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时空外传之台湾金钱豹

在此先向rking大大致歉,未经您的同意便先盗用了您的创意跟故事设定。

其原因无他,只是您的作品令我热血沸腾。令我不禁想跟您一起玩金庸,如造成您日后写作的不便,小弟在此先致上十二万分的歉意。希望您能让小弟跟着您的步伐来一起玩死金庸。小弟初次写作贴文,文笔差劲,还请见谅。

序小马的遗物

今天傍晚出奇的沉闷,我下课回来冲了澡后围了条浴巾,便把房间所有的窗户打开。一边吹着电风扇,一边喝着刚从冰箱拿出来的台湾啤酒,望着有点冷清的房子,心中不禁有点感伤。

由于母亲早逝,父亲又长年在国外工作。自从高中时大哥出国留学后,便自己居住在这间位于元元高级社区B座第7层的楼中楼里。

刚考上巨豆大学时,刚好同系的小马在找房子,而自己也跟他聊得来,便让他住了进来。本来不打算收他房租的,但是小马他坚持要给,就只好每个月收他两千元意思一下,从此,每次回到家中不再有那种寂寞的感觉了。小马是个好房客,典型的南部人,热情好相处,除了爱打赌外无其它不良嗜好。

不过,这一切都结束了,随着一个月前的飙车族街头砍人事件结束了。

应该是命中注定的吧,虽然自己一向不相信命运那套┅┅不过就那么巧,那天一向不爱玩的小马跑来跟自己借车,兴冲冲的告诉自己要去棺财店去赴网友的约。而自己的车牌号码全是4,那天也刚好是十三号星期五┅┅不过,这一切都不再重要了。随着小马的行李被他的家人打包寄回去,他的一切也开始走出自己的生活。剩下的恐怕只是自己心中的一丝丝落寞,以及自己又将开始面临独居的那种无奈。

门铃声响起,打断了方斌铨的思绪,将他自回忆中拉回现实。他匆匆套上衣裤打开门一看,是社区内巡逻的警卫李先生,他递给斌铨一个包裹,满面笑容说道∶“这包裹是刚刚快递送来的,刚好巡逻的时间到了,就顺道给您送来了。”

由于方明良(也就是方斌铨的父亲)是银星保全的创办人之一,因此社区内的警卫不但对他十分客气,也十分照顾,他早就习惯了。

签收之后关上门,边拆着包裹边看到,包裹上面用签字笔歪七扭八的写着四个奇丑无比的字“金庸时空”。

望着拆到一半的包裹,忽然感到奇怪,我并没有订购有关金庸这一类的东西啊。是寄错了吗?看看包装上的地址,确实是自己家的门号没错。只好先满心问号的打开包裹,望着手中的两片光盘和一张皱巴巴的印表纸,我不禁呆了一下,我想到了,我知道包裹的来历了┅┅

还记得两个多月前,小马高兴的指着一封网路信给他看,内容是一个有关金庸小说的真人情色游戏试玩资格。在认真劝告仍然无效的情况下,我还是借给小马五千元寄去信中的地址。

我不在乎这些小钱,如果能让朋友买个教训,花我五千元算是值得了。记得后来我还取笑小马受骗上当了,老实的小马还因此郁卒了几天,并表明一定会还我五千元。但是,讽刺的是现在东西真的寄来了。不过,来得太迟了,小马早在一个月前出事死了,来的真的太迟了。

望着这个应该算是小马遗物的东西,方斌铨忽然有个想法,不如把游戏玩到破台,就当是在纪念小马吧!

第一章误入金庸命在旦夕

虽然他自己不大喜欢玩游戏机,但电脑的网路游戏还是玩过的。在注册了小马的英文名字作帐号,并用他的生日当密码后,斌铨边看着说明书边把光盘退出来。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当时他脑中只出现三个字恶作剧。

没错,这绝对是个恶作剧,只要是任何对先今科技状态有一定程度了解的人都知道,当前虚拟实境的游戏都还在发展中,而说明书中提到的方法却如此的简单而幼稚,如此的不可能。

除非┅┅想到这里,我不禁失声笑道∶“除非做游戏的那家伙要嘛是个外星人,否则就真是个魔法师,要不然疯子才相信念个‘飞雪连天射白鹿’就┅┅”

话还没说完,我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而房间四周也似乎涌起一阵不知打那儿来的白雾┅┅

“┅┅就能玩游戏。”忽然之间,这几个字没来由的冲口而出,吓了方斌铨自己一跳。但更令他讶异的是,眼前景物以不再是自己熟悉的书房,而是个小巷子,一个在他记忆中只有古装片中才有的小巷子,一个小时候去玩过的中影文化城才有的小巷子┅┅

再试过三种方法确定自己的神智十分清楚后,我开始相信眼前的一切既不是自己的幻觉,也不是自己的梦境。四周不是自己的房间,而是一个两边都是石砖墙的小巷子。四周没有自己的书桌,没有自己的电脑,更没有自己的书柜及其上丰富的藏书,有的只是手中的光盘片及一地的死尸和满地的刀剑兵器。

看着手中的光盘片,我更确定是自己真的可能在一个号称超写实的真人游戏中。至于多真实,我蹲下身,颤抖着手摸着地上冷冰冰的尸体及尚未凝固的一滩鲜血,再看看其他死状凄惨的尸体,我的胃中不由得一阵翻绞。我不得不承认这部虚拟游戏做的实在太棒了,只是,心中不由得泛起其他更多的问号┅┅巷口传来的吵杂声打乱了方斌铨心中刚浮现的想法。他回头一看,只见两个身穿中国古代战甲、手持长剑的家伙正乒乒乓乓地冲进巷子来。一个身上似乎受了伤,满是鲜血。扶着他的那一个走路一跛一跛的,瞧那神情,好似脚上有伤一般。

两人望了望地上的尸体及惊魂未定的方斌铨,脚上有伤的那个忽然对着他大喊∶“逆贼,纳命来!”一剑就向他劈了过来。方斌铨边狼狈的闪着跛脚者的攻势,边惊慌失措的喊道∶“两位,别误会,人不是我杀的!”可对方全然不理,依旧追杀着他。

幸而对方脚上有伤,跛着脚行动不便,而我以前的底子也不差,匆忙之中勉强应付得来。忽然间,被身后的不知什么绊了一脚,失去平衡的我一屁股跌坐在地上,而这时对方的三尺青锋也正向我斜劈而下┅┅边看着身上沾满鲜血的衬衫,边捡起地上的光盘片,嘿!果真如说明书上讲的不会毁坏,别说裂痕,恐怕连刮伤都没有。回想起刚才真是惊险,此刻身上还发着抖呢!

等我回过神时,那要杀我的人已顺着剑势倚倒在我怀中也不知有多久,早已气绝了。我右手中不知哪来的长刀,将那人透胸而过,流的我满脸满身的鲜血。

刹那间,刚才胃中的不快又一次向我袭来。

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说实在的我自己也不太清楚。只记得在他一剑向我劈来之时,我想也没想的就将手中的光盘片扔向他,而撑在地上的右手似乎碰到了什么,边下意识的拿其来挥向他,一招“拨云见日”先是一扫挡掉劈来的那一致命的剑,接着顺势那么一旋一刺,只觉得剑的那一端先是刺中什么硬物接着便穿过一个柔软的物体┅┅

嘿!拨云见日,好一招拨云见日。还记得上次国术社的校外指导老师李老先生教我这招时,我还向他抱怨这招太简单,没有其他剑招那么变化繁复好看。只记得,他当时还因此对我说了一下午的老人经。没想到,在现实生活中无缘用到的一招,却在一个虚拟游戏中救了我一命,真是讽刺。

想到这,有点清醒的我勉强挣扎而起,天啊!死人的尸体好重。好不容易站了起来,一阵微风吹过,令我更为清醒了。咦?不是还有个家伙吗?往巷口仔细一看,那个家伙早已坐倒在巷子的一角,满地是血,看来是失血过多,不是昏过去就是死了。好险,要是他刚才一剑攻向因过度惊慌而失神中的我,那我不就死定了,挂了,也就是┅┅Game Over了。

想到这,我又再度思考起有关这游戏的一切,那封奇怪的网路信,以及说明书上的一切古怪规定,又再度浮现在脑海里。照那规定看来,我如果现在全身而退的话,那就在也进不来了。因为我到现在除了误杀了一个看起来像军人的家伙外,什么事也没做过。

可是这游戏那么古怪┅┅我拼命地说服自己,这世上无奇不有,见怪不怪。

这是一个游戏┅┅

一个十分真实的游戏,一个错过就可惜的游戏。对,错过就可惜的机会就在我眼前,象刚刚那样的真枪实弹的过招,我在现实中不就期望已久了吗从小到大的遇到的同好,都是几乎不跟人过招的,包括在高中及大学的国术社里。就算有也只是空手过招,并还有诸多限制,更别说是用兵器了。毕竟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人会愿意冒着杀伤人的危险,却只是为了一时的刺激及快感。

但是在这里不一样!对,在这里不一样,这是个虚构的游戏世界嘛。虽然太逼真了点,但这不关我的事,跟我毫无关系。想到此,心中的许多疑问早已经被自己无形中强迫压在内心深处。

嘿嘿嘿!这实在太棒了,不但能够如此打架甚至杀人,还能尽情的玩女人。

这游戏实在太棒了,我实在太幸运了。当内心的矛盾想通之后,我的心境也大为转变,之前的那股杀人后的茫然及不快,居然也在刹那间一扫而空。连我也讶异于自己的转变如此之快,不过现在有件更为重要的事,那就是开始仔细思考我要如何继续玩下去才不会那么快把自己玩死。

但是,在此之前,我要先看看巷子外面到底是怎么回事。从我进来这游戏时就一直吵到现在,虽然刚刚没心思理这些事,不过从头到现在,我都有瞄到巷子外面有一大堆身穿古装的人在跑来跑去。现在静心听来,那声音更吵了,就好象是在打仗一样。

“什么事那么吵?难道是大陆打来啦!”我嘴中一边嘀咕着,一边像巷子口走去,走过那活死人身旁时,听见他在呻吟还顺道踹了他一脚。嘿,那种感觉真爽!当我走到巷子口时不禁呆住了,天啊!外面真的在打战,不过不是中共打过来了,而是┅┅

方斌铨有点吓呆了,巷子外的大场面看起来有点象是在拍古装战争电影,在那看来象是中国古代城里的街道上,有身穿中国古代盔甲的将士分做两方在杀来砍去、有跑来逃去乱做一团,衣着状似平民的人们在逃难、甚至于还有人骑马有人射箭,真是乱的可以了。不过好象没人注意到方斌铨这里,看来它所处的位置是个十分隐蔽又偏僻的小巷子。不管它了,他当前只打算先退回巷子深处,至少那里还暂时不会被战火波及到,否则只要不知哪里射来一支流箭,他是肯定闪不过的。他才不想那么快被游戏踢出局呢!毕竟游戏才刚开始,他才不想这么快就被玩完了。

“游戏采用随机方式,你会被送入金庸小说中的某一个场景。当然如果你以后攒够了分数,是可以买一个时空机来随意进入指定的场景的。”这句说明忽然浮现在脑中,就是这样没错,这八成是金庸小说中某个被提及的古代战争场景,不过那场面也太浩大了吧,差点被吓死。玩惯在荧幕内的电脑游戏,我显然还不太能适应这虚拟真实的游戏。

我虽然不如金庸迷对金庸小说十分地了解,但倒也不是完全没看过。中国人嘛,要说看都没看过金庸,那可真是枉为中国人了。我所记得的,在金庸小说中有提及在城里的战争并不多,恐怕一只手就能数完。其中,最有名的恐怕要属襄阳之战了,一代大侠郭靖最后还是死在那儿的,哼!一只傻虾!真是枉费了他一身的武功。

想到这,我心中充满了不屑,什么“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人都死了,还谈什么为国为民?人要活着才能有用,才能做事嘛,唉~~不提了。除了那个害死大美女黄蓉的襄阳大衰佬郭靖外,再来就是清兵攻扬州的史可法,跟打台湾的郑氏了。

不过外面的那两堆傻兵,不管哪一方看起来都不仅不象蒙古兵,不象清狗鞑子。想到这里,我不禁开始回忆起所有看过的古装剧造型,想找出自己到底是在哪个时空。我想破了头也想不出来,而外面的那些NPC又都正打得火热,无从问起。早知道就别念外语系,而去念历史系就好了,问题恐怕早就解决了。

正当我这么想时,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对了!那个旗号,其中一方打的那个旗号,历史上只有一个人用过那个字,那个特别的字┅┅(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