦中出现过的声音击中了我子宫最敏感的地方,我想我要死了,他可以一直干下去,然后一阵被占领被虐待的高潮伴随着我的尖叫到来了。

他躺在我的旁边,脑袋枕着我的几缕头发,我们用床单裹着裸体抽烟,烟雾适时地填补了眼前的空白,也可以趁机不说话。有的时候人们没有一点点发声音的欲望。只是为了陷入一种无声的屏障里去,那令人安慰。

“你好吗?”他的声音像从烟雾升起来,淡淡的,轻轻的,他从背后搂住我,我们相叠着侧卧,像两把相亲相爱的银匙,闪着冷冷的金属的光。他的一双大手就放在我的乳房上。

“我要回去了,”我无力地说。他吻着我的耳后。

“好的,我送你。”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好了。”我的语气虚弱但不容置疑。

坐起来穿衣服的时候我被严重的沮丧感笼罩住了,激情和高潮已经过去,电影结束后观众纷纷离场听到的只是一片椅垫翻转的扑扑声和脚步声、咳嗽声,屏幕上的人物故事音乐统统消失了,天天的脸在我脑子里左移右晃怎么也不能静止下来。

我穿得很快,对身边的男人看都不看一眼,所有男人在穿衣服的时候总比脱衣服的时候丑陋。相信很多女性会有同感。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这种想法暂时起了作用,我振作精神大步走出这座漂亮得使人无所适从的公寓。坐进出租车里,他隔着车玻璃对我示意,他会给我打电话的。我模糊地笑了笑,“谁知道呢?”车子逃也似的开离了他。

我的包里没有带镜子,我只好对着窗玻璃看,看到自己的只是一张五官不清的幻影般的脸。我想我见到天天说的第一句话该是什么呢。“画展不错,碰到不少熟人,当然马克也在……”女人天生会说谎,尤其当她们周旋于几个男人中间时,越是复杂的场合越显机智,从会说话开始她们就会说假话了。小时候我曾在打破家里一只名贵古董花瓶后说,那是家里的猫打破的。

可我不习惯对着天天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说谎。但不说谎又怎么行呢?

我走在昏暗的楼道上,楼道上一股葱油和烤肉的味道,邻居们已在准备晚餐了,我开了门,拧亮灯,出乎意料的是,天天不在屋里,桌上也没有任何留言的纸条。

我在沙发上坐了会儿,看着裹在瘦长双腿上的黑色紧身裤,左边的膝盖上粘着一根短短的金色鬃发,是马克的,它在灯光下闪着淡色的光,我想着马克的脑袋沿着我的胸慢慢移下去的情形……把那根头发用烟头烫化了,成为极小的一撮灰,接着一股无法遏制的倦意像潮汐席卷过地球表面那样凶狠地席卷了我,我变得无忧无虑无知无觉了,身体放平在沙发上,把双手放在胸前,像祈祷的修女或是安详的死人那样,很快就睡着了。

十一、我 要 成 功

富于古典情怀的小说家总是这样写道:“此生只愿长眠不愿醒”,而不停息的梦,又是精神分析家从枕头底下发掘出来的另一个世界。当妈妈每天清晨把我从床上叫起来,给我摆好早餐,递给我书包的时候,我的早熟的脑子里总是充满了一堆梦的泡沫,从小我就是个爱做梦的小孩子。现在的生活最令我感到解放的一点是,我可以爱睡到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有时被邻居家的争吵声或过大的电视机音量或骤响的电话铃惊醒后,我还可以把头蒙进被子里,继续那暂停的梦境。有时你可以继续梦中的异国旅游,当然有时我再也回不到原先的梦中,无法继续与一个陌生男子谈情说爱,那时我会懊恼地想哭。

我和天天共同的生活一开始就有点像梦,我喜欢的那种纯色调的直觉性的、没有孤独感的梦。

德国人马克可能是种类似争吵声、电话铃等可以惊扰我的梦的东西。当然就算没有遇见马克,我可能也会遇见其他可以引诱我的人。我和天天的生活充满了太多小小的无法由我们自身来弥合的缝隙,一定会有外力会趁机介入。而我,可能真的不是好女孩。

那天,我在半夜醒来,发现天天已经回来了,他坐在我一边的沙发上,神情专注地看着我的脸,还有一只猫,他的怀里抱着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猫,猫也在盯着我看。在那一双绿油油的眼睛里,我看见了自己。我一下子坐起来,猫从天天手里掉下来,很快穿过地板到了卧室门外。

“你去哪儿了?”我问天天。这似乎有点先发制人,他应该也想问同样的问题。

“回了一趟奶奶家,奶奶留我吃晚饭。”天天轻声说,“我好久没去看她了,她家母猫新产了一窝仔,她送了我一只小猫,它叫线团。”他的脸上有种令人捉摸不透的温柔,他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摸摸我的脸颊,我的下巴,我细细的脖颈。那只手有点冷,但很轻柔。

我睁大眼睛,突然有种预感,他想掐死我。可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况且他也没有这个力气。为此我觉得一种异常的歉疚使我张张嘴,想说出发生过的一切。天天却用吻堵住了我的嘴。他的舌头微苦,迷醉如雨后植物般的气息弥漫了整整一房间,然后又是那双手,雪崩似的滑过我的每一寸皮肤,这种爱使我精疲力尽,我觉得他已经知道发生的一切了,他的手指能从我的肌肤上检查得出来。那上面粘着陌生人的体液和微粒,而他的感觉一触即发,灵敏得像个疯子。

“也许我应该去看医生。”他沉默半晌,开口说。

“什么?”我伤心地看着他,已经发生的和即将发生的一切肯定非我所愿。此刻这个屋子里除了我们再没有别人,在那种气氛里他或我都没法逃脱。

“我爱你。”我抱着他,闭上眼睛,这句话太像电影对白,即使在伤心的时候说出来也有点不好意思,所以我闭着眼睛,脑子里有很多暗影在晃,像蜡烛照出来的影子。然后一堆火花猛然爆发出来,是我的小说,惟有它可以像火花一样激励我,并使我肉体存在的理由趋于完美。

写作,抽烟,哗哗哗的音乐,不太缺钱(我的银行户头上还有一笔钱足以撑到这部小说完成,事实上我和天天的日常开支都混着用,他钱多就多付一点),一句话也不用说,默默地坐上几个小时,那才叫幸福。一口气写完十几面厚的稿纸,我觉得生活的每一道缝隙都填满了人生之意义,脸上的每一道小皱纹都物有所值。

我在爱上小说里的“自己”,因为在小说里我比现实生活中更聪明更能看穿世间万物、爱欲情仇、斗转星移的内涵。而一些梦想的种子也悄悄地埋进了字里行间,只等阳光一照耀即能发芽,炼金术般的工作意味着去芜存精,将消极、空洞的现实冶炼成有本质的有意义的艺术,这样的艺术还可以冶炼成一件超级商品,出售给所有愿意在上海花园里寻欢作乐,在世纪末的逆光里醉生梦死的脸蛋漂亮、身体开放、思想前卫的年轻一代。是他们,这些无形地藏匿在城市各角落的新人类,将对我的小说喝彩或扔臭鸡蛋,他们无拘无束,无法无天,是所有年轻而想标新立异的小说家理想的盟友。

我以前的小说编辑邓给我打来电话,她是位40出头的中年女士,丈夫在日本留学,独自带着一个读初中的女儿生活。她身上集中了上海中年女性的特点,神经质的白皙,总在头上盘发髻,穿船形皮鞋和棉纤混合的筒裙,爱打听各种消息,爱在一年四季吃冰淇淋。

我在她帮助下出的第一本小说集《蝴蝶的尖叫》所遭受到的际遇是奇特的,人们都在窃窃议论那本怪诞大胆的书,关于我是一个有暴力倾向的双性恋的传闻不胫而走,发生过大学生在书店把我的书顺手牵羊的事件,也有男士通过编辑的手转寄给我色情照片和信,他们希望知道小说中的主人公与我本人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希望可以约一个时间在衡山路上的西贡餐厅装扮成我笔下的风流人物与我共迸晚餐,或者开着一辆白色“时代超人”与我兜风,车至杨浦大桥时我们可以在车内做爱,总之一切发生得像一宗丑闻,沸沸扬扬令人始料不及。但言归正传,在整个过程中我没有赚到多少钱,第一版的几千册书售完后就不见第二版出来,问邓,她说出版社近期运作有点问题,等过一段时间再说吧。一直等到现在。

当时我的男友叶千则说,你写的东西少儿不宜,太过了,所以那书就玩完了。这书玩完后我与他的短暂交往也告终了。

他是个吊儿郎当的不良青年,任某一大型广告公司文案制作,我在采访他们公司的英国老板时与他认识,他看上去聪明、尖刻、不太有热情,但不知是什么东西使他决定在一面之交后追我,那时我还处在矮个子前男友带来的恐男症中,我宁可在一堆女人里面寻找友谊。

但他十分有耐心地与我周旋着,在听我说完前一段失败的感情经历后,他站起身来,说“你瞧我挺高,心眼不坏,想法也很简单,我只是想深入认识一下你,仅此而已。”

当天晚上,他就成功地对我做了一次深入而全面的认识,从乳房到脚趾,从喘息到尖叫,从一滴小水珠到整个欲望的大海。

他的身体颀长优美,他的蛋蛋温暖干净,含在嘴里的时候可以领略到性爱赋予对方的无条件信任感,他的阴茎旋转抽升的感觉像带着小鸟的翅膀,他以一种简单明了的性爱方式治疗了我的灰色记忆,恢复了我对待性的正常态度,甚至他仔细耐心地教我如何分别阴蒂性高潮与阴道性高潮(曾经有一本书告诫说前者是坏的,神经质的,后者是好的,成熟的),有好几次他总是让我同时获得这两种高潮。

最后他让我相信,我是个比许多女人都幸福的女人。因为据资料统计,约百分之七十的中国女人在性上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百分之十的女人一辈子一次高潮也没有。这是一个让人惊讶不已的数字,也是推动每个时代的妇女解放运动蓬勃发展、持久不衰的内在动力之一。老弗洛伊德在100年前就说,力必多无处发泄时,它就会转变为各种社会政治行为、战争、阴谋、运动等等。

与叶千相处的几个月里正逢我的小说出版,我的精神处于浮躁、兴奋难捺的状态,叶千和他带来的性,正是针对这种状态应运而生的。尽管这样的性经历难以避免地带着某种失落某种空洞,女人的天性中总不自觉地把性与精神之爱联系得更紧一点。随着小说集《蝴蝶的尖叫》以第一版告终,我的口袋里又听不到几个铜板作响(我原先希望这本书会带给我一笔钱财),我们也风平浪静地分了手,不吵不闹,不伤感也不亢迸,总之非常科学非常无害地分手。

天天是与我以前有过的男人都不同的类型,他是一个泡在福尔马林药水里的胎儿,他的复活依赖于一种毫无杂质的爱情,他的最终死亡也与爱情脱不了干系,他不能给我完整的性爱,我也做不到守身如玉。一切都是不可捉摸的,我的爱可能更多地来自于自身被需要的程度,他需要我多少,我的爱应该有多少。天天如氧气如水般需要着我的存在,我们的爱情就是一种最奇形怪状的结晶,一切来自于偶然,一切来自于笼罩在命运上的被压抑着的细微的气氛。

初秋季节,空气里带着丝烟草或汽油般干爽的味道。

我的编辑在电话里问我,“手头这部新书写得怎么样了?”

“还好,”我说,“可能我会需要一个经纪人。”

“什么样的?”她好奇地问。

“可以帮助我实现梦想的,同时防止像上一本小说集那样不讨好的结局出现。”我说。

“说说看,你有什么想法。”

“我的梦想是年轻、时髦、聪明又有野心的女人的梦想,我的新书为这样的女人而写,还应该有个巡回全国的新书宣传派对,我穿着黑色露背装,戴着夸张的面具,地板上铺满我的书的碎片,人们踩在这些碎片上疯狂跳舞。”

“天哪,”她笑起来,“你够疯狂的。”

“它可以实现。”我说,对她的笑不以为然,臭不可闻的文坛就像金庸笔下的武林,有正道与邪道之分,而不少正道人士就爱做道貌岸然,口诛笔伐的事情。“去实现它只是需要金钱和智慧。”

“好吧,”她说,“有一些作家在上海开笔会,其中有个稍长你几岁的女孩子,嫁了个着名评论家后总是渴望从丈夫掉在地板上的头发中寻找灵感,非常有意思。你也许可以和他们见一见面,这有好处。”她说了新乐路上的一家餐馆,她也会在那儿。

我问天天想不想和我一起去见那些作家,他装作没听见我的话。他对作家有根深蒂固的坏印象。

我为挑选什么样的衣服踌躇了半天,衣橱里的衣服分成截然不同的两种风格,一种混淆性别,宽大,低色调,穿上像幅中世纪的油画,另一种则是紧身的带着股狐气的小衣服,穿上后像“007”系列片里的猫女郎。我扔了枚硬币,选了后者。涂紫色唇膏和紫色眼影,配上豹纹手袋,西方60年代的嬉皮复古装束,正在上海某些场所兴起。

出租车带着我晕头转向地在街道上兜来兜去,开车的司机是个刚上班没几天的新手,一不留神又兜回了老地方,而我基本上是个路盲,一点方向感都没有,只会尖叫,我们两人一路上把对方弄得神经兮兮的。看着计价器上的数目一下下往上跳,我威胁说,“我要投诉,”司机不说话,“因为你在损害顾客的权益。”我加重语气。

“好吧好吧,大不了我不收你的钱。”

“哎,就在这儿停吧。”我及时地叫了一声,车窗外掠过一片熟悉的灯光和大玻璃窗,玻璃后面有不少黄头发攒动,“对了,我在这儿下车。”我临时改了主意,既然车子怎么也开不到新乐路上的餐馆,我只好放弃和作家们的聚会。在Kenny的阴阳吧(Y·Y)寻点开心吧。

阴阳吧分为上下两层,穿过长长的楼梯下去,位于地下室的跳舞场正呈现一种快活的气氛,酒精、口水、香水、人民币、肾上腺激素的气味就这样飘来飘去,百老汇式的轻喜剧气氛,我看到我喜欢的DJ香港人ChristopheLee正在叼台上,他也看到了我,冲我做了个鬼脸,音乐是House和Trip’Hop,都是酷毙的工业舞曲,如暗火狂烧,钝刀割肉,越跳越高兴,越跳越爽,直跳到人间蒸发,直到大脑小脑一起震颠的地步才是最高境界。

周围有不少金发洋人,也有不少露着小蛮腰以一头东方瑰宝似的黑发作为招揽卖点的中国女人,她们脸上都有种婊子似自我推销的表情,而事实上她们中相当一部分是各类跨国公司的白领,大部分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良家妇女,有些还留过洋,有私家车,做着某个外资公司的首席代表(简称“首代”),是上海800万女性中的佼佼者,可跳起舞来脸上都是统统暖昧的样子,真不知道她们脑子里在想什么。

当然也有一部分就是专做跨国皮肉生意的娼妓,她们一般都蓄着惊人的长发(以供洋鬼子压在身下性趣勃发之余惊叹东方女人的神奇毛发),一般会说基本的英语(如“onehundredforhandjob,twohundredsforblowjob,threehundredsforquickie,fivehundredsforonenight.”),喜欢对着目标以性感的慢镜头舔嘴唇(可以拍成一部热门电影,叫《中国嘴唇》,专门描述洋人在上海成千家酒吧的艳遇,艳遇从舔嘴唇开始,各种各样的嘴唇,丰肥薄瘦,黑嘴唇、银嘴唇、红嘴唇、紫嘴唇、涂劣质唇膏的、涂兰寇、CD唇膏的……由上海众风月女性主演的《中国嘴唇》将超过由巩俐和杰米利·艾伦斯主演的好莱坞大片《中国盒子》)。

我跳起舞来就幻觉连篇,灵感如泉涌,这是身体过度解放的结果。我觉得应该有一个贴身女秘书拿着笔记本电脑随时随地跟着我,尤其在工业舞曲里跳舞的时候,她应该记下我所有的幻觉,那远比我坐在书桌前写棒一千倍,多两千万倍。

我已经记不清身处何地,空气里有股大麻烟(或雪茄烟)的味道,这股味道在我大脑皮层右下方某部位找到了感觉回映区,我想我已用跳舞吸引了不少男人的目光,我跳得像个伊斯兰后宫里的一个最受宠的妃子,也像蛇发女妖美杜莎。男人们总在一瞬间渴望与一个妖女性交然后被妖女吃掉,世上就有一种雄蝎子,永远被它们的性伴侣在交媾以后消灭。

我看到我肚脐眼上的那枚银环在灯光魅影中急速闪灵,像开在我身体上的一枚小毒花,一只手从背后搂住了我赤裸的腰,我不知道这是谁,但我不是很在乎,当我微笑着转头,看到了马克那一张轮廓动人的脸。他居然也在这里。

他俯下脸来贴着我的脸,在音乐里对我呼出热呼呼的气,他肯定喝过一种叫“James’Bon”的马丁尼酒,他的声音很低,但我还是听清他在说他想要我,就在此时此地。我昏头昏脑地看着他,“这里?……现……在?”

我们在二楼不太干净的女用洗手间里挤作一团,音乐己隔得远了,我的体温渐渐降低,我还是睁不太开眼睛,但我挡住马克的手,“我们在这里做什么?”我用梦游般的声音问他。

“在做爱。”他用了一个恰如其分的词,脸上并没有任何轻佻的东西,相反我觉得他的蓝眼睛一点都不冷漠,那儿泛着像圣桑《天鹅》那样的柔波,即使在这样一个有异味的洗手间里,你永远不会理解纯粹的情欲何以会激起如此这般的亲密无间!

“我觉得这样糟透了,像犯罪,更像……受刑……”我喃喃地说。

“警察找不到这儿的,相信我,这一切都是完美的。”他的措词像一个急于求欢的骗子,把我顶在紫色的墙上,撩起裙子,利索地褪下CK内裤,团一团,一把塞在他屁股后面的口袋里,然后他力大无比地举着我,二话不说,就准确地戳进来,我没有其他的感觉,只是觉得像坐在一只热呼呼而危险的消防栓上。

“Youbastard!”我控制不住地说粗话,“快放我下来,这样不行,我像一只墙上的母猴标本。”

他狂热而沉默地注视着我,我们换了姿势,他坐在抽水马桶上,我坐在他身上,取女位姿势,并且自己来掌握性敏感方向。有人在敲门,而厕所里一对变态男女还没完事。

高潮还是在恐惧与不适中降临了,又一次完美的高潮,尽管姿势很别扭,尽管在这么个有些臭的洗手间。他推开我,拉一下水阀,随着旋转的水一堆秽物很快消失了。

我哭起来,这一切不可解释,我越来越对自己丧失了信心,我突然觉得自己比楼下那些职业娼妓还不如。至少她们还有一份敬业精神和一份从容,而我别别扭扭,人格分裂得可怕,更可恨的是我还会不停地思考、写作。我不能面对洗手间那一面幽暗的镜子中自己的脸,什么东西在我体内再次流失了,一个空洞。

马克抱住我,“原谅我”,他不停地说“Sorry,Sorry”,把我像死婴一样搂在怀里,这更令人难受。

我一把推开他,从他屁股口袋里拿出内裤穿上,整理了一下裙子,“你并没有强奸我,没有人可以强奸我的,你不要老是说Sorry、Sorry,那很不礼貌的。”我冲他低低地吼了一声,“我哭是因为我觉得自己难看死了,哭一哭就会舒服点,你知不知道?”

“不,你一点都不难看。”马克的脸上满是德国人特有的严肃表情。

我笑起来,“不是,我的意思是终有一天我会死得很难看。因为,我是坏女孩,上帝不喜欢坏女孩,虽然我自己很喜欢自己。”

我说着,又哭起来。

“不,不,我的蜜糖,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真的,CoCo,我越来越喜欢你。”他的眼睛里无限温柔,在厕所灯光下无限温柔又变成无限哀愁,我们紧紧抱在一起,欲念再次浮出来。

开始有人在敲门,看来是哪位女士忍无可忍了。我吓坏了,他做了个禁声的手势,镇定地吻我,门外的脚步声走远了,我轻轻推开他,“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我们还会不小心碰到,上海很小的,你知道。”

我们从洗手间迅速地走出来,“我要走了。”我说着,朝门外走,他执意要开车我送回去,我执意不肯。

“好吧,”他对一辆出租车招招手,从钱包里取出一张钱放到司机手上。我没有阻止他这样做,我坐上车子,隔着窗对他轻轻说,“我还是不太舒服,有罪恶感。”“那是因为我们做爱的地点不对,它事后会来影响你的情绪。”他伸脸过来吻了我一下,我们都没提到天天,自欺欺人地不去提。

出租车的收音机里有个家庭主妇在向“相伴到黎明”的热线主持人倾诉心声,丈夫有外遇,但她不想离婚,她希望另一个女人会自动消失,她不知道怎样夺回丈夫的心。我和司机都默不作声,城市人习惯于心不在焉地听着别人的隐私故事,没有同情心也爱莫能助。车子开上高架桥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片灯火海洋,如此灿烂,如此惊人。我想象着这一刻遍布上海各角落的灯火阑珊处有多少故事在发生着,有多少喧嚣,动荡和厮杀,有多少难以想象的空虚、纵情,欢爱。

天天还没睡,他和小猫线团依偎在沙发上,手上拿着一个拍纸簿,给他那远在西班牙的母亲写一封长长的信。我在他身边坐下,线团跑开了,他猛地抬头看了我一眼,我心里一惊,怀疑他又嗅到了一丝陌生男人的气味。要知道马克身上还有股淡淡的狐臭,我一直很享受这股淡淡的动物味道。

但天天清冷如寒水似的眼睛使我受不了,我神经质地站起来,向浴室走去。他低下头继续写信。

热水哗哗放着,水蒸气慢慢地在浴室惟一一面大镜子上凝结,看不见自己的脸了。我吐了口气,没人,一缸冒着烟的热水,放松下来,有什么麻烦来临的时候我就把自己藏入一缸热水中,水那么热,一大把头发像黑色睡莲一般浮在水上,能回忆起来的都是一些快乐的事,优美的事。

我回忆小时候总是偷偷溜上外婆家的阁楼,阁楼上有一把坏掉的老式皮转椅,一个四角包铜的红木大箱子,箱子上堆满了灰尘,打开箱子,里面有几只用蓝瓷烧出“Salt”字样的瓷瓶,一些做旗袍剩余下来的边角料,还有一些古怪而无用的小玩意儿。我总是坐在破皮椅上一个人玩那些小玩意儿,天色在小小的老虎窗外一点点黯淡下去。“倪可,”外婆在叫我,我假装没听见,又一声,“倪可,我知道你在哪儿,”然后看到外婆胖胖的身影从楼梯上升上来。我飞快地把箱子关上了,可我的手脏了,衣服也脏了。外婆生气地说,“不要再爬来爬去玩了,这些东西你要喜欢我就送你做嫁妆吧。”可是后来因为市政府造地铁,那幢由法国人建于1931年的老楼动迁,大家都乱哄哄地搬了家,所以小时候玩过的宝贝都不见了。

我伸了伸脚,想起小时候往事总像隔了老远看前生前世。除了那种温柔之情,什么都像假的。这时,浴室的门被推开,天天走进来,他的眼睛红红的,走到浴缸旁边蹲下来。

“信写完了吗?”我轻声问。

“写完了,”天天说,他沉默地注视着我的眼睛,“我让她打消来上海开餐馆的念头,我去奶奶家时也说了这件事,奶奶说她来得正好,要找她算一笔账……我也不想让她来,宁可就这样一个人混下去,直到死的那一天……”他的声音极其阴郁,当他说到最后一句话时他的眼泪流下来。

“CoCo,无论怎样,你都不要对我说谎。”他凝视着我的双眼,一把无形的凿子凿开了心脏上的一层粉红色薄膜,一股浓重的令人惧怕的寂静像血液一样渗透了四周,然而越是相爱无望,越是把你藏匿进一个深深的谎言,沉沉的梦里。

“我爱你。”我一把抱住他,闭上眼睛,我们的眼泪掉迸浴缸里,浴缸的水越来越烫,颜色越来越深,最后像烧沸的血浆一样吞噬了哽咽和悸动。从这一夜起,我就发誓永远不会让他知道马克其人其事的存在。一丁点儿都不能,我不想让他死在我手上,死在我的艳遇上。

十二、草 地 派 对

下午,秋天的太阳照耀街道和人群,留下一抹抹轻而淡的影子,树木上已萌生秋意,一片片叶子像渐渐发黄的昆虫标本挂在树上。风吹在人脸上,一阵凉意。

一些事件在你的日常生活中迭二连三地发生,使你注意不到季节变得如此快,时间过得如此容易。

天天真的去了一家生殖健康医疗中心,第一天我陪着他一起去。

走进那幢楼的感觉不太好,空气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压抑人的身体,走廊、招贴画、医生的脸都干净得过分。看病的医生戴着大眼镜,目无表情,他一边询问着天天有关问题,一边在病历卡上重重地写着什么。

“第一次遗精什么时候?早上会有自然勃起吗?平时看那种书或看那种电影会有反应吗?成功的性交一次都没有吗?——我指的是能顺利插入并持续三分钟以上时间,平时身体还有什么异常反应?”

天天的脸色越来越苍白,他的额头满是细细的汗珠,说话都很难说完整,我想此刻只要我伸手拉起他他就会飞快地跑出这个房间。我坐在走廊的椅子上,看到天天被领进旁边的治疗室,他看上去很糟糕,随时会昏倒似的。在他走进门的时候他突然用一种充满惊惧的眼神看了我一眼。

我用手捂住半边脸,这对他来说太残酷了。

漫长的等待,治疗室的门开了,医生先走了出来,接着是天天,他低着头,没看我一眼。医生在诊断书上刷刷地写着,他对天天说,“你的生殖系统很正常,调整心理才是关键。”他建议天天参加一个医院的精神治疗小组,外加一些药物辅助治疗。

天天的日常生活突然地多了一项内容,每周去一趟生殖健康医疗中心,每次在那儿呆上几小时。也许使他迷恋的并不是治疗本身,而是那儿有一群与他类似的难言之隐的受害者。大家坐成一圈轮流发言,在一种默契中交换各自的痛苦,生活的压力,按照我的朋友心理医师吴大维的说法,集体受难的气氛有助于排遣个体的内心焦虑。

但很快地,天天对医疗中心和那个小组感到厌倦了。他与小组其中的成员一个叫李乐的年轻人产生了友谊,不时会邀请他参加我们这个圈子的活动。

秋天适宜于在户外聚会,我们在兴国宾馆搞了一个草地派对。周末下午的太阳懒洋洋地照在身上,风把附近的一个小医院的来苏水味带过来,让鼻子有点痒痒的,四周的景色很美,植物和建筑参差映衬着,暖烘烘的秋色。

格子布摊在草地上,一些看上去诱人的食物摆在上面,朋友们像棋子般散落在四周,或躺或坐,像马奈的名画《草地上的午餐》,那些洋溢中世纪中产阶级情调的生活场景一直是我好奇而向往的。再则过多的室内生活也太闷了,思考、写作、沉默、梦境、想象都可以让人濒临发疯,科学家毫无人性的实验证明了把一个人单独关在封闭的屋子里四天就足以使之像失控的弹子蹦出窗台。人要发疯是容易的。我父亲在最近写给我的明信片上(他正和母亲在杭州旅游)写着一句:“女儿啊,多去户外走走,草地和新鲜空气才是生活对一个人最珍贵的馈赠。”他现在都用一些类似格言警句之类的东西与我做交流与沟通。

李乐也来了,穿脏兮兮的式样新潮的衣服,他是个瘦小的长着一双大眼留着光头的男孩子,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说诸如“我操,Shit”之类粗话,并且老爱神经质地捏鼻尖,把鼻尖捏得又红又尖。我不喜欢他。据说他从10岁开始就追逐比他年长的女性,11岁被小学同班同学的妈妈诱好,过早地失了童贞,此后他跟五十多个妈妈阿姨辈或姐姐辈的女性有过床第之欢,一年前他与别人的妻子在床上被双双捉住,被那丈夫痛打一顿并被剪掉了他引以为傲的一头长发,受此惊吓后他就阳痿了。

他是个知青子女,父母都不在上海,没人管也没人关心。现在在南京路上一家Adidas专卖店做营业员,平时在一个地下室练习打鼓,有一个自己组建的松散的摇滚乐队,摇滚暂时替代了性抚慰着他年轻的身心。使天天对他产生好感的不仅在于他那种奇怪的生活态度(放纵、柔弱、天真、我行我素),还在于他也爱看书,爱思考人生的终极问题。

朱砂也应我的邀请来参加这个草地派对,还带给我一件礼物,一瓶资生堂爽肤水,她说是刚从香港出差回来带来的,这一瓶东西那儿比上海便宜l00m块。已经有一段时间没看到她了,可她身上那种端庄体贴的女人味一点也没变,看上去已从离婚的阴影中恢复了。

“听姑妈说,你又开始写小说了?”她吸着一盒果汁,微笑着看着我。太阳光淡淡地照在她身上,她身上有一种春草般的自然芬芳。“噢,对了,”她掏出一张名片给我,“这是我现在上班的新公司。”

我接过来一看,愣了愣,这不是马克所在的那家投资顾问公司吗?

“对,我又在写小说了,希望是本畅销书,这样我就有钱去欧洲旅行了。”我说。

“你男朋友呢?你们还是每天共处一室吗?我不能想象这种生活,你们当中没有一个想出去工作吗?这样不太好的,使人变得不那么健康。”朱砂用一种温柔的口气说。

“我们经常出去散步,有时去酒吧喝喝酒,跳跳舞。”我说,心里还在想着如果我去欧洲旅行的话,天天肯定也愿意同行的,出门旅行不仅是时空迁移,也会对人的心理生理造成某等程度的影响。我幻想着在法国某个小镇的某个旅店里可以与天天做爱(在那些地方他就可以),然后是德国的汽车旅馆、维也纳废弃的小教堂,罗马15世纪的角斗场、地中海的一只快艇上……故事会一点点延续下去,只要有爱有欲,在森林、湖泊和天空回旋的就是自由和爱的舞蹈。

我走到天天身边,坐下,吻他,他中断了与李乐的谈话,对我报以微笑。“玩飞碟吧。”我说。“好。”他站起来,阳光下的他显得特别年轻,像中学生那样,剃着短短的黑头发,黑色带条纹的棉质衣衫,他的眼睛清澈动人。

我们对视了几秒钟,一种新鲜的激情重新刺激着全身,我觉得心在怦怦跳,他又笑起来,飞碟飞来飞去,像一只小小的UFO,它飞到朱砂的脚边。朱砂微笑着递给天天,她正跟阿Dick坐在一起聊天,看上去谈得很愉快。

马当娜与宾馆里的朋友谈完事也过来了,和我们一起玩飞碟,卡丁车高手老五和女友西西正在赤着背边晒日光浴边下飞行棋,他们都戴着墨镜,白白的后背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无论怎样都算是般般配配的一对。

一群人正热热闹闹地在草地上自娱自乐,突然一个外国老太太神情威严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我和马当娜走过去,其他人照样玩。“对不起,我想请你们离开这里。”她用一口美式英语说,舌头卷得老大的。

“为什么?”我用英语问。

“哦,”她耸耸肩,“我和我的丈夫就住在对面的楼房里,”她用手一指,我看到草地另一边用低矮的围墙隔开的一幢漂亮的法式三层楼房,高耸着美丽而无用的烟囱,还有彩色玻璃窗,两个用雕花栏杆围成的爬着藤蔓的阳台,“我们总是在阳台上看这片草地。”

“那又怎么了?”我的英语很不礼貌。我也不想表现得礼貌,这个美国老太到底想要干什么?

“可是你们破坏了这一片草地的宁静,你们太闹太乱了。”她眉头不皱一下地说,蓝眼珠里有股冷漠而不容违抗的神情,她有一头与我外婆相似的银发,一样的皱纹,可我实在不觉得她慈祥可亲。我用中文低声跟马当娜通报老太的意思。

“什么?”她居然想赶我们?马当娜一听就来劲了,显然这种无理要求使她兴奋,她正是遇强不弱的那种人,喜欢挑战和争斗。

“告诉她,这块草地并不属于她,所以她无权提出这个要求。”我把这意思跟老太说了。

老太笑起来,神情仿佛在说“粗鲁的中国女人”。马当娜点上一支烟,“我们不会走的,您老人家回去歇着吧。”

老太似乎明白她的话,依旧用不温不火的英语说,“我的先生是美菱银行总裁,我们租下了那整座房子就是看中了这块草地,我们年纪都大了,需要好的空气和干净的环境,在上海这个城市找块像样的草地可不容易。”

我点点头,“是不容易,所以我们也来这儿放松一下。”老太微笑着问我,“你也租房了吗?”我点头。“租金多少?”她问,我笑着说,“这是我的私事,与你无关。”

“我们的租金一个月25,000美金,”她一字一句地说,“这个价钱与这片草地有关,你们中国人也懂好环境可以卖大价钱,所以我请你们能尽早离开这儿。”她微笑着,但口气很强硬。的确这个价钱吓了我们一跳,不知她和她那总裁老头来头到底有多大,与这家宾馆的老板又有没有什么私谊,马当娜不愧是江湖老手,她淡淡一笑,“OK,”她说,“我们会离开,seeyoulater。”

一路上大家讲起以前法租界上的一块牌子的故事,那块牌子上写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而现在各大跨国公司金融巨头大财阀又卷土重来,无疑那股强劲的经济冲力又会带来心理上的优越和文化霸权,于是这些新新人类第一次切肤体会到民族自尊心,在这个下午认真地思考起生活中的另外一些东西。

晚上,马克给我打电话时,天天正在浴室。我低声说,“以后不要再打电话来,这不好。”

他表示同意,“但怎么与你联系?”

“我也不知道,也许我给你打电话。”

“你可以装电子信箱。”他认真地建议我。

“好的。”我说,然后又忍不住把下午发生的事讲给他听,“如果你住在那幢房里,你会不会赶我们走?”我严肃地问,这几乎是个外交考验,有关民族自尊心。

“当然不会,”他说,“那样我就可以一直盯着你看了。”

十三、12 月,离 开

12月,残忍的季节,没有丁香开在百年深深的庭院里,没有美女裸舞着舞过衡山路Takashi的“Legarconchimis”花园石阶和描彩游廊,没有鸽子,没有狂喜,没有爵士乐里蓝色的阴影。

冬雨在阴郁地飘着,舌尖上有股微苦的味道,空气里的潮湿会让人发烂,烂到心里去,上海的冬天就像一个女人来的例假又湿又令人厌恶。

天天决定出门旅行,每年这个时候他总是要离开上海一段日子,他受不了这种又冷又湿的天气,连偶尔的太阳光也是灰色的,照在身上会发毛,“我要逃走一段时间,”他说,“去哪儿?”南方,太阳厉害一点的地方,天空蓝一点的地方。比如说海口。“想一个人去吗?”他点点头。

“好吧,要照顾好自己,你有IC卡,可以随时打电话回来。我会留在屋子里继续写小说。”

永远无法完成这部小说的念头让我害怕,而天天走后我能享有更隐秘的空间,身体上的空间感。我不知道天天是否也意识到这一点,他选择出门旅行是否也想暂时脱避一下我们日日相处所带来的某种危险,他具有胜常人百倍的敏感,有时,那种不能解释的感情把两个人纠缠得太紧,到使人不能自由呼吸并失去创造力的时候,也许也是出门旅行的时候。

更何况马克像赘生物一样从我们感情生活最薄弱的一环生长出来,不能轻易摘除,它存在的理由即是我身体某个地方有病毒发作,这种病毒就叫“情欲”。

在很多人眼里,情欲与爱情不能混为一谈,在很多思想解放了的女人眼里,找一个倾心相爱的人和一个能给她性高潮的男人是私人生活最完美的格局。她们会说:爱与欲分开并不与追求纯洁人生的态度抵触,一天一天消耗着你生命的日常生活引导着女人的直觉与意愿,她们寻找任何一种能使她们具有安全感的生活方式。她们把打开生活秘密的钥匙放在枕头底下,她们比50年前的女性多了自由,比30年前的女性多了美貌,比10年前的女性多了不同类别的性高潮。

电话里预约的大众公司出租车就停在楼下,我最后检查了一遍天天的行李箱,一条Tedlapidus牌香烟(似乎只有上海某些专柜才能买到),吉列剃须刀、漱口水,七条白色内裤七双黑色袜子,一个Discman,狄兰·托马斯诗选,达利日记,《希区柯克故事集》,夹着我们一张合影的相框,另一只包里还装着他坚持要带着的猫咪线团,然后我们撑着雨伞一起坐上车子,因为带着猫他放弃了坐飞机而要睡着火车卧铺去海口了。

雨打在出租车挡风玻璃上,街道上灰蒙蒙的,商店和行人在雨中像涸散的一堆颜料,有种失真的线条。天天一直用手指划着窗玻璃上的水汽,划出奇形怪状的符号。出租车上的收音机放着甜腻腻的流行曲,三十好几的任贤齐还在扮淘气唱《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车子离火车站越来越近,我的心有一股说不出的忐忑,天天抓着我的手放在他的膝盖上,我们要分开近两个月的时间,我们会突然地发现另一个不在枕边,也不会有人敲浴室的门,嚷着要一起洗澡,不用准备两份食物,洗两个人的衣服,也不用担心随时会有猜忌、眼泪,不用听到彼此的梦话了。

火车站广场上依然有不少外地民工在雨中徘徊,我提醒天天,放好身份证、牡丹卡、IC卡、车票。乘电梯上二层楼候车厅,已经开始检票了,天天冲我挥挥手,右肩背着装线团的袋袋,左肩提行李箱随人流涌向一扇门。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坐巴士到了美美百货那儿的时候,我跳下来。这一段淮海路有种平民化的洋气,可以见到成群时髦的小孩子。华亭路一直是年轻孩子领会时尚走向、接收最尖端流行信息的一条街,这条街如此之小,但上海人见缝插针善于利用方寸之地的本性就体现出来,满眼都是迷人而廉价的衣服还有皮包、鞋帽、手工艺品、玩具,这条被写进境外旅客游上海指导手册上的街紧跟着国外时尚,并且价格便宜了一大截。有次我在上海展览中心的“香港博览会”上看到一只标价250元的缀珠丝面手袋,下午在华亭路上看到同样的手袋,讨价150元。每逢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像别的女孩子一样就来这条路逛一圈恶买一气,买上一大堆漂亮得轻飘飘的东西回去,大部分衣服只穿过一两次,因为这些都是在狂暴心情下买来的,式样无一不夸张、色情,只适合独自一人在屋里照着镜子扮玛丽莲·梦露给自己看,自娱自乐。

在华亭路上有不少飞女烂仔打扮的中外青少年,一队日本男孩子穿着溜冰鞋,像蝴蝶标本一样展示他们的溜冰技巧和染得像鸡毛掸子的头发。一个上海女孩嘴唇黑黑地走在嘴唇银灰的同伴旁,她们在吃“珍宝果”牌棒棒糖(大小孩子们人手举一根棒棒糖,一度成为上海的时尚形象的一部分),总担心她们会因为吃下太多廉价的荧光唇膏而中毒死去,当然目前还没有一宗正式的报道说是本市有哪位小女生因为吃口红而吃死自己的。

人群中走来一队衣冠楚楚的办公室男人,其中的一个向我热情地招手,我想他肯定在向我身后的人招手吧,继续不理不睬地走。他还在招手,并且叫我的名字,我惊讶地盯着他看。

“我是蜘蛛呀。”我想今天是不是愚人节,这蜘蛛在我印象中是个有犯罪冲动的智商高得可怕的社会青年,这些日子不见他不是做电脑黑客抢了银行就是继续在白天半死不活地打着小工,到了晚上就守着电脑在网上神魂颠倒。

但眼前这个年轻男人架一副白领男性都喜欢的无框眼镜,牙齿很白,笑得挺健康,“要死了,你居然认不出我。”蜘蛛的口头禅就是“要死了”。

于是我笑起来,“看上去你挺漂亮的。”我说。

“你也挺漂亮的。”他说着,脸上没有一丝戏谑的表情,一举一动都有分寸。

路边的真锅咖啡店。我们对面而坐,咖啡的香香起来可以让人慢性地中毒。所以很多人都上了瘾来咖啡店闲坐一下午,即使一辈子的五分之一的时间丢在了咖啡店,只要有种脱离了工作重负的假象就好。还有不闹的音乐,长着舞男式脸蛋的侍者,我们聊到了绿蒂咖啡馆。“那真是个不错的地方,”蜘蛛说,“可惜当时身在其中并不觉得享受,心里只想着打工赚钱。”

“还有怎么撬保险柜。”我揶揄他说。

“要死了,这事可不能再提,我现在从良了。”他笑起来,他递给我的名片上写着金苹果电脑公司,是一家由他和几个大学同学一起投钱搞起来的小公司,专门从事软件开发、网络安装兼卖电脑,现在刚刚有起色。“估计到年底会有可观的利润,”他赚钱的欲望还是膨胀着,只是多了些沉着。

“对了,那个媚儿怎么样了?还有联系吗?”我想起了他以前的网上女友。

“我们经常在一起喝咖啡、看电影、打网球。”

“谢天谢地,我以前的预感有误,这个媚儿好像和你蛮合得来的。会不会跟她结婚?”

“噢不,媚儿在网上是个女孩,在生活中却是个男人。”他连忙纠正我的说法。我一脸惊奇的表情,又说,“当然我们只是朋友,没有其他的什么什么!”他笑起来,也不管我信不信。

“他在网上扮女生吸引男生,肯定有精神上的怪僻。”

“对,他一直想做变性手术,当然我跟他交往只是觉得他善良,热情。有想法,他知道我不是gay,但照样可以做朋友,是不是?”

“真想见见这个媚儿,听上去不同寻常。”

十四、情 人 的 眼 睛

晚上我一个字也写不下去了,大脑一片苍茫,一只苍鹰在空中飞来飞去,伺机俯冲捕食,但却觅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灵感。

我对这部小说产生了某种隐忧,我不知道如何把自己在读者面前最大程度地藏起来,换句话说,我不想把小说与自己的真实生活混为一谈,而事实上我更担心随着这部小说情节的发展会对我以后的生活产生某种莫名其妙的影响。

我一直认为写作是类似于巫术的充满意外悬念的行为。女主人公是一个与我一样不想寻求平常生活的女孩,她有野心有两个男人,内心从未平静过。她相信一句话:像蚂蟥那样吸干生活的精髓,包括秘密的快乐,不为人知的伤害,即兴的激情,永久的向往。她像我一样害怕死了以后下地狱,看不到电影,穿不到舒适的睡衣,听不到MoNo的天籁之音,无聊得令人透不过气来。

我抽烟,在地板上走,把唱机的音量放得很大,甚至还翻天天的抽屉,看他有没有留下一点令我惊喜的纸片。最后我在通讯录上翻到马克的电话,我犹豫着,是不是该给他打个电话,天天刚走,而我就想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想到这儿,我皱皱眉头。

但接着我自己想了两条理由,第一,我不爱那男人,他代替不了天天在我心中的位置,他的脸上只写着欲望。第二,他不一定能收到我的电话,如果他关掉手机的话。

于是,我拨出一串数字,电话那头是长长的拨号音。我吐着烟,心不在焉地打量着左手的指甲,指甲修剪得整洁柔媚,十指尖尖,一瞬间看到自己的双手爬在马克健美的后背上,就像两只蜘蛛一样在蠕动,挑拨,轻指、咝咝咝的气声,漫天飞旋的性激素的气味。

电话那头突然传来的一个女人声音打扰了我的幻觉,“Hello!”她说。

我吓了一跳,本能地应了声“Hello”,然后我问,“IsMarkthere?”

“他在浴室,要留口讯吗?”她说一口德语腔很重的英语。

我礼貌地说不用了,我会再联络他。挂掉电话,一种沮丧的情绪影响了我,这个德国佬居然还有情人,当然也可能是他的太太。他从没说过他的私生活,我也没问过。到目前为止,我们之间似乎还是“fuck来fuck去”的关系。

我消沉地躺在浴缸里,身边堆满了玫瑰浴露的香泡泡,一瓶红酒放在右手可以够得到的地方,这是我最虚弱的时刻,也是让我最自恋的时刻。我幻想在此时,有一个男人推开了浴室的门,走过来,撩开水面上的泡沫与花瓣,像挖掘珍宝一样挖掘我身体最隐秘地方的狂喜。看我像花瓣一样在他粗暴的掌心颤栗,被揉得粉碎,看我的眼睛在灯光下因为羞耻而变湿,我的嘴唇在潮汐冲刷下张开又闭上,我的双腿顺着欢乐的方向而蠕动张合。

我突然想念起天天,他用独一无二的手指,无数次地对我做过这种浮于普通肉欲上的诗化的性催眠,是的,像剥去层层迷雾直达爱的中心的催眠。我闭着眼睛边喝红酒边抚摸双腿之间,这种煎熬使我理解了为什么《毒太阳》中的亚历山大会选择死在浴缸里。

电话铃突然响了,“天天,”我心里叫了一声,睁大眼睛,欠身抓住嵌在右侧墙壁上的话筒。

“Hello,我是马克。”

我吸了口气,“Hi!”

“刚才你给我打过电话,是吗?”他问。

“没有啊!”我说,“我没有给你打什么fucking电话,我一直在寂寞地快乐地洗澡……”我打了个酒嗝儿,嘻嘻笑起来。

“我太太告诉我,在我洗澡的时候有一个女孩打过电话,听口音是中国人——我猜是你。”他好像胜券在握,吃准了我会想他似的。

“这么说,你有太太。”

“她刚从柏林来,来上海过圣诞节,一个月后她会回去。”他很奇怪地用着安慰的口气,好像我会为此而很难过。

“她挺忙的吧?哎,对了,我想起一件事,你有没有换过床单?……猜你肯定换过了,——不然她会闻出中国女人的味道。”我轻轻笑起来,我知道我有点醉了,一点点醉的感觉真好,什么都想得很开,云雾散去眼前只有光明。

长到25岁,抵御意外事件的能力就很强,就算他现在说他要与我分手或者说他要去火星也不会让我太绝望的。清醒地对待我与他的关系,一是一,二是二,别迷失方向。

他也笑起来,圣诞要到了,公司要放一个长长的假,他希望可以有机会与我见一面,他用中国话跟我讲电话,我猜他太太在旁边一个字也听不懂。男人总是在女人眼皮底下做出色胆包天的事,他们会说“爱你和对你忠实与否是两码事”,多数男人不适应一夫一妻制,他们缅怀古代的后宫里藏三千粉黛的艳史。

他说过几天有个记者朋友从德国来,他想介绍我们认识,那位朋友有计划采访上海有个性的年轻女性。

说到底,与一个情人和一个记者共进晚餐并不是坏事。那一天出门前,我盛妆打扮,我爱那种对着镜子描眉涂唇搽腮影自恋的感觉,为此我愿意下辈子还做女人。精心打扮而不露凿痕,矜持而可以在一刹那间使人惊艳,上海女人天生有这种细小处见心计的特质。

相书上说黑色是我的星座的幸运色,我穿着黑色高领紧身衫,一双跟儿高得吓人的靴子,头发简单地绾成朝天髻,插一支象牙管,手上是天天送我的银链。这身打扮给我安全感,知道自己是美的。

外滩的Monthebund餐馆,这是以价格昂贵而饭菜并不可口着称的一对澳洲姐妹开的餐馆,生意不错,在浦东工作的老外都结伴过江来此就餐,两米高的灯柱,雕花铁栏,餐厅布置得大而无当,但可能也符合马克他们那一民族的严谨、简洁的审美趣味。惟一迷人的是餐馆外那个大大的阳台,在那儿可以凭栏远眺浦江两边。

马克的记者朋友名叫吕安德,黑发黑眼,祖父一辈是从土耳其迁至德国的移民,一开始我们谈论足球和哲学,跟德国人谈足球虽然有些自卑,但哲学方面我的国家丝毫不逊色,吕安德崇拜孔子、老子,前者鼓励他走遍全世界寻求亘古不变的人类真理,后者则在他痛苦寂寞的时候安慰他,有点像吗啡。

应吕安德的提议,我开始讲述一遍我以前的经历,包括那本引起奇怪反响的小说集,还有我对自己与父母一代的关系的理解,以及我的历任男友,讲到天天的时候我看了一眼马克,他正在切一片蔬菜汁炙羊腿,装作没听见。

我讲得很坦率,天天是我惟一的爱人,上帝给我的礼物,尽管我一直预感到这是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可我不想也无力改变什么,到死也不会后悔的。说到死,我想我并不怕,我只害怕无聊地活着,所以我写作。我的英语不是特别好,个别词句需要马克翻译,马克一直都认真地帮着我。

马克一直装作只跟我是一般朋友,但他还是忍不住盯着我看,然后说一些笑话,比如他刚学中文的时候老把“皮包”说成“包皮”,有一天他准备请中国同事吃晚饭,走到半路上一摸口袋,很尴尬地对同事说,“对不起,我的包皮没带在身上。”

我大笑起来,他三句不离本行,都是带色的笑话。他的手在桌子底下寻找我的腿,这是冒险的举动,我写过的小说里就有在桌子底下摸错人的场面。但他准确无误地找到了我的膝盖,弄得我发痒,我忍不住笑起来,吕安德看着我笑的样子说:“就这样笑吧,我来给你拍一些照片。”

我用中文问马克:“这样的采访是不是不太好,只是满足德国人的一点好奇心,神秘的东方大国,年轻的反叛的女作家之类?”

“不,不,你的小说我很喜欢,相信很多人会尊重你,有一天你的小说会被译成德文。”

晚餐结束后,我们去了新华路上的Goya,这是一家以四十多种马丁尼酒和遍地的沙发、分支烛台、艳情的落地垂幔、绝对催眠的音乐着称的小酒馆。我喜欢这里的主人,一对年轻貌美的从美国回来的情侣,女主人叫宋洁,能画不错的画,她脸上的苍白是我见过的女子中最神秘的那种白,别人涂再多白粉也无法摹仿。

我们分别叫酒,我请酒保换一张碟,我知道他们有portishead的《Numy》,这样的音乐配上这样的酒才对感觉。有一段时间我和天天经常来这儿喝酒,这个地方像一艘沉在海底的古船,时时有种沉沉的睡意从天花板上压下来,压在脑袋上,使人迷醉,酒会越喝越多,沙发越坐越陷下去,经常可以嗅到麻醉的味道。不时有人喝着喝着就头一歪靠在沙发上睡着了,然后醒过来,再喝,再睡一会儿,直到某处传来漂亮女人的笑声惊醒,总而言之,这其实是个非常危险的温柔乡,一个人想暂时丢失一些自我的时候就会坐车来这儿。

我总是碰到一些上海滩上有名的演艺圈内人、画家、音乐人、传媒佬,就算彼此都认识到了这儿也只是点个头,说声你好吗?马克坐在我的旁边,和吕安德用德语说着什么,那种语言把我从他们的世界隔离开来了。我自得其乐地喝酒,脖子仰着喝酒很好,我会想起梦中的一只天鹅,我在伤感而优雅的情绪中自我沉沦。

马克的手又不动声色地来向我的臀和腰问好,我突然看到我的表姐朱砂和一张熟悉的男人的脸走进我的视野。我瞪大眼睛,她和阿Dick亲密地拉手走进来,几乎在一秒钟的时间里,他们也看到了我。他们没有任何反常的表情,而是很快地向我们走过来。

马克认出了朱砂,叫她的英文名字,“嗨,Judy。”

朱砂新跳槽到了那家德资公司后,马克就是她的老板。听我介绍说朱砂是我表姐,马克露出惊奇的表情,“你们一点也不像,”他说,“但都是聪明迷人的女孩。”他露骨地恭维着,可能在这儿突然遇到公司的下属,而且还是他秘密情人的表亲,这使他没有心理准备。我可以想象他在上班时的另一种样子,严谨、认真、一丝不苟,对职员说一不二,一切按规章办事,像上足油的高精度的机器,比如我住所墙头上德国钟就是那样分秒不误,性能可靠。

朱砂仿佛猜到了我与马克的关系,她对我微笑着,眨眨眼睛。我注意到她穿了件G2000削腰外套,亭亭玉立,像从巴黎春天广告招贴里走下来的模特。

然而吸引我注意力的还有件事,苍白英俊的画家阿Dick和我表姐在一起,手拉手,显然不是一般的朋友,他们一副热恋情人相,可马当娜在哪里?

音乐和酒精使人昏昏欲睡,我睡着了,等我醒过来,朱砂和阿Dick已经离开了,吕安德也想回他下榻的银河宾馆。马克对他说“先送你回宾馆”,他又回过头来,对我说,“然后再送你回去。”

我可能是真的喝多了,头靠在马克的肩上,嗅着来自北欧大地的花香和淡淡的狐臭,这种异国的性感体味也许是他最打动我的地方。车子经过银河宾馆放下吕安德,向我的住所开去。我顺从地伏在他怀里,他沉默着,窗外成片的街区和路灯掠过,我想我至今还不清楚在他眼里的我是什么样的角色,但没关系,他不会为我离婚不会为我破产,我也没有向他献出所有的光所有的热,生活就是这样,在力必多的释放和男女权力的转移中消磨掉日日年年的。

车子开到了我的住所,我承认我有些伤感,喝酒以后总是容易伤感的。他跟我一起下车,上楼,我没有说“不”。他开始脱我的衣服的时候,电话铃响起来,我拎起话筒,天天的声音。

他的声音遥远而清晰,话筒不时有静电的滋滋声和猫叫声,他说他住在靠近海边的一家旅店里,受东南亚经济危机的影响,房价和食物都很便宜,一天的花销不会超过200块,去药浴桑拿房里也只有他一个人,他的声音听上去很愉快,他说小猫线团也很好,明天他打算去海滨游泳。

我想不出跟他说什么话,马克把我抱起来放在桌上电话边上,我一手拿着话筒,一手抓着他的肩,他的脑袋拱在我的肚子上,他的舌头隔着内裤舔我的阴部,弄得我酥痒无比,浑身无力。我尽量把声音放得自然些,问天天那儿的气温有多高,女孩穿什么样的裙子,有没有去过椰树林,没有什么人打他坏主意吧,人们看上去若无其事的,并不表示他们没有坏心眼——要看好钱物哦。

天天笑起来,说我是个比他还糟糕的怀疑论者,对什么都不信,凡事都往坏里想,骨子里对生命持有否定态度。天天的话像羽毛一样轻轻飘进我耳朵,然后融化了,我什么也没听进去,他的笑声使我觉得他适应陌生环境的能力比我想象的好,他的声音变成贝多芬琴键下月光般的音乐阻止了我内心的紊乱,我只感到一种快乐从脚底心涌上来,这种舒筋展骨的快乐是白色的,纯度为百分之百的牛奶的醇香,天天向我道晚安,在电话里他很响地吻了我几声。

我放下电话,马克把那东西射在我的裙子上,那么白那么多像百分之百的牛奶。

有一句话,“情永远需要禁忌”,禁忌犹如世上最好的春药,当有一天我在天天的葬礼上回忆起以前的很多事,我记起了这次电话经历,仿佛带着某种象征意味,仿佛在我身体里的不是别人而是天天,天天通过一根纵横万里的电话线来到了我身边,他的低语就在我耳边,他的呼吸声和笑声就在我的头脑最敏感的地方,闭上眼睛我第一次体验到天天给予我的清晰无比而又诡异无比的肉体的感觉,轻盈的、腐烂的、嘶嘶嘶的气流,一段无法与常人诉说的通灵般的洗礼,我一直对“通灵”一说有浓厚的兴趣,我也第一次领略到了身心交融的奇特通感,我决心对世上的宗教有所信仰,最重要的还是我隐约地被一种使人发疯的念头抓住,迟早我会有一个孩子的。雾蒙蒙的黑暗中轻风托起了金色的花,一个婴儿长着翅膀突然从暗中飞起,是这个男人或那个男人的,是这次或是那次。

马克离开的时候我发现了地板上的皮包,他初来中国时一直误读成“包皮”的那东西,我浑身乏力,可还是有兴趣翻一翻,里面有几张VISA,MASTER卡,四方俱乐部的贵宾卡,还有一张全家照,我这才发觉他不仅有个气质不俗、微笑起来很迷人的妻子,还有一个三四岁大的儿子,金色的鬈发,蓝色的眼睛,像他。

我睁大眼睛,摇摇头,他们看上去都很高兴,有些让旁人嫉妒,我亲了一下马克英俊的脸,然后想也没想,顺手从皮包里那厚厚的一叠人民币中掏出几张,随手夹进一本书里,反正他不会发觉少了这区区几张钞票,跟老外打交道时间长了,你就会知道大部分时候他们像少年儿童一样简单明快,喜欢就是喜欢,没兴趣了马上会告诉你,同时也缺少心眼儿,不像有些中国男士一样时时心细如发。

我事后琢磨了自己这一小偷行为背后的心理状态,我想可能是出于对那张全家照上快乐气氛的嫉妒之意,还有就是对我的德国情人微妙的惩罚,让他在毫无觉察的状态下丢掉一些人民币,然后再一往情深地渴望着我吧,我对我们之间的关系没有指望可言,也不负任何责任,情欲就是情欲,只有用金钱和背叛才能打击随时会发生的由肉欲转为爱的危险,原来我一直都害怕会真正迷恋上马克,再也离不开这份火烫、刺激、爽透的地下情。

半小时后,马克气喘吁吁地来敲我的门,我把那只圣罗兰牌钱包递给他,他亲吻我,把钱包塞进口袋里,然后微笑着转身匆匆跑下楼梯。

我在阳台上看见他重新钻进别克车里。车子很快一溜烟儿地消失在深夜无人的街头。

十五、冷 冷 的 圣 诞

吴大维坐在皮转椅上不停地操着鼻涕,晚报上说一种甲三型病毒性感冒影响了本市,市民们应该注意卫生防止疾病,保证睡眠和食物营养,空气流通。我把窗子打开,坐在空气清新的窗口,尽量让自己坐得舒服些。

“我总是梦见一个房间,放着一盆太阳花,花枯萎了,然后种子飘散,长出更多的太阳花,使人恐惧,还有一只猫,它想吃花,跳起来的时候跳出了窗子,坠楼消失了,我一下站在房间门外目睹了这一切,心跳加速,还有个梦是讲一个盒于,我打开盒子里面有一只小一点的盒子,再打开还有更小的盒子,直到最后盒子都消失了,我手里拿着一本书,很重,然后我要寄走这本书,但忘了地址忘了寄给谁。”

吴大维和颜悦色地看着我,“你内心一直有恐惧,担心自己的身体会出现的某种变化和自己的写作陷入困境,比如怀孕比如书出版的前景自我表达的焦虑,你渴望心想事成,但总有一些东西在卡着你,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这些就来自于你自身假想的牢笼,冯马士·墨顿说,‘人世间惟一真正的愉悦,是从自我设置的监狱中逃出来,’说说你的感情生活吧。”

“不算太糟,但也不是完整的。”

“你在担心什么?”

“永远消除不了的虚无感,同时还有一种爱的汁液鼓鼓囊囊地盛在我的胸膛里,却无法释放,我爱的男孩不能给我一次完完全全的性,甚至不能给我安全感,他吸麻醉品,与世无争,抱着小猫去了南方,仿佛随时都会离开我,我指的可能是永别。一个己婚男人却给了我一次又一次的身体的满足,但对感情对内心的虚无感起不了作用,我们用身体交流,靠身体彼此存在,但身体又恰恰是我们之间的屏障,妨碍我们进一步的精神交流。”

“对孤独的恐惧才使一个人学会去爱。”

“我想得太多,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男人不会愿意与想得太多的女人交往吧,我还能记住我的梦并记录下来。”

“所以说人生并不简单,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重视自己的所思所想一举一动,你己知道怎么做,用精神分析克服绝望,你不甘于平凡,你天生有魅力。”他的话很温存,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经常这样安抚女病人,自从找他做分析师后,我就不太在平常约他吃饭、打球,跳舞了,因为担心一举一动尽在他眼皮底下被时刻分析。

阳光照进来,一些浮尘像思想的微粒一样翩蹑起舞,我在沙发上迷迷糊糊地支着脑袋,反省自己是不是真的在女性意识成长中觉悟了。我是不是一个有魅力的女性,我是不是有些虚伪、势利、呆头呆脑,生活中的问题连成一片,我要花一生的精力就为了能克服这股来者不善的力量。

圣诞节。整整一天没有人给我打电话。黄昏的时候天是灰色的,但不会下雪,上海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在该下雪的时候下雪了。我看了一整天的影碟,抽了一包半七星香烟,无聊得透不过气来。我给天天打电话,没人接。给马克打电话号码拨到一半我就放弃了,今天晚上我的确是想和一个什么男人说说话,呆在一起的呀。

我烦躁不安地在屋里走了一圈,最后决定必须要离开这个屋子,去哪儿我不知道,但我在手袋里装了足够多的钱,我的脸也化过妆,我想今晚一定会有该发生的事发生。

我招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问,“小姐,去哪儿?”我说,“先随便兜兜吧。”车窗外的街景充满节日气氛,尽管圣诞不属于中国文化,但同样给了年轻时髦的人群一个可以纵情狂欢的理由。不停看到有情侣双双对对出入于餐馆,百货公司,手里拎着购物袋,商店也在借机打折促销。一个又将充满泡沫欢乐的夜晚。

司机一直在跟我搭话,我懒得理他。出租车的收音机里此时正在放一段吉他的solo,然后主持人的声音嗡嗡地响起,说的是所谓北京新声中脱颖而出的一支乐队,然后很奇怪的,我听到了我熟悉的一个名字,朴勇。

几年前我还在杂志社的时候去北京采访过他和其他的乐队,当时我们手拉手在夜晚12点的时候走过天安门广场,他站在立交桥上说要向我表演行为艺术,他拉开拉链对着天空小便,然后他托住我的头亲吻我的嘴唇。这种粗放形式的浪漫使我好奇,但我担心与他做爱时他会要求在我身上撒尿,或者还有其他什么的怪招儿,我们一直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并且很少联系。

朴勇的声音在电波里出现,他回答了主持人一个有关音乐创作的平庸的问题,然后他开始与一些听众交流。其中一个女孩问他,“中国有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摇滚”,另一个男孩问他周围的女性给了他怎样的音乐灵感。他咳嗽几声,用低沉性感的声音对着孩子们胡说了一通。我叫住司机,“在这儿等我几分钟。”

我说着下车走到路边的电话亭,插迸IC卡,很幸运地,我没费力气就拨通了电台热线。

“你好,朴勇。”我高兴地说,“我是倪可。”接着我就听到了一阵夸张而动人的问候声,“嗨,圣诞快乐!”他在电台节目里有所顾忌,没叫我“宝贝儿”。“今晚来北京吧,”他轻率而快乐地说,“我们在忙蜂酒吧有个Show,然后还有通宵的派对。”

“好的,在圣诞夜我会飞来听你们的音乐。”

挂上电话,我在电话亭外来回走了几步,然后果断地钻进的士,对司机说,“往机场开吧,越快越好。”

五点多就有一班飞机飞往北京,我在机场买到了机票,然后坐在候机厅旁边的咖啡馆里喝咖啡。我并不觉得特别愉快,只是觉得不再恓恓惶惶,六神无主,至少此时此刻我有行动的目标,我有事可做,那就是去北京听一场热闹的摇滚以度过没有情人和灵感的圣诞。

飞机准时起飞,准时降落。虽然我每次坐飞机都怕飞机从天上掉下来,因为这种又大又笨的铁家伙在稀薄的空气中总是很容易掉下来,但是,我依旧热爱坐飞机。

我径直去了朴勇的家,敲门,邻居说他不在。我徒然地在那个四合院里站了一会儿,决定单独去吃顿好好的晚餐,飞机上的点心我一口也没吃,北京的餐馆价钱比上海的稍贵,但菜的味道幸好不那么令人失望。我不时地被邻桌的北方男人打量来打量去,他们那种北方特征的眼神会使一个独身来此过圣诞的上海女性深感安慰,至少证明她依旧是个迷人女性。

忙蜂吧,一个历来以摇滚人云集出名的酒吧,有无数长发或短发的面有病容但屁股绷得紧紧的乐手,他们比赛弹吉他的速度也较量追求漂亮女人的手段。这里的女人(Groupie或称骨肉皮),都有好莱坞女星般圆圆的胸脯,至少在某一方面能吸引混在音乐圈里的坏胚子们(有钱、有权、有才、有身体等等)。

音乐很吵,烟味、酒味和香水味都挺重,穿过暗得像实行灯火管制的走道,我看到了朴勇。他抽着烟在串一串银珠子。

我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他抬头,张大嘴,然后把手里的东西往旁边的女孩手里一放,猛地给我来了一个大拥抱。“你真的来了?——疯狂的上海女人。你好吗?”他认真地看看我的脸,“好像瘦了很多,谁在折磨你?说出来我替你去摆平,折磨一个美丽的女人是种错误更是种罪恶。”都说北京男人可以说整卡车整卡车的热情的话,说完之后就拉倒,谁也不会再去提,可我还是很享受这种像烈焰像冰淇淋的语言式抚慰。

我们很响地亲对方的嘴,他指着旁边的女孩给我介绍,“我朋友,罗西,摄影师。”对罗西说,“上海来的CoCo,复旦毕业在写小说。”我们握握手。她已经串好了那串银珠子,朴勇接过来戴在手腕上,“刚刚吃饭的时候不小心弄散了。”他咕哝着,撩撩头发,对服务生做手势,“来杯啤酒怎么样?”我点点头,“谢谢。”

舞台上有人在整理几根电线,看来演出快要开始了,“我去过你家里,你不在,——对了,今晚我能睡你那里吗?”我问朴勇。“嗨,别睡了,玩一宿嘛。我介绍你认识一些酷男猛男。”“我可不要。”我撇了撇嘴,他的女朋友假装没听到我们在说什么,目光从两边低垂的头发中掩映而出,毫无表情地看着什么。她有一个漂亮的鼻子和一头光滑的长发,胸部丰满,穿着青青黄黄像尼罗河般异域色彩的毛绒长裙。

一个非常漂亮的男人走过来,他漂亮得令人心疼,令人怕自己会喜欢上他但又怕遭其拒绝。他有光滑的皮肤、高高的个子,做成乱草般往上竖的发亮的头发,眼睛迷人如烟如诗,看人的时候会做出狐狸般的眼神,就叫做“狐视”,五官有波西米亚人般的挺拔和摄魂。引人注目的是他在下巴上蓄了一圈胡子,在干净的甜美中添上一份粗砺、另类的感觉。

他显然熟识朴勇和罗西,走过来打招呼。朴勇为我们介绍彼此,他叫飞苹果,是北京甚至是全国有名的造型师,拿着绿卡,穿梭于世界各地捕捉美的灵感和最新潮流,国内所有的女星都以找到他做造型为幸事。

我们聊起来,他一直微笑,眼睛的的如桃花,我不禁难受起来,不敢多看他,怕自己的眼神会发直。我并不打算在这夜有什么艳遇,处处留情的女人很滥,过了30岁她们的脸会暴露她们经历过的一切纵情和狂欢,我希望有时候男人们会像对作家而不是对女人一样对我。我自欺欺人地告诫着自己。

乐队上台了,电吉他猛地发出丛林猛兽般的吼叫,人群霎时亢奋起来,他们都像触了电似的摇晃着身体,把头甩得随时要断掉似的。我挤在人群里跟着晃,我现在真的快乐,因为我没有思想,因为我放弃力量,全都交给地狱冥火般的音乐。

在音乐的现场找到肉体狂欢的现场。

脸发蓝,脚踝发硬,陌生人在着火般的空气里互相调情。没有一只苍蝇可以飞进来并躲过这场由高分贝和激荡的微粒组成的可疑的浩劫。

我快乐死了,一个男人在台上歇斯底里地唱着。

飞苹果一直站在我旁边,他摸了摸我的臀部,对我微笑,我受不了这个漂亮男人,这个一直对我微笑着脸上有化妆痕迹的双性恋。他的眉他的鬓角他的腮都打过粉,他追逐男人也追逐女人,他说他的女朋友们一律吃他的男朋友们的醋,他总是陷在爱情的烦恼里不知何去何从。我说全国有8亿农民还在为怎么奔小康而发愁呢,你已是个特别幸福的人了。

他觉得我很聪明,也很有意思,看我一脸文静,毛衣的扣子扣得严严实实像淑女,可我经常说“操”。我不说话,心里却想谁叫你这么漂亮,使我变得这么神经质。我原来不爱说粗话的。

“你有一个可爱的臀部。”他在我耳边嚷着。音乐太吵了。

凌晨2点半,天空没有月亮,屋顶上有清冷的霜。的士驶过北京城,北京城在冬夜显得其大无比,像中世纪的村庄。

凌晨3点,我们来到另一个摇滚兄弟的寓所,屋子很大,女主人是个老美,以前也是摇滚圈里有名的骨肉皮,现从良下嫁给这位大鼻子鼓手。鼓手在四合院里围了一块小温室,温室里据说正栽培着大麻。一群人喝酒、听歌、打麻将、玩电脑游戏、跳跳舞、谈谈情。

凌晨4点,有人开始在主人家温暖的浴缸里做爱,有人已睡着,还有人在沙发上互相抚摸,剩下的人离开这儿去一家新疆餐馆吃拉面。我拉着朴勇的衣服,惟恐莫名其妙迷失在夜北京,一个人就一点不好玩而且恐怖,因为此时的空气里有如刀般的寒冷。

飞苹果消失了,一起吃拉面的人里没有他。我猜了五种可能,其中之一是他已被别人霸占了,或他霸占了别的人,谁知道呢。他永远是漂亮的猎人或猎物。幸好我没留电话给他,否则我会心理上很不平衡,仿佛被遗弃。圣诞夜的我,是一年之中最无聊也最可怜的我。

凌晨5点半,我吃了点药,在朴勇家的沙发上睡下来,唱机里在放极静的舒伯特抒情小品,四周安静,偶尔可听到外面的大马路上的卡车声,我睡不着,睡眠像长着小翅膀的影子远远地离开了我的身体,剩下的是清醒的意识和无力的躯壳。深灰色的黑暗像水一样浸泡着我,我觉得自己很肿,很轻,也很重。这种觉得自己已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幻觉并不特别讨厌,似梦似真之间不清楚自己是死人还是活人,只是眼睛还能大睁着看天花板看四周的暗。

我终于捧住电话,倚在沙发上给天天打电话。他还没有完全醒过来,“我是谁?”我问他,“是CoCo……我给你打过电话,你不在家。”他轻声说,并没有责备的语气,仿佛很放心我会安排得好好的。

“我在北京。”我说着,心里被一股又酸又累的柔情攫住,我也不知道此时此刻自己怎么会在北京,我是那么浮躁,一颗不安分的心永远在飘来飘去,一刻也不歇,好累,好没用,有时连写作也不能给我安全感和满足感,什么也没有,只有坐着飞机飞来飞去,只有夜夜失眠,音乐、酒精、性也不能拯救我,躺在黑暗的中心像个活死人就是睡不着,我想上帝会让我嫁给一个善良的盲人,因为我看到的都是黑暗。我在电话里哭了起来。

“不要哭,CoCo,你哭我会很难受的,发生了什么事?”天天困惑地说着,还没有从他药物催眠下的深沉睡眠中脱离出来。他基本上每晚吃药,我也差不多。

“没什么,朋友们的音乐会挺好的,我觉得很热闹……但我睡不着觉。我想我会睁着眼死掉……我没有力气回上海了,你也不在上海,我想你……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

“你来南方吧,这儿很好的……你的小说怎么样了?”

他一提到小说我就沉默了,我知道我肯定会回到上海继续写下去的。天天喜欢我那样子,我也清楚我只能那样子,否则我会失去很多人的爱,包括我自己的。只有写作才能让我跟其他平庸而讨厌的人区别开来,让我与众不同,让我从波西米亚玫瑰的灰烬中死而复生。

十六、了 不 起 的 马 当 ……

回到了上海。一切按照某种既无序又预定的轨道发展下去。

我觉得自己瘦下去了。身体的汁液化作墨水汩汩流进了笔尖,流淌到了小说的字字句句。

小四川的外卖准时送来,是那个叫小丁的男孩子送的。在我心情好的时候我会借给他一些书看,有一次他拿了一篇发表在《新民晚报》打工族版面“心声”栏目上的小文章,我看了一遍,惊奇地发现他的文笔不错,也很有想法。他腼腆地告诉我,他的理想就是写一本书。昆德拉预言到了21世纪人人可以成为作家,只要拿起笔来说出自己的话。倾诉的欲望是每个人作为活生生的人存在的精神需求。

我披头散发穿着睡衣通宵地写,然后清晨从书桌上醒来,额头上有紫色的墨水印,环顾四周,空荡荡的,天天不在,电话也不曾响过(我总是拔下电话线忘记插回去),我走到床上,躺下来继续睡。

一天大约是晚上十点多的时候,我突然被敲门声惊醒。我拍拍胸口,庆幸敲门声及时地把我从适才的噩梦中挽救出来,我梦见天天上了一辆老式的用铁皮做成的蒸汽火车,陌生的人坐满了车厢两边的长条凳,我眼睁睁地看着火车贴着我的脸徐徐开动,一个穿军服戴钢盔的男人跳上火车,我犹豫了一秒钟,火车就呼啸而过了。我哭得绝望透顶,恨死自己,只是因为我看错了手表,或者把另一列车的时间误当成这列车的,而我在最后一刻也没有冲上车可能我胆怯了,这个梦似乎暗示着我和天天是两列交错而过的火车。

我疲倦地打开门,门外是叼着一支烟的黑色马当娜,穿黑色使她看上去特别纤瘦修长。

我的思想还滞留在刚才的那个梦里,没注意到她脸上那种不同寻常的表情。她似乎已经喝过酒了,涂了过浓的鸦片香水,头发高高地像古代女人那样束在头顶上,眼睛像碎玻璃片那样闪闪发亮。有种令人不适的气息。

“上帝,你一直呆在这屋里吗?还在写个不停?”她在屋里走了几步。

“我刚睡醒,做了噩梦。对了,你吃晚饭了吗?”我突然想起自己一天三顿都没吃过。

“好吧,我们出去好好吃一顿吧,我请客,”她一把捻灭了烟蒂,把外套扔给我,然后坐在沙发上等我上下收拾停当出门。

她的白色桑塔纳2000就停在楼下马路边。她打开车门,发动引擎,我坐在她旁边,系上安全带,车子很迅猛地开动起来。车窗都大开着,在狂风里吸烟是赏心悦目的一件事,有种所有忧愁随风一扫而光的错觉。

马当娜把车开上了高架桥,自从城市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高架公路后,一批飚车狂也随即在高架上出现了。磁带盒里在放一首张信哲的情歌,“你是不是有了另一个他,讲出来,别怕我伤心。”我这时才发觉她神情有异,再猛一回想那次在Goya碰到阿Dick与朱砂,我反应过来了。

马当娜这个女人一直有让人捉摸不透的特质,她的生活里有太多的即兴、随意和复杂性,对她的以前、现在和将来我一向缺乏某种清晰的猜测能力,我也不知道她与阿Dick是不是玩真的,因为听她口气她有过不少像阿Dick这样的小男朋友。照此推理,阿Dick也不该是她生命旅程中的最后一道温柔小甜点。

“想吃什么?中餐、西餐,还是日本菜?”

“随便。”我说。

“说得真不负责任。我讨厌别人老说‘随便、随便’,你还是想想,选一个吧。”

“日本菜。”我说。这城市文化有严重的亲日倾向,安室奈惠美的歌、村上春树的书、木村拓哉的电视,还有数不清的日式卡通漫画、日产电器都是人们衷心热爱的。而我,则不讨厌清爽雅致的日本菜和日本化妆品。车停到东湖路,大江户日本菜。

灯光像琥珀色的液体倾在地砖上,穿着像木偶一样的服务生整洁有序地在厅堂穿行。蛋羹、金枪鱼寿司、凉拌黄瓜、紫菜虾米汤一一端上。

“你知道吗?我跟阿Dick分手了。”她对我说。

“是吗?”我看看她,她脸色阴悒。“为什么呢?”我的确不太清楚个中原因。但我不想说我曾在goya见过朱砂和阿Dick在一起,朱砂是我的表姐,马当娜是我朋友,我只有尽量客观地看待这件事。

“你还蒙在鼓里吗?——是你的表姐,你的朱砂表姐夺走了我的男人。”她哼了一声,把清酒一饮而尽。

“哦,可不可能是阿Dick主动向我表姐示爱呢?”我冷静地说。因为朱砂在我心目中是个不折不扣的淑女,早上化着不浓不淡的妆坐空调巴士或出租去office,中午在装潢洋气的咖啡馆和小餐馆吃“白领套餐”,晚上华灯初上时迈着猫步走过淮海路美美百货不动声色地陈列着世上顶尖名牌的橱窗,在常熟路口下电梯坐地铁,彩妆补过一回的脸上有淡淡的倦意淡淡的满足的女人们中,就有朱砂一个。而这城市也因为有了众多像朱砂这样的女人,而成为一座流光溢彩、浮华张扬中依然有淑雅、内敛之气质的城市,张爱玲笔下的迷离闺怨、陈丹燕笔下的精致的伤感都发生在这里,有人称上海为“女人的城市”,这也许是相对于那些有阳刚风骨的北方城市而言。

“我以为我吃准了阿Dick,他所思所想我都能猜到,但还是料不到这么快他就对我没有兴趣了。我的钱虽然多,但我的脸是不是很难看?”她笑着抓住我的手,把脸在灯光下微微仰起。

我看到的是一张不能说美但却令人过目不忘的脸,尖尖的脸庞,斜梢飞起的眉眼,苍白而毛孔略显粗大的皮肤,浓得要滴下来的名贵口红,曾经美丽过,但现在柳暗了,云残了,落花缤纷阵阵入梦来,被某些腐蚀性的欢乐、张狂、梦境影响了,这些腐蚀性的东西在柔软的脸上结了痴,使五官变得尖锐、疲倦,能伤别人也易于为人所伤。

她笑着,眼睛红红的,湿湿的,她本身就像一部女人生活史,一张标本,承载了女性特有的立场、价值、本能。“你真的很在乎阿Dick吗?”我问。

“不知道……总是心有不甘吧,是他甩了我……我觉得疲掉了,再也不想找男人了。大概也没有小男孩真的对我有兴趣吧。”她像喝清水一样喝清酒,脸上渐渐泛红,像一朵回光返照的梵高生前就画过的向日葵。在我没准备的情况下,她突然扬手,把一只酒杯扔在地上,一地白玉碎片。

服务生赶紧跑过来,“对不起,不小心的。”我连忙说。

“说实话,你真的蛮幸福的吧,你有天天,还有马克。是不是?很齐全了,生为女人若能如此就是幸福啦。”她继续抓住我的手,我的手心突然爆出了冷汗。

“什么马克?”我强作镇定。此时一个中学生模样的服务生正在拿眼睛觑着我们,两个谈论着私人生活的年轻女人总能引人注目。

“你别装啦,什么能逃过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很毒的。我还有直觉,在南方做了好几年的妈咪可不是白做的。”她笑起来,“放心,我不会给天天说的,那样会要了他的命。他太单纯太脆弱……而且你也没什么错,我能懂你的。”我双手抱头,貌似温和的日本酒在我身上起了作用,头开始晕了,要飞起来了。“我醉了。”我说。

“去做一下脸吧。就在隔壁。”她结了账,拉着我的手,走出餐馆的门,推开隔壁美容院的门。

美容院不大,四周墙上挂着一些真真假假的画,据说美容院的老板本人很有艺术修养,不时会有男人推门而入,不是来看美容床上的女人,而是来买墙上一幅林风眠的真迹。

淡淡的音乐,淡淡的水果香,淡淡的小姐的脸。

我和马当娜分躺在相邻的小床上,两片青瓜凉凉地放盖在上眼睛,就什么也看不见了。轻柔的女人的手指在我脸上像鱼一样划来琢去。音乐催人入眠,马当娜说她经常在美容院里边做脸边睡觉,那样的氛围是属于女人之间某种惺惺相惜的默契的。被一双玉手抚摸着脸的感觉可能比男人体贴好上几倍。精致的美容院里弥漫着某种类似累斯嫔亚文化的气息。不知哪一床有人在纹眼睛,能听到金属划在肉里轻微的嗞嗞声。有点令人悚然。然后我放松了,怀着一觉醒来会貌若伊丽莎白·泰勒的可爱心情迷糊睡去。

白色桑塔纳车继续在夜晚的寂寞高架桥上风驰电掣,我们听着电台抽着烟,有种安静如水的气氛。“我不想回自己的家,太大太静了,没有男人陪着就像个坟墓,能去你家吗?”她问。

我点头,说好的。

她长时间地呆在浴室里,我拨通了天天住的酒店的电话,天天的声音显得睡意蒙胧(他在电话里总是睡意蒙胧),像熟悉的气流通过长长的电话线传到了我的耳朵里,“你已经睡了吗?那我以后再打给你吧。”我说。

“哦,不,没关系……我觉得很舒服,好像做了个梦,梦到你,还有鸟叫声,唉,我想吃你做的罗宋汤……上海冷吗?”他吸着鼻于,好像有些感冒。

“还好,马当娜今晚和我一起住,她心情不好,阿Dick和朱砂成了一对……你和线团的身体都还好吧?”

“线团在拉肚子,我抱它去医院打过一针,又吃了点药,我有点感冒了,从海里游泳回来就这样了,不过没关系吧,我看完了希区柯克的《倒计时》,觉得风格像古龙的某些武侠书,对了,我要告诉你一件我亲眼看到的事,就在昨天我坐在一辆巴士上的时候,碰到一个小流氓,看上去才十四五岁的样子,他当众把我旁边的一个中年妇女脖子上的金项链抢走了,也没人去阻止他,他就跑下车跑得无影无踪了。”

“真恐怖,你要当心哦,我很想你。”

“我也是,想念一个人的滋味也很好吧。”

“什么时候回来?”

“看完这些书,再画些素描以后吧,这儿的人跟上海不一样,感觉到了东南亚某个地方。”

“好吧,吻一下。”于是电话里一片咂嘴声,最后数着1、2、3两边同时挂了电话。

马当娜在浴室里叫我,“给我一件浴衣,亲爱的。”我打开衣柜,拿出天天的一件棉质袍子,她已经把浴室的门打开了,正在烟雾腾腾里擦干身体。

我把浴袍扔过去,她做了一个梦露式的挑逗动作,“你觉得我的身段怎么样?还有诱惑力吗?”我双手抱胸,上下看了一遍,又让她背转身,她顺从地转过去,然后又转了一圈。

“怎么样?”她热烈地盯着我。

“说实话吗?”我问。

“当然。”

“有很多男人的烙印,至少,也有100个吧。”

“什么意思?”她依旧没穿上浴袍。

“乳房不错,虽然不够大,可很精巧地流向手掌,腿很优美,脖子是你身上最美的部位,西方上流社会的贵妇才会有如此美脖,但这具身体很疲倦,保留了太多异性的记忆。”

她一直在捏自己的乳房,满怀怜惜,又视如珍宝,随着我的话又向下轻抚长腿,向上摸长而纤巧的脖颈。“我疼爱我自己,越疲倦越老就越疼爱……你不喜欢吗?”

我从她身边走开,她摸自己的样子让人受不了,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会有反应。“这儿比我家还舒服!”她在我身后嚷嚷着。

她要跟我聊天,我们睡在一张床上,盖着鸭绒被,腿碰着腿。灯拧得暗暗的,可以越过她的鼻子看到衣橱和窗户。复旦读书的时候同室的女孩就有这种同床共寝的习惯,女性分享彼此的秘密、欢乐、欲望、耻辱、梦想的最好地点大概就是共用一张床了。这当中包含着奇异的友谊,凭直觉产生的信任,还有为男人们所无法理解的潜意识里的焦虑。她说她的往事,作为交换,我也贡献出自己的往事,当然没有像她那般浓彩重墨。

她的生活更像一行酒醉后的狂草书法,而我的,则是一行圆体字,痛苦、不安、快乐、压力并没有使我显得更怪异不群,我还是圆润的可爱的女孩子,至少在部分男性眼里是这样。

马当娜生在上海闸北区的棚户区,从小的理想是当艺术家(结果是找了不少艺术家情人),但16岁就逃学了。她父亲和一个哥哥都嗜酒如命,喝醉了就拿她当靶子来揍一顿,渐渐地,这种暴力有了性侵犯的倾向,他们踢她屁股,把烟蒂往她胸口扔。她的妈妈懦弱无能保护不了她。

有一天她一个人上了火车来到广州。她没有选择,在一家酒廊作陪酒小姐,那时候南方城市正处于空前发展的浪潮中,有钱人很多,有钱人的钱也多到令人咋舌的地步。她有上海女孩特有的聪明,一举手一投足的气质也优于其他外省女人,客人都喜欢她,捧着她,愿意为她做事。她在圈中的地位直线上升,手下也开始招了些女孩,自己做起了生意。

当时她的绰号是“洋囡囡”,一种上海人对又白又漂亮的女孩的呢称。她穿黑色细肩带长裙,手戴仰慕者送的钻戒,黑发披在苍白的脸蛋上,像住在幽幽深宫层层幔帘后的女王,手里操纵着由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所编织起来的无上的权力。

“那段时间的生活场景回想起来真像隔了一世,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标题来概括,《美女与野兽》,而我就是掌握了驯服男人的规则,也许以后等我老了,也写一本专门给女人看的书,教她们怎么正确掌握男人的心理,还有他们的劣根性是什么,就像打蛇要打七寸一样。男人也有最虚弱的穴位。现在的小女孩子虽然早熟,也比我们那时候更厉害更勇敢一些,但女人在很多地方还是要吃亏。”她把枕头的位置挪得更舒适点,看看我,“是不是?”

我说,“归根结底,社会的现有文化体系贬低了女性清醒认识自身价值的必要性,厉害一点的女孩会被讥讽为‘粗鲁’,柔美一点的女孩则被看做‘没有头脑的空心花瓶’。”

“总之,女孩子们必须完善自己的头脑,聪明一点总没有错。”她停下来,问我是不是同意,我说同意,虽然不想标榜自己为女权主义战士,但她的话真是一点也没错。使我发现了她头脑中潜藏着深思熟虑的那个地方。

“那你怎么嫁给……嫁给你去世的先生的?”

“发生了一件事,那事教育了我,使我明白自己在那个圈子里再怎么能呼风唤雨,也只不过是一个易凋的红颜……我当时特别喜欢新来的一个成都女孩,她是川大学管理的大学生,看过很多书,能跟我谈论艺术之类的话题,(对不起,我虽然很粗俗,可对艺术这个词总怀有孩子气的好感,当时我的男朋友里有一个也是毕业于广州美院的画家,跟阿Dick一样画超现实主义的油画),那女孩暂时没地方住,我就请她和我一起住。就在一个傍晚,突然有三个凶巴巴的男人上门找她。原来她跟他们是同乡,当时他们筹了款交给这女孩来广州炒期货,结果一夜之间10万块就炒没了,被斩了仓,女孩身无分文只好做小姐,但她一直躲着同乡,也没通报消息,最后这几个男人就揣着刀找上门来。我当时正在浴室洗澡,他们发现我也把我带走了。那情形真是恐怖,我的房间被翻得一塌糊涂,首饰和3万现金都被拿走了。我说这事跟我无关,放开我,他们就用布塞我的嘴。我觉得想把我和女孩卖给跨国人贩子会运到泰国、马来西亚之类的地方。”

“我们被关在黑屋子里面,我脑子里死沉沉一片,绝望透顶,四周有种随时会发生什么的不祥气氛,想想几小时前我还在过锦衣玉食的生活,现在却沦为一块待宰的肉,我的命是什么样的命啊。他们来了,毒打那女孩,说她真是做婊子的料,然后把我嘴里的布也拿出来,我决心抓住这机会不顾一切地要救自己一命,我说出长长一串黑白两道上的人物名单,从公安局头头到每一条街上的黑道大佬。他们犹豫了一下,一起去门外商量了好长时间,好像还有争执,然后一个高一点的男人走进来说,‘原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洋囡囡,这是一场误会,我们马上送你回去。””

她的手冰凉地握着我的手,随着叙述的展开,手指在微微颤栗。“所以你选择嫁人了?”

“是啊,退出江湖嘛。”她说,“当时有一个做房产成了千万富翁的老头子一心想娶我,最终克服了跟一身皱纹的木乃伊睡觉的恶心,我还是嫁给他了,我猜他也活不长,结果证明我的直觉是对的……现在的我有钱有自由,比大多数女人幸福,虽然也无聊透顶了,可还是比纺织厂下岗女工好吧。”

“我们邻居家主妇也下岗了,但不见得有多惨,照样做了热菜热饭等老公,小孩回来,一家三口围着桌子开开心地吃饭晚,上帝是公平的,给了你这一点会拿走你另外一些东西,所以我有时也蛮理解邻居们生活中的幸福涵义。”

“好吧,就算你说得有理,睡觉吧。”抱着我的肩膀,鼻息渐渐粗了,昏昏沉沉地睡去。

我睡不太着,她和她的故事像一个光源一样不停地往我大脑里放送刺激的光,十二道颜色交替闪烁,尤其这个身体还紧紧挨着我,我能感受到她的温度,她的呼吸,她的忧伤和她的梦。她存在于可信与不可信的边缘,存在于火焰与冰雪的边缘,她身上有摄人的性感(作为女性我更清楚地感受到),也有骇人的死感(她有常人少有的经历和神经质,随时随地会失控,会像把刀一样伤人)。

我试着把她的手掰开,只有离她远点才能睡着。可她把我抱得更紧了,随着一声梦中的呻吟,她开始热烈地亲吻我的脸,她的嘴唇像饥饿的蛤蜊湿润而危险。可我不是阿Dick,或者她生命中其他的男人。我死命地推开她,她还是没醒。夜色朦胧中,她像长春藤一样紧紧缠着我的身体,我浑身燥热,惊慌失措。

然后她突然醒了,睁开眼睛,睫毛湿湿的,“你为什么抱着我?”她低声责问我,但还是可以看出她挺高兴。

“是你先抱我的。”我低声辩解,“哦,”她叹了口气,“我做梦了,梦见阿Dick……可能是我真心喜欢上这小子了,我太寂寞了。”她说着,起身下床,整理一下头发和天天的浴衣,“还是去隔壁睡吧,”她走出门的时候突然笑起来,脸上满是诡异表情,转身问我,“你喜不喜欢我像刚才那样抱着你?”

“God!”我对大花板做了个鬼脸。“我觉得我挺喜欢你的,真的,我们可以做得更默契,这可能是因为我们的星座相合。”她作手势制止我开口,“我指的是,我也许可以做你美丽小说的经纪人吧。”

十七、母 女 间

我坐在双层巴士的顶层一路摇晃着,穿过那些我无比熟悉的大街、高楼和树木,在虹口下了车。那幢22层楼高的住宅在阳光下很显眼,大楼外墙的淡黄色已被化学物质污染着略略显得脏了。我父母就住在楼房的顶层,从我家窗户看出去的街道、人群、楼房统统变小,鸟瞰下的城市微观而丰富多彩。但我家的海拔如此之高,使我父母的部分有恐高症的朋友不再经常造访。

而我却很享受整幢建筑物随时会坍塌崩溃的感觉。上海不像日本的很多城市坐落在地震带上,上海只有几次轻轻摇晃的记忆。其中一次我记得是在与以前杂志社同事们在新乐路上聚餐的时候,那是秋天的晚上,刚摇第一下的时候我就扔下手里的大闸蟹,一个箭步首先跳下楼梯,等同事们都下来,我们在饭店门口轻声聊了一会儿天,摇晃过去了,我们重新回到楼上,我满怀着对生命的珍惜之情,很快吃完了碟里剩余的肥肥大大的蟹。

电梯里永远是那个裹着件旧军装的老头子在负责揿按钮,我也总会想着电梯每上一层,城市脆弱的地表就断裂出一条细细的缝,电梯上上下下,上海就会以每秒钟0.0001毫米的速度向太平洋洋底沉陷。

门开了,妈妈的脸上有高兴的表情,但她克制着,依旧淡淡地说,“说好10点半到的,又迟到了。”她的头发还精心焗了油,做了发式,应该就在楼下的理发小店里做的吧。

爸爸应声而出,他胖胖的,穿着崭新的鳄鱼牌T恤,手里拿着一支“皇冠牌”雪茄,我几乎在一瞬间惊奇地发现,经过这么多年原来我的爸爸还是相当讨人喜欢的漂亮老头。

我给他一个大拥抱,“生日快乐,倪教授。”他笑眯眯的,皱纹都舒展开来,今天是他的节日,双喜临门,既是53岁生日,又是他熬到头发发白熬到做正教授的一天。倪教授听上去可比“倪副教授”正点多了。

朱砂从我的卧房里走出来,她暂时还借住在这里,新买的一套三居室的房子还在装修中。说来也很有意思,我父母坚决不收她的房租,好几次她偷偷塞在他们的包里或抽屉里都被他们责备了一番。他们的理由只有一条,“自己的亲戚,这样看重钱像什么样子。商品社会里也得讲亲情也得坚持某些原则是不是?”我爸爸说。

朱砂就常送他们水果之类的小礼物,这次生日又买了一大盒雪茄,爸爸只抽国产的“皇冠”,使他得意的是系里的一些欧洲访问学者们在他的推荐下也都抽上了这种中国雪茄。

我买了双袜子给老爸,一方面是因为在我眼里送给男性的最佳礼物就是袜子(我送给历任男友们的生日礼物就是一双又一双的袜子),另一方面我的存款已快用完,而指望新书赚钱也还有一段长长的时间,必须节约一点。

来做客的还有爸爸的几个在读研究生弟子,妈妈照旧在厨房里嚓嚓嚓地炒菜,家里新雇的钟点工在一旁帮忙。爸爸的书房里是一片高谈阔论声,男人们都在谈一些又难懂又没有什么具体意义的话题。当初爸爸曾想把他弟子中的一个介绍给我做男朋友,我没答应,因为那个男孩身上的书生气使我反感,男性在知识渊博的同时,应该会解风情、知道女人的美、女人的好、女人的忧伤,至少会说些情话。要知道,女人的爱意首先经由耳朵,再到达心脏。

我和朱砂坐在小房间里聊天,她的头发剪短了,按照最近一期EllE杂志上的发式剪的,所谓爱情使人旧貌换新颜,此话一点都不假。她看上去皮肤光洁(我宁可相信这种光来自于爱而不是她用的资生堂面霜),双眼湿亮,斜坐在雕花木椅上像古代仕女图。“你总是穿黑色。”朱砂说。

我看看身上的毛衣和窄腿裤,“有什么不好吗?”我说,“黑色是我的幸运色,也使我显得漂亮有气质。”她笑起来,“不过也有别的漂亮颜色嘛——我正想送你一些衣服。”她站起来,就在一只衣橱里翻翻找找。

我看着她的背影,心想她总是这么慷慨善良,但这次是不是想贿赂我,因为她与阿Dick的事与我有关,是我给了他们机会相识,而马当娜又是我的朋友。

她真的拿着几件看上去一点都不旧的时装在我面前一一抖开,让我看一看。“你留着吧,我没有很多穿时装的机会,我总是穿着睡衣呆在家里写小说。”

“可你要跟书商或者记者什么的见面,还要签名售书呢,相信我,你一定会成为很有名的公众人物。”她笑着恭维我。

“说说你跟阿Dick吧。”我突然说,也许我的话缺少必要的铺垫,她愣了一愣,笑笑,“很好呀,我们蛮合得来。”

他们在那次草地派对后就互留了地址电话,这一切是阿Dick主动挑起的。打电话约她出来也首先是阿Dick,第一次赴约前她还很费思量地犹豫着,要不要去赴一个小她8岁的男人的约会,更何况那个男人还与另一个做过妈咪的厉害女人有着暖昧关系。但她最后还是去了。

说不出为什么,也许她厌倦了自己的谨慎,她不想总是做人们眼中干净但空无一物的淑女,良家妇女也会有突然想踏进另一个世界的欲望。正所谓“修女也疯狂”。

在一家很不起眼的餐厅,他们在灯光下相对而坐,她故意没有任何修饰,衣服也很随意。可她还是在他眼里看到了燃烧的小火焰,就像《泰坦尼克号》里露丝在杰克眼里看到的那种让人心跳的光。

当天晚上她去了阿Dick的住处,他们在艾拉·费资杰拉德的爵士咏叹调里做爱,做爱的感觉像一场淅淅沥沥的春雨。她从来没有过如此奇妙而温柔的感觉,仿佛可以爱到一个人的骨子里去,可以融化为水,像水般在他的肉身上流淌,随形赋影,随音抒情。她晕头了。

“我是不是个坏女人?”她低声问年轻而疯狂的情人。他正一丝不挂倚在床头盯着她微笑。

“是的,因为你让我爱上你。”年轻的情人回答说,“在生活中的好女人,在床上的坏女人,像你这样的女人哪里可以去找?”他把头埋在她怀里,“我想我是个Luckyguy。”

她不知道他有多少可信度,但她已想过并已想穿了,不要多操心以后的发展,该怎样就怎样。她不想依靠谁,她有份好职业有聪明的头脑,在这城市里她代表新一代精神与物质上都自主而独立的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

“你们,会结婚吗?”我好奇地问,“我只是关心你……”我补充道。我觉得自己的职业病总像是建立在探听别人隐私上面的。朱砂刚离婚不久,认识阿Dick时间也不长,可我觉得朱砂是天生适合结婚成家的女人。她身上有母性也有责任心。

“不知道,不过我们之间的确非常默契,”我心想这种默契应该是方方面面的,包括在床上,“喜欢吃一样的菜,听一样的音乐,看一样的电影,小时候我们都是左撇子,被大人逼着用右手,”她看看我,笑起来,“我一点都不觉得他比我小8岁。”

“围棋美男常昊也是与一个大他8岁的女人幸福地结了婚。”我也笑起来,“情缘是最说不清的一种东西了。……我从来没有真正了解阿Dick,他其实很内敛的,你能把握住他吗?——年轻的艺术家往往能激起年长一点女人的母性,而艺术家本身则是不可确定的,游移的,他们东南西北找寻的只是艺术,而不是一个女人。”我说。几个月后报章都在大肆渲染的窦王离婚事件中,男主角窦唯的理由就是他更爱自己和音乐,太太即使是亚洲歌坛的天后也没有用啊。

“你也是艺术家啊。”她淡淡一笑,一脸端庄,像清晨公园里沾着露珠的一尊玉雕,她站起来,走到窗前,眺望远处。“好吧,”她扭过头来一笑,“谈谈你的小说,谈谈你的天天吧。”她的笑容使我突然感到我有可能低估了她对生活的诠释力和那种女性特有的智慧。她绝对是上海中产阶级女性中有主见的典范一员。

“最近马克怎么样?”我问。我们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联系,我猜他正忙着享用与家人相聚的时光。

“圣诞的假期刚过,公司里一下子很忙,有不少业务要赶做出来——马克是个令人挑不出毛病的老板,有判断力有组织力有头脑,除了有时太过严肃。”她摸着我的膝盖,坏坏地笑着,“你们俩在一起,可是我没想到的。”

“我看上他翘翘的屁股和纳粹般的骨骼,至于他,可能看上我东方人的身体,光滑,没洋女人那么多的毛,黄金般的颜色,有柞绸般的神秘,还有——我有个不能做爱的男朋友,以及我是个写小说的女人。这就是我们彼此吸引的全部原因。”

“他有妻室。”

“放心,我能控制好自己,不会爱上他就不会有麻烦。”

“你肯定,你不会爱上他吗?”

“——我不想谈这个了。好像女人之间永远在谈论男人……该吃中饭了。”

我们一起走出房间,朱砂记起什么,低声跟我说:下周六下午在浦东美国学校操场上有场德国商会组织的足球友谊赛,马克会参加,他是他们公司球队的前锋线射手。“我想去看看,”我低声说。“很可能你能见到他的太太和小孩。”她说。

“好吧,可有好戏看了。”我耸耸肩。电影中描写到丈夫、妻子、情人同时碰面的情形总是很戏剧性的。我想导演就要把镜头摇到我身上了。

“多吃点,”妈妈坐在我旁边,“这道花生猪手汤是我刚学会做的。”她的眼睛里盛满了母爱,正是这种东西使我温暖也使我倍感压力,使我想纵身跳进去在母性子宫里熨平所有成长后的焦虑和悲伤,也使我想拔腿逃出母爱筑成的天天的广场。死活都不用管我,也别来烦我。

“还是在叫外卖吃吗?人瘦多了……那个男孩——天天怎么样,你们有什么打算?”妈妈继续小声问。我低头吃饭,故意把汤喝得哗哗响(我们家不允许喝汤大声)。爸爸和学生们还在谈论国际时事,好像他们亲自去过白宫或巴尔干半岛,对伊拉克或科索沃局势发展了如指掌,甚至能说出其中某些细节,比如其中的一个学生知道克林顿在面对第一次国会调查其丑闻发表讲话申明自己清白时,他脖子上挂着的就是莱温斯基送的ZOI牌领带,这是一个非常诡异的暗示性细节,他以此来请求莱温斯基与他站在同一战线,保持忠贞,不要背叛他。

“妈妈,”我认真地看了一眼身边风韵犹存但总是忧心忡忡的中年女士,“你不用担心我,如果哪一天我有了解决不了的麻烦,我就会躲到家里来避难的——就这么说定了,好吗?”我抱抱她的肩膀。

蛋糕端上来,是那几个学生合送的,插着六支蜡烛。爸爸情绪很好,一口气吹灭了蜡烛,像老小孩一样哈哈笑着,切蛋糕分给大家。“马上就会有笔基金到手了,课题研究会有新的进展,”他说。于是他的学生纷纷谈起那个课题,《唐代文官休假制度研究》(听上去这个话题就像手里捏了红球、绿球试问哪一个手里有黄球一样奇怪)。

在我眼里,许多教授门下的弟子简直就是一群应声虫,或者奴隶,他们首先得附和导师的治学思路,藏起自己的疑问,然后在取得导师的垂青后跟随导师四处开研讨会,在导师推荐下在杂志上发论文,甚至在导师关怀下结婚生子,谋取职业,直到他地位稳固能发出自己声音的那一天。

其中一个学生问起我的小说,我想肯定是爸爸告诉他的学生们我又在写作了,尽管他并不以有一个小说家女儿为荣,但还是在热心地替我宣传。一群人又聊了一会儿,我想回去了。

“连一个晚上都不能住吗?我还有很多话要跟你说呢。”妈妈盯着我,伤心的眼神,恍然地穿过时间,像星际碎片飘在无尽的虚空里,“唉,我只是想上街走走,晚上我会留在这儿过的,和朱砂睡在一起。”我微笑着,把口袋里的钥匙弄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也是学会说谎的声音。

十八、爱 的 两 面

记得两年前我被杂志社派到香港做一组关于“回归”的特别采访,每到深夜结束一天的工作,我就会坐在维多利亚港的石阶上抽着烟凝视星星,仰得脖子差点断了。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处于如此这般的浑然忘我的境地,一瞬间忘却周遭万物的存在,连自己也忘却。脑袋里大概只剩下一些疏淡的蛋白细胞在静悄悄地呼吸,就像一丝蓝色的烟雾静悄悄地升起的那种情景。

写作使我时不时处于这样的状态,只不过我是在低头俯首地凝视一些星星,它们闪烁在一些即兴出现的文字里。我觉得那一刻自己涅盘了,就是说,我不再对疾病、事故、孤独甚至死亡感到害怕,统统免疫啦。

而现实生活总是与愿相违的。我透过一个窗户,我看到人影幢幢,如黑黝黝的树枝交叉在一起,我看到爱我与我爱的人,充满渴望、遥远的而受难的面孔。

在浦东美国学校的操场边上,我遇见了马克一家。马克今天看上去格外帅气,可能与明亮的阳光和四周自然怡人的环境有关。这一所专向外籍子弟开放的贵族学校仿佛建立在云端,与凡俗生活的浮尘隔离,整个校园有种水洗过般的清新,连空气都仿佛消过毒。这要命的上层阶级情调。

马克嚼着口香糖,泰然自若地向我们打招呼。把他的太太介绍给我和朱砂。“这是伊娃”,伊娃的手拉着他,比我在照片上看到的还要美丽丰满,一头淡黄色的头发在脑后简单地束成一束,耳朵上有一排银色耳钉,黑色毛衣更加衬托出她的白皮肤,那种白色在阳光下有蜜汁的芬芳,使人有做梦般的感觉。

白种女人的美可以沉掉千艘战帆(如特洛伊的海伦),相对而言,黄种女人的美则是紧眉俏眼的,总是像从以往香艳时代的月份牌上走下来的(如林忆莲或巩俐)。

“这是我公司里的同事Judy,这是Judy的表妹CoCo,一位了不起的Writer。”马克说。伊娃在阳光下眯起眼睛,微笑着,握了握我们的手,“这是我的儿子B·B。”他从童推车里抱起小孩,亲了他一口,逗了一会儿,然后把孩子递给伊娃,“我该上场了。”他踢踢腿,微笑着斜瞥了我一眼,拿起一包衣物走向更衣室。

朱砂一直在跟伊娃聊天,我无所事事地坐在一边的草地上,回想了一会儿,觉得从见到马克的妻子第一眼开始,我就没有原先预想中那么嫉妒,相反我也喜欢伊娃,谁叫她那么美,人们总是喜欢美丽的事物的。或者我真是个不错的女孩,看到人家家庭美满我也觉得欣慰?哦上帝。

比赛很快就开始了。我的视线一直都紧盯着马克,他在足球场上来回跑动的身影健康生动,那一头金发在风中飘扬,飘扬的也是我的一场异国情梦。他的速度、肌肉和力量己公开展览在百余名观众眼前,相信很多体育运动实质上是一场集体参与的大型性狂欢,看台上的球迷和场上的球员一起兴奋得难以抑制他们身上的肾上腺素,空气里飘来飘去的也就是这种气味。

一些校园学生在喝着可乐大声嚷着,伊娃继续在和朱砂聊天(好像这比看丈夫比赛更有意思),而我的内裤已经湿了。我从没有像此时此刻这样对马克充满了渴望。让我像一只被狂风摇落的苹果一样落进他的怀里吧。

“CoCo,几年前你出过一本小说集吧。”朱砂突然打扰了我的注意力。

“哦,是的。”我说,我看见伊娃对我微笑。

“我很有兴趣,不知现在还能买到吗?”她用英语说。

“恐怕买不到了,不过我自己还有一本可以送给你,只是,那都是用中文写的。”我说。

“哦,谢谢,我正打算学中文,中国文化很有意思,上海是我见过最令人向往的城市。”她的脸白里透红,是多汁的白人少妇。“有空的话下个周末来我家吃饭怎么样?”她发出了邀请。

我掩饰住紧张,看看朱砂,该不会是鸿门宴吧?

“Judy也会来,还有我们的一些德国朋友。”伊娃说,“下个星期我就要回德国,你知道,我在政府环保部门工作,不能请长假。德国人热爱环保到了偏执的地步。”她微笑着,“在我的国家,没有那种冒烟的三轮汽车,也没有人把衣服晾在人行道上。”

“哦。”我点点头,心想德国可能是离天堂最近的地方,“那好吧,我会来。”

我觉得她也许不是那种很聪明的女人,但也许慷慨而可爱。

童车里的小B·B高声叫起来,“PAPA,PAPA。”我扭头看到马克挥着拳头一个跳跃,他刚刚射进了一粒球。他远远地向我们抛了个飞吻,伊娃看了看我,我们都笑起来。

在去教学楼找洗手间的时候,朱砂问我有没有觉得伊娃很可爱?

“也许,这更使人对婚姻感到悲观。”

“是吗?——看上去马克很爱她的。”

“婚姻专家说,一个人真心爱他的伴侣却并不表示他会对伴侣保持一生的忠贞。”

在洗手间我发现了一张有趣的张贴卡通画,上面是一片绿色丛林,一个巨大的问号:

“世上最可怕的动物是什么?”从洗手间出来,我和朱砂异口同声地说出了这个答案:“人。”

在中场休息的时候,大家喝着汽水开着玩笑。我有机会与马克说几句话:“你的家人很可爱。”

“是啊。”他脸上的表情很客观。

“你爱你太太吗?”我轻声问。我不想和他绕圈子,单刀直入的方式有时给人快感,我不太怀好意地看着他。

“你会嫉妒吗?”他反问。

“笑话,我不是傻瓜。”

“当然了。”他耸耸肩,把视线投向旁边,和一个熟人打了个招呼,然后转过脸对我微笑。“你是在夜晚唱歌的女妖。在我们国家的传说中,这个女妖出没在莱茵河,她会爬上岩石,用歌声诱惑船夫触礁身亡。”

“真不公平,这事打一开始就是你先诱惑我的。”

伊娃走过来,抱住丈夫肩头,伸脸给了个亲吻。“在谈什么?”她面带疑惑地笑着。

“哦,CoCo在讲一个新构思的故事。”马克顺口说。

阿Dick在球赛结束前来找朱砂,他穿得简单而时髦,头发用发胶打理过,额前一片略略扬起。但左腮上有一块奇怪的伤疤,看样子是刚刚受的伤,并且是用利器刮的。他跟我寒暄了几句,还好没问我小说写的进度。最近我已经受不了别人一见我就问小说,那让我精神紧张。

“你的脸怎么了?”我指指他脸上的疤问。

“被人打的。”他只是简单地说。我张张嘴,觉得实在很奇怪,他又能惹上谁呢?我看看朱砂,她做了个手势,仿佛是表示此事既已过去,就不用再提了。

我的脑子里突然电光一闪,会不会是那个疯狂的女人,马当娜?她口口声声说不甘心,难道她会找人用这种方式教训她的前男友?如果是这样,那真正是很暴力的情结。

这些天,马当娜不在上海,她带着信用卡去了香港疯狂购物,并会在那儿住上一段时间。前几天晚上她给我打电话说了一堆神叨叨的梦话,说是去过全香港最有名的法师王半仙处,被告知近期的确霉运当头,诸事不顺,宜东南行,所以她去香港是去对了。

朱砂和阿Dick要一起去装演店买墙面涂料,朱砂那套买在瑞欣花园的房子由阿Dick帮忙设计。据说打算在墙面上涂一种复古情调的油漆,优雅的赭色,光滑厚实的质感,可以使人仿佛置身于塞纳河畔,因为只有法国才出产,带着30年代沙龙的味道。

卖这种油漆的店不多,他们听说在浦东一家装演总汇有。

球赛还没完,他们就一起离开了,我独自一人呆在场边,直到球赛结束。结果是马克的球队胜了。

马克头发湿淋淋地从更衣室出来,他换下了球衣,走向这边。伊娃和我一直在交流彼此对中西方女性意识及文化异同点的看法。她认为在西方一个女人有一点点的女权意识会受到男性的仰慕。我说,“是吗?”然后我们的交谈结束了,伊娃转脸过去与丈夫亲吻。“一起去逛会儿街,怎么样?”她问我。

在浦东的八佰伴百货店,伊娃独自坐电梯到三楼礼品专柜去看陶瓷和丝织品,我和马克坐在楼下的咖啡座的一角,喝着咖啡,不时地逗着B·B。

“你爱她吗?……对不起,我问得不太礼貌,这只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我玩着一块方糖,眼睛看着对面的柱子,柱子漆成奶黄色,上面画了些装饰图案,刚好能挡住进出于商店的人群的视线。

“是个善良的女人。”马克答非所问,一只手握着儿子的小手。

“是啊,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包括你,也包括我。”我微讽地说。尽管这种略微嫉妒的情绪不合我们之间这种情欲游戏的规则。这规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随时随地保持平常心,不能有伤感或嫉妒的倾向。

有句话说得好,“决定了就做,做了就要承受一切。”

“你在想什么?”他问。

“在想我的生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还在想……你会不会让我痛苦?”我盯住他,

“会有那么一天吗?”

他不说话,我突然被一种类似忧郁的感觉控制了。“亲亲我。”我低声说,把身体朝桌子那边靠了靠。他不太明显地犹豫了一下,然后也靠近桌子,把脸伸过来,在我唇上留下湿而温热的一吻。

几乎就在我们同时闪开身的一刹那,我看到伊娃的身影从柱子后面闪现,她微笑着,手里提着满满的购物袋。马克的神情也几乎在一秒钟之内调整适当了,他接过太太手中的东西,用我听不懂的德语轻松地跟她开了句玩笑,(我猜是玩笑,因为她很快地笑起来),我像个局外人那样看着他们夫妇的恩爱举止,然后我向他们告别。“下周末在晚餐桌上见。”伊娃说。

我在码头乘上过江摆渡游轮的时候,天色变得很糟糕,铅灰色的云堆积在头顶,像一大团败絮。江水一片浊黄,飘浮着零星的塑料瓶、烂水果、烟蒂之类的垃圾。水面微微起皱,像一片弄脏的巧克力奶昔。波光使眼睛略略不适。身后是高楼鳞次的陆家嘴金融区,前方是雄伟不可一世的外滩建筑群。一艘黑旧的货船从右边驶来,货船尾部飘着红布,看上去怪里怪气的。

我呼吸着清凉的发酵味的空气,看到浦西码头越来越近,我有种恍然的感觉,好像在很久以前梦里经历过这种场景,泛黄的水,伤感的空气,锈迹斑斑的船头略略倾斜着,向着尺尺之遥的码头慢慢倾斜过去。这就像靠近一个男人,就像触摸另一个世界的一颗心灵。

近一点,再近一点,可也许一辈子都无法企及。或者,靠近只是为了最终的分离。

我戴着墨镜走下铁踏板,走进中山东一路中的人群。我突然有点想哭一哭,是呀,每个人都有突然想哭一哭的冲动,上帝也不会例外。

天突然下起了雨,可太阳还在照耀着楼群,渐渐地,太阳隐去了光芒,风大起来。

我躲进一家路边的邮局,里面挤满了和我一样躲雨的人们,一股濡湿的蓊郁之气从头发、衣服和靴子上散发出来。我安慰自己,这气味尽管不好闻,可总比科索沃阿尔巴尼亚边境上的难民帐篷强多了,战争是可怕的,我只要一想地球上的数不胜数的灾难就想得开了。像我这样年轻、好看,写过一本书的女孩该是多么的幸运、幸福。

我叹了口气,在报刊柜前翻阅了一会儿报纸,看到一则来自海南的消息,警方摧毁了一宗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国外名车走私案,涉及雷州半岛主要的领导层。

我很快地从包里取出通讯录,得给天天打个电话。我记起我已有一星期没有跟他通话了,时间过得真快,他该回来了吧。

在柜台付押金然后领牌去4号的DDD电话亭。我拨通电话,很长时间都没有人接。就在我要挂话筒的时候,天天的声音非常模糊地传过来,“嗨,我是CoCo……你怎么样?”我对他说。

他好像没有醒过来,半天才回答,“嗨,CoCo。”

“你病了?”我警觉起来,他的声音实在不对劲,仿佛从遥远的侏罗纪时代传来,没有热力,甚至没有意识的连接。他模糊而低沉地哼了一声。

“你能听见我说话吗?……我想知道你到底怎么啦?”我着急起来,提高嗓门。他不说话,缓慢而细微地呼吸声。

“天天,请你说话吧,别让我着急。”长长的沉默,仿佛有半个世纪那么长,按捺住不安的躁动。

“我爱你。”天天的声音像梦魔。

“我也爱你。”我说,“你真的生病了吗?”

“我……挺好的。”

我咬着嘴唇,百思不得其解地盯着有机玻璃,玻璃上有不少灰色污垢,玻璃外的人群渐渐疏散了,看来雨已经停了。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我的声音很大,惟恐不这样就不能吸引他注意力,他随时会睡去,会消失在话筒的那一端。

“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寄些钱过来。”他低声地说。

“什么,信用卡上的钱,你都用完了?”我吃惊极了。信用卡上有3万多块钱呢,就算海南的物价再怎么高,他又不爱逛商店,也不会拿钱去勾女人,他就像个褪褓里的小孩一样无欲无求,不可能花钱如流水的,肯定是什么事发生了。我的直觉被一片阴影所笼罩住了。

“衣橱右边的抽屉里有存折,很容易找到的。”他提醒我,我突然变得非常生气,“你怎么啦?你得告诉我那些钱都花在什么地方了?不用隐瞒,相信我就告诉我实情吧。”

沉默……

“不说就不寄钱。”我用蛮横的语气恐吓他。

“CoCo,我很想你。”他嘟囔着。一般黑色的温柔捏住了我。“我也是。”我低声说。

“你不会离开我吧?”

“不会。”

“即使你有了别的男人,也不要离开。”他请求,此刻他显得意志薄弱,不祥的气息一分一秒都从手边的电话线源源不断地流出。

“怎么了,天天?”我低声喘息着。

他的声音很微弱,但他还是说出了一桩可怕的事,我确信我一点也没有听错,他在吸海洛因。

事情的经过应该是这样,他在某一个下午,坐在街上的快餐店里突然碰上了一个熟人,他在上海生殖健康医疗中心认识的叫李乐的人。他也来到了海南,住在这儿一个亲戚家,平时在亲戚家开的私人牙科诊所做小工。

他们聊得颇为投缘,天天可能也憋了一段时间,对突然有了一个谈话对象而感到高兴。李乐带他去了很多地方,都是他以前不知道知道了也不敢一个人去的地方。地下赌场,黑暗发廊,时常有群殴发生的废弃仓库,天天并不对这样一些场所着迷,但却被这样一个见多识广,诙谐而机智的朋友吸引住了。

他看上去很友好,热情的表层下浮动着无形的冷漠,而这正是天天所能接受的性格类型。他们都有一双忽冷忽热的黑眼睛,干什么都悄无声息的,说也好,听也好,笑也好,眼神总是忧郁的。

南方使人心情舒畅的风中,他们肩并肩散步,谈论着亨利·米勒和垮掉一代,坐在小小的露台上看夕阳,捧着新鲜的椰子吮吸洁白的汁液。不远处的马路上,一些肤色苍白的化着浓妆的姑娘开始出现了,她们怀着一颗毫无浪漫的婊子心寻寻觅觅,她们的脸上有虚情假意的笑容,她们的鼻于可怜兮兮地抽动着,她们的乳房看上去硬邦邦的,像沉重而绝望的史前化石,南方的空气里有无法言传的骚动、富丽、幻影。

在李乐亲戚的诊疗所,天天第一次尝试了注射吗啡,是李乐先示范然后问天天想不想也试一下。屋子里没有别的人,已是深夜,不时有街上人用当地话说听不懂的话,有大型货车沉重地碾过地面的轰鸣声,和远处轮船拉响的汽笛声。

这一切就像在世界的另一个地域,不知名的沟壑山丘起伏连绵,形成巨大的立体的阴影,甜丝丝的风吹过利箭般的大型枝叶,无名的粉红色花朵开在沟壑最底谷,一朵接着一朵,连续不断地蔓延成一片粉色海洋,轻飘飘地,温暖如母亲的子宫,有毒的陶醉感影响了土地上每一寸空间,直接渗入心脏的红色簿膜。

月亮有盈有缺,意识时断时续。

事情变得不可控制。天天每晚都带着粉红色的梦入睡。粉红色的汁液自然而然地粘在他的皮肤上,毒汁像某种蛮荒时代的洪水赶着他往前跑。他的躯体软弱无力,他的神经也似乎一触即断。

我至今都还不愿正视这一幕,这一幕发生在整个故事急转直下的转折点。也许,这又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无法回避的,从年幼的天天在机场迎接他父亲的骨灰那一大起,从他患上失语症退学,从他在绿蒂遇到我,从他在第一夜俯在我身上大汗淋漓软弱无力,从我与另外一个男人上床,从那些时刻起,他就在持续不变的绝望与梦想里脱不开身。是的,他与这些东西难解难分,分不出界限,只是在无可名状的柔软的器官的阴影里生活一辈子、死一辈子。如此而已。

一想到这点,我就想尖叫,那种恐惧,那种迷狂,已超出了我的理解,超出了我的力量。在此后所有的日子里,天天天使般的面容轻轻一闪,我就要在门背后跌倒,心痛的时候是可以痛到死的。

一切跑腿的事都由李乐来做,天天的钱被换成一撮一撮白色的粉。两个人呆在宾馆的房间里,猫睡在电视机边,电视机成天开着,那上面每日有打劫案和市政工程的报道。几乎不吃饭,身体的新陈代谢几乎降至零,门开着,方便服务生送饭,连走动一步都懒,房间里散发出奇异的某种不真实的气味,像果冻放进尸体肚子里那种清新而腐烂的混合。

渐渐地,为了省钱,或者有时找不到做生意的熟人,他们去药店买很多咳嗽糖浆,储备在房间里以供不时之需。李乐会用一种土方法在一只小咖啡杯里把糖浆熬制成某种麻醉替代品,但味道实在很糟,可还是聊胜于无。

有一天,小猫线团从这个房间里出走了。它一连几天都没有食物可吃,它已经不再得到主人的关照,于是有一天它决定出走,走的时候肚子瘪瘪的,毛色暗淡,骨架嶙峋,似乎活不太长。

它走了以后一直没回来,它不是死了,就是成了一只专门在深夜垃圾堆里觅食,在街角某处叫春的野猫。

情况变成这样,我一时被惊呆了,脑子糊里糊涂的。而失眠更是使人全身发热发干,所有的影子都在四周飘移,记录下千万种的形状和绝境,在干燥而没有希望的夜晚,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了一夜,把我和天天相识的日子没有秩序地重映了一遍,我的大脑像一片蒙着灰尘的屏幕,我和我的宝贝则是世上最蹩脚的男女主角。

可我们那么深地彼此相爱,谁也离不开谁,尤其是现在,天天随时会像天外浮尘一样以失重的速率飘远的恐惧使我的心痛成一团,我感觉我更爱他了。我盼着天快点亮,不然我就要疯了。

十九、去 南 方

第二天我带着一只小小旅行包,直接坐车去了机场。在机场我买了下班去海口的飞机票。做完这些,我想起有一些电话要打。天天的房间没人接电话,他好像不在宾馆,于是我给宾馆前台留了言,说了我到海口的时间。翻着通讯本,我有些黯然神伤,在此时在我面临一个凶吉未卜的问题时,好像还是找不到合适的人可以打打电话,分担我的惊慌和焦虑。

马当娜的手机关着,朱砂办公室的电话一直在占线,手机也占线,不知道她同时在跟几个人说话,蜘蛛因出差公干不在上海,他的同事问我有什么话可留下,我说谢谢,不用了。剩下的还有我的编辑邓,我的心理医师——大维,我的情人马克,我的父母,还有此前认识的几个男性的电话。

我把磁卡在话机里插进插出,情绪低落,转过脸隔着大玻璃窗可以看到一架麦道飞机正沿着跑道滑行,然后经过加速,它猛地一抬头,冲出了我的视线。那种瞬间飞升的姿态非常优美,像是银色大鸟。约翰·丹佛的歌《乘飞机远去》曾经打动了多少寂寞旅人的心。

我走进抽烟室,与一个男人对面而坐。他略略侧着身,看得见他留着漂亮的阿加西式的小胡子,穿长长的喇叭形皮裙。我不知道一个中国男人留这种式样的胡子也可以留得这么有型,他也是惟一一个让我遇见穿皮裙上飞机的男人。他抽的牌子是“三五”,我能嗅出那种烟雾里特有的粗糙气味,像粗皮面粉粘在舌尖上的感觉。热的烟夹在冷的手指间。

然后他转过脸正面对着我,他的眼圈微微发黑,眼睛却特别亮,看上去威武又柔美,阴阳颠倒正负相和的一种形象。

我们都瞪着眼睛彼此看了一会儿,他站起来,微笑着向我张开手臂,“CoCo,是你吗?”此人正是我曾在北京遇到过的造型师飞苹果。

我们拥抱,然后并排坐下来抽烟。交谈了几句,原来我们坐同一班飞机去同一个地方。我的头一直在隐隐作痛,抽烟室里的光线也令人不适。

“你看上去不太好,有什么问题吗?”他低头仔细地察看我的脸,用一只手臂拥住我。

“是不太好。……不过说来话长,我是去接我的男朋友,他在那儿快要崩溃了。……而我,也没什么力气。”我喃喃地说着,扔掉烟蒂,站起来,“这儿空气真差。”我说着,朝门口走去。

他跟了上来。“等等,咦,这地上是什么?”我昏头胀脑地只顾朝外走,“CoCo,你的耳环掉了吗?”

我摸摸耳朵,叹口气,从飞苹果手里接过这粒像米一样大的钻钻耳插,它在不同的光线下会有不同的光彩和形状,是我目前一身黑扑扑颜色中惟一的亮点。我谢了他,一边走一边心想,“真是人一碰到不顺心的事,就样样都作怪,连好端端地抽一根烟都会有耳环掉下来。”

在人登机口前,我还是给马克打了个电话,他听上去正在忙碌。“Hello。”他的声音心不在焉的。我的声音也随之变得冷冰冰,冷面孔贴冷面孔才是公平的,以此自我保护。

“我在机场呢,”我说,“周末的晚餐就不能赴席了,请跟你太大说一声,我很抱歉。”

“你要去哪里?”他的注意力终于吸引过来了。

“我男朋友那里。”

“会很长时间吗?”他的声音开始渗入了严重的不安,也许手里的笔放下了,文件夹也合上了。

“如果那样,你会伤心吗?”我还是冷冰冰的声音。我现在的确高兴不起来,我看上去苍自坚硬,像20世纪末的怨女。我对什么都不满意,真是问题多多。

“CoCo!”他呻吟了一声,“你知道我会怎么样的,哦,不要开玩笑了,你很快就会回来的,是吧?”

我沉默了一会儿,当然,他说得对,我会把天天带回来的,一切都应该好起来。可还能回复到以前的状态吗?我还能以拥有两个男人(而其中一个男人因苦闷而吸毒)而心安理得地写小说吗?

我哭起来,马克着急的声音:“出了什么事,宝贝你说话吧。”

“没什么,等我回来后再跟你联系吧。”我说着挂了电话。我想我用恶劣情绪污染了其他的人,马克会心神不宁地在办公室里转,可怜的人,还有可怜的我。

吴大维曾经对我说:可怜自己是一种最应鄙弃的行为,他说这话时脸上有种上帝般威风凛然的表情,脸上一片亮光。而我从来听不进他的这句话,我从来都比较容易可怜自己,自恋正是我身上最美的气质。

飞机在云层里穿越,飞苹果坐在我的邻座。他一直在絮絮叨叨地说话,而我则在看杂志,脱外套,拿外套,再看杂志,闭眼睛,左手支在下已上,右手抱在胸前,咳嗽睁眼,调座椅背的位置。

机上小姐送饮料和点心来,在放小搁板的时候,我手里的可乐不小心泼到了飞苹果的膝盖上,我连忙说“对不起”。于是我开始跟他说话,这个漂亮男人的眼神如暗火摇曳,如无形的网,如发电机,能电倒一批女性,只是除了像我这样悲伤的女性。

他说他现在吸取了日本的流行元素,主张用粉红,粉蓝和银色来打理顾客形象。后面几排就坐着他的同行者,这其中有一位影视女明星,两位摄影师,三位造型助理,三位身体健康的男性随员。他们正去海南为女明星拍一套写真。那女明星我似乎在一出戏里见过,长相一般,既非玉女也非艳后,除了美妙的胸其余乏善可陈。

飞苹果坐在我的身边,不停地说话赶跑了我脑子里的胡思乱想。我一直在听他说,我想穿皮裙的男人不是很可恶就是很可爱,他从他上个月拔掉的一颗坏牙说到他的父母总在吵架他的女朋友总在嫉妒他的男朋友。

我睡着了,等我醒来时,飞苹果闭着眼睛,然后他也醒了。“快到了吗?”他问我,然后拉开窗板看飞机下面有些什么。

“还在途中。”他说着,对我微笑,“你从来不笑吗?”

“什么?……不,我现在不想笑。”

“因为我?”

“不,因为我的男朋友。”

他摸到我的手,握了握。“别害怕麻烦,每个人任何时候都有大大小小的麻烦。比如我,我从一个麻烦跳进另一个麻烦,我也不知道自己爱女人多一点还是爱男人多一点。”

“爱人和被人爱总是好的。”我对他笑了一笑,这一笑也许不免凄然,谈来谈去总是这样的话题,就算我和我故事同时销声匿迹了,别人的故事依旧在上演,充斥其中的字眼就是一个“爱”字,围绕它展开的是惊心动魄,伤筋动骨,林林总总,五花八门的场面。

飞机在快到海南机场的时候,遇到了一股突如其来的气流,飞机抖动得非常厉害,空中小姐在巡视旅客安全带的时候摔倒在地毯上。

机上人都惊慌起来,我听见那个女明星一声尖叫,她指着一个经纪人模样的男人说,“我就是不要坐这班飞机嘛,现在倒好,为赶时间命也要搭上了。”她的尖叫使机上的气氛显得很奇怪,像在拍一部电影,而不是真的发生了什么险情。

飞苹果紧攥着我的手,脸色苍白,“一想到能拉着你的手摔下去,倒还没有糟到极点。”

“不会的,”我说,忍着胃部剧烈的翻腾感,“算命的从没说我会出意外,所以飞机不会掉下去。专家统计说飞机是世上安全系数最高的一种交通工具。”

“我买了保险,航空失事保险加寿险可是一笔大钱,不知我父母会高兴还是会伤心。”飞苹果喃喃自语。

正说着,飞机突然就恢复正常,再次进入到四平八稳的如静止般的状态。

在机场,飞苹果和我匆匆地互吻道别,嘴唇上一直是湿湿的感觉,很多同性恋或双性恋的男人有与众不同的温情,是小动物般毛茸茸的温情,尽管他们容易得艾滋病。“小碎丸子”AlanisMorissette的一首歌唱得好,“我有病,但我是漂亮宝贝。”

出租车一路开着,窗外是蓝天,蓝天下有不少发亮的房子,我不知身在何处。司机没头没脑地开了好一阵,终于把我载到天天住的宾馆,看上去不大。

我问了前台B405有没有来看过我的留言,服务小姐说没有。她的嘴唇涂得非常红,还有稍许口红残留在牙齿上。我试着打电话上去,天天不在。我只好在厅堂角落的沙发上坐等。

下午三点的阳光照在玻璃墙外的街上,陌生的人群车流熙熙攘攘,但没有上海的拥挤,没有我所熟悉的那种附丽于市井气之上的精致、洋气。人们看上去都长得差不多。偶尔有特别漂亮的高大女子走过,显然是从北方来此的移民。她们身上有上海女性所缺乏的霸气之美,她们的眼神更有力,但上海女人却依旧以其精致、克敛、善算计引以为傲。

我饿坏了,提起包来到街上。对面就有一家快餐店,我挑了个临街的位置坐下,这样可以看到宾馆门口出入的人。

快餐店里有一些时髦的孩子,用我听不懂的话在叽里呱啦聊天,广播里一会儿是放粤语歌一会儿放英文。有两个警察走进来,奇怪的是,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我。

他们买了可乐,在返身走出玻璃门前又看了我一眼。我摸摸脸,脸上好像没什么,我的黑色紧身胸衣也没有崩线或滑带,裤子的拉链也好好的,小腹紧崩平滑没有怀孕的迹象。看来我要么看起来挺美要么就是挺可疑的。

我这会却又不饿了,一点胃口都没有,什么也吃不下,只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喝咖啡。这杯咖啡里有股化学味道,像在喝家具亮光剂。

走进洗手间,在镜子里看到一个苍白的自己。我跨在抽水马桶上方,像男人那样小便,在公共厕所我总是这样解决问题。马桶圈垫被数不清的人使用过,有数不清的体液、细菌、气息、回忆、见证和历史。这马桶看上去就像一只巨大的洁白的苍蝇,哀而不怨地栖息在各色女人的胯下。

小腹突然一阵钝痛,我在手纸上看到一抹红色,太倒霉了,几乎一离开上海到其他任何地方,我的例假也就无一例外地来临了。尤其是现在,我是来面对一桩对我和我的爱人来说生死攸关的问题,但我自己的身体也陷入了另一种困境。

神经上的紧张加剧了子宫内膜的收缩,疼痛一阵阵袭来。我原本还以为上一次与马克的性交已经植下了一个胎儿,我甚至想着对天天坦承一切,然后让胎儿出生,这个小孩是谁给我的无关紧要,只要她(他)身上流着爱的血液,只要她(他)的微笑可以让天空灿烂,小鸟欢鸣,阴霾和忧郁尽散,只要……

我痛得全身发冷,把卷筒纸上的纸都拉下来做成厚厚的一叠塞在内裤里,我希望这些卷筒纸都消过毒。现在我需要的是一大杯热开水,和一只捂在肚子上的热水袋。

妈妈曾对我说:大多数女人生下小孩就没有这每月一次的受难了,因为子宫颈松开了。那就是说如果我一辈子不要有孩子,就得痛一辈子,如果更年期在55岁,那么到现在还有30年,每年12次。我的脑子飞快地转着,一到这时候我就比一只病猫还要神经质。朱砂也有这问题,但不厉害,相比之下马当娜却更夸张。她身边的男人一个个离开她,固然有许多原因,但其中之一就是受不了一个月里那失控七天里她的喜怒无常。暴戾和衰弱折磨着她和他们,比如她让男友去超市买止痛片和卫生棉,但买回来的时候她不是因为他们买得不够快速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买到她心仪的那种牌子而勃然大怒,地板上摔满了衣服和碎片。她的记性变坏出尔反尔,取消所有的约会、派对、计划,不能有人在她面前仰头大笑,也不能悄无声地走路。如果她猛一回头发现男友在身后,她就要尖叫。她还会在晚上不停地做噩梦,梦到以前广州做事时认识的一些黑道男人,他们把手伸进她的子宫,取走了一架奇特的类似无价之宝的机器,她绝望地尖叫,醒过来却发现血濡满了卫生棉,并渗到床单和床垫上来,还有一些沾在男友内裤上。于是她去洗手间冲洗,坐在马桶上换卫生棉,而男友则再也受不了了,这是当然的事。

每月一次的例假给女性造成的影响涉及生理心理各方面。影视和书刊也做足了这方面的文章,一旦例假没有来,女主角的命运就相应出现了转折。看多了有点蠢,但这给了女权主义者某种不大不小的把柄,她们不停地诘问男性:这公平吗?什么时候才会有真正的女性解放?

塞着厚厚的卷筒纸,走路的姿势有些呈外八字,像裹着尿布的婴儿一样无助。此时我已失去了对接下去会发生事件的把握力。我想马上见到我的宝贝,我想着与他拥抱融合在一起时那种入骨入髓的温暖。这种温暖由心脏抵达另一颗心脏,与情欲丝毫无关,但却有另一种由亲情和爱情化学反应后产生的疯狂,还有不可分析的神的咒语。

我一杯接一杯地喝着滚烫的咖啡,左手紧紧护在小腹上,然后我透过玻璃窗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我站起身,大步走进玻璃门。在穿过街道的时候,我大声叫出了他的名字,他停下来,转过身,我们微笑着注视着对方。因为再也别无选择,我们只能怀由强烈的爱而生的怜悯和哀伤,再次吸纳了对方。我们拥抱在一起,吻在嘴唇上,吻出血。爱一开始就存在着,就像死一开始就对立着。我听到他喉咙里的咔咔声。我的子宫变暖了,疼痛有所减轻,而我也明白我们注定是要贪图最后一滴的欢乐的,如在花朵中。

因为别无选择。

晚上我陪着他去李乐打工的牙科诊所。

在我眼里那是一个可怕的地方,肮脏、甜腥,还有金属外壳般的冷光,李乐还是那么瘦瘦小小,像因某种意外而造成发育中止。我一直紧闭着嘴,我承认我有点害怕,但我已答应要陪天天去一个小学操场。在那儿的一个角落将有一次不道德的交易。而作为条件,天天明天就得随我回上海。他会去一家公安局办的戒毒所,我告诉他这是惟一的办法。我需要他好好的,我们必须长相厮守下去。

我和天天手拉手,另一只手则插在裤兜里,那儿装着钱,我的腹部又开始隐隐作痛,虽然ob卫生棉正紧紧地塞在我的身体里,像一道闸门,仿佛提供着某种虚无的安全保障。

走进一扇无人看管的小门,我看到了一个天天的操场,有弦形的跑道,孩子们玩的低矮攀登架,还有球网和篮球架。我们缩在围墙下面的一片阴影里。

天天轻轻抱住我,用一块脏兮兮的手帕擦我额头上面的汗珠。无论情况多糟,无论身处何地,天天总是备着一条手帕,在这一点上他像个好儿童,或者是贵族。

“很痛吗?”他温柔地看着我,我摇摇头,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月光在他眼睛上部留下了深深的阴影。他瘦多了,眼部四周有一圈青紫色。我不能仔细端详这张脸,否则我会泪眼蒙胧,会觉得无助得要命。

两个穿牛仔裤,戴墨镜的男人的身影出现了,我和天天握在一起的手蓦然变得冰冷起来。

李乐迎上去,跟他们低声说了些什么。男人朝我们这边走过来。我蹲在大墙角,屏息宁神,一动不动。天天站起来,把我给的钱擦在手里。

男人盯着我看了一眼,然后问:“钱呢?”

天天伸手过去。男人数了数然后一笑,“好,扣除上次的欠款,只能给你这么多。”他说着迅速地把一小包东西塞到天天手里。天天把那东西塞进左脚鞋帮里。

“谢谢。”他低低说了一句,然后拉起我,“走吧。”

我们走得很快,李乐跟他们还在说什么,我和天天飞快地走到对面的大街上。街头还是很热闹,人来人往。我们默默地站在马路边,等着一辆空的出租车的出现。一群看上去流里流气的年轻男人走过我们身边的时候,把眼睛放在我身上乱瞟一气,一个人说起了我听不懂的话,肯定是粗话,他的同伴们得意地笑起来,把空的可乐杯踢到天天的腿上。

天天那只握在我手掌里的手出了汗,变得烫烫的,我看看他,低声安慰他,“不用理他们。没什么。”这时一辆空的士适时开过来,我招了招手,车子停下来。我们钻了进去。

在车里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他吻着我,我说不出任何话。我沉默地贴着他的脸,他的手温暖地放在我肚子上,从他的手而来的热融化了我子宫里的紧张融化了那些淤血。

“我爱你。”天天轻轻地说,“不要离开我,不要不管我,你是世上最美最好的女孩。我爱的全部就是你。”

半夜里我迷迷糊糊地听到几声猫叫声,细若游丝。我打开灯,果然看见了线团。我连忙下了床,把晚上吃剩的半碟椒盐烤肉放在地板上,它走过去,低头吃起来,吃得很快,显然真是饿坏了。

它看上去十分丑陋,毛皮脏得辨不出颜色,而且猫脸瘦了,显出一股野猫的凶悍劲。

我抽着烟,坐在床上看它吃,我不知道它是怎么回来的,也许它在街上某个角落看到了我,如同看到了救星,知道它又能回到我们在上海的那个家。我想着,突然把自己给感动了。

我跳下床,抱起线团走进浴室,用沐浴露和温水给它洗澡。它温顺地在我手指揉擦下一动不动,乖得像一个孩子,然后我擦干了它,抱起它走向床,天天还在昏睡之中,线团就睡在我和天天的脚边。

一夜平安无事。

第二大阳光很好,我们在线团的舔吻中醒来,脚底心都是它的口水,痒酥酥的。

我和天天对视片刻,然后他开始动手脱我的睡衣,在上午明亮的光线中我睁大了眼睛。温熙的空气托起了我的裸体,我看到粉红色的乳头像潮汐上的浮标一样轻盈地涨上来,而爱人的唇就像一尾小鱼一样,温柔可爱地在水中嬉戏。我闭上眼睛,接受这一切。他的手指抚慰着我正在流血的伤处,在血的润滑下我迸发了,耳边隐约能听到线团的叫声,同时还能感受到它舔在我脚底的湿舌头。

我和爱人和一只猫做爱的清晨就这样留存在我的头脑中。有一点点疯狂。鼻子里永远都粘着毒品白色的、甜腥的恐怖气味。是的,以后我一直摆脱不了。无论和一个又一个男人约会,和女人逛街,独自写作,还是走在柏林的Gierkezeile街上,我都没有办法忘却那样带着死亡和爱的清晨,那样甜而恐怖的气味。

经过机场复杂的托运手续,“线团”被终于允许带上飞机,我们飞回了上海。

二十、气 泡 里 的 男 孩

窗外阴转雨,电视里在播放郭富城的百事可乐广告,没完没了。今天是星期三,我看过米奇老鼠的故事,从那些故事里我知道星期三是任何事都可能发生的日子。

一早起来,天天突然改变了主意,他不想今天就去戒毒所。“为什么?”我盯着他问。

“我想跟你多呆一段时间。”

“可这不是生离死别,好吧……不要担心,我知道你的感觉,可你难受起来怎么办?”

他从鞋帮里取出一个小包,晃了晃。

“天天!”我呻吟了一声,“你居然还带着这东西回来。”

他破天荒地走进了厨房为我做早餐,我躺在浴缸里发了一会儿呆,听到煎鸡蛋在锅子里滋滋地叫,还有锅盖咣当一下掉在地上的声音,真是手忙脚乱,可一顿早餐贿赂不了我,我不能原谅他故态复萌。

我没有吃他做的早餐,他一声不响地缩在沙发里喂线团吃一盘猫食。我面对稿纸干坐了一会儿,渐渐就有了一种恐慌,就像魔法师突然发现自身魔力消失殆尽。可我现在无法投入到距离之外的文字世界里去,身边就有活生生的变化在随时发生,像水面上激起阵阵涟漪。我总想成功突然降临,像阿里巴巴只需念咒语就打开了宝藏之门,比尔·盖茨一夜之间成了亿万富翁,巩俐在我这年纪不需会说英文也征服千万白种男人惊艳的眼睛。

而我现在似乎体力不支,在这个城市永远也实现不了梦想了。除了揪自己的头发逃离地球(在诺查·丹玛斯预言证实前),或者和天天一起离开人群,在非洲大陆的森林或南太平洋的某个岛屿种大麻,养小鸡,围着火堆跳土着舞度过余生。

“想出去走走吗?”天天把一只纸飞机扔到我的书桌上。他叠的纸飞机只只漂亮,上面还画有图纹,写满了人生警句和名人名言。比如:“他人即地狱”、“人永远孤独”、“生活在别处”、“诗意地栖居”等等。

我们坐车来到市中心。车子经过延安路的时候,我们发现那段高架路还没有完工,然后就是一长排带着小花园和围墙的老房子。上海人总是以同时拥有这一新一旧两样东西为傲,此起彼伏的市政工程用钢筋铁梁撑起了城市庞大的身躯,而零星的历史遗骸则用迷雨青苔般的温柔点缀着城市的良心。每次坐在出租车里穿越大半个新旧参半的城市,一路上就像在听这座城市喋喋不休的跫音。

我可能一辈子都得记住这种声音,也可能一辈子也听不懂这种声音。马克跟我说过,世界上每个不同的城市都有不同的声音,他在巴黎、伦敦、柏林、威尼斯、维也纳和上海的声音中找到了某种处在共振带中心的东西,那是种气状物,与人心中的感情有关。它们彼此激发,互为存在。

听上去很玄,是不是?我喜欢的男人必定在大脑中有几根神奇的神经。因为性和爱使人变得天才,敏感,有思想的火花。

在斑尼吃上一顿如意的午餐,也许可以使这一天有所起色。斑尼是家被一位比利时古怪设计师摆弄成像一些巨大龙虾模样的餐馆。银色的长窗,沿墙上方装着一圈镜子,食客们愿意的话可以边享用食物边仰头窥视四周人的行状,最令人感到八卦的一点是,从镜子里可以不冒风险地看到穿低胸衣服的女人各式各样,深浅不一的乳沟。据说这里成就了好几对情侣,男士们首先从镜子里惊艳然后堕入情网。

我和天天吃着酸辣汤和烙蛤蜊开始了一场少见的艰巨的讨论:

“你喜欢现在的我吗?”天天苍白的脸上一双眼白发蓝的眼睛像个问号,他似乎已积蓄了一股力气,以备于此次交谈,“当然用不着说谎。”

“——我们认识有多长时间了?……快到一年吧,感觉上好像更长,然后还会继续下去,一百年,一万年,因为我喜欢你,但如果你不赶快好起来……现在我脑子很空。”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不,你不要打断我,我的意思是我死了,在我闭上眼睛永远醒不过来的那一刻,你会认为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不想再吃任何东西了,舌头瞬间失去感觉,胃部也麻木了。我们的目光隔着盘子,杯子,叉子长时间地粘在一起,他的眼白越来越蓝,直到像美国人霍克斯说的那样,“直到能渗出雾状的液体来”。

“我会恨你。”我一字一句地说。

“死是一种厌烦的表示,是厌烦透顶后的一个合理发展的答案,我想过很长时间,也许已想了一辈子,想透了就觉得我并不羞于一死。——像我这样的人不可能继续无限期地亵读自己,湮灭灵魂。”他把手指顶在左胸,如果不是手指,而是一把匕首顶在胸口,他可能会更从容一点。

“我能预见我的生活阴暗内层的某种冲动,精神医生总是说冲动是危险的,他们不提倡,可它还是会不期而至的。”他的声音清晰冷淡,他的唇苍白而无情,他绝对不是在跟我讨论一个别人的话题,他说的是他自己。

“我的意志越软弱,我的眼睛越明亮,因为我看到了太阳肚子里的大黑洞,看到了宇宙的大行星在空中排列成了十字。”他说。

我因为绝望而愤怒,“不用兜圈子了,一句话,我觉得你很堕落。”

“可能。死者从来不会有机会向生者辩解,其实很多人活着更堕落。”

我一把抓住他的手,冰冷的。

“我们在谈什么?——上帝,不要再说下去了,为什么在这里在现在要进行这么一场恐怖的对话,不要告诉我生和死,爱和恨,自我和本我这样令人发疯的字眼。我们活在一起,不是吗?……如果你对我们目前的生活有什么意见,你可以说具体的事,我洗衣服不够勤,我晚上说梦话,正在写的小说让你失望,小说不够深刻,实足像极垃圾,等等,等等,OK!我会改,我会努力做得完美,但是千万不要再说这样恐怖的话……我觉得那些话太不负责任了。打个比方,我一直想和你一起找到及时翅膀向天空飞,而你却总想甩了我的手独自往地狱里跳。——为什么?”

很多人在朝我这边看,我抬起头,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失魂落魄,表情凶恶,眼里还有泪光点点。我想我真是愚蠢极了。我们明明是那么相爱。

“CoCo。”天天的表情依旧十分冷静,“从一开始我们就知道各自的差异,我说过我们是两种人,虽然这不妨碍我们相爱,你是精力充沛,一心想有所作为的女孩,而我则是无所企求,随波逐流的人,哲学家说‘一切都来自于虚无’,虚无感强调了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让说这话的人去死吧,从今天开始你不要再看那些书了,你要和活生生的人在一起,你要多做体力劳动。我爸经常说:‘劳动使人健康’,你要的是阳光和草地,还要有所有寻欢作乐的幻想。”我飞快地说着,像一架缝纫机在暗夜里挣扎轰鸣。

“比如明天你就该去那该死的戒毒所,在里面参加一些拔草的轻度劳动,和大家一起唱歌,等熬过那段可怕的日子,我会鼓励你和别的女人多多交流,但绝对不许爱上她们,必要的话,我会找妓女,只要你能全面地恢复正常人的健康。”我边说边哭,四周墙上方的镜子都一片模糊。

天天抱住我,“你疯了。”他从口袋掏出手帕给我擦眼泪。

我泪眼蒙胧地看着他,“我是疯了,因为你也疯了。”

一道紧紧盯着我的视线从餐馆一侧映射到我对面的镜子上,在我的注意力被稍许分散的一刻,我看到了马克。他和一个朋友模样的中年洋女人坐在一起。他盯着我看的时间想必已很久。

我假装没有看到他,叫来侍者结账。今天是星期三,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的一天。

马克在朝我看,他脸上有种疑惑而急躁的神情。果然他站了起来,我把头扭开。侍者大步走来,把账单给我看,我掏出钱包,越想快点了事却越是抽不出人民币。

马克终于走到我们面前。他做出吃惊的表情,“哦,这么巧,真是想不到能遇到你们。”他先向天天伸出手。

我突然恨他恨眼前这一幕,恨这个德国人,他没有资格向天天伸出这双伪善的手。这双手曾经抚摸过这个女人的全身每个细节。在这个欺骗的时刻,这双手格外地刺眼。难道他没看出来,天天此刻是多么虚弱无助。上帝,我们刚刚进行了一场残忍的被爱撕裂的谈话。这个年轻男孩明天就要进戒毒所,我们全身都被绝望气息侵袭着,而这个让我看见自己可耻的纵欲的秘密场景的男人,却走过来,礼貌而虚伪地对天天说“你好吗”。

就算他有l00个喜欢我的理由,他也应该忍住,就呆在那儿,离我们远远的,让我们安静地离开。

我的神经崩得紧紧的,拉着天天的手,急速地向门外走去。马克跟上来把我们遗忘在桌上的一本书递给我。我轻声道谢,然后更加轻声地对他说:“走开。”

晚上我们几乎都没合上眼,我们吻了一夜,唾液的苦涩弥漫了整个房间。我们的床就像一个漂浮在茫茫大海上的岌岌可危的孤岛。我们在彼此的爱情里避难。心碎时候会有噼里啪啦的声音,极轻极细的,像家具上的本质纤维裂开来,我向他许诺我会经常去看他,我会照顾好线团和我自己,我会写好小说,发奋地写,绝不会在任何噩梦里自甘沉沦,要相信自己是最美最幸福的,相信奇迹会发生。除此之外我别无他法,我发誓我会用开满紫色日光蓝的双眼,看着他的身影重现。

我爱你,我的爱就是这样的。

第二天一早,我昏昏沉沉地送他到了戒毒所。他们在一个本子上查到了天天的名字,那是我预先登记的。一些在他们看来不必要的行李被退了回来,铁门缓缓地合上,在一晃之间,我们对视了最后一眼。

二十一、鸡 尾 酒

我呆在屋子里披头散发地写了一星期。这期间没有一个电话来打扰,没有人敲门(除了小四川送饭的服务生和一个收扫街费的居委老太)。我恍恍惚惚,像在一片泥浆上滑行,从这扇门到那扇门,从这种真实到那种虚构,我几乎没有付出过多的力气,是我的小说本身在推动我的滑行。

我放弃了修饰和说谎的技巧,我想把自己的生活以百分之百的原来面貌推到公众视线面前。不需要过多的勇气,只需要顺从那股暗中潜行的力量,只要有快感可言就行了。不要扮天真,也不要扮酷。我以这种方式发现自己的真实存在,克服对孤独、贫穷、死亡和其他可能出现的糟糕事的恐惧。

我经常趴在稿纸上睡着,把脸颊睡肿一块,有时在深夜墙上钟的银色针指向12点后,会有幻听出现。那种声音重复出现,像隔壁邻居家的那个中年机修工人发出的呼噜声,也像远处建筑工地上彻夜轰鸣的吊车的声音,又像厨房电冰箱静电器的声音。

有几次我实在忍无可忍,放下笔蹑足走到厨房,打开冰箱,我希望那里面藏了一只老虎,它会向我扑过来,用那身金色的皮毛捂住我的口鼻,使我窒息,然后毫不犹豫地强奸我。

事实上我在这种无可言状的幽闭状态中得道升仙了。我想天堂也不过如此,自由自在,无所顾忌。没有男人会注意你的发型和衣着,没有人挑剔你的胸部是否丰满,眼神是否够飘,没有一个又一个应酬饭局要赶,也没有警察阻止你举止发狂,没有上司监督你的工作进程,没有黑夜白昼之分,也没有人再来榨取你的所有的感情。

我被自己的小说催眠了。为了精妙传神地描写出一个激烈的场面,我尝试着裸体写作,很多人相信身体和头脑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关系,就像美国诗人罗特克住在他的百年祖宅里,对着镜子穿穿脱脱,不断感受自己的裸舞带来的启示。这故事可信与否不得而知,但我一直认为写作与身体有着隐秘的关系。在我体形相对丰满的时候我写下的句子会粒粒都短小精悍,而当我趋于消瘦的时候我的小说里充满长而又长,像深海水草般绵柔悠密的句子。打破自身的极限,尽可能地向天空,甚至是向宇宙发展,写出飘逸广袤的东西。

这也许对我来说犹如一句上帝的口号,但我还是在试着做。小说里一对男女在大火蔓延的屋子里抱作一团,他们知道已无法离开这里,火封堵住了所有的门窗和楼道,于是他们只能做一件事,在大火中心疯狂做爱。这是我众多前男友中的一个告诉我的故事,发生在他家附近。

担架抬出那对恋人的时候,他们赤身裸体拥得很紧,烧焦炭化的身体嵌进了对方的身体,无法分开。男孩与女孩都不到20岁,是本市重点大学的学生,恰巧是个周末的晚上,女孩父母照例去天赡剧院看戏。男孩来到女孩家,他们总是在一起看电视,听音乐,聊天,当然他们会像所有年轻人一样做些温柔缠绵的事,然后那场大火从楼下的公用厨房蔓延开来,火势在木质建构的房子里很容易扩散,当夜的风又特别大,他们一直都没有觉察到危险,直到屋子里的空气突然燃烧起来。他们知道已无法离开这里,火封堵住了所有的门窗和楼道,于是他们只能做一件事,在大火的中心疯狂做爱。然后我的鼻子里真的闻到了那种焦味,还有燥热的绝望的气息。

我放下笔想,如果我和我的爱人在这房子里面会怎么样呢?无疑,我们也会这么做的,因为别无选择。惟有这种入骨入髓的方式可以抵御住对几秒之后就要降临的死亡的极度恐惧,在弗洛伊德的建立起来的形同垃圾的理论体系中,只有他提到的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之间的神秘关联是我深深信服的。

记得那次草地派对上马当娜当众问了一个问题,“如果1999诺查·丹玛斯的世界末日预言真的被证实的话,那最后你会选择做什么?”然后她大声地自问自答,“当然是Fuck喽!”

我的右手还握着笔,左手悄悄地伸到了下面,那儿已经湿了,能感觉到那儿像水母一样黏滑而膨胀。放一个手指探进去,再放一个进去,如果手指上长着眼睛或其他别的什么科学精妙仪器,我的手指肯定能发现一片粉红的美丽而肉欲的世界。肿胀的血管紧贴着阴道内壁细柔地跳动,千百年来,女人的神秘园地就是这样等待着异性的入侵,等待着最原始的快乐,等待着一场战争送进来的无数精子,然后在粉红的肥厚的宫殿里就有了延续下去的小生命,是这样的吗?

我用一种略带恶心的热情满足了自己,是的,永远都带着一丝丝的恶心。别的人用家破人亡,颠沛流离,来激励自己写出一部部传世经典之作,而我呢,则是涂着上好的“鸦片”香水,七天七夜幽闭在MarilyManson毁灭性歌声里自娱着冲向我的胜利。

也许这是我最后的小说,因为我总觉得自己玩来玩去玩不出什么花样,我快要完蛋了,是的,使生我养我的父母蒙耻,使小蝴蝶般纯洁无助的爱人失望。

7天之后,一个电话及时地把我从水底捞了上来。那天窗帘外面的阳光很好,风吹来附近长风公园里三色堇和苍兰散发的清香。编辑邓在电话里告诉我一个意外的消息,我原先那本小说集打算再版发行,同时这次是与别人的小说集放在一起,取名为“城市季风”系列书系。

“那么,印多少?”我缓慢地开口,一字一句,因为七天七夜里是没说一句话有些口舌不利落。

“定下来10,000,当然,这不算太好,但你知道现在市场不景气得很,受东南亚经济危机的影响嘛。说实话10,000相当不错了,出版社一开始还犹豫,可我告诉他们,你的这本书第一版在不长时间里全卖完了。……”她谦虚地笑着,使得我不得不马上接口向她道谢。

“版税还是稿酬?”我问,我发觉自己脑子渐渐灵活了,好比一扇窗打开,外界的热闹、喧嚣、混乱包括空气中的结核菌,大肠杆菌等也都哗啦一下全进来了。这种乱七八糟的活力激活了我的头脑,我又暂时离开了小说的牢笼,暂时获释。

“这样吧,约个时间你出来一次,有几个书商朋友想见见你。”邓用和蔼的口吻说,“他们从我这儿听说你手头在写一个新长篇小说,很想跟你交流一下,看看有没有合作的可能,我觉得这样的机会多多益善,你认为呢?”她似乎什么都替我考虑周详了,她能做到细致殷勤的,符合逻辑的跟着商品社会流通规律走的安排,我只需要安然接受这份随时随地到来的礼物就行了,我不知道她是真心喜欢我的写作天分还是别的什么,我还是看不出有提高警惕的必要,于是谢了她,答应以后再给她通电话,约具体时间和地点。

接下来我给马当娜打电话,她还在床上,声音听上去含糊苍老,她听清是我打的电话后,使劲清了下嗓子,低声对身边的人(显然是男人)说:“亲爱的,谢谢你给我杯水好吗?”她问。

然后她问我前一阵子在干吗,我原原本本把去海口找天天,天天进戒毒所,我蒙头写作告诉她。她显然大为震惊,“怎么搞的?哦,天哪。”她深深吸了一口烟,长长的嘘声。

“事情正在好转,我相信他会恢复的。”我说,“你怎么样?”

她哼了一声,“还能怎么样?我的生活永远被酒精和男人包围,永远是个幻觉,只到有一天在迷天迷地里随风而去,——如果那一天真的到来,我会为此而感谢上帝的。对了,今天下午有空的话,我们碰一次面吧。我猜你的心里不好受,我也很长时间没见你了。去游泳怎么样?去东湖宾馆游露天泳,我有那儿的金卡。你知道,露天泳的好处就在于同时能娱乐别人和自己,女人想要简洁快速地吸引男人,除了大跳辣身舞,还有就是游露天泳!”她“哈哈哈”地笑起来,像好莱坞惊险片里的女主角。

“宝贝,对不起,我现在像条急吼吼的母狗,阿Dick那个小杂种可把我整惨了,元气大伤,好了,不说了,我开车来接你,还会有礼物送你。”

在蓝色的一汪水边,我和马当娜躺在帆布椅上,头顶着一片清亮的天,轻风拂面,阳光像一片蜜糖一样用恰到好处的粘度亲近着裸露出的皮肤。捂了一季的皮肤乍一下裸露出来显得苍白而缺乏说服力。我用浴巾掩住身体,注视着水里的男人。他叫马建军,是马当娜在非常戏剧化的场合下结识的。

某一个深夜马当娜在街上飚车,这个时候路上是车少人稀,是个可以发疯的安全时刻。当她将车逆向开进一条种满了漂亮梧桐的单行马路时,她意外地被从阴影里斜刺着杀出的一辆警车挡住了道。车上下来两个警察。其中一个宽肩长腿,长着像新版007主角皮尔斯·布鲁斯南一般的眉眼。当他对马当娜郑重其事地说“小姐,你犯了个错误”时也十足地像极了007的口吻,只不过他手里没有拿枪,也没有那种小小的邪气。

马当娜在路灯光下迷糊地看了他一眼,三秒钟后她就看上了这个漂亮警察。她乖乖地付了罚款,顺便把手机号码也给了他。至于是什么促使这位帅警察下决心与一个深夜乱开车的寂寞女人发生点关系,则不得而知了。

“他说他觉得我的手好看,当我把钱递过车窗的时候他注意到我有一双迷人的手,纤长,自皙,手指在钻戒光芒的衬托下就像被施了魔法,像石膏模特的一双假手。”马当娜低声说着,哈哈笑起来。我发现那双手与她的脸部反差极大,出奇地年轻,犹如豆寇少女所拥有的尤物。

“随他怎么说,反正他愿意跟我上床,做得很爽,每次他穿着制服来敲我的门,我就能在三秒钟之内湿透。”她看了看我,我正在出神。

“嗨,高兴一点,我们下水游泳吧。”她说着,走向泳池,扑通一下跳下去。此时,在水里游泳的人渐渐多起来,一对有着黑色汗毛和罗圈腿的日本男人浸在水里朝我这边看过来。

我摘下墨镜,掀开浴巾,露出红色的比基尼,红色配衬着苍白皮肤在阳光下就像一道流着奶油的草莓色拉。我急急地跳进水里,一阵轻柔透明的力托起我的身体,我在阳光下还是无处遁形,即使我闭上了眼睛,别人的目光还是可以穿透水面,看到这一道草莓色拉。

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心理感觉为什么会变得怪怪的,陌生人看我半裸的眼神依然让我有本能的满足感,但一想到自己像道甜点一样愚蠢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的潜意识里又会变得怒不可遏,女权主义思想抬了头,我凭什么看上去像个徒有其表、毫无头脑的芭比娃娃?那些男人大概怎么也猜不到我是个已在房间里幽闭了七天七夜的小说家,他们大概也不会在乎这一点,在公众场合留意一个陌生女人只需要打量她的三围就可以了,至于她的头脑里装了些什么,这就像通向白宫有几级台阶一样用不着操心。

游完这场泳我的心情并未得到彻底的改善,特别是看到马当娜和她的警察男友眉来眼去打得火热的情景后,我偌感沮丧,在更衣室时我打起了喷嚏。

“小可怜,你内心的焦虑减低了内啡吠分泌,应该注意身体健康哦!”马当娜用一块大毛巾包住我,附在我耳边温柔地说,“你看我,交了男友后就从来没得过感冒,知道为什么?专家的答案是和睦的性关系可以提高人体免疫力,所以我不打喷嚏也不流鼻涕。”

她在我脸上亲了一下,然后她突然想起手袋里还有礼物没有拿出来,“等一等,给你一个惊喜。”

“什么?”

“闭上眼睛吧。”她大笑了起来,我闭上眼睛,心想没什么大不了,她总是喜欢玩噱头。

“好了,睁开眼睛吧。”她把一样东西猛地送到我鼻尖前,我退后一步,才发觉那是一个女性性用品,货真价实的塑胶振荡器,这还不算,她还打开包装,取出那粉红色的阳具,托在手掌上向我细细展示。

“哦,谢谢,我不需要这个。”我连忙说。

“我可没用过,是新的,阿Dick那小杂种离开我后,我原本以为我会用得着这东西,可我最后没用,这东西满足不了开在心里的那个洞。”她浮上一个怪异的笑容,仿佛又痛苦又淫荡,“——我指的是精神上的慰藉。但现在我又有男人了,而你现在却倍感郁闷,肯定寂寞难耐,令人同情,这东西用得着。”

“不,不,谢谢。”我的脸都要红了,因为那东西看上去勃起得非常厉害,大得吓人。我心想我宁可用自己的手指,那更柔软可靠。

“收下吧,求你了。”她还在笑。

“不。”我也笑起来。

“好吧,你真是个淑女,但其实呢,我们在骨子里是相通的。”她一副看穿我的表情,咧嘴做了个丑陋的鬼脸,“说真的,约个时间一起去看看天天。……从我认识他以来,他就好像一直在做噩梦,当然,他碰上了你,是一桩幸运的事,我清楚像他那样的人多么渴望爱情。”

“……但我一直对他心怀歉疚,总觉得我是他的另一个噩梦,我们手拉手,像黑夜中的两个旅伴。”

“亲爱的,别想太多,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这种不是其他女人能够对付得来的,事实上你与众不同,感到寂寞的话,打我的电话吧,我可以把我的男朋友借给你,或者三个人一起上也行。”她又是一阵大笑。这是她表达对正常生活蔑视态度的特有方式。我相信她能说到做到,尽管这是不可思议的,听上去令人感到一点点甜腥的恶心。

我们一起在台湾人开的杨家厨房吃了晚餐。席间她的警察男友似乎对我颇有好感,我能感觉他呷了一口红酒,然后拿膝盖顶我的膝盖。我不动声色,嘴里塞满了蝽子鲜美的汁液,脑子里想一个警察在床上有何异于常人之处?也许会把身下每一个女人都当成像不良公民加以狠狠镇压,其势也狠,其时也久?

我想着,舌尖泛起一股美妙的唾液,胃部有股特别的暖意,像被一只大手捏着。

马当娜大叫一声,“这是他妈的怎么回事?”

她火冒三丈,重重地扔下筷子。对面的膝盖突然停止动作,我忍不住想笑。

侍者连忙趋步过来。“为什么会有这么恶心的东西?我打赌你们的厨师最终会变成秃头,我咒他一根毛不剩。”她粗鲁地对着一盆汤做着手势。

餐厅经理也过来了,他一连声地道歉,让侍者把她面前那盆飘着根头发的枸杞乌鸡汤端走。一会儿工夫又送上一盆新汤外加一道赠送的甜点。

晚上我到家发现包里还塞着马当娜送的礼物,肯定是她偷偷放进去的。“真是个疯女人。”我想着,摇摇头,把那东西放进一个抽屉里。洗了个澡后,上了床。

睡意像月半的潮汐一样席卷了我的全身,这是多日以来最容易的一次入眠。我的天天,我的小说,我的焦虑,还有他妈的生活的难题,都统统扔到了无底洞里去,先睡一个好觉再说。

亲爱的CoCo,用不着忧伤,醒来以后又是一天之后的另一天。

第二天一早,隔壁的胖阿婆在我的信箱里发现了一封信,一张明信片,她照例热心地替我拿上来。

我谢了她,走到沙发前坐下,信是天天写来的,明信片则是马克寄自墨西哥。我犹豫了一下,决定先看明信片,画面上是巨大像宝塔的仙人掌,矗立地在一片沙漠中,背面写着潦草难辨的英文。

“蜜糖,我出差到了墨西哥,一个有点脏但却十分带劲的地方,这儿随处可见大麻、三轮车和黑头发蓝眼睛的悲伤女人。我在饭店里吃了不少全世界最辣的非勃辣椒,下次吻你的时候你一定会被辣倒,我猜。

PS:我们的客户,一家跨国的耐压玻璃生产商很难缠,我还会去欧洲和我们德国本部的公司同事一起调查玻璃市场和客户指名要调查的一家竞争对手的情况。半个月后能见到你。

PPS:我打你电话都不通,考虑上因特网吧,我可以帮你申请一个Hotmail的免费信箱。

吻你!马克。”

我吻了一下明信片,有一段时间我的电话一直挂着,我想他能猜到我在写小说。我对他一点都不用操心,他是这个主流社会里堪称中流砥柱的男人,英俊聪明,有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善于处理各种复杂辣手的社会关系,善于平衡自我(他是典型的天秤座),在与女人的关系上,他也是如鱼得水。

只要他愿意,我就算跑到南极岛,他也能想法与我联络上。

他身上的能力似乎是由宙斯赐予的,而天天,则与他完完全全地相反,他们像是两个世界中的人,他们用投射在我身体上的倒影彼此交错着。

我在桌子上找到一把银色截信刀,通常我不用这种煞有介事的方式拆信,此时使用这种方式会让我从容一点。

天天只写了薄薄一张纸。

二十二、与 书 商 约 会

编辑邓再次打电话来,体贴备至地问我饮食如何,睡眠如何,写作进展怎样,然后问我可不可以去绍兴路上的一家叫“中国通”的咖啡店,与她和她的几个书商朋友见面。

我说好的。

车到了绍兴路,这是一条颇具文化气氛的小路,几家出版社和书店分置在路的两旁,取英文名为“OldChinaHand”的咖啡店以其置于四壁琳琅满目的书与30年代情调的古董摆设出名。咖啡店主人是沪上颇有声名的摄影师尔东强,光顾其中的客人不乏文化圈名流,记者、出版商、作家、影视制片人、歌剧明星、西方学者,像夜空的星星一样在优雅背景下闪烁发亮。书籍、爵士乐、咖啡香、古董的摆设同时符合了这座名城的艳情记忆和现代消费指南。

我推开店门,看见邓和几位男士在角落围桌而坐,坐下来,发觉其中的一位书商颇为眼熟。他微笑着掏出名片递给我,我这才想起他是谁。在复旦中文系读书的时候他就是系学生会文艺部长,高我两届,曾是我当初暗恋的对象之一。因为经常戴一副意大利黑手党式的帽子和墨镜,外号就叫教父。

记得当时复旦有一出堪称上海高校首出沙龙剧的戏,名叫《陷阱》,教父担任那戏的导演,我排除万难,力克群芳,争取到了做女主角。借着谈剧本的理由我常常去教父的3号楼宿舍,坐在一张“谈心桌”(此桌因经常有人围而谈心故取名“谈心桌”)的旁边,瞪着一双因近视而雾朦朦的眼睛,凝视导演那英俊而雄辩的脸,幻想着他会突然住嘴,然后把脸隔着桌子伸过来,像块磁铁一样粘住我的双唇。

这幕场景远比任何沙龙剧更令人激动难捱,但它从未发生过,我太年轻,十分怕难为情,而他呢,事后我听说他喜欢上我们剧组的负责舞台设计的女孩。那女孩常挂一串银质钥匙,长长的腿走起路来像跳华尔兹,笑起来脸上一左一右两个小酒窝,经常煞有介事地指挥男生拿着榔头,钉子满场乱转,对道具用纸似乎十分在行,常给“汇丰纸行”打电话,我私下里叫她“汇丰”。

“汇丰”把教父彻底迷住了,在大家沙龙演出前夜我亲眼见他们俩手拉手走在林阴大道上晒月亮。我的心情就像一首“伤心月光之歌”。

第二天正式演出时因化妆师临时有事没有能来,教父让“汇丰”给我化妆。只见她手拿一大把化妆笔,笑眯眯地走过来,像刷油漆似的给我上眼影、上腮红,又疼又别扭。

事毕拿来一面镜子一看,我几乎站立不稳,好好一张脸被涂得像马戏团的小丑,而教父帮腔说“十分好看”。于是旧仇新恨一齐涌上心头,我大哭一场宣布罢演,直到教父柔声细语地哄了我半小时。

他身上涂的古龙水像一种赔罪的语气一样熏得我甜蜜而伤感起来,然后新的化妆师给我上妆。当夜的演出十分成功,我演得有章有法,动情处泪如雨下,掌声狂起。

两个月后我就在毛主席塑像后的草地上结识了那个基督徒外加莎士比亚崇拜者外加性欲超人的前男友,就像前面写过的那样我们最终以撕破脸皮甚至动用有关安全部门的关系而告终。

回想起这前尘往事不可避免地有些愚蠢,但也是十分美妙受用。我想当初如果不是与那基督狂徒而是与教父谈情说爱,不知以后的历史是否会改写,我是否会碰到那么多事,是否会像现在一样疯狂地写小说,似梦非梦,暖昧不明地混迹于这城市中?谁知道?

“嗨,教父。”我高兴地握住他伸过来的手。

“你越来越漂亮了。”他恭维着,此话虽然老套但用在女孩子身上总是屡试不爽。邓又把其他几位男士介绍给我,他们彼此都是朋友,在邓所在的那家出版社底下成立了工作室,名叫“左岸”,大概从复旦大学毕业出来的人才会想出这么个文绉绉的出自法国新浪漫主义运动的名字。

邓曾告知,“左岸”出过一套“千纸鹤”系列丛书,在全国书市上创下了销量新纪录。据有关审计部门估计,“千纸鹤”这个品牌的无形资产现已价值愈千万,听上去令人鼓舞。

我的心情陡然变得轻松起来,在这个城市或在那个城市时不时地遇见复旦子弟,总让我感到开心。燕园、相辉堂和邯郸路上的排排梧桐,上空飘来飘去的少年轻狂、自由、机智、没落贵族的气息,是复旦孩子们在长长的人生路上抒情天真的部分,也是赖以辨别同类的秘密标识。

“既然你们认识,那就太好了。CoCo,谈谈你手头的长篇小说吧。”邓急于切入正题。

“我读过你的第一本小说集,《蝴蝶的尖叫》,读后感觉很奇妙,好像走进了一间四面墙上和天花板。地板都装着镜子的房间,映像不停地从这面镜进入那面镜子,四周的光线就像一条被困住的蛇一样来回游击。在精神混乱的内核中有匪夷所思的清晰动人的真实感,还有语言上的那种黑色的妖媚气质,看你的小说像经历一场……”说到这儿,教父压低了声音,“像经历一场美妙的性交。”

他颇含深意地盯了我一眼,“那种文本阅读具有诱惑性,尤其是对于受过高等教育那一层次的读者而言。”

“文如其人嘛。”邓插话。

“您作品的市场定位可界定在高校学生和白领阶层当中,特别是女性读者会有敏感的反应。”教父的朋友说。

“可我也不知道究竟会怎样,我还没写完……”

“听说以前就有不少读者写信给你?”教父问。“还有寄照片的。”邓抿嘴笑,中年女人偶尔的娇态就像雨后鲜花倏而开放。“形形色色的热情正是灵感的源泉。”另一个人说,“谢谢你们,”我喝了一口咖啡,目光从对面一架古董电话机上收回来。某种东西让我微笑起来,我轻柔地说,“我总算发现了身为作家的意义,至少当作家比当一张100元面值的人民币要神气多了。”

玻璃窗外,天色渐渐晚了,几盏橘黄的壁灯依次亮起,教父提出去什么地方吃晚饭。邓推辞了,她上初三的女儿还在家等她去做晚饭,“她要考高中了,时间很紧,我得一直盯着她。”她向我们解释。

这时门外又进来几个男女,那个女人我经常在电视的谈心节目上看到,一年365天她有364天作张爱玲式哀怨才女打扮,颧骨高高的擦成啡红色,瘦骨伶仃,人影相吊的,在其他不少派对上也能时常碰上她。马当娜告诉我,此女子有过三打以上的洋情人,绰号叫“小旗袍”。教父与这些人都熟,打了一圈招呼下来,然后我们坐车去吃晚餐。

饭后教父问我住哪里,他可以送我回家。我不是笨女人,我看得出他在想什么,可不行,事过境迁,今晚我特别想一人独处。尽管他看上去依旧那么吸引人。

我们相拥而别,约定到时小说一完成就通知他。“很高兴再次遇见你,也很后悔在复旦那会儿没追你。”他附在我耳边半真半假地低语着。

我一个人慢慢地沿夜晚淮海路步行,很长时间没有这样子走一走了,慢慢地全身开始发热,我想自己毕竟才25岁,多年轻,像一张高额信用卡,一切可以先使用着,账到时再结。街上再多的霓虹灯也没有我绚烂夺目,路边银行的自动取钞机也没有我富足。

我走到百盛商场的地铁入口,在下面有一个很大的民营季风书屋,以品种齐全,从不打折的死硬作风着称,我毫无目的地逛了一圈,在星座属相占卜书专柜前停留一会儿,书上说1月3日出生的人个人魅力非凡,人称“美腿姐姐”,身心修复能力皆强,并预测2000年是我的快乐丰收年。这听上去着实不坏。

我又走到地铁站的Photome机器前,是个无人看管的小亭子。在马克的寓所就挂满了他从photom,自拍出来的漂亮前卫的一长排照片,其中的四张是他赤裸上身以站、蹲、伏、侧4个姿势拍成的自画像,每张照片上都是他身体的某一部分,头,胸,腹、腿而拼凑在一起看则有一种特别刺激的视觉效果,像机器人,也像被刀子肢解开来的人体,还有一套马克自称的“长臂猿”系列,他重复拍了一打手臂部位的映像,然后与上身连在一起大张的长臂,看上去像现代“泰山猿人”的翻版,NBA的明星迈克尔·乔丹更是要望臂兴叹了,非常的怪诞,非常的性感,我记得第一次在马克寓所里与他做爱的时候,墙上悬挂的这些照片着实给了我不少的冲动。

我往小孔里面投了足够的钱,四下闪光灯闪过后,大约5分钟的光景,我拿到了洗印烘干后的四张一联的照片,上面的脸分别表现出悲哀、愤怒、快乐、冷漠的表情,有那么一瞬间我不能确定眼前这个女孩子到底是谁,她为什么会有如此的喜怒哀乐,她住在地球的哪个角落,有什么样的人与她发生各种关系,她以何为生?

然后5秒钟后我的神志恢复了正常,这就像把放散到空气里的无形的魂魄重新收回了大脑皮层后面。我看了一眼手中的自拍照,小心地放进包里。

看看地铁站里的圆形电子钟,10点半了,可我依旧没有一点睡意,从火车站始发的末班地铁还有半小时时间,我从自动停票机买了张单程票,塞进自动检票机的口子,“啪”一下,绿色的车票从中间小孔弹出来,转动栅栏松开了,我走到楼梯下,在一排红色的塑料座椅中挑了干净点的坐了下来。

可以打一会儿瞌睡,也可以看一会儿四周的陌生人。我曾写过一篇叫《地铁情人》的短篇小说,大意是一个略显憔悴的美丽女人总是在人民广场上坐末班地铁时遇见一个干净整洁浑身有烟草味,香氛味,空调味的白领男士,他们从不说话,但无形中已有某种默契的感情存在,有时碰到一个人没有出现,另有一个人就会莫名地惆怅失落。直到有一天,因大冷下雪,车厢里地面湿滑,一个摇晃使女人自然而然地滑到了男人的怀里,他们紧紧地依偎在一起,四周的人也都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异常,一切自然而然地发生着,男人没有在他应该下去的站台下车。他跟这女人同时在终点站下车。在深夜的站台上吻了她,然后像真正的白领绅士那样向她道晚安,他走了。在考虑这个结尾时我颇费周折,我不知道是让那个男人与女人自始至终都没有身体的亲密接触妥当,还是让他们上床成为亲密爱人更会满足读者的审美心理倾向。

结果这个故事在一本时尚杂志上发表后引发了不少白领丽人的反响,我的表姐朱砂代表她的几个同事对我的中庸折衷主义的结尾表示不满,“你应该让他们一点也不接触或者就彻底放纵心底的激情,可他吻了她一下,又彬彬有礼地告别扔下她一个人,这算什么呢?感觉像隔靴搔痒,不清不爽的,比霉雨天还难受。我们都能想象到他们两个人分开后会在各自家中的床上翻来覆去,彻夜难眠。现在的爱情故事都如此令人失望。”那时朱砂还没与前夫离婚,但已处于半悬于空中四处不着落的尴尬境地,她的前夫是她的大学同班同学。这几年下来他们彼此熟到没有一点新鲜感的地步,像左手与右手一样熟。

朱砂和几乎所有的白领女性一样在端庄娴静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敏感而丰富的心,她们往往对自己的事业恪守职责,一丝不苟,对自己的私人生活亦抱有很高的要求,她们竭力朝心目中的现代独立新女性形象靠拢,即自信、有钱、有魅力。她们有更大的选择属于自己的生活的余地,她们喜欢爱立信广告中刘德华的一句话:“一切尽在掌握中”,也欣赏DeBeers广告中手戴钻戒散发自信笑容的职业女性形象,画外音是抒情的男中音,“是自信在闪烁,是魅力在闪光。”

末班车缓缓驶进了站台,在跨进车厢的时刻,我嗅到了一股好闻的男性的体味,正是我在《地铁情人》中描写的那样,“从他身上飘来混合着烟草味、香氛味、空调味和体味的气息,这股迷人的气息让她微微觉得头晕。”我情不自禁地扭头打量四周,我想小说中的人物真的要在小说作者面前自动现身了吗?可我无法确定刚才那气息从四周的男性中的哪一位身上散发,我放弃了这浪漫的念头,但的的确确地感觉到了城市生活中(尤其是夜晚)无处不在的细微摇曳着淡淡的美与淡淡的神秘感。

二十三、来 自 西 班 牙 的……

“逐渐炎热的天气,蝉在老租界区的杨树上吱吱鸣叫,沾着灰尘和汽车尾气的石阶通向这个城市中那些秘密花园,古老豪宅和幽深莫测的昼伏夜出的时髦人群。高跟鞋走过长着青苔的弄堂,走过矗立着摩登大厦的街道,走过东南西北的梦境,咯噔咯噔的敲击声是这城市耳朵里最完美的物质回音。……”

在没有预兆的下午,我刚写下上述一段诗意的文字,门外传来清晰的鞋跟击地的脚步声,接着是低低的有节制的敲门声。一个陌生中年女人敲开了我的门。

她那身过于精致的打扮和卷着舌头带浓重异域色彩的口音,使我一瞬间就明白了眼前这个不速之客是谁。“毕天天他不在吗?”她表情复杂地打量了我几秒钟,露出微笑,“你就是CoCo吧。”

我下意识地理了理披散在肩头的头发,手背上还有一两点墨水的黑色污渍,更要命的是我只穿了一件又薄又短的睡裙,透过白色的纤绵布面任何视力在0.5以上的人都可以察觉到我里面什么也没穿。我双手相叠,放在肚子上,尽量装作一切都很正常,把她请进了屋,然后钻迸洗手间以最快的速度从洗衣机里取出昨晚刚换下的内裤穿上,只能这样将就啦。对着镜子扎起头发,检查脸部是否有异,我从没有想过天天的母亲会这样突然地出现在这个房间里。

事情一开头就令人尴尬紧张,我到现在还没从正在写的小说中回过神来,我相信任何女孩子在男朋友的母亲突然来到他们同居的房子时都会有这样的惊慌,尤其当那个男孩因为染上毒瘾而被关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可怕地方时,我该怎么对她说她儿子的事,她会有什么激烈的反应,会晕过去吗?会对我尖叫问我为什么没有看好她的儿子,为什么这么不负责任还优哉优哉地住在这房子里写自己的小说?也许会用指甲掐我的脖子。

我走进厨房找了半天,冰箱里几乎空无一物,咖啡瓶里只剩下一点点的咖啡末了,我心烦意躁地扫视了一眼四周,动手准备杯子,调匙,方糖,刮下那些棕色粉末,泡了一杯咖啡,表层飘着白色的泡沫,看上去像黑店里卖的劣质咖啡,我尝了一口,还好没有酸味。

她坐在沙发上,还在打量房间四周的布置,她的目光在挂在墙上的天天的自画像上停留了好久,那是天天画过的最出色的作品,他画出了自己双眼中如冰谷般透明的寒意,他的画笔中酝酿着某种难以捉摸的情感,他似乎在对着镜子描摹自己五官的时候,他在享受孤独中那股难言的愉快,他抛弃了镜中的男孩,然后又向那男孩注入施了魔法的血液,使他重生,使他像团雾气一样顷刻间升腾到了天宇最高处。

我把咖啡递给了她,她道了谢,毫不掩饰地盯着我看,“你比我预料的要好看,我原本以为你是个大个子。”我笑了笑,内心七上八下的。“唉,对不起,我还没有正式介绍自己吧。我是天天的母亲,你可以叫我康妮。”

她从手提包里取出一盒精装的古巴雪茄,我把一只打火机递过去,她小心地点上火,屋里弥漫着一股蓝灰色的烟雾,那股味道有点点刺鼻,但带着异域情调令人愉快,我们都放松了一些。

“我没有预先告诉你们我回来的时间,但我以为这样子比较妥当,我的儿子在信里说他不希望我回来。”她浮上一个伤心的笑容。保养得当的脸上几乎没有明显的皱纹,焗过油的头发乌黑发亮,剪着靳羽西那样的童花头,在海外生活多年的华人中年女性似乎都钟情于这样的发式,还有那样咖啡色的眼影,那样酒红色的唇膏,那样精致剪裁的亮色衣裙,可能是海外的生活风气鼓励她们这样隆重地修饰自我以弥补华人种族向来被主流社会轻视的边缘地位。

她长时间地凝视着天天的自画像,有种特别阴郁的表情像刚从深水里捞上来,接着她的目光移向那张从不整理的大床,我手足无措地坐在她边上,准备接受一切来自母爱的严厉审问。果然,她开口了:“天天什么时候会回来?……都怪我没预先打电话或写信来。”

康妮终于问到了正题,她的双眼里充满了期盼和不安,像个等着重要时刻来临的年轻女孩那样。我张张嘴,口干舌燥,“他……”

“对了。”她从包里取出一张照片,“这是10年前我的儿子的照片,他那时候还是一张娃娃脸,个子也很小,等一下见到他,我恐怕是要认不出来了。”

她把那张照片递给我,我看到的是一个瘦弱的,眼神安静,穿一件咖啡色茄克,灯芯绒长裤,白色球鞋的少年,他站在一丛火红的美人蕉前,太阳光照下来,他的头发柔软发亮像蒲公英一样,随时都可以被风吹散,这是1989年秋天的天天,像以前我在梦中见到的朦朦胧胧的某一个场景,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从一些色彩和气息上辨认出了踪迹。

“事实上,天天很长时间没有住在这里了……”尽管这些话很难出口,但我还是向她如实托出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我的大脑里闪出一个又一个发着微光的飘行物,这是从记忆里蒸馏出来的伤感而热气腾腾的东西。

康妮手里的咖啡杯摔到了地板上,杯子没有碎,但她的绛红色的裙及膝盖已全湿透了,她脸色苍白,半晌没有说话,也没有对我尖叫,或做其他任何危险的举动。

我有种莫名其妙的慰藉感,有另一个重要的女人来分享这份至深的伤痛之情,她看起来在竭力控制自己不失态。我跳起来去卫生间拿干毛巾来擦她裙子上的咖啡渍,她摆摆手,表示没关系或没有心情。

“我的衣橱里有干净裙子,你可以挑选一条合适的换上。”

“我想去看看他,这可以吗?”她向我仰起头,无力的眼神。

“按规定这不行的,不过再过几天他就可以出来了。”我柔声说着,再次建议她把裙子擦干或换下来。

“不用,”她喃喃地说,“都是我的错,我不该让他变成那样子的,我恨我自己,这么多年来什么也没给他,我早就该把他接出去陪在我身边的,就算他不肯我也应该强迫他那样做,……”她哭起来,把纸巾掩在鼻子上哭。

“为什么你从来没想过来看看他,直等到现在?”我直率地问她,即使她的哭声感染了我,我的嗓子里有东西在一抽一抽的,可我从来不认为她是个称职的母亲,不管这个来自西班牙的陌生女人有多少难言之隐,有多少道不明说不清的往事,我无权去评判她的生活,她的为人,但我始终认为天天飘满迷魂暗影的生活与这个女人有致命的关系,他与她之间的关系就是婴儿与子宫间的那根腐烂的脐带,自从她抛家离子去了西班牙,自从她的丈夫的骨灰由一架麦道飞机运回来,某种混沌不明的命运的轨迹,就横亘在她年幼的儿子面前,那是缓缓失去某种信念,天赋,狂热,快乐的过程,就像一具机体内部的细胞,缓缓失去抵御某种冷酷,腐蚀的免疫能力,母亲,儿子,烟雾,死亡,惊惧,冷淡,攫人的伤痛,一切都完全粘合在一起,有因必有果,如自然界的法轮常转。

“他一定是对我厌恶到了极点了,他对我敬而远之,尽量逃得远远的。”她喃喃自语,“如果我回来,他可能更恨我,他一直都以为我害死了他爸爸……”她的眼睛里陡然闪出一丝坚冷的光,像打在玻璃上的一滴冬雨。

“都是因为那个老女人造谣中伤,我的儿子宁可相信她的话也不愿对我多说一句话,我们几乎没有什么交流,我寄钱给他是我惟一觉得欣慰的方式,而我又一直在忙于经营饭店,那一摊事,我想总有一天我会把赚来的钱都给我的儿子,那一天他也会真正明白世上最爱他的人是他的母亲。”她泪如雨下,瞬间憔悴之态已毕露。

我不停地递纸巾给她,我不能这样看着一个女人在我面前痛哭流涕,女人的眼泪像银色鼓点组成的小雨,会用特别的节奏感染人,使旁观者头脑某处区域濒于崩溃。

我站起身,走到衣橱前,取出一条黑色一步裙,自从我在一年前买过这裙子后一直没穿过,我把裙子递到她面前,只有这样才可以止住她无穷无尽的眼泪,止住她越堕越深的悲哀想象。“现在我虽然回来了,但他也不一定肯见我吧。”她低声说。

“你想洗脸吗?卫生间有热水,这条裙子看上去挺适合你的,请你换上吧,”我关切地看着她,她脸上有被泪水冲出的粉痕,绛红色裙子上咖啡色的污渍十分明显。

“谢谢!”她撂了下鼻涕,“你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她伸手整理了一下额前的一络刘海,投手举足之间某种女性特有的精致优雅又恢复了。“我想再要杯咖啡,可以吗?”

“哦,对不起,”我尴尬地微笑着,“那是最后一杯,厨房里什么也没有了。”

临走前她换上了我的干净裙子,前后左右看看,尺寸倒是非常相合,我找来一只棕色购物纸袋,帮她把脏裙子放进去。她拥抱了一下我,说好吧,她会等着与儿子相会的那一刻,这段时间她和她的西班牙丈夫需要与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合作,查看几处市中心的房子,看哪里最适合做餐馆,她把一张抄有和平饭店房间号与电话的纸条递给我。

“我们很快会再见面的,我还有件礼物忘了带来,下次一定给你,还有天天的那一份。”她的声音很软,目光中含着一丝感激的光。某种体恤而默契的氛围存在于我们之间。到处都是经意或不经意犯下的错,到处都是缺憾与折磨,它们存在于我的身体里的第一条纤维,每一根神经,即使这个从天而降的叫康妮的女人手里真粘有她死去丈夫的冤魂,即使她的心灵真的曾被这种或那种邪恶之魔侵染过,即使有成千上万的真相终其一世都不能够揭露,即使所有你鄙视的、厌恶的、抵制的、谴责的,并希望转换成惩罚的事在心中源源流出……总有那么一刻,一种柔软而无辜的东西会抓住所有人的心,就像上帝的一只手伸出来,恍恍惚惚地对着世界做了个空洞无比的手势。

二十四、十 年 后 的 晚 餐

干燥而炎热的这一天,接到马克电话后的1小时(他说他已回到上海,希望可以马上见到我,还问我想不想看一出德国的前卫小电影),天天回家了。他们就像月亮的阴面与阳面相附而存,彼此呼应,我生活中的两个重要男人依次回到了我的视野中。

天天一推门进来,我呆了一呆,然后我们二话不说,紧紧抱在一起,彼此的身体都分外敏感,看不见的触角伸向对方细细地感受着令人迷惑的那种强烈的生理冲动,来自于头脑中的爱,但爱又转瞬之间抑制住了这种冲动。

然后他突然想起来出租车还停在楼下,等着他下去付车费。

“我来吧。”我说着拿起钱包走下楼梯,给了司机40块,他说“找不出零钱”,我说“那就算了”,我转身走进楼房的门廊,远远地传来司机的道谢声,身后那一片融化似的白色阳光也在一晃之间舒缓了下来,眼睛重新适应了黝暗的层层楼道,走进房门时听到浴室里传来叮咚水声。

我走过去,倚在门媚上,边抽烟边看天天洗澡。热水使他的身体变成了粉红色,像一杯草莓奶昔也像一个初生婴儿。“我要睡着了。”他说着,闭上了眼睛,我走到浴缸边上,拿起海绵擦轻轻地给他洗澡,屈臣氏浴露散发着淡淡的林间草木的清香,一只小蜜蜂嗤嗤地撞击着被阳光染成葡萄酒颜色的浴室的玻璃窗,这样一种宁静摸得着,看得见,偶尔会像汁液一样泼出来。

我抽着烟,像听Kreisler的《爱之甜蜜》小夜曲一样看他沉睡中的纤巧俊美的脸和身体。他似乎已经恢复了健康。

天天突然睁开了眼睛,“今天晚上吃什么?”

我微笑着,“你要吃什么?”

“糖番茄、西芹百合、蒜蓉椰花菜、土豆色拉、酱汁鹌鹑,还要一大杯巧克力冰淇淋,香草冰淇淋,草莓冰淇淋……”他满眼向往之情,粉红色的舌头吐出吐进。

我吻了他一下,“啊呀呀,你的胃口从没有这么好过。”

“因为我刚从地底下钻出来……”

“去哪里吃好呢?”

他抓住我的胳膊咬了一口,像一头小小的食肉类动物。

“和你母亲一起吃晚餐吧。”

他愣了一下,放开我的胳膊,一下子从水里站起来,“什么?”

“她回来了,还有她的西班牙丈夫。”

他赤着脚跨出了浴缸,也不擦干身体径直往卧室走。

“你很不高兴吗?”我追过去……

“你以为呢?”他的声音很响,在床上躺下来,双臂枕在脑袋后面。

“可她已经来了。”我坐在他旁边,定定地看着他,他则定定地看着大花板。“我懂你的心思,无需害怕这种复杂的场面,也不要厌恶什么,回避什么,现在就面对她吧,正视发生的所有一切。你需要的就是这样。”

“她从来没有爱过我,我不知道她是谁,她只是个按时给我寄钱的女人,而寄钱给我也仅仅是她自欺欺人,减轻负罪感的一种解脱方式。无论如何,她永远只在乎她自己的感受,自己的生活。”

“你喜欢不喜欢她这个问题我不关心也没有兴趣,我只在乎一件事:那就是你不快乐,而这又与你母亲脱不了干系。如果能早一天理顺你与她的关系,我就能早一天看到你发自内心的快乐。”我说着俯下身去抱住他:“求求你,摆脱身上所有的束缚吧,就像蛹咬破茧就变成了美丽的蝴蝶。爱你自己,帮助你自己吧。”

沉默。房间里有种奇异的深邃,像纵横交错的一个原野,我们拥抱着,越抱越紧,身体也越来越轻越来越渺小,直到紧密而小巧的花骨朵的幻象布满了头脑四处。

然后我们静静地做爱,用不能趋于完美但也永远无法被替代的方式做,他的腹部苍白而平滑,几乎可以像玻璃一样映出我的嘴唇,那像柔柔燕草般的阴毛,发出小动物般(比如小兔子,他的属相生肖)热烘烘甜丝丝的腺素的味道。我用另一只手抚摸自己,感觉到那里逐渐变得肥厚而灼热起来。手指和嘴唇滑过的地方,就能燃起幽密的蓝色的小火花,带着湿漉漉的唾液带着温情飘忽不定地吻过去,混乱、空虚、遗憾、忧惧都退至远远的地方,也许我从来没有像这样发狂地吻过一个人,我根本不去想我怎么会这样。

我只知道他是我失而复得的幸福,是我生命火焰的热烈,是我表达自我的努力是说不出的甜蜜和痛,是永不可企及的古波斯花园里以炼金术重生的绝美的玫瑰。

在他崩溃的时候我也得到了高潮。我把湿漉漉的多汁的手指抽出来,放到嘴边,我嗅到了自己的味道,他咬住我的手指吮吸着,“是甜的,带一点麝香味,像煮了茴香桂皮鸭汤的味道,”他叹了口气,翻转身,不一会儿就沉沉睡去。一只手还紧紧地攥着我的手指。

晚上7点半,我和天天坐车来到外滩的和平饭店,在灯光明亮的大堂,我们见到了正焦急等待着的康妮和她的丈夫。

康妮一身盛装打扮,描金的红旗袍,很高的高跟鞋,脸上一丝不苟地画出浓墨山水,雍容的精神劲儿,有五六十年代好莱坞华人女星卢燕的派头。她一见到天天就哭起来,朝天天伸出两只手,却被天天躲避开去,西班牙男人朝她靠近一步,她顺势依在丈夫的胸口不停地拿绢帕擦眼泪。

她即刻恢复了常态,脸上露出微笑,对天天说:“我真的没想到你长得这么瘦又这么好看,我实在,……太高兴了,哦,我来介绍一下,她搀着丈夫的手向我们走近一步,“这是我的先生胡安,”她又扭头对胡安说:“这是天天和CoCo。”

我们相互握了握手,“大家肯定都饿了,去吃晚饭吧,”胡安用一口西班牙口音的英语说。他是典型的西班牙斗牛士的形象,四十多岁的样子,高大、健壮、英俊,一头栗色的鬈发,浅棕色的眼睛,高鼻梁,厚厚的嘴唇下方有一道西方人特有的凹痕,似乎用刀刻出来,使下巴显得格外有力而性感。他与康妮看上去很般配,美女与英雄故事的中年版,似乎康妮还年长了三四岁左右。

我们坐一辆车来到衡山路,一路上大家都没有说话,天天坐在后排我与康妮当中,身体僵硬像块大铅陀一样。

胡安不时地用西班牙语轻叹,大概是说车窗外的城市夜景很美吧,他第一次来中国,在达克斯那个小镇上,只在张艺谋、陈凯歌的电影里见过哀怨的中国女人,穿大褂的中国男人。他娶的中国女人也很少谈论家乡,所以眼前的上海如此摩登艳丽实在与他预料的相差千万里。

从一条小巷子穿进去,在路灯和两边缠满长春藤墙面中走了几分钟,就看到了几幢比邻而置的欧式老洋房。走进亮着灯箱的院子,是一家叫“杨家厨房”的中餐馆,里面布置并不夸张,菜也都是清爽简单的家常菜,我不大清楚才来上海没多久的康妮是如何找到这深巷里的小餐馆,但这的确是个不错的吃饭说话的幽静地方。

康妮请我点菜,餐馆老板是个台湾人,他走过来与康妮寒暄,似乎双方竟已很熟识。胡安报了两个生硬的中文单词“凤爪”、“猪肚”,他解释说他不要吃这两样菜,刚到上海时他就尝过,当天晚上就腹泻了。康妮补充说:“还送去华山医院打吊针,也许只是初来乍到水土不服,与凤爪、猪肚不一定有关系。”

天天一直安静地坐在我的旁边,只管抽烟发呆,对我们的谈话似乎不闻不问。他能同意今夜出来一趟见亲生母亲已是很不易了,所以不能一下子又强迫他笑脸相迎或热泪潸然。

这顿饭吃得很缓慢,康妮一直在回忆她做孕妇直至生下天天到天天13岁以前的那段时光,种种细枝末节她仍牢记着,如数家珍般地一一道来,“我怀孕的那段时间,经常坐在床头盯着一张日历看,日历上是个外国小女孩在草地上玩气球的照片,我觉得那个小女孩好看得要命,就总是想我也会生那么好看的一个小孩子,果然后来我在医院里就得到了一个十分漂亮的小宝宝,虽然是男孩,但五官十分精致美丽。”

她边说着边凝视着天天,天天目无表情地剥着一只竹节虾虾壳,她用简短的西班牙文对丈夫解释刚才她所说的话,胡安显出赞同的表情,对我说,“他真的很漂亮,有一点点像女孩子。”我不置可否慢慢喝着红酒。

“在天天五六岁的时候,他就能画画了,他画了一幅画叫‘妈妈在沙发上织毛衣’,画得很有趣,地板上的毛线团长着小猫的眼睛,妈妈织毛衣的手有四只。他总问我为什么可以边看电视边打毛衣,手又动得那么快……”康妮的声音低低地,笑声却很响,像是有人在命令她必须这么大声地笑出来似的。

“我只画过爸爸修自行车。”天天冷不丁地插了一句话,我睁大眼睛瞥了他一眼,伸手过去轻轻握住了他的手,有点凉,席间陷入一片突如其来的沉默,连胡安也似乎听懂了天天说话的意思,天天的话无形中打破了众人都不愿涉及的一个禁忌,有关他死去的生父的任何事都是微妙而不祥的。

“我还记得天天9岁那年喜欢上了邻居家的一个6岁小女孩,喜欢是喜欢的来……”康妮用上海话继续讲述往事,她脸上摆出自然而嗔怪的表情,任何母亲在回忆儿子小时候轶事野史时都应该有这种表情的,然而她的双眼充满了幽暗的阴郁之情,但她继续说下去,仿佛正面临一场有关大局安危的考验,她不得不凝聚起力量与某种东西对抗。

“他把家里漂亮的小玩意儿,闹钟、花瓶、玻璃球、卡通画、巧克力罐甚至还偷了我的口红和项链一骨脑儿送给了隔壁那小姑娘,真是厉害呀,差点把家都偷空了。”她夸张地做了个手势,又是大声地笑,像是弹一架坏了鼓簧片的钢琴在空气中引起了震动和恐慌。

“我的儿子为了他喜欢的人可以不顾一切,”她低语着,看着我,微微一笑,灯光不太亮,但我还是能感觉到她眼中的一丝复杂的表情,有妒忌也有爱。

“我们可以回家了吗?”天天打了个哈欠,转脸问我。康妮显得有一丝紧张,“既然你累了,那就早点回去休息吧。”她对天天说,然后招手示意结账,又示意丈夫从包里拿点东西出来,是两份用花纸精心包装好的礼物,谢谢,天天淡淡地道了谢,这么些年来,康妮给他的钱与礼物,他只是顺其自然地收下,他对此谈不上爱也谈不上恨,就像每天都要睡觉吃饭一样,他本能在需要这些,仅此而已。我也道了谢。

“我和胡安送你们回家,然后我们再去别的地方转转。”胡安用英语说,“我看了一份英文杂志《ShangHaiNow》听说外滩停泊了一艘豪华的奥丽安娜号游船,已开始对游客开放,你们不想一起去看看吗?”

“亲爱的,反正机会很多,下次再去吧,天天已经累了。”康妮握住丈夫的手说,“哦”,她似乎猛然想起了什么,“等一下出去的时候,可以顺便看一下我们定下来做餐馆的房子,就在隔壁的院子里。”

月亮很圆很亮地挂在空中,月光下的一切透着淡淡的神秘,淡淡的冷。走进眼前这个亮着一盏圆灯,围着一圈雕花铁栏,铺了淡红地砖的院子,迎面是一幢三层楼高的老洋房,似乎已修葺整理过,整幢建筑依旧显得生气勃勃,而那种经历70年代历史积淀下来的优雅。华美又是从建筑物的房子里透出来的,是历历风尘掩不住的,也是新房所无法摹仿的。房子东、南两面都有石阶迤逦而上,占去那么宽阔开朗的空间,在寸地千金的上海老租界区里显得很奢侈。

几棵百年樟树、梧桐把茂密浓厚的绿阴伸展开来,像裙裾上蕾丝花边一样点缀了这个院子和这幢三层洋房。

洋房的第二层还有一个巨大的露台,在春夏间可以设计成浪漫十足的露天咖啡座。胡安说,到时还可以请穿红裙的西班牙女郎在露台上大跳佛拉明戈舞。可以想象那种热烈浓郁的异国情调。

我们只在台阶上站了一会儿,没有进到各个房间里去,里面还没有开始装修,也没什么好看的。

灯光和月光交织着落在地上,身上,一瞬间有种恍惚如梦的感觉。出租车把我们送回了住所,康妮和胡安招了招手,然后车子又开动起来。我和天天手拉手,慢慢走上楼道,走进我们房间,坐在沙发上拆开礼物。

一份是送我的,镶宝石的手链,另一份是西班牙画家达利的画册和拉威尔的CD,那分别是天天最喜欢的画家和古典音乐大师。

二十五、是 爱 还 是 欲 望

天天回来了,我生活中一个重要的空间再次被填满,每个夜晚我们呼吸着彼此的呼吸入眠,每个清晨我们在肚子咕咕叫的时候睁开双眼,满怀饥饿感地亲吻。越吻越饿,我想肯定是爱让我们如此饥饿。

冰箱里塞满了水果,各种牌子的冰淇淋,适宜做蔬菜色拉的原料。我们渴望过一段素食主义者生活,尽量地简单朴素,像几万年前住在森林里类人猿那样,尽管它们没有冰箱、冰淇淋、席梦思和抽水马桶。

“线团”依旧野性难改,保持着街角垃圾桶与我们家两头住的习惯,在两点一线间很有规律地来来回回,周五周六在我们的床尾打呼噜,浑身散发沐浴露的香气(天天负责给它洗澡消毒),而星期一一到它又像上班族一样夹着尾巴准时离开公寓,在街上任意游荡,夜幕降临的时候,呼朋引友,喵喵叫春,纵然是在遍地垃圾污物秽气上徜徉,依然有自得其乐享受其中的感觉。

有一段时间深夜能听到楼下群猫叫声此起彼伏,居委会组织人力整顿街区所有能藏猫的地方,特别是垃圾筒,野猫果然少了很多,但线团安然无恙地照旧在这一片街区活动。仿佛有逃过任何劫数的异常能力,天大命也大,偶尔还会带一只雄猫回来过夜,我们猜想如果有个“猫帮”的话,线团可能就是个女帮主,可以宠幸帮中任何一只大公猫。

而我,则开始陷入了一个写作上的瘫痪,离小说收尾还有5万字左右,但我的大脑空空如也,好像所有的想象、才智、火焰一夜之间都从两只耳朵洞里漏了出来。笔下的文字又臭又涩,写了又撕,干脆把圆珠笔也一下扔进废物篓里,连说话也有些口吃了。无论打电话还是与天天闲聊我尽量避免使用形容词,主语+谓语+宾语,或者是祈使句,诸如“不要安慰我,请折磨我吧”。

天天则躲在另一个房间,聚精会神地为我手头这本暂告崩溃的小说画插图。他大部分时间都在那屋子里闭门不出,当我因为某种猜测而担心起来,突然地推门而进,我并没有闻到空气里有那种异常的气味,也没看到他有何异常的举动。

自从他从戒毒所回来后,我仔细地打扫了一遍屋子,花了一个上午检查各个角落是否还有大麻或别的可疑之物,确认屋里不再存有与过去相联的残痕后,我在我们四周筑起了安全感。

他置身于一堆颜料里面,像达·芬奇那样从纷乱混沌的世界里寻找事物的本来面目。像苹果园里的亚当一样用肋骨创造爱的奇迹。

“我无能为力,我想我要完蛋了,什么热情什么灵感都没有,我可能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孩子,患了要写书出名的妄想症。”我倍感软弱地说,一边看着桌上摊满的漂亮图画,觉得真是伤心,要辜负他的爱和自己的梦想。

“你不会的。”他头也不抬地说,“你只是想休息一阵,趁机发发牢骚,撒撒娇。”

“你这么认为?”我吃惊地看他,他的话听上去与众不同,挺有意思。

“对自己发牢骚,对你喜欢的人撒娇。”他很聪明地说,“这是释缓内心压力的方式之一。”

“听上去像我的心理医生吴大维的逻辑,不过你能这样认为,我挺高兴的。”

“出版商会同意用这些插图吗?”他放下笔问我,我走近桌子,一张张地翻看那些作品,有些只是草稿,另一些则是精巧的成品,水粉的颜色薄而柔软,人物线条简洁,稍带夸张,蒙里狄格阿尼式的脖子一律都是长长的,眼睛则是东方人特有的狭长单薄,传达出一丝悲伤,还有滑稽和天真。

而这正是我的文字与他的画之间共同拥有的一个特质。

“我爱这些插画,就算我的小说没能完成,它们也能独立存在,也能当众展出。人们会喜欢的。”我伸脸过去,在他唇上吻了一下,“答应我,一定要画下去,我相信你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画家。”

“我还没想过这个。”他平静地说,“并且我不一定要成名成家。”这是老实话,他从来没什么野心,将来也不会有。中国人就有句老话“3岁看到80”,意思是一个人即使从3岁长到80岁,也绝不会从骨子里改变自己某些东西,这样的话很多人都可以早早地预见到制己老之将至时的生活图景了。

“不是出名不出名的问题,而是给自己心理一个稳固的支撑,一个可以欢乐走完一生的理由。”我坚持地说,还有一句话我没有说出口:“也是使你永久脱离毒品与幽闭生活的一股推力。”如果他有做大画家的愿望,他的绝大部分注意力就会集中在这一点上。

我曾在以前写过一句话:人生像一场慢性病,而给自己找一件有意义的事去做就成了漫长的治疗的手段。

“所有问题的症结只是:永远不要自己骗自己。”他简单地说,目光犀利地盯了我一眼(他很少有这样的眼神,从戒毒所出来后,他身上某些细微的变化陆陆续续地显露出来),仿佛我在用正义凛然的人生大道理自欺欺人,制造了一个香喷喷、甜丝丝的陷阱。

“好吧,你说得对,”我边说边往外走,“这就是我爱你的原因。”

“CoCo。”他在身后叫住我,用纸巾抹着手上的湿颜料,神情紧张而愉快,“我的意思你也明白,——每天一早睁开眼睛就能看到你在我的枕头边,我就感到了百分之百的快乐。”

见马克前我曾为找个什么样的理由出门而踌躇,结果却发现出门幽会根本不需要借口。天天在马当娜家里玩“帝国反击”游戏,说要通宵打连击,我把电话挂了,穿上掐腰的透明长衫和黑色低腰裤,在颧骨上涂了银粉就出门了。

我在永福路复兴路十字交叉口看到了长手长脚的马克,他穿得整洁、芬芳,站在一盏路灯下,像刚从电影上走下来,从太平洋飘流过来。我的异国情人,有一双美得邪气的蓝眼睛,一个无与伦比的翘屁股,和大得吓人的那玩艺儿。每次见到他,我就想我愿意为他而死,死在他身下,每次离开他,我就又会想应该去死的人是他。

当他从我身上跌下来,摇摇晃晃地抱起我,走进浴室,当他用粘着浴露的手伸进我的两腿间,细细地洗着他残留下来的精液和从阴道分泌出来的爱液,当他再次冲动着勃起,一把拎起我,放在他的小腹上,当我们在浴露的润滑下再次做爱,当我看到他在我分开的大腿下喘息,叫我的名字,当所有的汗所有的水所有的高潮同时向我们的身体袭来时,我就想这个德国人应该去死。

闭上眼睛,性的本能与死的本能永远都只有一线一隔,我曾在小说《欲望手枪》里安排了女主人公的父亲在女儿与军官情人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做爱时达到高潮时死去,那篇小说给我带来男性仰慕者和媒体的恶意中伤。

我们拥抱亲吻,手拉手走进一扇铁门,穿过一个花园,在紫色绣球花的迷香中走进小小的录像放映厅。我远远地站在座位后面的墙角,看马克与他的金发朋友们用德语问好、交谈。其中一个短发的女人不时地朝我这边看过来,外国女人看自己同胞带来的中国情妇的眼光总是很微妙,有点像看一个入侵者,在华的洋女人选择情人或丈夫的范围远远小于洋男人,她们一般不喜欢中国男人,可无数中国女人又跟她们争洋男人。

跟马克在一起的某些时刻,我会有深深的羞耻感,我怕被别人当成与其他钓洋龟的中国女人一样,因为那样的女人都很贱,并不择手段只为了出国。为此我总是板着脸站在角落,对马克飘过来的脉脉含情之眼神报以怒视和冷瞥。很好笑。

马克走过来,对我说,电影结束后和女导演一起喝杯咖啡吧。

人太多,我们一直都站着看,我承认那些梦游似的冰川与火车的画面我都看不太懂。但我想这个女导演是在尝试表现一种人类共有的生存恐惧感,无助感,她选择用了一种强有力的表现形式,而且电影画面的色彩很迷人,在白与黑的强对比中又有紫色与蓝色的奇妙和谐,逛遍上海时装店也不会找到这种纯艺术的而又吸引人的色彩拼贴。我喜欢能拍出这样电影的导演。

电影结束时我见到了导演莎米尔,一个头发剃成男子般短穿黑色短裙的雅利安种女人,她有一双散发狂热的碧色眼睛,长而笔挺的腿。马克向她介绍了我,她用那种很特别的眼神看着我,拘谨地伸出手,我却伸臂对她行了拥抱礼,她似乎有些意外,但很高兴。

就像马克事先对我说的那样,莎米尔是个地道的累斯嫔。从她看我的眼神里有一种幽然情挑的有别于一般女性间交流的东西。

我们坐在Park97楼的雕花护栏边,在碎金闪烁的灯光和熏暖的壁画、氤氲的音乐气味中喝酒,Park的老板之一美籍华人Tony在楼下来回穿梭地应酬着,他一抬头看到了我们,匆匆做了个“你们好”的手势。

莎米尔咳嗽了一声,把我的红缎刺绣手袋拿过去,细细看了一会儿,对我微微一笑,说,“很可爱。”我点点头,对她微笑。“我必须承认,我没有完全看懂你的电影。”马克首先对莎米尔说。

“我也是。”我说,“但我被画面上的色彩迷住了,那些光线彼此对抗,但又彼此诱惑,很难在别的电影或街头时装店里看到这种色彩组合。”

她笑起来,“我没有想过时装店与我的电影的关系。”

“看完之后觉得像以前做过的梦,或者是别人告诉我的一个故事,也许是以前读CoCo小说时一瞬间产生的情绪,总而言之我很喜欢这种感觉。……比如先把什么东西打碎了,然后重新拼凑起来,令人多愁善感。”

莎米尔做了个用手掩胸的姿势,“真的吗?”她说话的声音里有种奇怪的童音,举手投足忽而沉静如水,然后又会突然爆发,当她同意你的意见时就会伸手抓住你的手腕,用令人信服的口气强调说,“是的,就是这样子的。”

这是个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女人。她经历丰富,去过北极洲拍片,爬上过一道冰冻凝固住的大瀑布,叫“哀泣之墙”,像凝滞住的眼泪变成的墙。目前她在德国最大的文化交流机构DAAD工作,负责影视图像这一领域,认识北京和上海所有的地下电影从事者和前卫新锐的电影人。每年这个机构都会举办交流活动,邀请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的艺术家赴德。有很多人喜欢她,而我对她的好感则直接地来自于刚看过的电影《飞行旅程》。

她问起我的小说,我说讲的都是发生在上海这个后殖民情调花园里的混乱而真实的故事。“有一篇译成德文的小说,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送给你。”我情真意切地说。那还是在复旦读书时一个读德文的男生爱上我以后替我翻译的,他是个优等生,没等毕业就去了柏林留学。

她对我微笑,那笑像叫不出名的花儿开在春风里。她把一张写有电子信箱,电话、传真、信址的名片递给我,“不要丢,以后我们还会有机会见面的。”她说。

“哦,你爱上CoCo了。”马克开玩笑地说。“Sowhat?”莎米尔笑起来,“这是个不一样的女孩,不仅聪明,还很美,是个可怕的宝贝……我相信她什么都会说,什么都会做的。”这句话一下子打动了我,我一瞬间浑身凝固,有过电的感觉。我至今都不明白为什么最了解女人的无一例外地总是女人。一个女人总是能精确无误地揭示出另一个女人最细微最秘密的特质。

为了这句有知遇之恩的话,临别之前我们站在Park门口的树影里亲密接吻。她的嘴唇里的潮湿和温暖像奇异的花蕊吸引住了我,肉体的喜悦突如其来,我们的舌头像名贵丝绸那样柔滑而危险地叠绕在一起。我分不清与陌生女人的这一道暧昧的界限如何越过,从谈话到亲吻,从告别的吻到情欲的吻。

一盏路灯光突然熄灭,某种沉重如重击的但又超脱的感觉降临,她的一只手抚到了我的胸,隔着胸衣轻捻那突起如花蕾的乳头,另一只手滑到了我的大腿。

路灯光又突然地重放光明,我如梦初醒,从那股莫名其妙的吸引力中挣脱出来,马克站在一边安静地欣赏着这一幕,仿佛对此情此景很是享受。

“你太可爱——可惜我明天就要回国了。”莎米尔轻声说,然后她与马克拥抱,“再见吧。”

坐在马克的别克车上,我还有些恍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样。”我轻抚着头发说。

“你首先被她的电影迷住了,”马克抓起我的手吻了吻,“一个聪敏女人吻另一个聪敏女人真是让人惊心动魄,聪敏的就是性感的。”这话听上去一点都不男权,相反体恤宽容令女人感动。

为了这句话,我一路上湿漉漉地飞翔,然后到了他那大得可以四处发疯的公寓。打开唱机,放上一盘徐丽仙的评弹唱段,一边脱衣服一边向厨房走去。

他突然想起冰箱里还有我特别爱吃的蓝莓水果冻,示意我稍等片刻,然后走进厨房,听到一阵盘盏的叮当声,然后他赤身裸体端着一盘果冻和银匙走到床边。“蜜糖,吃一口吧,”他用银匙喂到我的嘴边。

我们一人一口地分享着这盘美味果冻,四目相望,突然笑起来。他一把把我推倒,像个亚得里亚海边穴居的野蛮人那样拱着脑袋用冰凉甜味的舌头吻我的腹部。“你有一个美妙无比的私处,从柏林到上海这段距离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如此尤物。”我张着眼睛茫然地盯着大花板,肉体的快乐麻痹了我大脑知觉,夺去了我所有的智商。“最美私处奖”听上去不错,也许远比“年度最佳小说奖”更令一个女人心动吧。

他吃一口果冻再吃一口我,像食人族的酋长。当他挺身而进的时候我很快就遏制不住地爆发了。“想不想要一个孩子?”他很不负责任地咕哝着,用力戳着。一瞬间,性的感觉如此地排山倒海,以至于我像跟天底下所有的男人做了爱。

二十六、初 夏 的 样 子

5月8日,美国战机用炸弹轰炸了中国驻南斯拉夫领馆,三颗炸弹从屋顶穿越5层楼,直抵地下室,《参考消息》和《光明日报》的三位记者殉职身亡,另外伤二十多名。当天下午5点半,在上海乌鲁木齐路美领馆前聚集了上海各高校的大学生,他们举着标语呼喊“反对强权暴力,拥护主权与和平”,一些鸡蛋和矿泉水瓶像长了翅膀一样飞进美领馆围墙内,学生越来越多,抗议活动持续到了次日。

马当娜带着一帮欧美老外朋友前去探视,拍了照片回来给我们看,照片里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对上戏编导专业的情侣,每人高举双手举一块纸牌,上面写着“主权啊”、“peace”,马当娜说他们在现场站了一个多小时一动不动,像雕塑一样。那女孩浓眉大眼,像五六十年代的青年,两个人穿着情侣装。

马当娜的一个朋友Johnson还从钱包里抽出一叠一元面值的美金送给学生们点火焚烧。

“不会打仗吧。”天天担心地说。他母亲康妮现在是西班牙人,我的秘密情人马克是德国人,他们都属于被讨伐的北约(NATO),马当娜身边更有一帮贪玩的大大咧咧的美国佬。

5月9日,深市,沪市股价大跌,五角场一家肯德基店关门大吉。从晚上开始,大批黑客攻击美国数百个站点,美国能源部,内政部等被黑掉,其中能源部的主页被加进了几张受害人照片和中国国旗,北约站点亦关闭。

5月10日,我在上视英文频道IBS晚间新闻特别报道中意外地看到了马克的脸,他代表他们公司对轰炸事件深表遗憾,向死难者家属致以深深歉意,同时出现的还有沪上其他大型外资公司,如摩托罗拉、大众汽车,IBM。

看完电视后,天天在洗澡,我给马克打了个电话,他说他爱我,吻我,晚上睡个好觉吧。

我的写作继续濒于崩溃,那种感觉就像在咖啡店里要与一个人谈公事,但你的眼神总不能聚集,你总是说着说着就走神了,不由自主地看咖啡店玻璃窗外的行人和风景。当然把个人生命的写作比作在咖啡店与陌生人谈公事显得不甚妥当,怎么可能呢?如果写作有一天沦落到那种勉强而伤心的地步,我想我宁可就放弃了。

邓和教父分别打电话过来,小说集《蝴蝶的尖叫》第二版快要出来了,出版后的操作流程也已在安排中。复旦、华师大、上师大都有人联系去开与大学生们的座谈会暨签名售书活动。报刊杂志也会有消息发布。邓还把一串时尚杂志的编辑名单开给我,说都是人家找上门来,希望我提供一些时尚漂亮的随笔小文章,稿费高,又不失体面。

不知不觉中,邓已经担任起我的经纪人的角色,可是她现在还没说明,我也没有付酬给她,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对我这么热心,惟一的解释是她善良,而且看好我的小说(可以把小说家比喻成股票,按各人发展会有升有降)。

我的小说写不下去,但天天的插图画得很快。接下去他就得再等我往下写了。

蜘蛛卖给我一台奔腾Ⅱ电脑,还免费装了MODEM和不少电脑游戏软件,这样没事做的时候我和天天一起玩游戏,天天玩帝国反击战已经成瘾,我还在电脑上写诗,然后发电子信件给朋友们,包括给莎米尔和马克的英文版。

“找个理由聚一聚吧,我好想我的宝贝天天呀。”马当娜在电话里声音混浊地说。

“给你念一首诗……日子过得他妈慢,一颗心浸在温吞水里饱受美丽时光的煎熬,爱人怜悯的双眸,打量镜中新添的每一根皱纹,一觉醒来再也不能开着时速180的快车去海边了,我活着,我也死了。”

她一念完就把自己逗得哈哈大笑,“这是我今天一觉醒来后做的一首小诗,不差吧?真正的诗人不在文坛上。而是在疯狂的床上。”

“我完蛋了,这些天写不出一个字。”我向她坦白,“所以你就该开个派对嘛,冲冲霉运,把晦气赶走,除了美酒,音乐、朋友、狂欢,难道还有别的解决方法吗?”

我分头打了一通电话,“8月份没有什么奇迹发生,为了天天新画的一系列水粉画,为了我写不下去的小说,为了大家的友谊,健康和快乐,请你们来参加我们的1+1+1派对。”我一遍遍地重复这样的话。

在派对举行的前一天,我意外地收到了一个来自北京的电话,是那个自称常为男女朋友们心碎的双性恋化妆师,漂亮宝贝飞苹果打来的。他说次日飞到上海来为沙宣系列化妆品宣传活动中的模特做造型,“来吧,”我高兴地说,“我有个更有意思的派对。”

那一个晚上8点半,“1+1+1”派对在我们的寓所盛大举行。

所谓“1+l+1”就是“l个人+l朵玫瑰+l首诗”,我精心策划了这个派对的所有细节,在来客名单上细加斟酌,男女要有基本合适的比例,而且太严肃,没有幽默感的人绝对不请,以免破坏整个夜晚的气氛,好在这些朋友们的骨子里都很酷,为崇尚享乐与浪漫的死硬派。房间稍微收拾了一下,不用太干净,反正翌日清晨结束的时候我会在一地狼藉中醒来。

天天显得很开心,一身白色塔夫绸中式衫裤,使他看上去像来自古希腊月光海岛的美少年。

门开着,一个个朋友依次来到,他们和天天拥抱,然后由我检查他们是否带全了我们所要求的可爱小礼物。朱砂和阿Dick最先到。朱砂看上去神采奕奕,穿着淡红的细肩带裙子,有点像本届奥斯卡上最佳女主角《莎翁情史》中的格温尼斯·帕尔特罗,比上一次见到还要显得年轻,新房已经装修完毕,阿Dick也搬了进去与她同住。

“阿Dick的画在清逸画廊卖得很好,下个月还要去威尼斯,里斯本参加一个国际性艺术展。”朱砂微笑着说。

“去多久?”我问阿Dick。

“大概三个月吧,”Dick说。他的小辫子已经剪掉了,除了右手手指上一个骷髅戒指,浑身已显得如办公室男人一样光滑整洁,这其中应该有朱砂的潜移默化作用。我原本以为他们在一起不会超过三个月,但现在似乎证明了两个人是般配的。

“我想看看你的画,”天天对阿Dick说。

“先让我来看你的画,”阿Dick伸手一指墙上的一排水粉画,“不把它放在画廊公开展出,真有点可惜了,”他说。

“以后会的。”我对天天笑笑。

马当娜和一个美国小男生一起出现了,看来警察马建军已成为她漫长恋爱史上一个句号,留在翻过去的一页里,她的情爱总是建筑在一次次的分手上。

马当娜照旧脸色苍白,手指叼着一根烟,穿黑色紧身衫,宝蓝色织锦中裤,塑胶厚底鞋都是GUCCI牌子的,戴着墨镜使她成为夜晚不寻常的女人,虽然有些娇情(夜晚戴墨镜真的是很娇情吧)。她介绍一头金发长相酷似好莱坞坏男孩莱昂纳多的美国男生给我们认识:“Johnson,”又拿手一指:“CoCo,天天。”

Johnson没有带诗,马当娜说,“我会让他马上写一首的,”她对我坏坏地。一笑,“知道我们怎么认识的?在东视“相约星期六”电视征婚节目中认识的,他是6号男嘉宾的后援团团长,我是3号女嘉宾后援团团长,嗨,其实那都是无聊的白领们玩的调情游戏,只不过当着百万观众公开调情比较刺激来劲一点,那3号女孩我也不记得在哪儿认识她的,反正她说她认识我,并且让我做她的后援团,就这样我们录了一整天节目,我和Johnson认识了,他能说很好的中文,等一下可以写一首像李白那样又短又小的中文诗。”她笑起来。

Johnson有一点shy(害羞),像莱昂纳多还没大红大紫以前的那种精怪可爱的样子。“不许喜欢上我的宝贝哦,我会很吃醋的,”马当娜笑着说。他们与朱砂,阿Dick碰在一起并没有什么尴尬,马当娜大大方方地跟朱砂拥抱,与阿Dick闲聊,大概给任何女人一个新的可爱情人,她就会自然而然地拥有了一个宽广的胸襟,过往不咎了。女人在喜新厌旧上一点不输于男人,这也是帮助自己恢复作为女性的信心的重要手段。

然后是蜘蛛带着一个复旦留学生,一个男老外来了,蜘蛛拥住天天,又拥住我,作狂吻状,“这是伊沙,”他介绍道,“塞尔维亚人”。一听这话,我格外留心起来,他有一种永远都不会太高兴的表情,但他礼貌地吻着我的手,说你在复旦很有名,很多小女生读了你的东西都想成为像你这样的小说家,而且我读过你的小说集《蝴蝶的尖叫》。

他的话和他脸上饱受家破人亡之痛的沧桑让我大为感动,我不由担心起来,如果他知道这屋里还有个美国佬的话,他会不会火冒三丈大动干戈?想想美国人在南联盟上空投下的成千上万吨炸药,无数妇女儿童被炸得面目全非。换了我,我也会跳起来打倒离我最近的一个美国人。

“请随便挑地方坐吧,”天天做了个手势,“有很多食物。酒,小心不要那么快把盘子酒瓶打碎。”蜘蛛吹了声口哨,“只要你们使用塑料制品,它们就不容易碎。”

然后是出版商、昔日复旦学长兼暗恋情人教父和他的几个朋友捧着玫瑰揣着四年前在复旦“诗耕地”上发表的旧诗前来。我介绍他们与天天认识,这种介绍来介绍去的活我总是干得不错,像调鸡尾酒或者从一个电影院赶到另一个电影院一样。

最后到的是飞苹果,他带来了好几位闪闪发光的模特,都是他的工作伙伴,这些靓女总是出没于T台、电视、酒会等各种在普罗大众眼里分外遥远香艳的场所,可望而不可及,就像玻璃缸里美丽金鱼一样。

飞苹果头发像孔雀羽毛一样缤纷,远看更像一幅立体主义油画,架了一副漂亮的黑框眼镜(尽管他并不近视),穿着D&G的T恤和黑白格子窄腿裤,裤子外包着一块薄薄的暗红色泰国印花布,像裙子,但似乎比裙子更性感。他皮肤白而不冷,甜而不腻,我们拥抱亲吻,把嘴已亲得咂咂有声。

天天喝着酒远远地看着,没有走过来,他对双性恋或Gay(男同性恋)有种莫名的恐惧感,只能接受异性恋与Lesbian(女同性恋)。

一屋子的人都在柔和的灯光和幻美的电子音乐里嗡嗡嗡地说着话,不时有人端着酒站在天天的画前指手画脚,飞苹果不时做出夸张的表情,似乎看那些水粉画也能给他生理上的高潮。“我要爱上你的男朋友了,”他对我喃喃地说。

我用银匙敲了敲酒杯,宣布1+1+l节目正式开始,可以把一朵玫瑰花献给你认为最美的人(不管对方是同性还是异性),把一首诗献给你认为最聪明的人(不管同性还是异性),根据数字统计会评选出美人和聪明人。愿意的话,把自己这个人献给你最想献身的人(不管同性还是异性)。当然第三项也可以留在派对后再发生,我的房间虽然是够大,但我无法预料这场集体聚会会朝什么样的趋势发展。

当我口齿清楚地公布了这个派对规则后,一阵骇人的尖叫声、口哨声、跺脚声、酒杯破碎的声音骤然从房间里发出,几乎掀翻了天花板,令正在打呼噜的“线团”几乎心肌梗塞而死。线团像离弦之箭一样一闪而出跳下了阳台,“它自杀了!”飞苹果带来的女孩子锐声尖叫。

“不是,”我盯了她们一眼,我对喜欢尖叫的女孩没有好感,她们滥用美好雌性的声带,“它沿着下水管爬下去,上街散步去了。”

“你家的猫真酷,”飞苹果哼哼笑着,像只掉进油缸的老鼠,这样的刺激场合正中他下怀,一个一生都不会停止寻求刺激的货真价实新人类。“你怎么会想出这么个玩法?”蜘蛛傻笑着,耳朵两边分别夹了两根雪白香烟,像装修队的小木匠似的,“如果我想献身的人是你呢?”马当娜开玩笑似的眯起眼,“那就试试,”我也眯起眼,喝红酒抽雪茄听电子音乐真是让人浑身都爽。

“如果我想献身的是你男朋友呢?”飞苹果咬着嘴唇,一脸妩媚。“我有权拒绝,”天天安静地说。“对,一切都必须是两厢情愿的,但玫瑰与诗这两样相信不会有人拒绝,”我笑了起来,“这儿很安全,像天堂一样,大家放松就是了,尽量把自己哄得高兴一点,从谁开始呢?马当娜,亲爱的你开头吧。”

她依旧戴着墨镜,脱了皮鞋赤了脚,把统统插在大水瓶里的玫瑰抽出一支来,“玫瑰献给最美的天天,这首诗献给最聪明的CoCo,至于把我自己,献给谁等一下看情绪再定,酒还没喝完,怎么知道今宵与谁共度?”她嘎嘎笑着,把玫瑰丢给席地而坐的天天,从手袋里聚出一张纸,暂时把墨镜顶到头顶,单膝跪地,用夸张的戏剧动作念那首诗,“那不是你的,别吻,快放下,……”一念完大家一齐鼓掌,我以飞吻示谢,接下去是Johnson,他把玫瑰献给他眼中最美的女人,我的表姐朱砂小姐,把诗献给他认为最聪明的马当娜,果然是首短小的诗:“美丽姑娘,一起远游,北极的企鹅请我们喝北极的水,岂不快乐?”至于第三项节目,他也说以后再说,马当娜问他:“你是不是喜欢上朱小姐?中国人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你既然认为她最美,那么你一定喜欢她,。”Johnson一下子脸红起来。

这期间朱砂一直安安静静地与阿Dick相拥坐在一角的沙发上,端着酒杯任别人如何狂呼乱叫都神闲气定,若闲庭闭花,雅致而迷人,与马当娜的性格及气质截然不同,反差就如一个是水一个是火。马当娜用怪怪的口气说:“Don’tworry,你是自由的美国公民,有喜欢一个人的自由。”阿Dick听他们说话,情不自禁笑出声来,用力把朱砂往自己怀里抱了抱,“亲爱的,有人喜欢你总是好的,因为你是真正迷人。”“本派对杜绝任何妒嫉和敌视,玩游戏就该玩得开心才对,”我说,“对嘛。”飞苹果附和着,顺势从背后搂着我的腰,把脑袋放在我的肩上,天天视若无睹,专心地拿雪前银剪剪熄坏的雪茄头,我敲了一下他的脑袋,“轮到你了,甜心。”“我把玫瑰献给最美的自己,把诗献给最聪明的CoCo,把自己献给能激发我热情的任何一位,不管你是男是女。”他边说边对衣橱的镜子理了理裤子外的裹花布,“我真的觉得自己蛮美的。”“我们也觉得。”几个模特顺口附和,她们团团抱住飞苹果,像一群美女蛇缠注一只大苹果。“别人都不把玫瑰献给我,岂不丢面子,不如我就先给自己一朵啦,”飞苹果把玫瑰叼在嘴上,在音乐里做了个伸臂飞天的姿态,极尽妖冶柔美,连他的下巴蓄的小胡子部增加了这种人妖不分的美。

“我把玫瑰献给你因为我也认为你最美。”那个塞尔维亚人突然用流利的中文说,“诗献给我的朋友蜘蛛,他玩电脑玩得一级俸,是我见过智商最高的人。”“至于献身,当然是献给我认为最美的人喽。”众人齐刷刷把眼睛投向伊沙,仿佛看天外来客一样。

一阵笑声,是美国人Johnson发出来的,伊沙一下子从地上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烟灰,“很好笑吗?”他直勾勾地盯住Johnson。

“对不起,”Jonson还在笑,“对不起,我只是忍不住。”

“就像你们的飞机一样忍不住飞到我们的国家投炸弹吗?就像你们的军队忍不住把那么多无辜的人杀死吗?whatalie!美国人!……是我一想起就要呕吐的一群人,你们什么都要管,你们厚颜无耻贪得无厌,你们粗鄙愚蠢没有文化,只是自大狂妄只配被人吐一口痰,Youmotherfuck!”

Johnson一下子站起来,“Whatthehellareyoutalking?我跟那些该死的投炸药的飞机有什么关系?为什么羞辱我?”

“因为你是Motherfuck的美国人。”

“算了,算了,喝酒喝多了,不要激动。”蜘蛛一下子窜上去把两个人分开,教父正坐在一堆模特美女身边,不闻不问地继续用一手多年练就的玩纸牌绝技吸引美女的注意力,但她们都不时拿眼觑着那一对争吵得面红耳赤的老外。从道义上支持科索沃人,可从审美角度,她们同情长得像“莱昂纳多”的Johnson。

“有种就打一架分高下,”马当娜笑嘻嘻地鼓动着,她惟恐天下不乱。飞苹果也走上前拉住伊沙的手,是因为伊沙说喜欢他才引起了这一场争执,他蛮感动的。

“你们要洗个冷水澡么?”天天问伊沙和Johnson。这话一点都没讥讽的意思,是出自他善良单纯的本性。在他看来,洗澡是一切麻烦事的首选解决之道,浴缸是像母亲子宫般温暖安全的福地,以清水洗催身心可以使自己感到远离尘埃远离喧嚣的摇滚乐,远离黑帮流氓团伙,远离折磨自己的种种问题,苦痛。

国际人士争执平息了,节目继续,天天把花、诗和自己都献给我,我也是把这一切献给他,马当娜讥讽地笑着:“你们当众扮夫妻情深,肉麻不肉麻?”“对不起,不是故意让你嫉妒的,”天天展露一个微笑,我却暗含一丝愧意,马当娜与朱砂都知道我与马克的事,但我又怎能向天天坦白这一点呢?何况他给我身体上的感觉不同于马克,两者不可比较。天天用他非同一般的执着与爱深入我的身体某个部位,那是马克所无法抵达的地方,我不承认在这一点上我贪婪而自私,我也承认我对此无法遏制,并且一直找各种借口在原谅自己。

“我不能原谅我自己,”我曾这样对朱砂说,朱砂的回答就是:“事实上,你一直在原谅你自己。”是的,是这样的。

朱砂和阿Dick也只把三样东西统统送给对方,蜘蛛、教父、教父的两位朋友则统统把诗送给我(很幸运地,我理所当然地成了今夜最聪明的女人,我收到了一长串或香或臭的诗歌,比如“你的微笑使人起死回生,是三上极品。”这是恭维我的,又比如“她像一片卷曲的钢,不像生物……”则是贬低我,再如“她会大笑,她会哭泣,她是真实,她是梦幻。”则是恰到好处。恰如其分的)。把玫瑰和他们的身体心甘情愿地献给了飞苹果带来的几位Model,有意思的是,这四位男士中有三位半是复旦子弟。这半个自然是蜘蛛,他中途被勒令从复旦退了学。复旦子弟与美艳模特互相眉来眼去的,隔壁的客房有沙发有床有地毯,应该住得下他们。

阿Dick在看天天挂在墙上的画,我和朱砂坐在一盘草莓前聊天,“你最近见过马克吗?”她眼睛并没盯着我,只是低声问。

“有啊,”我轻轻晃着腿,天天刚换上去一张酸性爵士乐唱片,屋内一片狼藉,每个人的眼神都像散黄的鸡蛋一样焕散开去了。大家都没闲着,各玩各的。

“怎么啦?”我转过头去看看她。

“公司里有谣传,说马克要马上离开中国去柏林总公司了。”

“是吗?”我想表现得若无其事一点,一股极酸的草莓汁在舌尖弥漫开来,令人反胃。

“他可能因为在中国出众的业绩得到提升,回到柏林总部担任要职。”

“……谁知道呢?可能是真的吧。”我站起身,踢开脚边的一本杂志、一个红缎面绣花坐垫,走到阳台上。朱砂也跟了过来,“别想得太多了。”她轻轻说。

“这么多星星,挺美的。”我仰头看天空,星星们在深冷的天空里就像炸出来的小伤口,流淌的是银色的血液,如果我有翅膀我会飞到上面去亲吻每一道小伤口。而和马克的每一次肌肤相亲都给我这种微痛而飞翔着的感觉。我曾经让自己相信一个女人的身与心可以分开,男人可以做到这一点,女人为什么不可以?但事实上,我发现自己花越来越多的时间在想马克,想那欲仙欲死的片刻。

朱砂和阿Dick告辞离去,临走前,朱砂特地走过去与JohnsOn握了握手,谢谢他的玫瑰。Johnson看上去并不开心,与塞尔维亚人吵了一架后,美丽的朱砂又要离开。马当娜搂住他,建议到阳台上看一会儿星星。

这个夜晚不预料地混乱,纷杂,毫无控制。凌晨3点的时候,飞苹果带着塞尔维亚人到了他下榻的新锦江酒店。教父、蜘蛛他们四个与飞苹果带来的四个模特在隔壁的客房里折腾。我和天天、马当娜睡在卧室的大床上,Johnson睡在沙发上。

凌晨5点我被很多人同时折腾的声音再次惊醒。隔壁有女人歇斯底里的尖叫声,如夜晚屋顶上的猫头鹰。马当娜已从床上溜到了沙发上,雪白的裸体细细瘦瘦,像条大白蛇一样缠在Johnson的身上,她的右手还夹着一支香烟,一边抽烟一边和Johnson缠绵。

我定定地看了一会儿,觉得她是真的很酷,很特别。她换了个体位,一转眼也看到了我,对我做了个飞吻,示意我想的话可以加入。天天突然抱住我,原来他也醒了。空气里飘来飘去的都是肾上腺素的气味,还有烟酒汗味,足以呛死我家的猫。

唱机里一直翻来覆去放着同一首歌“GreenLight”,没有人能真正睡着,我和天天安静而深沉地接吻,我们没完没了地吻着,在马当娜和Johnoson的大声呻吟过后,我们又相拥着睡去。

次日午后醒来时,所有人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连一张纸条也没留下,地板上桌上沙发上都是食物残渣,烟灰、空纸药盒、污秽的纸巾,还有一只臭袜子和一条黑色蕾丝女内裤。真正可怖的景象。

既然死咽活气的苍白情绪已在这个1+l+1派对上烂到了极点,所谓物极必反,我扔掉垃圾,整理房间,重新做人。

然后我毫不吃惊地发现我又能写作了,那种可以操纵语言的无形的魔力重新回到了我的身上,感谢上帝!

我的所有注意力放在长篇小说的结尾上,天天也照例呆在另一个房间里自娱自乐,偶尔他去马当娜家打游戏或飚车来消磨时间,厨房重新变得令人失望地空而脏,不再自己变着花样做菜煮饭。小四川的外卖又准时地送上门来,原先的男孩子小丁已经辞了工不做了,我想知道他最终有没有按自己的理想去写作。但问新来的男孩,他一问三不知。

二十七、乱

家里突然来了个电话,妈妈的左腿骨折了,是有一天停电电梯不开,她走楼梯时摔的,我定定地发了会儿呆,然后飞快地收拾了一下,坐车回到家里,父亲正在学校上课,家里有一个保姆在走来走去地忙,除此之外,屋子里是一片令人轻飘飘得要耳鸣的寂静。

妈妈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瘦削苍白的脸上泛着旧而不真实的光,就像四周摆放着的家具那样的光。她的左腿脚踝骨的地方已经打上了厚厚的石膏,我轻手轻脚地走去,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来。

她睁开了眼睛,“你来了。”她只是这样简单地说。

“很痛吗?”我也是简单地问候。她伸出手,摸了摸我的手指,指甲上面的五颜六色的指甲油已褪去一半,看上去很奇怪。

她叹了口气,“小说写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每天都写一点,不知道最后有多少人会喜欢看。”

“既然要当作家,就不要害怕那样的问题。……”她第一次用这样的口气跟我谈我的小说。我无言地看着她,想俯身紧紧地拥抱她,想说其实我是那么爱她,那么需要她的哪怕是片言只语的鼓励,那会给我镇静和力量。“想吃点什么吗?”我坐着终于没有动没有伸手去抱抱她,我只是静静地问。

她摇摇头,“你男朋友好吗?”她始终都不知道天天去过戒毒所的事。

“他画了很多画,非常好的画。可能会用在我的书里。”

“你,不能搬回来往一段时间吗?……一星期也行啊。”我对她笑笑,“好的,我的床还在老地方吧。”

保姆帮着我一起整理我的小卧室,朱砂搬出去后这房间就一直空着。书架上有一层薄薄的灰,长毛绒猩猩依旧放在书架最顶层。落日的余晖穿过窗户,在房间里投下暖色的一抹光。

我在床上躺了一会儿,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骑着念高中时的一辆旧自行车从路的这头到那头,沿途见到了不少熟人。然后在一个十字路口一辆黑色卡车突然冲向我,一群蒙面人从车上跳下来。为首的人挥舞着粉红色的手机,指挥着手下把我和我的车一齐扔到卡车车厢里,他们用手电筒照着我的眼睛,让我说出一个重要人物藏身所在,“将军在哪里?”他们迫切地盯着我,大声地问我。“快说,将军在哪里?”

“我不知道。”

“不要说谎,那是徒劳的,瞧瞧你手上的戒指,一个连自己丈夫藏在哪里都不知道的女人真该死。”我茫然地看了看左手,无名指上果然戴着一枚奢华耀眼的钻戒。

我绝望地挥舞着双手,“我真的不知道,杀了我也不知道啊。”

我醒来时,父亲已经从学校回来,为了怕吵到我,屋子里还是一片安静,但从阳台上飘来的雪茄烟的味道让我知道父亲回来了,并且快到晚餐时间了。

我起身下床,走到阳台上与爸爸打招呼。他换上了便服,在暮色中挺着微胖的肚子,渐白的头发在风中轻舞。他沉默地注视了我一会儿,“你睡着了吗?”我点点头,浮上一个笑容,“现在我精神很好,可以上山打老虎去。”

“好吧,该吃晚饭了。”他扶着我的肩,走进屋子。

妈妈已经被扶着坐在一把铺丝绒垫子的椅子里,餐桌上摆得满满当当,一鼻子的食物暖香。

晚上我陪爸爸玩了会儿国际象棋,妈妈斜倚在床上,不时地看一眼我们下棋,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日常琐闻,最后话题又扯到我的终生大事上。我不愿多谈,匆匆收了棋,在浴室洗了澡,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在电话里告诉天天我要在这儿住一星期,然后又把下午做到的梦说给他听,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说我对自己写作上有成功的预感,但又陷入了无法克服的生存的焦虑感中。“真的吗?”我半信半疑。“你可以向吴大维证实一下。”他说。

这一星期很快在我陪着妈妈看电视、玩纸牌、吃绿豆百合汤、山芋芝麻糕、萝卜丝饼之类乱七八糟的甜点中度过了,在临走前的一夜,我被父亲叫到了书房里,促膝谈心到很晚。

“记得小时候你就爱一个人出去玩,结果总是迷路,你一直是个爱迷路的女孩子。”他说。

我坐在他对面的摇椅里抽烟,“是的。”我说,“现在我仍然经常迷路。”

“说到底,你太喜欢冒险,喜欢奇迹的发生,这都不算是致命的缺点。……但很多事都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你在我们父母的眼里永远是个天真的小孩子……”

“可是……”我试图辩解。他挥挥手,“我们不会阻止你做任何想做的事,因为我们阻止不了……但有一点很重要,不管你做了什么,你都应该负起一切可能的后果。你经常挂在嘴边的萨特笔下的自由,只是‘选择的自由’,一种有前提的自由。”

“我同意。”我吐了一口烟,窗开着,书房里有插在花瓶里的香水百合的淡香,“父母总是了解自己的孩子的,不要用‘老套’这样的字眼来贬低长辈。”

“我没有。”我口是心非地说。

“你太情绪化,绝望的时候两眼一抹黑,高兴的时候又乐得过头。”

“可说实话,我喜欢自己这样子。”

“做一个真正出色的作家的前提是摒弃不必要的虚荣心,在浮躁的环境中学会保持心灵的独立。不要对作家这个身份沾沾自喜,你首先是一个人,一个女人,其次才是作家。”

“所以我总是穿着吊带裙和凉鞋去跳舞,热衷于与心理医生做朋友,听好音乐,读好书,吃富含维生素C和A的水果还吃钙片,做聪明出色的女人。——我会经常回来看你和妈妈的。我发誓。”

康妮邀请天天和我共进晚餐,并参观她那完成基本装修的餐馆。

晚餐是在露台上搭起来的木制与藤制桌椅上吃的。太阳落下去了,但天色还很亮,杨树、槐树的枝叶斜签而出,飘在头顶上。已被雇用并在进一步培训中的服务生穿了黑白分明的制服,迤逦地穿过大理石台阶,把一道道菜依次送到露台上来。

康妮面带一丝倦意,仍然化着精细的妆,手夹一支哈瓦那牌雪茄,让侍者把雪茄剪送上来,检查这个男孩子服侍客人剪雪茄的动作是否到位。“我这儿只招毫无从业经验但聪明伶俐的孩子,希望他们没有任何不良习惯并且一学就会。”她说。

胡安不在,他暂时回了西班牙,下星期再带着一班当地的厨子来上海,按预计6月初餐馆就可以正式开张了。

应她事先之约,我们带了部分小说手稿和书中的插图来给她看。她抽着雪茄,逐一翻看了天天的画,赞不绝口。“瞧瞧这些与众不同的色彩,还有这些能给人惊喜的线条,从小我就知道我的儿子是有天分的。——看到这些画,妈妈真的好开心。”

天天不吭声,低头自顾自吃一盘油纸焙鳕鱼。覆于盘子上的油纸被切开,雪白的鱼肉和佐料的香味都完整地保存在纸套里面,烤得恰到好处,色香诱人。“谢谢。”天天吃着鱼,蹦出这么一句话。母与子之间已经没有激烈的对抗与挣扎着的猜忌,但那种暗暗的戒备、不甘、怅然也还是存在着。

“餐馆二楼有两面墙还没有什么装饰,天天愿意的话,就帮着在那上面画点东西,好吗?”康妮突然这样提议。我看了看天天,“你会做得很棒的。”我说。

吃完饭康妮领着我们看二楼交错相连的几个厅堂,漂亮的灯与自制桃心木桌椅已大致准备好,其中两个房间分别凿出了红砖壁炉,外面贴了一层暗红色的护壁木,壁炉下面堆着一排装葡萄酒与威士忌的酒瓶。

壁炉的对面墙上还空着,康妮说,“你们觉得什么样风格的画适合这里呢?”“马蒂斯,不,还是莫里迪格阿尼最好。”我说。天天点点头,“他的画有种使人轻微中毒的艳美与冷淡,使人情不自禁想亲近,但永远亲近不到,……看着莫里迪格阿尼,会在壁炉前喝红酒抽雪茄就像一次去天堂的旅行。”

“你同意了吗?”康妮笑吟吟地看着自己的儿子。“我一直在用你的钱,作为交换,我应该为你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儿子这样回答母亲。

我们留在康妮的餐馆里听拉丁情歌,喝酒,直到深夜。

天天开始穿着工装裤提着一大把画笔与各色颜料去他母亲那打工,画墙壁。因为路远,为了省麻烦,他干脆睡在餐馆里,康妮为他准备了一个舒适的房间作暂居地。

而我,继续伏案疾书,写写扔扔,为手头这个长篇小说寻找一个完美的结尾。晚上,临睡前我会坐在电脑前收阅朋友们发自各地的电子邮件。飞苹果与塞尔维亚人伊沙正在热恋,他们去了香港参加一个同志电影节,他拍下了一些照片用网络传给我,我看到他和一群妖冶的男孩子在沙滩上做性的鸡尾酒,人叠着人,他们都裸露着上身,其中的几个家伙在乳头上、肚脐上、舌头上穿了银环,“这个美丽而疯狂的世界啊。”他用粗重的字体写道。莎米尔用英文给我写电子信件,说我一直深深地印在她的脑海里,像一幅东方水印画,既柔美又有想象不到的狂热,能在一瞬间释放出难以言传的感情,像深夜花园里一朵转瞬即逝的玫瑰。她忘不了我的嘴唇里那股美妙而危险的气息,像风暴,像暗流,像花瓣。

这是我迄今收到的最不顾一切的情书,出自一个女人的手笔,好奇怪的感觉。

蜘蛛问我还打不打算设立个人网页,他随时奉候,最近公司生意不好做,闲着也是闲着。马当娜说发邮件比接电话累,这是她第一封也是最后一封,只想告诉我,上次那个Party挺烂的,也挺爽,事后她丢了手机,不知道我有没有看到。

我给朋友们一一回信,用想得起来的漂亮、俏皮、骇世惊俗的语言。某种意义上,我和我的朋友们都是用越来越夸张越来越失控的话语制造追命夺魂的快感的一群纨绔子弟,一群吃着想象的翅膀和蓝色、幽惑、不惹真实的脉脉温情相互依存的小虫子,是附在这座城市骨头上的蛆虫,但又万分性感,甜蜜地蠕动,城市的古怪的浪漫与真正的诗意正是由我们这群人创造的。

有人叫我们另类,有人骂我们垃圾,有人渴望走进这个圈子,从衣着发型到谈吐与性爱方式统统抄袭我们,有人诅咒我们应该带着狗屁似的生活方式躲进冰箱里立马消失。

关上电脑时一道从电脑屏幕上一闪而过,唱机里是SonicYouth的《GreenLight》,也刚好放完,最后一句“她的光芒是我的夜晚,嗯嗯嗯”,走进浴缸,躺在温水里,有时我会躺着一动不动地睡着,在遍身是水和浴露的梦里写一首关于夜晚的诗歌,只记得这么一句,“白昼消失前永远都不知道夜晚为何物,床单上的线条嘴唇里的渴念为何物。嗯嗯嗯……”

在某一个没有征兆的夜晚,气压很低,没有风闷得很,马克径直坐车来到我住的楼下,在车子里给楼上的我打电话,“我不知道是不是打扰你了,但现在我很想见到你。”

他的声音在手机受到干扰的通话讯息里模糊不清,滋滋滋地响,话音刚落,电话也断了,可能是手机没电了,我能想象他在车上把手机一摔,说“Damned”,我放下笔,第一次不事修饰地跑到楼下。

车里的灯晕黄地亮着,他把车门打开,几乎是一把拎着我的腰把我放到车子后座上。

“看看你在干什么呀?”我看着西装笔挺的他,又看看自己,光脚穿拖鞋、睡袍被他揉得皱皱的怪样子,不由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

他也笑起来,很快止住笑:“CoCo,我要告诉你一个不太好的消息,我要回德国了。”

我摸摸自己骤然凝结的脸部肌肉,“什么?”我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他也沉默无语地盯着我,“看来不是谣传,”我喃喃地说,“我表姐曾经告诉我,你要调回公司总部。”

他伸手过来抱住我:“我要和你在一起。”

“不可能!”我心里大叫一声,但我嘴上什么也没说,只是用嘴唇用舌头用牙齿迎合他向我袭来的汹涌激流。不得不如此,即使我用拳头捶住他的胸,用伎俩偷走他身上的每一分钱每一张金卡每一个证件,都阻止不了这样的一个事实,我的德国情人,这给了我别的男人加起来也比不上的兴奋和销魂记忆的西洋男人,终究要离开我了,不得不如此。

我把他一把推开,“好吧,你什么时候会走?”

“最晚是下个月底,我要每一分每一秒都与你在一起。”他把脑袋俯低,贴在我的胸前,隔着薄薄的睡袍,我的乳头在他头发的磨擦下很快地坚挺起来,就像夜晚绝望的花。

我们把车开得又快又轻,梦的颜色变深,梦的边缘逐渐起皱,像月亮背面的罅谷幽岩,上海的夜晚总是有太多让人动情伤神的气息,我们在光滑的马路上飞,在城市一地的霓虹碎金中飞,Iggypop的歌从扩音器中传出:“我们只是过客,匆匆过客,看满天的星星,等待和我们一起消失。”

尽情地做爱,没完没了的忧郁,创造真理毁灭梦境,干什么都行,但惟一让人不明白的就是,我们为什么随时会流泪,就像上帝为什么也会在下流星雨的夜晚恐惧失声?有那么一刻,我以为今晚会有意外毫不意外地出现,比如这辆车子会撞上什么东西,我们在莫名其妙的激情与沮丧中与车祸相逢。

但没有车祸,车子开到了浦东的中央公园,公园关着,我们在围墙外一抹树的阴影下做了爱。放倒的座椅发出皮革浮躁的味道。我的脚底抽筋了,但我没有说话,就让这种不适的感觉持续发展,直到大腿里侧沾满了梦的汁液。

到次日凌晨在他的公寓里醒来,我都以为发生的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性是那么容易渲染开来,像国画纸上的一抹墨汁一样,可性无力改变什么,尤其在阳光照进来看到镜子中自己的黑眼圈的时候。

任何故事付出代价才能有结局,而肉体伸出触角与另一具肉体的厮杀纠缠,仿佛只是为了一切万劫不复后的分离。

马克向我宣布从这一天起到下月底的每一天都是临别假期,他再也不用系着领带每天9点45分准时去公司了。他决心好好enjoy(享受)每一天。他请求我可以多一点时间在他身边,我的男朋友在他母亲的餐馆用莫里迪格阿尼的风格画壁画。我的小说也只差最后几页,而几十天后他却很可能再也见不到我了。

此生此世!我只是觉得头像裂开来似的痛。

他把唱机里的评弹说唱声放低,从药橱里找来阿司匹林药,他用一只手从“puremassage”(纯按摩)招牌的店里学来的业余手艺给我做背部,足部按摩,他用蹩脚之极的上海话逗我开心。他自始至终都受虐似的服侍着他心目中的东方公主,长了一头垂至腰际的黑发和一双多愁善感眼睛的小才女。

而我,终于明白自己陷入了这个原本只是sexpartner(性伴侣)的德国男人的爱欲陷阱,他从我的子宫穿透到了我的脆弱的心脏,占据了我双眼背后的迷情。女性主义论调历来不能破解这种性的催眠术,我从自己身上找到了这个身为女人的破绽。

我骗自己说,这其实还是一种游戏,娱乐别人又娱乐自己,生活是一个大游乐场,我们不能停止寻找。

而我的男朋友应该还在一个餐馆里沉迷于他一个人的世界,他用颜料和线条抒情,以此拯救他眼中的失去秩序的世界和他自己。

我留在马克的公寓里,我们赤身裸体地呆在床上听评弹看影碟,玩国际象棋,肚子饿的时候我们在厨房里煮意大利通心粉或中国小馄饨。我们很少真正入眠,我们不再仔细察看对方的眼神,那只会徒劳地增加烦扰。

当精液、唾液、汗水粘满我们全身每个毛孔的时候,我们就会带着泳衣和泳镜,贵宾卡去贵都游泳。泳池里几乎没有旁人,我们像两条稀奇古怪的鱼,游来游去的鱼,游在巨大的浸满橙色灯光的虚无里。越疲倦越美丽,越堕落越欢乐。

回到床上,我们用一种魔鬼才有的劲头检验存在于我们之间的性能量,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我们发现那是一种完全发疯的,十足邪恶的力量。上帝说这是尘埃,我们要归于尘埃,上帝说这是末日,我们就在末日。他那仿佛是用橡胶做成的玩艺儿始终都在勃起的状态,永不言败,从无颓相,直到我的下面流出了血,我猜想我的子宫的某处细胞已经坏死脱落了。

他太太的电话救了我,他从床上摇摇晃晃地起身,去接电话,伊娃在电话里责问他为什么一直不答复她发出的那些电子邮件。

我心想,上帝,除了干个不停,我们连打开电脑的力气都没有了。

她只好打电话来问丈夫,最终决定了什么时候回国。他们用我听不懂的德语说了一些话,声音有些大,但不是在争吵。

等到他放下电话,爬上床来,我一脚把他踢开,他翻身坐在地板上。

“我要发疯了,这样子是不对的,迟早会出事。”我说着,开始晕头胀脑地穿衣服。

他抱着我的脚吻了一下,从地板上一堆纸巾中找到香烟,点上一支,叼在嘴上。“我们已经疯了,从我遇见你一直到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迷恋你?你根本不忠实,但又完全值得信任。这两点无与伦比地结合在你身上。”

“谢谢你这么说,”我沮丧地看着自己穿上衣服的样子,太丑陋,像被强奸过度的一具玩具娃娃,但只要再次脱下衣服,惑人的魅力就会在这肉体上重现。“我要回去了。”我低声说。

“你看上去脸色十分可怕,”他温柔地抱住我。

“是的。”我说着,心情糟到不能再糟了,下了地狱也不过如此吧。想哭一哭,讨厌自己又可怜自己。他抱住我,浑身的金色汗毛像伸出来的无数的触角抚慰我。

“甜心,我相信你是太累了,身体消耗越多,产生的爱也越多,我爱你。”

我不要听这些话,我要像一阵风似的逃离这里,回到原来的地方,也许任何地方都不能给我安全感,但我还像老鼠一样从这里到那里地逃窜。

街上的太阳光像刀刃一样白晃晃地能割伤人的眼睛,我听到自己的血液在汩汩流动。

二十八、爱 人 的 眼 泪

打开房间门,眼前空荡荡,静悄悄。一只喜蛛迅速地从墙壁爬到大花板上。房间一切是老样子,天天不在,也许还在餐馆里,也许是回来后找不到我又出去了。

我已经意识到我的突然消失也许是个致命的错误,这是我第一次没有任何伪饰地消失,天天肯定会给我打电话,他如果发现我不在家……我没有力气去考虑别的事,洗了澡,强迫自己吃了两粒安定片,在床上躺下来。

梦里是一条浊黄宽阔令人生畏的大江,没有桥索,只有一叶会漏水的竹编小舟,一个白胡子坏脾气的老头看管这条船。我和一个看不清面目的人结伴过江,在到江中央的时候,一股大浪打过来,我锐声尖叫,臀部已经被漏进来的水打湿,那个面目不清的人从背后紧紧抱住我,“不要担心,“他(她)轻轻耳语,然后用身体平衡了我们的小船。当下一个危险即将出现的时候,梦结束了。电话铃响惊醒了我。

我不想接电话,刚刚发生的梦中情节迷住了我,那个与我同舟共济的人是谁,有句古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我的心脏不适地搏动着,终于我接起话筒,是康妮的声音,她显得很不安,问我知不知道天天在哪里。我的头剧烈痛起来,“不,我也不知道。”

我讨厌自己虚假的声音,如果康妮知道我这些天在什么地方做了些什么勾当,她可能再也不愿与我说话,她甚至会找人打死我吧,如果她真的曾经在西班牙谋害了她的前夫,如果她真的有一颗毒辣的却又充盈着母性汁液的心,她就该知道她为之牵肠挂肚的独生子怎样被他最爱的女孩所背叛,所欺骗。

“我打过几次电话,没人接,我真担心你们两人同时消失了。”她的话里有话,我假想听不出她的意思,“我这些天在父母家里。”

她叹了口气,“你母亲的腿好了吗?”

“谢谢,她已经没事了。”我转念一想,问康妮,“天天不是在餐馆那儿画画吗?”

“还剩最后一部分没有完成,他就走了,我以为他回家了。他不会出事吧?”她焦虑的声音。

“不会,可能去了其他朋友家了吧,我马上打电话问一问。”我第一个想到了马当娜,打电话过去,马当娜的声音沙哑地响起,天天果然在她那儿。

“他说还想在这儿住几天。”马当娜的声音暗示着什么,天天不想回来了吗?他不想见我。因为我消失了几天都没有通知他,我猜他可能给我父母家里打过电话,那么我的谎言立不住脚了。

我烦躁地在屋里走了几圈,抽了几支烟,最后决定去马当娜家,我必须要见到天天。

坐在车里,我大脑空无一物,编了101个给自己开脱的理由,一个比一个立不住脚,谁会相信我突然消失是为了赴一个远在广州的大学同学的婚礼,或被上门打劫的蒙面人掳走了。

所以,我不准备撒谎了,告诉他我这几天都做了些什么,我做不到面对一个有着婴儿般纯洁眼神。天才般智商的、疯子般爱情的男孩说谎。我不能那样子羞辱他的心智,除了告知真相,我已经做好最恶劣的打算,我在这短短的几天里同时失去生命中的两个最难忘的男人。

我总是在妥协、折衷、说谎,同时又总是对爱情和现实抱有过于诗意的态度,我觉得全世界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孩,都没有我这样糟糕,复旦的校长应该收回我的毕业证书,

一路上,我在心里默念:“好了,说出来吧,好了,我受不了了,天天我爱你,如果你感到我恶心,就冲我吐口痰吧。”一路上我都在筋疲力尽地等待路的尽头的出现,我累坏了,化妆镜里是个陌生的有着黑眼圈和干嘴唇的女人,她因为多重人格和胆怯的爱而病入膏盲了。

马当娜的白色别墅坐落在乡下的一片花红柳绿之间,她特意让人做了条长而又长弯而又弯的车道,按照美国人的《格调》一书的论点,一条长到看不见门口的车道暗示着主人的高贵社会身份和所处的上流阶层。但车道两边的杜鹃和杨柳以俗丽的风景破坏了这种象征。

我对着门口的应答机说话,我来了,请他们快开门。

门自动开了,一条猎犬虎虎生威地跃出来,我一眼就看到了躺在草坪上抽烟的天天。

我绕开猎犬,到天天旁边,他睁开眼看了我一眼:“嗨!”他睡意蒙胧地说。“嗨!”我打着招呼,不知所以地站了一会儿。

身穿鲜红便服的马当娜从门廊的台阶上走下来,“要喝点什么吗?”她挂着懒洋洋的笑问我,保姆送来了一大杯掺红酒的苹果汁。

我问天天这两天过得好吗,他说:“蛮好。”马当娜打了个哈欠说,这儿什么都有,你也可以往下来,好热闹的。楼房的阳台上又陆续出现了几个身影。我这才发现这儿有一帮人,包括Johnson在内的几个老外,老五和女友,还有几个模特长相的又瘦又高的姑娘,从脸上都有种懒洋洋的表情,像一大群游移在毒窝里的蛇一样。

从那样的眼神那样的氛围让我嗅到了大麻的存在。我走到天天的身边,他把脸俯在草叶上,好像在半昏睡状态与土地作某种交流,恍若古希腊神话中的大地之子泰坦,离开土地就会死去。与他面面相对,有时就像与突如其来的忧郁相对,同时还隐藏着某种难以置信的狂热。

“你不想跟我谈一谈吗?”我握住他的手。

他抽出手,用令人迷惘的笑容对我说:“CoCo,你知道吗?如果你的左脚痛,我也会感到右脚痛。”这是他喜欢的西班牙作家乌纳穆诺所表达的天主教爱情定义。

我沉默地看着他,他的眼睛里突然笼罩着二十多层深浅不一的灰雾,被雾层层包裹的中心则是一粒坚硬得令人感到疼痛的钻石,那束坚硬的光使我意识到,他已经知道他该知道的东西,他是世上惟一一个能用难以预料的直觉完全走进我世界的人,我们被绳绑在同一根神经末梢上,当我的左脚痛的时候,他就能马上感到右脚的痛,完全没有说谎的余地。

我感到眼前一黑,疲倦万分地向他身边草地倒下去,在身体失去控制的一瞬间,我看到马当娜尖瘦的小脸泛着冷冷的白光,突然晃向一边,像倾斜折断的帆,而一排灰色的波浪很快地托起了我,一只巨大的贝壳发出天天的声音:“CoCo,CoCo。”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四周很安静,我像被潮汐偶尔冲上了海滩的一枚卵石,沉重地匍匐在软绵绵的床垫上,我认出这是马当娜的家,无数卧室中的一间,充满棕色的过于奢华而毫无意义的装饰。

我的额头上放着一块冰凉的毛巾,眼光越过床头柜上一杯水,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天天。他走了过来,轻缓地摸了一下我的脸,把毛巾拿掉:“你觉得好一点了吗?”

我在他的触摸下不由自主地退缩了一下。那股令人晕眩的东西还在平滑地压着我,我依然感到极度的疲倦和低落,他坐在床边,一动不动,只是用眼睛定定地看着我。“我一直在对你说谎。”我虚弱地说,“但有一点我从来没有骗过你,”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天花板,“那就是我爱你。”

他不说话。

“是不是马当娜告诉过你什么?”我的耳朵里有血在奔涌,“她答应什么都不告诉你的……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无耻?”我闭不上自己的嘴,越虚脱越有演讲欲,而越说却越愚蠢,我的眼泪流出来,弄脏了腮边的一缕缕发丝,“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要你至少给我一次完美无暇的性爱,我那么渴望你,因为我爱你。”

“是的,亲爱的,爱将我们撕裂。”1980年自杀身亡的IanCortis这样唱过。

天天俯下身抱住了我,“我恨你!”他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每一个字好像随时会爆炸,“因为你让我恨我自己。”他也哭起来,“我不会做爱,我的存在只是个错误。不要可怜我,我应该马上消失。”

如果你的左脚痛,我的右脚就痛起来,如果你被生活窒息,我的呼吸同样将会停止,如果你对爱的表达出现了黑洞,我也没法在完美的抒情中飞翔,如果你把灵魂出卖给恶魔后,我的胸膛里也会被插上匕首。我们抱在一起,我们存在我们存在着,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存在了。

二十九、重 回 噩 梦

天天又一次开始吸毒,又一次向魔鬼靠拢。

我陷入了无数个噩梦,一次次地在梦中看到天天被警察带走,看到他蘸着手腕上汩汩而出的血在画布上写他自己的墓志铭,看到地震突然发生,天花板像凝固的波浪一样拍打下来。我忍受不住这样的恐惧。

在一个晚上,他扔下针筒,松开胳膊上的橡皮筋,躺在浴室瓷砖的时候,我剪下裙子上的一根腰带,我走近他,毫不费力地绑住他的双手。

“无论你对我做过什么。……我,我都不怪你,我爱你,CoCo,听见吗?CoCo,爱你。”他咕哝着,头一歪,昏睡过去。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捧住自己的脸,眼泪从我的指缝里漏出来,就像可遇不可求的幸福那样漏出来。面对这个没有知觉、没有意志力的男孩,我的躺在冰凉浴室里的心碎爱人,我只能这样哭泣哭到喉咙被堵住。局势变得如此不可救药,谁应该对此负责?我的确是想找到一个人,对发生的一切负责的呀,那样我就会有一个目标去憎恨它,去撕碎它。

我哀求他,威胁他,摔东西,离家出走,这一切都没有用,他永远挂着哀怨而天真的微笑说:“CoCo,无论你对我做什么,我都不会怪你,我爱你,CoCo,记住吧,记住这一点吧。”

终于有一天,我违背了他要我发过的誓言,我把天天的情况如实透露给康妮。在电话里,我说我害怕到了极点,天天正走在一个危险边缘,他随时会离开我。

放下电话不久,康妮脸色惨白地走进我们的公寓。

“天天,”她试图对他温柔地微笑。但她脸上的皱纹堆起来的样子像在哭,她一下子露出了老态。“妈妈求你了,妈妈知道这辈子已做过不少错事,妈妈最不应该的就是离开你10年,那么长的时间都不在你身边,妈妈是个自私的妈妈……可,可是现在我们又在一起了,我们可以重新开始,你给妈妈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好不好?看到你变成这样子,我真是比死还难受……”

天天从电视屏幕上转过眼睛来,看了看坐在沙发上张惶失色的母亲,“请你不要哭了,”他用怜悯的口气说,“既然那10年过得很幸福,以后你依然会过得幸福,我不是你的致命问题,不是你幸福生活的障碍与阴影,我希望你一直都漂亮,富裕,安宁,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做到的。”

康妮惊愕地用手掩鼻,仿佛听不懂天天说的这番话,一个儿子居然这样对母亲说话,再次哭起来。

“不要哭了,那样会老得快,况且我也不喜欢听人家哭,我觉得自己这样子很好。”他站起身,把电视关掉,那上面一直在放一个科学探险节目,一对法国夫妇终身致力于研究世界各地的火山,而今年夏天去日本考察时被急速翻滚的岩浆吞没了,那股骇人的火红色岩浆,翻滚着咆哮着,遇难科学家的以前说过的一段话插播进来:“火山是我们的情人,那股火热的激流就像从地球心脏里流出来的鲜血,地球最深处有生命在颤抖在爆发,就算有一天我们葬身于其中,那也是一种无法言喻的幸福。”而在电视结尾,他们果真被自己言中了,双双死在血般滚烫的熔岩浆中。

天天自言自语,“你们猜,这对法国人临死前是怎么样的心情?他们肯定是心甘情愿的。”他用做梦的声音回答自己。一直到现在,我都不认为天天的死可以跟那对火山学家相提并论,但我同时又清楚地明白,是类似于火山爆发这样无法抵御不可言传的力量把他带走了,地球都会在人类无法控制的瞬间流分愤怒而致命的血液,更不用说人类本身就在物质的暴增与心灵的堕落中戕害自我,毁灭自我。

是的,无法抑制,不可理喻。就算你为心爱人的离去哭干了眼泪,爱人还是带着破碎成灰的记忆永远离去,空余孤魂几缕。

三十、再 见,柏 林 情 人

这个令人难以释怀的夏天。

马克是想方设法延长了一些日子才最终离开上海。我们最后一次约会是在他从西藏旅游回来的当天晚上,我们在新锦江饭店顶层的旋转餐厅吃自助餐,之所以选在这个悬在空中的地方,是因为马克想最后一次俯瞰夜上海的灯光、街道、大厦、人群东流,在离开上海前呼吸一次上海特有的艳糜、神秘和脆弱的气息。然后在第二天一早搭乘9点35分柏林的班机回国。

我们的胃口都很糟糕,感到说不出来的疲倦。

他晒黑了,像非洲混血人种。在西藏旅游时他发过一次高烧,差点没命。他说从西藏给我带了礼物来,但没带在身上,所以现在不能给我。那是当然的,我说,“我会去你的公寓拿。”因为我们都知道晚餐过后自然而然就有一场最后的爱要去做。

他温柔地一笑,“两星期不见,你瘦得这么厉害。”

“怎么会呢?”我摸了摸自己的脸,“真的很瘦吗?”

我把脸朝向玻璃墙外,餐厅从一开始对着花园饭店的位置又重新转回来了。眼前矗立着花园扁平微曲的造型,像大外飞来的UFO。

“我的男朋友又开始吸毒了,他好像下了决心,终有一天我会失去他。”我轻声说,凝视着马克如蓝色多瑙河的眼睛,“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上帝才会这样惩罚我?”

“不,你没有做错什么,”他肯定地说。

“也许我不该遇上你,不该去你的家上你的床。”我略带讥讽地笑了笑,“而这一次找出来见你,我还是撒了谎。虽然他能猜到,但我永远做不到对他坦白,把那一层纸捅破不仅艰难,而且太无耻了。”我说着,沉默。

“可我们这么默契,我们迷恋着对方。”

“好了,不说这个了,干了这杯酒。”我们都一口喝光了杯中的红酒,酒精真是个好东西,温暖你的胃,驱除你血液中的冷寂,无处不在地陪伴着你。鲜花、美女、银质餐具、美味佳肴包围着每一个食客,乐队演奏起《泰坦尼克号》沉没前的音乐,而我们所在这艘浮在空中的大船不会沉没。

因为这城市属于夜晚的快乐永不会沉没。

我们坐在飞驰的车子里,巡游夜上海,每一条散满梧桐绿叶的街道,每一个灯光明亮、优雅迷人的咖啡馆、餐馆,每一幢华美得令人不能呼吸的现在楼厦。一路接吻,他把车子开得飞快又危险,在这种刺激的边缘,纵情缠绵就像在刀刃上跳舞,又痛又快乐。

在五原路永福路口,我们被一辆警车拦住。“这是单行道,不能逆向开。知道吗?”一个声音粗鲁地说。

然后他们嗅到了酒气,“啊,居然还酒后驾车。”我和马克装作听不懂一句中文,我们像无厘头一样用英语和警察开玩笑,直到一束手电光打过来,然后有人叫了声:“倪可,居然是你!”

我醉醺醺地把脑袋伸到车窗外,定睛看了半天,才认出是马建军,马当娜的前男友之一。我冲他做了个飞吻,“Hello”,我依旧用英语说。然后看到马建军和另一个警察在边上嘀咕了一会儿,我似乎听到他说:“算了吧,那两个人刚从国外来,不懂这儿规矩,那女孩还是我的朋友的朋友……”

另一个警察又嘀咕了几句,我听不清,最后马克掏出100块钱算是罚款,马建军在我耳边说:“只能帮到这程度,100块还是打了半折的。”

车子继续上路,我们大笑一阵,笑过之后我说,“什么都没意思,回你那儿吧。”

忘了一夜之间跟他做了多少次爱,一直到最后连用润滑剂也都觉得疼痛难忍了。他像个野兽一样毫不留情,像个战士一样冲锋陷阵,像个歹徒一样弄得我酸痛不已。可我们还是继续施虐与受虐。

我说过,女人喜欢在床上遇到脸上挂长统靴的法西斯分子。脱离了头脑,肉体还有它自身的记忆存在,它用一套精密的生理体系保存着每一个与异性接触的记忆,即使岁月飞逝,一切成为过去,但这种性爱记忆仍会以经久不衰的奇异光辉朝内里发展,在梦中,在深思冥想中,在街上行走时,在读一本书时,在与陌生人交谈时,在同另一个男人做爱时,这时记忆会突然之间跳出来,我能数出今生中曾有过的男人……

在向他告别时,我把这层意思跟马克说了,马克紧紧抱住我,湿湿的睫毛刷过我的腮,我不想看一个即将分手的男人眼中的潮湿。

我提着一个大大的包,里面塞满了马克送我的唱片、衣服、书、饰物,这些让我发疯的爱的垃圾啊!

我平静地和他招手说再见。出租车的门关上了,他冲动地跑过来,“你真的不想送我去机场吗?”

“不。”我摇摇头。

他揪了揪自己的头发,“剩下的三个小时我怎么打发?我怕自己又会坐车来找你。”

“你不会的,”我对他微笑,身体却像风中的落英那样颤抖,“你可以给伊娃打电话,给其他你想得起来的人打电话,回忆你家人的脸吧,他们会在十几个小时后出现在你面前,他们会在机场接你的。”

他烦躁不安地不住地用手摸头发,然后伸脸过来吻我,“好吧,好吧,你这个冷血的女人,”“忘了我吧。”我低声说着,关上窗,让司机快点开车。这种时刻一生中最好少碰到,因为实在让人受不了,尤其是一对根本就没有希望的情人,他有妻子有孩子,又远在柏林,而我,现在去不了柏林,柏林只是我从电影中从小说得到的一个有着青灰色背景,机械又伤感的城市印象,太远太不一样了。

我没有扭头去看马克矗立在路边的身影,我也没有回到天天的公寓,车子径直去了我父母家。

电梯还没开,我拎着那一大包古怪玩意从第1层楼爬到第20层楼。脚步像挂了铅一样,人类登月球也不会比此时此刻的我更困难,我想我随时会虚脱,会半途晕倒,但我不想休息不想拖延,只想马上回到家里。

使劲敲门,门开了,母亲一脸的惊愕,我扔下包抱住她,“妈妈,我很饿。”我哭着对妈妈说。

“你怎么啦?怎么啦?”她冲卧室喊父亲:“CoCo回来了,快来帮个忙。”

父母一起把我抬到床上睡下,他们眼睛里面一片惊疑。他们不会知道有什么样乱七八糟的事在女儿身上发生,他们永远不会真正了解女儿眼中浮躁喧嚣的世界和难以形容的空虚,他们不知道女儿的男友是吸毒者,女儿的情人几小时后就要坐飞机回德国;女儿手头正在写的小说又是如此混乱、直率、露骨,充满形而上的思索和赤裸裸的性爱。

他们永远不知道女儿心中的恐惧,还有死也不会克制的欲望,生活对于她永远是一把随时会走火会死人的欲望手枪。

“对不起,我只是想吃粥,我饿了。”我控制往自己,喃喃重复着,努力想笑一下,然后他们消失了,我一头栽进睡眠的黑洞。

三十一 死 亡 的 颜 色

现在我的小说已临近尾声,在手中的笔换了一支又一支后,我终于找到了那种从山顶沿着滑雪道冲近山脚的骤然松弛的感觉,还有一丝奇怪的惆怅。

我想我不能预料摆在这本书面前的命运,那也是我自身的一部分命运,而我并没有力量去控制。同样也不能对我笔下的人物和故事负责,既然一切写出来了,那么就让它们自生自灭。

我又累又瘦,在镜子里我不敢多看自己。

离天天的死已有两个月零八天,但我长久地保留着某种幽玄的通灵感觉。

在厨房煮咖啡的时候,耳边突然会传来哗哗的水声,那是从隔壁的浴室传来的,一瞬间我想是天天在浴室洗澡,马上冲过去,但浴缸是空的。

当我在书桌前翻动一页稿纸,我又突然能觉到有个人坐在我背后的沙发上。他沉默而温柔地看着我,我不敢回头,因为怕惊走了他。我知道天天一直在这屋子里陪伴着我,他会执拗地等待着,直到我完成这部曾给他热情的小说。

而最难捱的就是在深夜无人私语时,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抱住他的枕头,祈祷神把他送到我无休止的梦里来:灰色的雾从窗外斜逸而入,很轻又很重地压在头顶,我听到一个遥远的声音在轻唤我的名字,他身着白衣,带着经久不败的美貌和爱走向我,我们用玻璃丝般透明的翅膀飞翔,草坪、房屋、街道,一个又一个掠过我们。青黛色的天空被光线扯开几道口子。

清晨像魔法即将消失的警讯一样降临,大地四处上的夜晚被驱逐。梦醒了,爱人不见了,只余下胸口一丝余温和眼角的湿痕。从天天在那一个清晨死在我身边开始,以后每一个清晨降临对于我而言都像是一次冷酷攫人的雪崩。

马克离开上海的那一天,我一直躲在父母的家里。第二天我离开那儿回西郊的公寓,临行前没带去那个装满了马克送的礼物的大包,只从包里找到了一枚镶了蓝宝石的铂金婚戒,取出来戴在手上。那是我趁马克昏睡片刻的时候从他无名指上脱下来的。

他那么惶惶然,上飞机的时候都不会察觉到我偷了这枚戒指。而我没有更多的用意,也许只是跟他开了个最后的玩笑,也许是心存不甘,留作纪念。

戒指很美,可惜稍大了些,我把它套在大拇指上。回到公寓前我脱下它,放在口袋里。

回到公寓,天天在看电视,桌上堆着爆米花、巧克力、可乐,他看到我一进门就张开双臂,“我以为你逃走了,再也见不到你了。”他抱住我。

“我母亲做了些菜肉馄饨,要不要我现在煮给你吃?”我晃了晃手里的一只食品袋。

“我想出去兜兜风,想在草地上躺一会儿,”他把头放在我胸前,“和你一起去。”

我们戴着墨镜和水出门,出租车把我们载到我的母校复旦,那儿的草坪很舒服,又比公园里随意放松,毕业几年,我始终留恋复旦园里那样可以让人随意发疯但又雅致清新的气氛。

我们躺在樟树浓荫下,天天想背点诗,但一首也想不起来,“等你的小说集出来了,我们可以在这里的草地上朗诵,大声点再大声点,大学生们喜欢这一套吧?”他高兴他说。

我们一直躺着,晚饭也在学生餐厅里吃的。政通路上有家紧靠复旦留学生院的酒吧,叫handrock,由一个叫“疯子”的乐队经常出没,吉他手曾涛就是酒吧老板。我们进去想喝杯啤酒。

吧台后面是熟悉的几张面孔,朋友们都老了,“疯子”的主唱周勇也很长时间没有出现了,我和天天听过去年夏天疯子在华师大agogo的专场演出。那种令人着魔的后朋克音乐让我们浑身蒸发,跳舞跳到晕倒。

蜘蛛带着几个留学生模样的人走进来,我们拥抱,说你好你好这么巧遇上了。最近蜘蛛老跟留学生混在一起玩,是因为电脑公司生意难做,他已萌生去意,想到什么国家读书去。他现在能说不错的英文、凑合的法文和西班牙语。

音乐是我喜欢的“portishead”的“Numy”,有人在跳舞,而吧台后面的面孔依旧不动声色,日夜在酒吧里泡着的人都有这种不动声色,又酷又憔悴的神情。听着毒品般的音乐,天天溜进酒吧洗手间,很长时间才摇摇晃晃地出来。

我知道他在干什么,我永远不能正视,正视他此时此刻这样的眼神,呆呆的、空洞的、魂已飞在九天外。随后我也喝醉了,他的毒瘾只需要我的酒瘾来相对的,在这种或那种瘾里我们反抗自我,漠视痛苦,跳动得像太空里的一束光。

在音乐里跳,在快乐里飞,凌晨1点多我们回到了寓所。没洗澡,脱光了衣服就往床上一躺,空调开得很大,我的梦境里都有空调嗡嗡嗡嗡的声音,像昆虫在鸣叫。整个梦境都是空白的,只有这种令人困惑的声音。

当我在翌日清晨,在第一束阳光照进来的时候,睁开眼睛,我转身去亲吻身边的天天,热热的吻印在他冷冷的泛着白光的身上,我使劲推他,唤他,吻他,揪自己的头发,然后又莫名其妙地赤身跳下床,跑到阳台上。我隔着窗玻璃久久地凝视着屋内的床上,那躺着的爱人的身体,久久地凝望。

我泪流满面,咬住自己的手指,尖叫了一声:“你这傻瓜!”他没有一丝反应。他死了,我也死了。

葬礼上来了不少朋友,亲戚,惟独不见天天寡身独居的奶奶。一切都是轻飘飘的,令人的心惶惶然。不知道这份惊惧还会怎么样,不知道他的肉身如何化为无知无觉的灰烬,他的天真的灵魂如何会从地底下突围,从一堆恐怖的死亡残骸中逃逸而出,一飞冲天,直冲到九重天。天的最上面,该有上帝画出的一片澄明清朗,那会是别样的境地,别样的情怀。

康妮主持葬礼,她一身黑,额上还附了一片薄薄的黑色轻纱,像电影中的人,端庄得体,但绝不亲切,那哀情竟仿佛不是入骨入里的,没有一个母亲在失去儿子后的迷乱癫狂,只有一个美丽中年女人穿着黑衣站在儿子棺木前的端庄。做一个女人,真实可能更重要,仅有端庄与得体是不够的。所以我突然很不想看到她的脸,很厌恶她念悼词时的语调。

我匆匆地念完一首送给天天的诗,“……最后一闪,我看到你的脸,在黑色之上,在痛楚之上,在你呼出的在玻璃的水汽之上,在夜的中央……从梦到梦的悲伤,我已缜口,我已不能说再见。”

然后我躲到人群背后,我无所适从,这么多人,这么多与我无关的人在这里,可这并不是一个节日,它只是一个噩梦,像个洞开在心脏上的噩梦。

我竭力想躲起来,可天天不在了,房间四壁的墙也就没了。

三十二 我 是 谁

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让人头疼,让人尖叫,让人变疯。

我不是冷血的女人,我也没有变疯。我的上一本小说集《蝴蝶的尖叫》再次出版了。教父和邓安排我去各高校做宣传,回答男生的诸如“倪可小姐,你有一天会裸奔吗?”这样的问题,跟女生们讨论“女人是不是第二性”,“女权主义者到底想要什么”。

去复旦的时候我在草坪上躺了会儿,看看天空,想想那个人。

接下来的日子,朱砂第二次披起婚纱,新郎是志得意满的青年画家,比她小8岁的阿Dick。婚礼举行的日子与天天的葬礼隔了3个月20天,可能大部分人都没意识到这一点,除了我。

婚礼在复兴公园内一家劳伦斯的画廊举行,那一天也是新郎的个人画展举办的日子。来了中外很多宾客,包括马当娜。马当娜给新人送了一份厚礼,一对欧米茄金表,她以此来表示她的气度,阿Dick毕竟是她最在乎的男人之一。

我没有与她多说话,我突然不再那么喜欢她,也许她并没有对天天说过些什么多余的话,也许她并不是那么存心要控制她认识的朋友们。可我不再想与她走得太近。

人太多,闷热的空气使人不适,我早早告退了。

德国方面一直有电子邮件发过来,马克的,莎米尔的。我告诉了他们有关天天的死讯,我说现在我的心趋于平静,因为我的小说即将完成,这是送给天天和那一段生活的最好礼物。

莎米尔邀请我在完成小说后去德国,“这对你的恢复有好处,来看看这儿的尖顶教堂、黑森林和人群吧,相信马克也盼望见到你。”

而马克的邮件总是长而又长,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他最近又做了些什么,去过什么地方,还有与妻子的争吵,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信赖感使他有对我倾吐的冲动,也许一个写小说的女性在理解力和直觉上是可以被信赖的,即使我偷了他蓝宝石婚戒。这个戒指我一直戴在拇指上,因为它真的很好看。

定下来在10月底过完鬼节后去柏林,鬼节是我喜欢的节日,它浪漫而有想象力,用假面装扮的游戏驱走死的腐味。

临去德国前我做了一些整理,整理小说文稿,整理西郊的那套公寓。我打算搬回父母家住,公寓的钥匙则要交给康妮。天天的东西都还在那儿。我从中挑了一张天天的自画像,一本他喜欢的狄兰托马斯的诗集和一件他常穿的白衬衣。

衬衣上面还有他的体味,把脸深深埋在其中,那种熟悉的味道使人想起什么是丢失的幸福。

那一夜恰好是周末,我徒步走了很长时间,穿过梧桐深深的衡山路,走进条怀旧的弄堂。

康妮的西班牙餐馆就在眼前,灯火明亮,花影婆娑,窗口有衣着光鲜的人影晃动,再走近了,可以听到有人在唱拉丁情歌,礼貌的掌声随后响起。

我走上台阶,询问门口的服务生,康妮在哪里,服务生领着我,穿过曲曲折折门廊,我在一大群站立着的人当中看到了盛妆打扮的康妮。她穿露肩晚装,头发高高地缩成一个髻,涂了浓稠欲滴的口红,看上去得体、聪明,像只优雅的鹤。

人群中间正有一对穿着缀珠黑色舞装的拉丁男女在歌声里跳拉丁舞,他们年轻又漂亮,女孩子的腿被优美地握在男子手中,然后是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飞旋。康妮结束了与身边一个白头发老绅士的谈话,一转脸就看到了我。他对身边的人欠欠身,朝我这边走过来。

“亲爱的你好吗?”她说着,拥抱住我。我微笑着,点点头,“你很美,永远都很美。”我说,然后我从手袋里拿出一串钥匙,递给她。在电话里我已经告诉了她我目前的打算。

她看着钥匙,沉默了片刻,接过来,“我至今都不明白……怎么会变成这样的。我做错了什么?上帝这样对我。OK,——忘了这些吧,你是个聪明的女孩于,照顾好自己。”我们亲吻告别,胡安也走过来同我拥抱。“再见。”我挥挥手,很快地走出门口。音乐和舞蹈还在继续,但跟我无关。

走到底楼院子里,刚走出门口,却迎面撞上了一个老太太,一头白发,戴着眼镜,皮肤白皙,看上去像个教授夫人,我连声说“对不起”,她却不理不睬,径直往铁门里走。

门房一见她就急急地把雕花大铁门关上了,老太太开始用力推门,此举不奏效后,她开始大声叫骂,“狐狸精,害人精,10年前你害死我的儿子,还不够,又害死我的孙子,你的心肯定是黑的,我咒你一出门被车撞死……”

她的声音很沙哑,我定定地站在她的身边,我已经知道这个愤怒而失控的老太太是谁。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本人。

在天天的葬礼上她没有出现,想必是康妮不想让她参加。康妮一直都怕她,都躲着她,可天天的奶奶还是找上了门。

门房对她细声细语地劝说,“老阿婆,您都来了不下几十趟了,何苦呢,这么大把年纪了,回家休息吧。”

“呸,”老太太怒目以对,“没有人可以把我送进精神病院的——她以为她施舍了十几万块赡养费给我就算没事了,我一定要讨个说法。”她开始再一次推门,我快步上前搀住老太太。

“奶奶。”我轻轻叫了一声,“我送您回家吧,天要下雨了。”

她怀疑地盯了我一眼,又看看头上的天,天上有厚厚的被城市灯火照成暗红色的云朵。

“你是谁?”她低声问,我怔怔地想了一会儿,一股温柔而生涩的暗流席卷了我全身,使我一瞬间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疲倦而无助的老妇人。

是啊,我是谁?我是谁?

后 记

这是我的第一个长篇,从春天写到夏天,写得有些恍恍惚惚,期间情绪并不算稳定。

在电脑上打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刚好接到一个越洋长途,听到那一头传来的“hello”,我很久没有反应过来,窗外的阳光已黯淡下去了,常春藤爬在法式老洋房的镂花铁窗上,楼上的小孩正在练琴,弹的是《致爱丽丝》,然后我把手中的香烟扔进烟灰缸里,对着话筒用德语说:“我爱你。”

是的,几乎在所有的小说里我都在说这句“我爱你”,有时是温柔优雅地说,有时是狂躁绝望地说,也有时是贪婪地不顾一切地,或者胆怯害怕地说。不管怎样,我说出来了,而且有读者告诉我,他们喜欢,非常的喜欢。

这是一本可以说是半自传体的书,在字里行间我总想把自己隐藏得好一点,更好一点,可我发觉那很困难,我无法背叛我简单真实的生活哲学,无法掩饰那种从脚底心升起的战栗、疼痛和激情,尽管很多时候我总在很被动地接受命运赋予我的一切,我是那么宿命那么矛盾那么不可理喻的一个年轻女人。

所以我写出所有我想表达的意思,不想设防。

我不知道这本书的最终命运会被引向何方,但我知道它一旦完成,就会走出我的视野,不再由我控制,它会被放在你的手上,代替它的作者和你交流,和你倾诉。

我想我很高兴自己能在2000年到来前,在27岁生日到来前出版这本书,它对我有不寻常的意义,是一种纪念,一种开始,也是让我继续对这世界保持好奇和爱的一个重要理由。

在这里感谢所有给过我鼓励、帮助还有美丽回忆的朋友、师长,以及我的父母。

还要感谢布老虎丛书编辑部。我是在非常热的天气里来到北京交书稿的,那一天我觉得疲倦极了,的士载着哈欠连天的我和女友在环线上狂奔。推开布老虎丛书编辑部办公室的门,我看到了白烨先生。然后我们走了进去,坐了下来,我的书稿就整整齐齐地放到了那张阔大而干净的书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