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1)

跟她是在网路上认识的。怎么开始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好象是因为我的一个plan吧!那个plan是这么写的∶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

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我也没办法飞。

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

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

所以我并不爱你。”

其实这只是我的职业病而已。我是研究生,为了要撰写数值程序,脑子里总是充满了各种逻辑。当假设状况并不成立时,所得到的结论,便是狗屁。就象去讨论太监比较容易生男或生女的问题一样,都是没有意义的。在plan里写这些阿里不达的东西,足证我是个极度枯燥乏味的人,事实上也是如此。所以没有把到任何美眉,以致枕畔犹虚,倒也在情理之中。

而她,真是个例外。她竟mail告诉我,我是个很有趣的人。有趣?这种形容词怎么可能用在我身上?就象用诚实来形容李登辉一样,都会让人笑掉大牙。我想她如果不是智商很低,就是脑筋有问题。看她的昵称,却又不象,她叫“轻舞飞扬”,倒是个蛮诗意的名字。

不过网路上的昵称总是虚虚实实,虚者实之,实者虚之,做不得准的。换言之,恐龙绝不会说她是恐龙,更不会说她住在侏罗纪公园里,她总是会想尽办法去引诱你以及误导你。而优美的昵称,就是恐龙猎食象我这种纯情少男的最佳武器。

说到恐龙,又勾起了我的惨痛记忆。我见过几个网友,结果是一只比一只凶恶,每次都落荒而逃,我想我大概可以加入史蒂芬史匹柏的制作班底,去帮他做电影特效了。室友阿泰的经验和我一样,如果以我和他所见到的恐龙为X座标轴,以受惊吓的程度为Y座标轴,可以经由回归分析而得出一条线性方程序,然后再对X取偏微分,对Y取不定积分,就可得到“网路无美女”的定律。因此,理论上而言,网路上充斥着各种恐龙,所差别的只是到底她是肉食性还是草食性而已。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2)

要介绍“轻舞飞扬”之前,得先提一提阿泰。打从大学时代起,阿泰就是我的哥儿们,不过我们的个性却是天南地北。他长得又高又帅,最重要的是,他有张又甜又油的嘴巴,我很怀疑有任何的雌性动物能不淹没在他那滔滔不绝的口水之中。我喜欢叫他“Lady Killer”,而且他还是职业的。惨死在他手下的女孩,可谓不计其数,受害者遍及台湾全岛。他在情场上百战百胜,但绝不收容战俘,他说他已经达到情场上的最高境界,即“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据说这比徐志摩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还要高竿。徐志摩还得挥一挥衣袖来甩掉黏上手的女孩子,阿泰则连衣袖都没有了。

阿泰总是说我太老实了,是情场上的炮灰。这也难怪,我既不高又不帅,鼻子上骑着一支高度近视的眼镜,使我的眼睛看起来眯成一条线。记得有次上流力课时,老师还突然把我叫起来,因为他怀疑我在睡觉,而那时我正在专心听讲。

可能八字也有关系吧!从小到大,围绕在我身旁的,不是像女人的男人,就是像男人的女人。阿泰常说,男人有四种类型∶第一种叫“不劳而获”型,即不用去追女孩子,自然会被倒贴;第二种叫“轻而易举”型,虽然得追女孩子,但总能轻易掳获芳心;第三种叫“克苦耐劳”型,必须绞尽脑汁,用尽36计,才会有战利品;而我是属于第四种叫“自求多福”型,只能期待碰到眼睛被牛屎ㄍㄡ到的女孩子。

阿泰其实是很够朋友的,常常会将一些女孩子过户给我,只可惜我太不争气,总是近“香”情怯。不过这也不能怪我,只因为我多读了几本圣贤书,懂得礼义廉耻,而讲究礼义廉耻通常是追求女孩子的兵家大忌。举例来说,我跟一个不算瘦的女孩去喝咖啡,我好心请她再叫些点心,她却说她怕会变胖,那我就会说你已经来不及了。去年跟一个女孩子出去吃饭,她自夸朋友们都说她是“天使般的脸孔,魔鬼般的身材“,我却很正经地告诉她,“你朋友说反了”。幸好那时我们是吃简餐,我只是被飞来的筷子击中胸前的 中穴而已。如果是吃排餐,我想大概会出人命了。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3)

经过了那次死里逃生的经验,我开始领教到恐龙的凶残。后来阿泰想出了一个逃生守则,即日后跟任何女性网友单独见面时,要带个call机。我们会互相支援,让call机适时响起,若碰到肉食性恐龙,就说“宿舍失火了”;若是草食性恐龙,则说“宿舍遭小偷了”。于是阿泰的房间发生了四次火警,六次遭窃。我比较幸运,只被偷过五次。

所以在见到“轻舞飞扬”之前,我的心脏其实已经被锻炼得很坚强,即使再碰到恐龙,我的心跳仍能维持每分钟72下。阿泰曾经提醒我,她如果不是长头发,就会是花痴,因为女孩子在跳舞时只有两个地方会飞扬∶头发和裙子。头发飞扬当然很美;但若裙子飞扬,则表示她有相当程度的性暗示。不过我一直认为她与众不同,当然我的意思不是她特别大只。书上说天蝎座的人都会有很敏锐的直觉,因此我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至于阿泰,他虽然能够一眼看出女孩子的胸围,并判断出到底是A罩杯还是B罩杯;或在数天内让女孩子在床上躺平,但他却未必能真正地了解一个女孩子。

阿泰常引述莎士比亚的名言∶“女人是被爱的,不是被了解的”,来证明了解女人不是笑傲情场的条件。事实上,这句话真的有道理。记得我以前曾经一男四女住过,真是苦不堪言。生活上的一切细节,都得帮她们打点,因为女生只知道风花雪月,未必知道柴米油盐。为了保护她们的贞操,我每天还得晚点名,我若有不轨的举动,别人会笑我监守自盗;我若守之以礼,别人就叫我柳下惠,或者递给我一张泌尿科医师的名片。夏天晚上她们洗完澡后,我都得天人交战一番,可谓看得到吃不到。跟她们住了两年,我只领悟到一个道理,即是再怎么纯洁可爱温柔天真大方端庄小鸟依人的女孩子,她们卷起裤管数腿毛的姿势都一样。

而且她们都同样会叫我从厕所的门缝下面塞卫生纸进去。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4)

该让“轻舞飞扬”出场了。自从她头壳坏掉mail给我并说我很有趣后,我就常希望能在线上碰到她。不过很可惜,我们总是擦身而过,所以我也只能回mail告诉她,为了证明她有先见之明,我会努力训练自己成为一个有趣的人。因此我寄mail给她,她回mail给我,我又回她回给我的mail,她再回我回她回给我的mail,于是应了那句俗话∶“冤冤相报何时了”。虽然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不过我和她的冤仇却是愈结愈深。

其实最让我对她感到兴趣的,也是她的plan∶

“我轻轻地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

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

诧异也好,欣赏也罢。

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

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

而是我年轻的心。”

我实在无法将这样的女子与恐龙联想在一起。但如果她真是恐龙,我倒宁愿让这只恐龙饱餐一顿,正所谓恐龙嘴下死,作鬼也风流。阿泰好象看出了我的异样,不断地劝我,网路的感情玩玩就好,千万别当真,毕竟虚幻的东西是见不得阳光的。就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网路的归网路,现实的归现实。因为躲在任何一个英文ID背后的人,先别论个性好坏或外表美丑,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如此又能产生什么狗屁爱情?

这不能怪阿泰的薄情与偏激,自从他在20岁那年被他的女友fire后,他便开始游戏花丛。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被蛇咬了以后,却从此学会了剥蛇皮,并喜欢吃蛇肉羹。而且他遇见的女性网友,倒也不乏一些只寻找短暂刺激之辈,有时第一次见面,就会问他∶“君欲上床乎?”。因为子曰∶“美女难找,有身材就好”,所以除了恐龙外,他通常会回答∶“但凭卿之所好,小生岂敢推辞?”。然后她们会问∶“Your place or My place?”他则爽快地说∶“要杀要剐,悉听尊便。重点是跟谁做,而不是在哪做。”阿泰真狠,连这样也要之乎者也一番,更狠的是,他通常带她们回到家里,而把我赶出去流落街头。

在一个苦思程序的深夜里,研究室外的那只野猫又发出断断续续的叫春声,三长一短,表示大约是三点一刻。上线来晃一晃,通常这时候线上人最少,而且以无聊和性饥渴的人居多,若能碰上一、二个变态的女孩,望梅止渴一番,倒也是件趣事。阿泰说女孩子的心防愈到深夜愈松懈,愈容易让你轻松挥出安打。

安打?是这样的,我们常以棒球比赛来形容跟女孩间的进展。一垒表示牵手搭肩;二垒表示亲吻拥抱;三垒则是爱抚触摸;本垒就是已经※&@☆了(基于网路青少年性侵害防治法的规定,此段文本必须以马赛克处理)。阿泰当然是那种常常击出全垒打的人,而我则是有名的被三振王,到现在还不知道一垒垒包是方还是扁。如果是被时速140公里以上的快速球三振,那也就罢了,我竟然连120公里的慢速直球也会挥棒落空,真是死不暝目。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5)

pc刚好在此时传出了当当的声响,太好了!鱼儿上钩了。不知道是那个痴情怨女从一大堆饥渴的雄性野兽中,没有天理地选择了我为送Message的对象,我也不知不觉地流下了欣慰的口水。

按照惯例,先双手合十虔诚地向上帝祈祷,求 赐给我一个寂寞难耐的绝色美女。然后用没擦过屁股的左手按了下键盘,出现的是∶“痞子,这么晚了还没睡?”

哇ㄌㄟ┅┅不会吧!?竟然是“轻舞飞扬”!这个不知是头发飞扬还是裙子飞扬的女孩。

赶紧将快滴下的口水吸住,做了几下深呼吸。阿泰此时不知道又在那个无知少女的床上了,这么重要的关头,只有我在孤军奋战。早知如此,今晚就叫他吃素,别杀生了。怎么办?凭我三脚猫的幽默感和略显痴呆的谈吐,怎么能吸引她呢?

“痞子,我心情不好睡不着。你也是吗?”

horses!都怪阿泰不好,干嘛没事叫我取什么“痞子蔡”的昵称,还说什么这样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反而会达到吸引纯情少女的反效果。我以前的昵称,诸如∶“爱你一万年”、“深情的Jack”、“浪漫是我的绰号”、“敢笑杨过不痴情”、“你敢jump我就jump”┅┅不也性格地一蹋糊涂?如今竟让她叫我痞子,真是情何以堪啊!

‘我心情也不好,让我们负负得正吧!’

好不容易挤出了这么一句,却也已冒出了一身冷汗。其实我心情也不见得不好,只是顺着她的话头讲,不要刚开始聊天就做出忤逆的事。而且如果她待会问我为何心情也不好时,我就可以回答∶“你心情不好,我的心情又怎么好得起来?”。虽然有点狗腿,不过阿泰常说∶“狗腿为谈恋爱之本”。而且女孩子是种非常奇怪的动物,她相信她的耳朵远超过相信她的眼睛,所以与其做十件体贴的事让她欣慰,倒不如说一句好听的话让她感动。

“好ㄚ!可是你还没向我问好ㄋㄟ┅┅”

该死!竟然紧张到连做人的基本礼貌都忘了,亏我还号称为系上的品行教科书以及道德状元郎。如果让学妹们知道这件事,岂不让她们少了一个暗恋的对象?我真是无颜见江东姐妹了。

‘长发飘扬的女孩,你也好。’

我心里一直希望她飞扬的是头发,而不是裙子。所以自然而然的,就觉得她该有一头长发。上帝保佑,千万别让我猜错。

“咦?你怎么知道我留长发?”

Bingo!竟然被我ㄨ到,太好了,可以证明她不是花痴了。这情景,怎一个爽字了得!

‘我不仅知道你留长发,我还知道你不常穿裙子。’

要赌,当然就赌大一点,要是再让我ㄨ到,天下就准备太平了。

“咦again?连本姑娘不喜欢穿裙子你也知道?”

老天ㄚ!何苦如此厚待我?我只不过比别人多一份老实,比别人多一份诚恳,犯不着如此奖励我吧!?

‘我只是觉得你一定有双美腿,所以不应让裙子遮住你的曲线。’

阿泰的特训果然有用,他说男人一定要学会甜言蜜语,而当男人讲甜言蜜语时,最大的敌人不是女人的耳朵,而是男人的胃。如果当我讲出任何阿谀奉承谄媚巴结的 心言语而不让我的胃觉得抽筋时,我就可以出师了。如今,我终于学成归国了。

“呵┅┅:)┅┅”

这是网路上女孩的特权,当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你时,就会用“呵”或笑脸符号“∶)”来打混过去。这真的是高招,不仅不露痕迹地接受了你的赞美,还一付不关她的事的样子。

‘心情好点了吗?美丽的轻舞飞扬小姐。’

虽然我很好奇她到底为何心情不好?但绝不能直接问她。因为当女孩心情不好时,情绪是很不稳定的,单刀直入的问法会她让她觉得烦躁火大。万一她刚被二一,或是刚告别处女,或是刚踏到狗屎,我一定会被她骂得满头包。所以,换个方式问,比较合乎孙子兵法的“迂回进击”和“诱敌深入”。而且看在我说她美丽的份上,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她也不至于当场翻脸吧!?

“嗯┅┅:)┅┅好多了,可爱的痞子先生。”

可爱?这种形容词虽不满意,但还可以接受,不过痞子再怎么可爱也还是痞子。明天得再想个优雅一点的昵称了。

‘知道你心情变好,我的心情也跟着好转。你说奇怪不奇怪?’

刚才埋设的伏笔,现在可以派上用场了。而且明明是拍女孩的马屁,却装作一付无辜的样子,正所谓“拍而示之以不拍”,也是独孤九剑中“无招胜有招”

的真谛。

“呵┅┅:)┅┅痞子,我该睡了。明早十点上站,陪我吗?”

由她的反应看来,刚才拍的那个马屁,无论是力道与施力点,都是恰到好处。跟阿泰在一起这么久,日子倒也没有白过。

‘赴汤蹈火,尚且不辞,何况陪你聊天乎?’

天ㄚ!我怎么会突然冒出一句这么有深度的话呢?这句话大概可以列入网路年度十大佳句了。我想唐伯虎复生,也不过如此吧!?虽说我是受到阿泰的熏陶,但我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更难得的是,我说这句话时,敲键盘的手竟然一点也不会发抖,看来我的确有在情场中打滚的天份。我深深地被自己的天赋异禀所感动┅┅

“呵┅┅:)┅┅那么明早见了,晚安!痞子。”

‘小小吐槽一下,应是今早见。晚安!you too’

离了线,忍不住想学电视里的广告大叫∶“我出运了┅┅我出运了”。看来这次打击,有希望能敲出一只安打。而研究室的窗外,那只野猫的叫春声又更响了┅┅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6)

《ㄚㄚ ┅┅给我一杯壮阳水┅┅换我一夜不下垂┅┅》,听到这首改编自刘德华“忘情水”的变态歪歌,就知道是阿泰回来了,看来今夜又有个女孩惨遭毒手。阿泰常说他不是不想定下来,只是他条件太好,反而会让女孩子有不安全感。所以他说,《余岂好色乎?余不得已也!》。这当然是狡辩,但其实很多男人或多或少都有阿泰的性格。所差别的只是条件不够,无法风流而已。

我告诉阿泰,我刚遇见轻舞飞扬了。

《恭喜恭喜!如此际遇,岂能无酒?》

开玩笑,我明天还得早起,喝酒会误事的。

《也对,等你失恋时再喝。》

哇ㄌㄟ┅┅你这样仿佛是在诅咒我┅┅

《我干嘛还仿佛,我根本就是在诅咒你。》

horses,要不是看在我打不过你的份上,你早就血溅五步了。

《痞子,别生气,我用的是心理学上的洪水猛兽法,在你有所期待时,狠狠地泼你冷水,你才能步步为营,攻城略地。》

其实这样也对,要不是这桶冷水,我一定会得意忘形。

我是个日夜颠倒的人,早上10点以前起床对我而言,是有点难度。

‘阿泰,明早叫我起床。’

《细细回忆┅┅你的淫荡┅┅仿佛见你┅┅床上模样┅┅》

他改唱刚泽斌的“你在他乡”。看来,别指望他了。所以,我调了两个闹钟,一个放床边;一个放在离床最远的角落。这样我才能确保闹钟不会只叫醒我的食指。

“痞子,这么巧┅┅”

还好,虽然睡过头,但仍然准时在10点上了线。

‘是ㄚ,怎么这么巧?’

女孩子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是早就约好的事,偏要装作一付偶然邂逅的样子。大概是琼瑶的小说看太多的缘故吧!她们总觉得靠缘份邂逅的男人最美好。

而且男人的美好程度会跟邂逅的浪漫程度成正比。

“痞子,你在吹牛!”

吹牛?┅┅好,我说给你听。举例而言,在夏天的海滩边邂逅的男子一定要会跑步,要有粗犷的长相,要有古铜泛红的皮肤,要有海水般明亮的双眼,最好还要有爽朗的笑声。然后一面呼喊着女主角的名字,一面朝她飞奔,再抱起她逆时针转三圈。

“痞子,你再吹ㄚ。”

不喜欢夏天?┅┅好,换个季节。在秋天的街道上邂逅的男子一定要带副眼镜,要有斯文的书卷味,手里要抱着一本诗集,最好要踩着满地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然后嘴里轻轻吟着雪莱或叶慈的诗,再深情地告诉女主角她比诗还美。

“痞子,你在乱掰ㄛ!”

我在掰?┅┅好,不说时间的邂逅,改用地点的邂逅。在无人的山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留长发,要有艺术家的特质,要带着一个画架、几张画布,最好要有很多小鸟停在他身旁看他作画。然后女主角也许脱光光当他的模特儿,或静静地欣赏着他的专注。

“痞子,你吃错药了!”

吃错药?┅┅好,换个比较文明的地点。在喧闹的酒吧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有胡渣,要有颓废的气息,嘴里要叼根烟,要喝烈酒而不是台湾脾酒,最好还要有双冷峻的眼神。然后女主角应该会被酒醉的人调戏,而他则英勇而适时地打跑这些人。

“痞子,这些都很浪漫ㄚ!”

浪漫?┅┅小姐,浪漫也许只是存在于小说中的情节而已。现实生活中,在海边跑步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玻璃,然后送去急诊。或是女主角太重,以致他的手臂产生肌肉拉伤的运动伤害。踏着满地秋天落叶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狗屎,因为落叶堆内狗屎多。狗屎由于太臭了,所以他可能不吟诗而改吟三字经。在无人山中作画的男子,旁边的小鸟可能会拉屎在他头上。或是当女主角脱光光时,他会嫌腰部和臀部赘肉太多,而被她痛殴一顿。而在喧闹酒吧中喝烈酒的男子,可能钱会带不够,而被留下来洗碗。或是跟人打架时,反而被人打跑,因为没有理由好人就会打赢架。

“痞子,你跟浪漫有仇吗?”

跟浪漫有仇?┅┅当然不是,我只是以统计学的观点得出一些结论而已。因为以上各类型的男子,无论是健康型、斯文型、艺术型与颓废型,他们最大的共通点竟然是高,而不是帅!有的爱情小说会颠覆男主角的形象,让他长得不够好看。但没人敢让男主角不高。因为我不高,所以我要抗议。

“痞子,抗议驳回。”

我真的不是普通的无聊与乏味,竟然在网路上跟她讨论这些。而且一聊就聊到中午。

“痞子,肚子饿了吗?”

‘是ㄚ,那你呢?’

“嗯┅┅的确该吃午餐了。痞子┅┅”

‘那我们是否该┅┅?’

“痞子,我只是问问,没有要请你吃饭的意思。”

很好,我不浪漫,而你也不浪漫。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7)

中午跟阿泰吃饭,我们聊起了早上和轻舞飞扬的对谈。

《你真是白痴!你干嘛强调你不浪漫?你头壳坏掉?》

阿泰劈头就是一顿臭骂,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我的脸都让你丢光了!你怎会犯了兵家大忌呢?┅┅我┅┅我┅┅》

阿泰夹起一块鸡翅,拿筷子的手气得发抖,使得那块鸡翅好象要展翅飞翔。

《把马子有三大忌∶一曰不浪漫、二曰太老实、三曰嘴不甜,其中又以不浪漫为首,任何罪恶与不浪漫抵触者无效。没听过吗?》

当然没听过,我只听过任何法令与宪法抵触者无效。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总该听过吧?》

这句话一直有争议性,怎会没听过!?

《其实女人又不贱,干嘛非得去喜欢坏男人?那是因为坏男人通常很浪漫,而好男人通常不解风情。所以她宁可选择坏而浪漫的男人,也不愿选择好而不浪漫的男人,这叫两害相权,取其轻也的道理。懂吗?痞子。》

这样我就懂了。难怪我一直是孤家寡人,而阿泰身旁的女人总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我想我终于可以暝目了。

《换言之,女人可以不介意你不够高、可以不在乎你不够帅、可以忍受你不够温柔体贴、可以接纳你不够细心呵护、可以宽恕你不够聪明有趣,但绝不能原谅你不够浪漫。》

太扯了吧!哪有这么夸张。

《痞子,很多女人有浪漫情结,就象很多男人有处女情结一样。对女人而言,她们无法想象小小一层薄膜对男人有多么重要,正如我们也无法想象浪漫对她们有多么重要一样。》

乱讲!我从来没听过谁有处女情结,更没听过谁有浪漫情结。

《情结也者,重点在结这个字,你能解得开,就不叫结了。男人当然也知道处女情结不仅无知可笑自私与不公平,但能不能解开这个结是一回事,肯不肯承认自己有这种结的存在,又是另一回事。同理可证,女人亦复如此。》

可是网路上每次讨论到处女情结时,大家都觉得有这种观念的男人,是又笨又混蛋又欠揍,不是吗?

《痞子,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如果谈到处女情结时,女性当然义愤填膺,这是可以理解的事。但男性呢?有几个人敢带种地当众承认自己有处女情结?

而且如果女孩们都相信男人非处女不娶,于是死守着她们的贞操,那象我这种人不就不用混了?因此于公于私,我们都必须让女人相信处女是不重要的,所以我在网路上post的第一篇文章,就是誓死唾弃处女情结的存在。》

原来如此。难怪阿泰每次和我们吃火锅时,都说菜很好吃,于是我们就会吃菜,但他却一直夹肉。

《对女人而言,一年有五大节庆∶即西洋情人节、中国情人节、她的生日、三八妇女节、耶诞节。我阿泰纵横情场近十载,大小数百战,我敢骂女人三八、我敢放女人鸽子、我敢说女人脸蛋不够好看、我敢嫌女人身材不够纤细,但我绝不敢在这五大节庆里,不上贡一些礼品与花朵以表示忠贞不渝、绝无贰心。》

阿泰点起了烟,语重心长地说着∶

《一年365天,你在其它360天对她很好,反而不及在这5天里让她觉得浪漫。通常女孩们会因为你在这5天里表现良好,而忘了你在其它360天里对她并不够在乎的事实;相反地,她们会因为你在这5天里并无特殊表现,而拒绝相信你在其它360天里细心呵护她的事实。》

哇ㄌㄟ┅┅阿泰的屁还没放完。

《就象一个棒球名人所说的∶“不要吹嘘你的打击率很高,不要强调你的安打数很多,你只要告诉我,你的打点有多少?”┅┅痞子,懂了吗?适时而带有打点的安打,才能给对手迎头痛击。》

我懂了。但我大错已经铸成,又该如何挽回呢?

《痞子,没关系!反正到时候我会再陪你喝酒的。你有没有想过,正因为你常失恋,所以你的酒量锻练得非常好,从这个角度想,你就不会太难过了。正所谓有所得必有所失,这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真谛。》

话虽如此,但我这个塞翁,还有多少匹马可以丢掉呢?┅┅第一次的亲密接触(8)

晚上在研究室,继续为着论文打拼。说也奇怪,今晚看到那些熟悉的偏微分方程序,却一直觉得不顺眼,用几条简单的偏微分方程序来解释自然界的物理现象,就叫科学,那为什么用天上星宿的排列组合来解释人生,就会叫迷信呢?科学应该只是解释真理的一种方法,不能用科学解释的,未必不是真理,为什么学科学的人,却往往掉入自己所擅长的逻辑的陷井之中呢?

那只讨厌的野猫,偏偏又在此时发出那种三长一短的叫声。上线吧!反正脑筋已经打结了,程序一定写不下去。

“痞子,终于看到你了,晚安ㄚ┅┅:)┅┅”

终于?这个形容词好奇怪,更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么晚了她还在线上?该不会又是心情不好吧!?

‘是ㄚ!你我相逢在黑夜的网路上,真是有缘。’

学学徐志摩,也许她会觉得我还是很浪漫的。

“痞子,跟缘份无关,因为我是刻意从两点多等到现在的。”

‘真的假的?没事干嘛等我?’

“我想跟你聊天ㄚ!不然我睡不着。”

‘你得了被害妄想症吗?非得在睡前受到一点惊吓才睡得着吗?’

“∶)┅┅”

这次的笑脸符号是用全角字打的,看来笑得比较大声。

“痞子,继续中午的话题,那你觉得网路上的邂逅如何呢?”

拜托,那壶不开提那壶,中午刚被阿泰训了一顿,现在怎敢再讲?

‘网路上的邂逅┅┅很┅┅很┅┅很浪漫ㄚ┅┅’

我果然不擅于说谎,昧着良心时,连打出来的字也会抖。

“痞子,你骗人ㄛ!你又不是浪漫的人。”

完了!快要跟阿泰去喝酒了。

“痞子,说说看嘛!我喜欢听你扯。”

‘既然知道我是扯,何苦还要听我扯?’

“痞子,这叫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也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这家伙,别的不学,竟学我喜欢乱用成语。看看马厩,我只剩下这匹马了。

该据实以告?还是含混带过?我不禁犹豫着┅┅

“痞子,你当机了?还是在发呆?”

‘嗯┅┅我在思考今天的太阳为何如此之圆?’

“痞子,别转移话题,我可是等了你一个钟头ㄛ。”

好厉害,连顾左右而言他,这种国民党高级官员才会的技巧也会被识破。

‘现在很晚了,我怎忍心为了一己之私,让你听我大放厥词呢?’

“痞子,拖延战术也没有用ㄛ!”

最后一张王牌也失效,看来只得屈打成招了。

其实网路上的邂逅,的确是很浪漫。因为浪漫通常带点不真实,而网路并不真实。所以由此观之,网路上的邂逅是具备浪漫的条件。

“痞子,网路为何不真实?虚幻的应是人性而非网路,不是吗?”

话虽如此,但网路由于有很安全的防护措施,所以通常会产生三种人。第一种人会在网路上突显其次要性格。一般人应该具有多重性格,而在日常生活处世中,所展现的为主要性格。次要性格很可能被压抑,也很可能自己本身并未察觉有这种性格。但在网路上,代表自己的,已不再是血肉之躯,而是一些英文本母。少了所有的应酬与必要的应对进退,也少了很多利害关系。于是猪羊变色,反而在刻意或不自觉的情况下,展现自己的次要性格。

“是这样吗?那第二种人呢?”

第二种人会在网路上变成他“希望”成为的那种人。人性千奇百怪,一定会有某些性格是你特别欣赏与羡慕的。但很可惜,这些性格未必为你所拥有。于是你会很希望成为拥有这些性格的另一种人。而网路正好提供这个机会,让你变成这种人。举例而言,平常沉默寡言的,在网路上可能会风趣健谈。而害羞文静的,则很容易变成活泼大方。

“痞子,你在盖吗?那第三种人呢?”

我没臭盖,这是我一个念台大心理研究所朋友的硕士论文。第三种人会在网路上变成他“不可能”成为的那种人。上帝是导演,它指定你必须扮演的角色,不管你喜不喜欢。而网路上并没有上帝,因此所有角色皆由你自导自演。于是你很可能在网路上扮演你日常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扮演的角色。举例而言,你若是女的,很可能会在网路上变成男人。反之亦然。或者你已30岁,很可能会在网路上装成17岁的幼齿姑娘。反之亦然。又或者你明明是恐龙,很可能会在网路上以绝代佳人自居。反之亦然。

“痞子,那你是属于那一种人?而我呢?”

我不愿意相信你是第三种人,因为我也不是第三种人。而由于在网路上第一种人最多,所以你也不是第一种人。因为你特别,而让特别的你所欣赏的我,自然也有点特别。所以我们都是第二种人。

“痞子,你很臭屁ㄛ!那如果我们都是第二种人,是好还是坏呢?”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9)

这不是好与坏的问题,而是应不应该的问题。我们应该要成为第一种人,而不应该成为第二或第三种人。

“痞子,请继续放吧!小女子洗鼻恭闻。”

第一种人最真实。因为他所展现的,还是属于自己的性格。而且换个角度想,他反而更能挖掘出自己潜在的优点。例如有很多人在板上写文章后,才发觉自己有当作家的天份。也有很多人在板上和人开骂后,才惊讶自己的脸皮厚度不输给立法委员。于是从网路上得到成长。

第二种人最愚蠢。因为他总是羡慕别人的优点,而忘了去欣赏自己本身的优点。如果他是柠檬,就应该试着去喜欢酸味,而不是去羡慕水蜜桃的甜美,因为水蜜桃也可能羡慕柠檬的酸。

“痞子,那么你我都是酸柠檬罗!这样算不算同是天涯沦落人?”

酸则酸矣,沦落则未必。而且两个酸柠檬碰在一起,不也挺浪漫?

“痞子,别又假装浪漫ㄛ!你果然是希望变成浪漫的第二种人。”

好厉害,这样也会被她抓包。看来她比我酸。

“痞子,My ears will go on,所以也请你go on。”

第三种人最可怜。因为如果他必须变成另一种他不可能成为的人,才能得到乐趣。那么无论他能不能得到乐趣,他都无法享受这种乐趣。而且久而久之,便会得到所谓的“网路性精神分裂”。他很容易将所有的人际关系与喜怒哀乐,建筑在网路上。一旦离开了网路,便会无所适从。

“痞子,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你是第二种人?”

其实也很简单。主要是因为我平凡。我身材不高也不矮,长相不丑也不帅,个性不好也不坏。虽然已习惯于平凡,但有时却不甘于平凡。因此网路便成为我让自己不平凡的最佳工具。

“痞子,可是你刚说你有点特别的。不是吗?”

平凡加上有点特别,所以是特别平凡。所以我更希望成为另一种人。

“痞子,那你希望变成谁呢?”

我当然希望像阿泰一样,浪漫而多情,风趣而健谈。因为这是我所缺乏的。

“痞子,那我呢?”

你?我不知道。你想轻舞飞扬,希望尽情挥洒年轻,舞动青春。但如果这只是你无法做到的希望,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你即将老去;二是你时日无多。

我想我讲错话了,因为她一直没再传送任何Message过来。我不禁自责自己的变态,干嘛扯这些东西?虽说这是我朋友的硕士论文,但他的口试并未通过。

所以一切都还只是停留在唬烂的阶段。再等等吧!也许她当机了。

记得阿泰有次也是如此,那时他的网友送过来一句∶《阿泰,我已经两个月了┅┅》

阿泰大吃一惊,狼容失色。他说他一直很小心的,不可能出问题。难道是那种在超市买的买一送一,还附赠激情持久环的保险套出了问题?幸好后来她又送来一句∶《Sorry!刚刚当机,我是说,我已经两个月了┅┅没看到你,我很想念你。》

所以我继续等着。虽然只等了几分钟,但我觉得好象等了数小时之久。我很想道歉,却不知从何说起。直到她传来这句∶

“痞子,伊莎贝尔。我们见面吧!”

我毫不犹豫,轻轻地在键盘上敲下O、K两键。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10)

下了线,天也已蒙蒙亮了。上次跟她聊天,忘了吃中饭,可谓忘食。这次跟她聊天,牺牲了睡眠,可谓废寝。废寝与忘食兼而有之,那么我们应该可以算是有相当程度的熟识了吧!?

虽然已经决定要见面,但我们很有默契地不讨论细节。更有默契的是,我们都会在深夜三点一刻上线,然后聊到天亮。都聊些什么呢?我也说不上来,反正到时都会有话说。但一定不是风花雪月。也不会是曾文惠是否抽过眼袋脂肪,或连战是否又踹了连方 几脚。当然更不会是林志颖是否混过帮派,或陈进兴的入珠到底有几颗的八卦。

至于姓名,阿泰倒是交待我千万别问。《因为问了姓名后,你就得记住,以后女友多了,很容易搞混。》

‘那你怎么区分这些女孩子呢?’

《情圣守则第一条∶必须以相同的昵名称呼不同的女人。因为你对一个女孩子感到兴趣的原因,不会是名字,而且愈是漂亮的女孩子,愈容易被人问姓名。

问久了她就会烦,所以当你一直不问她名字时,她反而会主动告诉你。》

‘她如果主动告诉你名字后,又该如何?’

《Good Question!》阿泰赞许似地拍拍我的肩膀,一付儒子可教也的模样。

《首先你得赞美她的名字,形容词可有四种∶气质、特别、好听、亲切。如果她的名字只可能在小说中出现,你要说她的名字很有气质;如果她的名字像男生,或是很奇怪,你要说她的名字很特别;如果她的名字实在是普普通通,乏善可陈,你要说她的名字很好听;如果她的名字很通俗,到处可见,你要说她的名字很亲切。》

《然后你不用刻意去记,因为如果你很喜欢这女孩,你自然会记得;你若不怎么喜欢,那么记了也没用。》

有点玄ㄋㄟ,听不太懂。

《痞子,因为女孩子若打电话给你,很喜欢让你猜猜她是谁?一方面是好玩,另一方面也想测试你是否还有别的女人。万一你猜错,或根本忘了她是谁,那怎么办?所以你一律称呼她们为“宝宝”或“贝贝”就对了,这就叫做“以不变应万变”。》

阿泰拿出一本他所谓的“罹难者手册”,里面记载着被他征服过的女孩。

《痞子,你看看,这里面的女孩子都没有姓名,基本上我是用身高、体重、三围和生日来加以编号,并依个性分为五大类∶“B”为泼辣,“C”为冷酷,“H”为热情,“N”为天真,“T”为温柔┅┅

备注栏写上初吻发生的时间、地点,还有我挨了几个巴掌,以及当时的天候状况,和她的穿着与口红的颜色。》

太夸张了吧!这样也能混?

《痞子,所以我说你道行太浅!天底下绝对没有一个女孩子会相信你能记得初吻的细节,却忘了她姓名的荒诞事,即使你此时不小心叫错她的名字,她也会认为你在开玩笑,于是会轻轻打一下你的肩膀,然后说∶“你好坏┅┅”》

《痞子,千万要记得,大丈夫能屈能伸,这一下,你一定要挨,然后要说∶“对,我实在是很坏”,最好再加上一句∶“我是说真的”。女孩子很奇怪,你明明已经承认你很坏了,她反而会觉得你很善良有趣。过了这关后,你就不会有良心上的谴责了。》

是吗?为什么呢?

《你已经告诉她实话,又说明了你的危险性,她若要飞蛾扑火也只好由她,姜太公都已经不怎么想钓鱼了,鱼儿还是硬要上钩,你能有什么办法?》

阿泰说完,双手一摊,一付无可奈何的样子。

《痞子,你不要以为我很随便,所谓盗亦有道,我其实是很有原则的,我的原则是不到最后关头,绝不轻易欺骗女孩子。》

我听你在放X,你若有原则,那宫雪花就会是纯情少女了。

《痞子,我再举例来说明我的原则。女孩子常喜欢问我一些问题,其中最棘手与最麻烦的问题就是∶“你是不是还有别的女朋友?以及你以前到底交往过多少女朋友?”》

没错,这两个问题对阿泰而言,都是致命伤。我不相信他能安全下庄而不撒谎。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我当然老实说我还有其他的女朋友,而她们的名字都叫“贝贝”,因为我一直称呼我的女友们为“贝贝”。但问我问题的女孩子,会以为我都是在说她,于是通常会带点歉意地对我说∶“对不起,我误会你了。”》

这么好混?我不太相信ㄋㄟ。

《当然有一些比较难缠的女孩子,仍然会不太相信,这时我就会发誓,而且愈毒愈好,因为我是说实话,也不怕遭报应。》

《至于第二个问题就比较高难度了,我会告诉她∶“你先说”。如果她不说,皆大欢喜;如果她说了,我就会说∶“既然你已说给我,何苦还要听我说?”

有时幸运点,可以混过去。万一她又追问“Why?”我会回答∶“听到你过去的情史,使得爱你的我内心多了一份嫉妒,也多了一份痛苦。我不愿同样的嫉妒与痛苦,加诸在我爱的女孩身上。”这时应该已经混过去,但如果她就是要我说,我只好说∶“好,我招了。我一直以为在我的生命中,出现了XX个女孩。但直到遇见你,我才发现这些女孩根本不曾存在过。”》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11)

‘阿泰,你这样不会太滥情吗?’

《非也非也,我这样叫多情。》

‘多情和滥情还不都是一样!’

《痞子,这怎会一样?差一个字就不是纯洁了喔!多情与滥情虽然都有个情字,但差别在“多”与“滥”,“多”也者,丰富充足也。“滥”也者,浪费乱用也。多未必会滥,滥也未必一定要多。就象有钱人未必爱乱花钱,而爱乱花钱的也未必是有钱人。但大家都觉得有钱人一定爱乱花钱。其实有钱人只是有很多钱可花而已。有没有钱是能力问题,但乱不乱花却是个性问题。所以由此观之,我算是一个很吝啬的有钱人。》

开什么玩笑?如果阿泰这样叫吝啬,那我叫啥?

《痞子,你当然比我吝啬,不过那是因为你根本没钱可花的缘故。》shit!

阿泰又藉机损我一顿。

《痞子,其实对女孩子真正危险的,不是象我这种吝啬的有钱人,而是明明没钱却到处乱花钱,并假装很有钱的人。》

阿泰如果还不危险,那我就是国家安全局的局长了。

《好了!今天的机会教育就到此,我现在要去赴C-163-47-33-23-32的约。总之,你别问她的名字,“不听情圣言,失恋在眼前”。懂吗?痞子。》

阿泰唱着“我现在要出征”,然后离开了研究室。

看在阿泰这么苦口婆心的面子上,我只好听他的劝。因此我一直不知道轻舞飞扬的芳名。而她也是一样,并不问我的名字。难道也有个女阿泰?我常常这么纳闷着。

深夜三点一刻已到,又该上工了。

“痞子,晚安┅┅:)!今天过得好吗?”

其实我的生活是很机械而单纯的,所以我对生活的要求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没发生什么倒霉事,那就是很幸运了。

“痞子,那你今天倒霉吗?”

‘今天还好,前几天气候不稳定,泄上点风寒。’

“痞子,那你好点了吗?我很关心的ㄛ!”

‘早就好了,除了还有点头痛发烧咳杖流鼻水喉咙痛和上吐下泻外。’

“痞子,你真的很痞ㄋㄟ。你到底好了没?”

‘只要能看到你,自然会不药而愈。’

“∶)”

又是这种全角字的笑脸符号。这家伙,我鼓起勇气暗示她该讨论见面的细节了,她竟然无动于衷。

‘那你今天过得好吗?美丽的轻舞飞扬小姐。’

轮到我发问了,在网路上聊天时,不能只处于挨打的角色。而且我觉得今晚的她,有点奇怪。

“痞子,其实跟你聊天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间。”

她没头没脑地送来这句,我的呼吸突然间变得急促了起来。是紧张吗?好象不是。跟她在一起,只有自然,没有紧张。应该算是有点感动吧!我总算是对得起那些因为半夜跟她聊天而长出的痘子们。

“痞子,所以我很怕见了面后,我们就不会在这么深的夜里聊天。”

‘姑娘何出此言?’

“痞子,你很笨ㄋㄟ!那表示我长得不可爱,怕你失望而见光死。”

‘那有什么关系?反正我长得也不帅。’

“痞子,那不一样,你没听过“郎才女貌”吗?你有才我当然也得有貌。”

‘我又有什么狗屁才情了?你不要再混了,见面再说。’

“痞子,你讲话有点粗鲁ㄛ!我好歹也是个淑女ㄋㄟ,虽然是没貌的淑女。”

‘狗屁怎会粗鲁?粗的应该是狗的那只┅┅腿吧!狗屁只是臭而已。’

“痞子,你讲话好象跟一般正常人不太一样ㄛ,我真是遇人不“俗”。”

‘干嘛还好象!我本来就不正常。’

“痞子,再给我一个见你面的理由吧!”

‘那还不简单,你因为不可爱,所以没有美貌;我则因讲话粗鲁,所以没有礼貌。“同是天涯没貌人,相逢何必太龟毛”,所以非见面不可。’

“痞子,好吧!你挑个时间。∶)”

‘拣日不如撞日,就是今晚七点半,地点轮你挑。’

“大学路麦当劳,那里比较亮,你才不会被吓到。”

‘OK!但你要先吃完饭,我不想人财两失。’

“痞子,你真的是欠骂ㄛ!”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12)

‘我怎么认你?你千万不要叫我拿一朵玫瑰花当作信物。’

拿朵花等个未曾谋面的人,那实在是一大蠢事。而且很容易被放鸽子。不然张学友干嘛要唱∶“我等到花儿也谢了”?

“我穿咖啡色休闲鞋,咖啡色袜子,咖啡色小喇叭裤,咖啡色毛线衣,再背个咖啡色的背包。”

这么狠!输人不输阵,我也不甘示弱∶‘我穿蓝色运动鞋,蓝色袜子,蓝色牛仔裤,蓝色长袖衬衫,再背个蓝色的书包。’除了蓝色书包得向学弟借外,其它的装备倒是没有问题。

“痞子,你还是输了ㄛ!我头发也挑泄成咖啡色的ㄋㄟ。”

‘你既然“挑泄”,那我只好也“挑蓝”色的内裤来穿。’

“痞子,你少无聊了,输了就要认。”

我怎么可能会输?我真的有一套彩虹系列的内裤,红澄黄绿蓝靛紫,七色俱全。因为我是典型的闷骚天蝎座,外表朴素,内在却艳丽得很。而且如果不小心忘了今天是星期几时,看一下内裤就知道了。

“痞子,你先去收惊一下,待会见罗!”

‘我会的。那你是否也该去收惊呢?’

“痞子,我倒是不用,因为我本来就对你的长相不抱任何期望。”horses临走时还要将我一军。

“痞子,我得早点睡,不然睡眠不足会让我看起来很恐怖。”

‘你放心好了,如果你看起来很恐怖,那绝对不是睡眠不足的缘故。’大丈夫有仇必报,所以我也回将她一军。

“痞子,那我先睡罗!你也早点睡。:)”

‘好ㄚ!我们一起睡吧!’

“痞子,你占我便宜ㄛ!”

‘非也非也!我所谓的“一起”,是时间上的一起,不是地点上的一起。’

“不跟你瞎掰了,睡眠不足可是美容的天敌ㄛ。晚安!痞子。”

离了线,本想好好地睡一觉,但翻来覆去,总是睡得不安稳。迷迷糊糊中,好象变成“侏罗纪公园”里那个被迅猛龙追逐的小男孩。

《痞子,吃中饭了!》幸好阿泰及时叫醒我,救了我一命。

‘阿泰,我今晚要跟轻舞飞扬见面,有点紧张,吃不下。’

《痞子,那你更应该吃饱饭,才有力气逃生。》

‘阿泰,别闹了,给点建议吧!’

《痞子,船在接近岸壁时,由于水波的反射作用,会使船垂直于岸壁。》

‘所以呢?’

《所以这叫作“船到桥头自然直”。别担心!痞子。》

虽然有科学上的佐证,但我仍然是很紧张。看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

‘阿泰,我要走了。’

《痞子,call机记得带,我会罩你的。》

‘我不想带ㄋㄟ,无论如何,我想跟她好好地聊一聊。’

《荆轲,你放心地去吧!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阿泰,你能不能说点好听的?’

《没问题!我待会去买酒,等你回来喝。》

‘shit!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失恋?’

《痞子,你误会了!我买酒回来是准备晚上帮你庆功的。》

虽然知道阿泰是用ㄠ的,不过现在也没有心情跟他抬杠了。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13)

晚上七点半,这种时间来见从未见过面的人,是非常完美的。通常这时大家都已吃完了晚饭,所以不必费神去思考到那儿吃的问题。不然光是决定吃什么,就得耗去大半个小时。而且重点是,吃饭得花较多的钱,对我这种穷学生而言,“兵不血刃”是很重要的。

既然约在麦当劳,那么等会干脆直接进去麦当劳。两杯可乐,一份薯条就可以打发。可乐还不必叫大杯的。而且也不用担心吃相是否难看的问题。记得阿泰有次和一个女孩子吃排餐,结果那女孩太紧张,刀子一切,整块牛排往阿泰脸上飞去。所以第一次见面最好别吃饭。如果一定要吃饭,也绝不能吃排餐。万一双方一言不合,才不会有生命的危险。

“痞子,你来得真早。”

当我正在发呆时,有个女孩从背后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虽然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我仍然被眼前的这位女孩所震惊。如果不是她的咖啡色穿着,和叫我的那一声痞子,我会以为她只是来问路的。

在今天以前,我一直以为美女只存在于电视和电影中,或是在过马路时,匆匆地与你擦身而过。而她,真的是很美。有些女孩的美丽,是因人而异。换言之,你认为美的,我未必赞同,但我肯定没有人会质疑这个女孩子的美丽。

我没有很高的文学造诣,所以要形容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子时,就只有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国色天香和倾国倾城之类的老套。只怪我是学工程的,总希望美丽是可以公式计算或用仪器测量。但美丽毕竟只是美丽,美丽是感性,而不是理性。

在成大,故老相传着一句话∶“自古红颜多薄命,成大女生万万岁”。如果一个女子的寿命真的跟她的美貌成反比的话,那么轻舞飞扬一定很短命。这么美丽的女子,是不应该和我的生活圈子有所交集。

也许是所谓的“物极必反”吧!正因为我极度被她的美丽所震惊,所以我反而变得很平静。

‘吃过饭了吧?我们进去麦当劳里面再聊。’

“痞子,你果然高杆ㄛ!这样不失为省钱的好方法。”

被她洞悉我的用心,我只好傻笑着装出一付无辜的样子。

看在她这么美丽的份上,可乐只好点大杯的,薯条也叫了两份。

“痞子,这次你请我,下次我让你请。”

开玩笑,我当然听得出来她在占我便宜。但我高兴的是,她说了“下次”。

那表示还会有下次。我不由得感到一股兴奋。

“痞子,你信教吗?我是虔诚的基督徒,不介意我祷告吧!”

‘我是拿香拜拜的,不算信教,但我可以陪你祷告。’

“痞子,你不要学梁咏琪的广告说∶“希望世界和平”ㄛ。”

‘当然不会,我要为我皮包中阵亡的一百元钞票祈祷,希望它能安息。’

“呵呵┅┅痞子,你真的是很小气ㄋㄟ!”

我第一次听见她的笑声,清清脆脆的,象炸得趐脆的麦当劳薯条。

“痞子,你看到我后,是不是很失望呢?”

看到美女如果还会失望,那看到一般女孩不就绝望得想跳楼?

‘你为什么会觉得我该失望?’

“因为我跟你说过我长得不可爱ㄚ!所以你看到我后,一定很失望。”

原来她拐弯抹角地,就是想暗示说她长得其实是很可爱的。

‘那为什么你要骗我说你长得并不可爱呢?’

“痞子,我只说我不可爱,我可没说我不漂亮。”

这小姑娘说话的调调竟然跟我好象。只可惜她太漂亮,不然当个痞子一定绰绰有馀。

“痞子,你也长得很斯文ㄚ!不象你形容地那样不堪入目。”

斯文?这种形容词其实是很混的。对很多女孩子而言,斯文的意思跟呆滞是没什么两样的。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14)

我开始打量着坐在我面前的这位美丽的女孩。美丽其实是一种很含糊的形容词,因为美丽是有很多种的。也许像冷若冰霜的小龙女;也许像清新脱俗的王语嫣。也许像天真无邪的香香公主;也许像刁蛮任性的赵敏。也许像聪慧狡黠的黄蓉;也许像情深义重的任盈盈。

但她都不象。幸好她不象,所以她不是小说中的人物,她属于现实的生活。

第一眼看到她时,我就被她的脸孔勾去了两魂,被她的声音夺走了六魄。只剩下一魂一魄的我,根本来不及看清楚她身材的高矮胖瘦。如今我终于可以仔细地端详她的一切。她很瘦,然而并非是弱不禁风的那种。她的肤色很白,由于我没看过雪,因此也不敢用“雪白”这种形容词。但因为她穿着一身咖啡色,于是让我联想到鲜奶油,所以她就象是一杯香浓的咖啡。

她现在坐着,我无法判断她的身高。不过刚刚在点餐时,我看着她的眼睛,视线的俯角约20度,我们六只眼睛(我有四只)的距离约20公分,所以我和她身高的差异约=20xtan20度=7.3。我171,因此她约164。

至于她的头发,超过肩膀10公分,虽还不到腰,但也算是很长了。

等等,她不是说头发已经挑泄成咖啡色了?为何还是乌黑亮丽?

‘你的头发很黑ㄚ!那里有挑泄成咖啡色的呢?’

“痞子,挑泄也者,挑几根头发来泄一泄是也。因为我觉得好玩,所以我自己泄了几根头发来意思意思。你觉得好看吗?”她把头发轻轻拨到胸前,然后指给我看。

的确是“万黑丛中一点咖啡”。而且美女毕竟是美女,连随手拨弄头发的仪态也是非常撩人。

‘当然好看。你即使理光头,也是一样明艳动人。’

“呵呵┅┅痞子,别太夸奖我,我会骄傲的。”我又听见了她的笑声。

古人常用“黄莺出谷”和“乳燕归巢”来形容声音的甜美。但这两种鸟叫声我都没听过,所以用来形容她的声音是不科学的。还是脆而不腻的麦当劳薯条比较贴切。她的笑声,就象沾了蕃茄酱的薯条,清脆中带点酸甜。

‘你为何会偏爱咖啡色呢?’

“因为我很喜欢喝咖啡ㄚ!我最爱喝的就是曼巴咖啡。”

‘我也常常喝咖啡。但我不懂“曼巴”是什么?’

“曼巴就是曼特宁咖啡加巴西咖啡嘛!笨痞子。”

‘哦!原来如此。那蓝山咖啡加巴西咖啡不就叫做“蓝巴”?’

“呵呵┅┅痞子,你在美女面前也敢这么痞,我不禁要赞赏你的勇气。”

‘你穿着一身咖啡色,不会觉得很奇怪吗?’

这是我最大的疑问,如果不知道谜底,我一定会睡不着觉。总不至于爱喝咖啡就得穿一身咖啡色吧!?如果照这种逻辑,那爱喝西瓜汁就得一身红;爱喝绿茶就得一身绿;那爱喝汽水的,不就什么颜色的衣服都不用穿了?

“痞子,你听过“咖啡哲学”吧!?”

‘这是一家连锁咖啡店,我当然听过。’

“此哲学非彼哲学也!我的穿着就是一套咖啡哲学,阁下想听吗?”

‘有┅┅有话请讲,在下愿闻其详。’差点忘了对方是个美女,赶紧把“有屁快放”吃到肚子里。

“即使全是咖啡,也会因烘焙技巧和香、甘、醇、苦、酸的口感而有差异。

我的鞋袜颜色很深,象是重度烘焙的炭烧咖啡∶焦、苦不带酸;小喇叭裤颜色稍浅,象是风味独特的摩卡咖啡∶酸味较强;毛线衣的颜色更浅,象是柔顺细腻的蓝山咖啡∶香醇精致;而我背包的颜色内深外浅,并点缀着装饰品,则象是Cappuccino咖啡,表面浮上新鲜牛奶,并撒上迷人的肉桂粉,既甘醇甜美却又浓郁强烈。”

我愣了半晌,说不出话来。我不禁再次打量着坐在我面前的这位美丽的女孩。在今晚以前,她只不过是网路上的一个游魂而已。只有ID,没有血肉。如今她却活生生地坐在我面前,跟我说话,对我微笑,揭我疮疤。直到此刻,我才有作梦的感觉。或者应该说是打从在麦当劳门口见到她时,我就已经在作梦了,只是现在我才发觉是在梦境里。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15)

“呵呵┅┅痞子,你又当机了吗?你idle了好久ㄛ!”

又不是在网路上,当什么机?不过她的笑声倒是又把我拉回了现实。

‘我在思考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来赞美你的冰雪聪明。’

“狗腿也没有用ㄛ!轮到你说你一身蓝色的原因,不然你就要认输。”

认输?开什么玩笑!蔡某人的字典里没有这两个字。

蓝色的确是我的最爱,但怎么掰呢?她刚刚的那套“咖啡哲学”掰得真好,看来她的智商不逊于她的外表。既然她以哲学为题,那我干脆用力学接招吧!

“因为我念流体力学,而水流通常是蓝色的,所以我喜欢蓝色。”

‘然后呢?Mr.痞子,不要太逞强ㄛ!输给美女又不是件丢脸的事。而且“英雄难过美人关”,不是吗?’她轻轻咬着吸管,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这招够毒,如果我过了这关,就表示我不是英雄;但过不了这关,纵然是英雄,也只是个认输的英雄。管他的!反正我只是个痞子,又不是什么英雄好汉。

“即使全是水流,也会因天候状况和冷、热、深、浅、脏的环境而有差异。

我的鞋袜颜色很深,象是太平洋的海水∶深沉忧郁;牛仔裤颜色稍浅,又有点泛白,象漂着冰山的北极海水∶阴冷诡谲;衬衫的颜色更浅,象是室内游泳池的池水∶清澈明亮;而我书包的颜色外深内浅,并有深绿的背带,就象是澄清湖的湖水,表面浮上几尾活鱼,并有两岸杨柳的倒影,既活泼生动却又幽静典雅。”

这次轮到她当机了。看到她也是很仔细地打量着我,我不禁怀疑她是否也觉得在作梦?但我相信我的外表是不足以让她产生作梦的感觉。即使她也同时在作梦,我仍然有把握我的梦会比她的梦甜美。

“呵呵┅┅痞子,算你过关了。”

‘过关有奖品吗?要不然奖金也可以。’

“当然有奖品ㄚ!我不是正在对你微笑吗?”

‘这的确是最好的奖品,但太贵重了,我也笑几个还你。’

“痞子,美女才能一笑倾城,你笑的话,可能只会倾掉我手中的这杯可乐。”

‘※&@#☆┅┅’

“痞子,我念外文。你呢?”

‘弟本布衣,就读于水利,全成绩于系上,不求闻达于网路。’

“痞子,你干嘛要学诸葛亮的“出师表”?”

‘我以为这样会使我看起来好象比较有学问。’

“干嘛还好象,你本来就很有学问ㄚ!”

没想到她竟开始学起我说话的语气,但同样一句很机车的话,为什么由她说来却令人如此舒服?

“痞子,我3月15出生,是双鱼座。你呢?”

‘我11月13出生,是天蝎座。问这干嘛?’

“我只想知道我们合不合嘛!”

‘天底下没有不合的星座,只有不合的人。’

“痞子,够酷的回答。让我们为这句话痛快地干一杯吧!”她举起盛着可乐的杯子,学着武侠小说的人物,作势要干杯。

看到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子,学男人装豪迈,是件很好玩的事。所以我也举起同样盛着可乐的杯子,与她干杯。也因此我碰到了她的手指。大概是因为可乐的关系吧!她的手指异常冰冷。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她,然后在我脑海里闪过的,是“亲密”两个字。

为什么是“亲密”?而不是“亲蜜”?蜜者,甜蜜也;密者,秘密也。如果每个人的内心,都象是锁了很多秘密的仓库。那么如果你够幸运的话,在你一生当中,你会碰到几个握有可以打开你内心仓库的钥匙。但很多人终其一生,内心的仓库却始终未曾被开启。

而当我接触到她冰冷的手指时,我发觉那是把钥匙,一把开启我内心仓库的钥匙。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16)

“痞子,那你平常做何消遣?”

‘除了念书外,大概就是电视电影和武侠小说而已。’

“你都看那种电影?”

‘我最爱看A片。’

“痞子,美女也是会踹人的ㄛ。”

‘姑娘误会了,A片也者,American片是也!A片是简称。’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们下次一起去看A片吧!”

大概她的音量有点大,所以隔壁桌的一对男女讶异地望着我们,而她也自觉失了言,耸了耸肩膀、吐了吐舌头∶“痞子,都是你害的!”

真是的!自己眼睛斜还怪桌子歪。

“那你都不听音乐会?或歌剧、舞台剧之类的?美术展也不看?”

‘听音乐会我会想睡觉,歌剧和舞台剧我又看不懂,美术展除非是裸女图,不然我也不看,而且如果要看裸女,PLAYBOY和PENTHOUSE里多的是,既写实又逼真,何必去看别人用画的!’

“痞子,你真老实ㄛ!你不怕你这样说我会觉得你没水准?”

‘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不懂就不懂,干嘛要装懂?更何况既然说是消遣,当然愈轻松愈好,又不是要用来提高自己的水准。’

“痞子,你真的是所谓的“一言九顶”ㄛ∶我讲一句,你顶九句。”

‘哦┅┅那我应该如何?’

“你应该开始学着欣赏音乐会,还有歌剧和舞台剧,以及美术展。”

‘干嘛?’

“这样我下次才有伴可以陪我去看ㄚ!”

会的!为了你,我会学习的。我在心里这么告诉我自己。

“痞子,我们下次也一起喝咖啡。好吗?”

‘等等!你今天说了很多“下次”ㄛ,那下次我们到底是吃饭?看A片?听音乐会?看歌剧舞台剧或美术展?还是喝咖啡?’

“呵呵┅┅对ㄏㄡ!我怎么也学李登辉一样乱开支票。这样吧!让你选。”

‘单选题还是复选题?’

“痞子,你想得美唷!只能选一样。”

‘那选看A片好了。’

“痞子,你应该选择听音乐会的。因为听完音乐会后,我会想喝杯咖啡;喝完咖啡后精神很好,就会想看场电影;看完电影后肚子饿了,就会想吃饭┅┅。

唉!我实在为你觉得相当惋惜。”

怎么会惋惜?我倒觉得很庆幸,不然一下子做了这么多事,我皮包里的三军将士不就全军覆没了?

“哇!惨了!快12点了,我得赶快走人了。”她看一下手表,然后叫了起来。

‘你该不会住在学校宿舍吧!?如果是的话,已经超过11点半了ㄋㄟ。’

“我在外面租房子,所以不担心这个。”

‘那你担心什么?担心我会变狼人?今晚又不是满月。’

“痞子,“仙履奇缘”里的灰姑娘到了午夜12点,是会变回原形的。”

‘那没关系,你留下一只鞋子,我自然会去找你。’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只好┅┅”她竟然真的弯下身去,不过她却是把鞋带绑得更紧一点。

推开了麦当劳大门,午夜的大学路,变得格外冷清。

‘你住那?我送你。’

“就在隔壁的胜利路而已,很近。”

走着走着,她在一辆脚踏车前停了下来。不会吧?连脚踏车也是咖啡色的!

“咖啡色的车身、白色的座垫,象是温合的法式牛奶咖啡,这是最适合形容柔顺浪漫的双鱼座个性的咖啡了。痞子,轮到你ㄠ了。”

她竟然还留这么一手,难怪人家说“最毒妇人心”。不过,天助我也,因为我的机车是一辆老旧破烂的蓝色野狼。

‘蓝色的油缸、黑色的座垫,象是漂满油污的高雄港海水,这是最适合形容外表凉薄内心深情的天蝎座个性的水了。’

“痞子,恭喜你!你可以正式开始约我了。”到了她家楼下,她突然说出这句让我感到晴天霹雳的话。

“晴天霹雳”原本是不好的形容词,但是因为我爱雨天,所以霹雳一下反而好。

‘明天下午一点,这里见。我的老规矩∶你先吃完饭。’

“OK!没问题。我的老规矩∶你请客。”她转身打开了公寓大门,然后再回头对我倾城一笑。

我抬起头,看到四楼由阴暗转为明亮,我放心地踩动我的蓝色野狼,离开了这条巷子。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17)

我精神恍忽地回到系馆,爬到位于三楼的研究室,今天才知道,一楼到三楼共有53阶楼梯。坐在PC前,凝视着空白的荧幕,脑海里同样也是一片空白,我所受到的训练,只是教我如何分辨亚临界流和超临界流,至于现实与梦境之分,我不晓得该用那条方程序去判断。

《荆轲!荆轲你竟然还能活着回来!?秦王的头呢?》

幸好是看到阿泰,我终于知道我现在不是在梦境里,因为我没那么倒霉,阿泰这家伙是不可能出现在我的梦境里的。

《唉!可怜的痞子,你一定是“惊艳”了,被她的外表吓死了吧!》

‘嘿嘿!阿泰,我的确是惊艳,不过是惊喜的惊,而非惊恐的惊。’

阿泰突然放下手中的两瓶麒麟啤酒,露出怀疑的眼神∶《真的假的?那岂不是一朵鲜花插在┅┅》

我暗运内力,准备当听到“牛粪”两个字时,给他一记降龙十八掌。

《插在一个高雅的花瓶中!果真是英雄美女、才子佳人,相得益彰ㄚ!》

阿泰果然了得,虽然有张毒辣的嘴巴,但同时还有灵敏的反应。

《痞子,说说看,长得如何?什么系的?》

‘她念外文。至于长相,大概可以让你的六宫粉黛无颜色。’

《不可能吧!?自从小萍那一届毕业后,外文系已经每下愈况,后继无人了。而且在我的辖区内,怎么可能会有我不认识的美女?》

‘阿泰,我想你已经老了。“江山代有美女出,各领风骚好几年”,美女这东西,就象“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样,一浪接着一浪,数不完的。’

《说得也是!不过我实在不相信成大女生的浪会有多高。》

说真的,我也不相信。套句我的专业术语,成大女生可以“碎波”来形容。

所谓的碎波就是波浪由深海传递至浅海时,由于水深变浅所导致,因为成大的水深太浅了,所以可算是有名的“碎波带”。

《不过美女也实在够惨,俗话说∶“痴汉偏骑良马走,巧妻常伴拙夫眠”。

由此观之,红颜果真薄命也!》

‘阿泰,人家说我有才气ㄋㄟ!我们这算是名符其实的“郎才女貌”。’

《痞子,这是应酬的场面话,不要太当真。你又不是我,怎么会有才气?照我看来,你们算是“Beauty and Beast”,现实生活版的美女与野兽。》

‘我是Beast,那你呢?’

《我比你少一个a,所以我是Best。》

阿泰竟然处处跟我作对,看来他今晚的约会一定是刀光剑影。

‘阿泰,你今天的约会很惨ㄏㄡ!?’

《喔!你是说B-161-48-34-25-33这个女孩吗?我挨了她一个巴掌。》

‘哈哈哈!你一定是未经许可,就想吻她,所以才挨打吧!?’

《不是的,是我得到了她的允许,却还不肯吻。》

‘※&@#☆┅┅’【注】∶这句话即是所谓的十元买早餐、八元买豆干。

《我是说真的,因为我不喜欢她口红的颜色。》

哇ㄌㄟ!连口红颜色也挑,太挑食了吧!难怪很多人常感叹这世间有些人一无所有,有些人却得到太多。

《痞子,俗话说∶“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又说∶“兵贵精不贵多”,所以你算是好狗运,比我幸运多了。》

‘可是我觉得我没办法搞定她ㄋㄟ。她有点古灵精怪,常喜欢考我。’

《痞子,你没听说过∶“将在谋不在勇”吗?虽然你无勇无谋,但有我这个智勇双全的人帮你。你放心好了!不要担心我的能力。》

‘我担心的,不是你的能力,而是你的个性。’

《痞子,别开玩笑了!“朋友妻,不可欺”,我会是那种人吗?》

‘你是那种觉得“朋友妻,不欺,朋友会生气”的那种人。’

《痞子,别闹了!快告诉我,还发生了什么事?》

‘不知道ㄋㄟ!反正就是聊天嘛!还能干嘛?’

《那她有没有骂你?》

‘她干嘛骂我?我一不油腔滑调,二不毛手毛脚,又不象你┅┅’

《痞子,那你要走的路还很长ㄛ!》

‘是吗?我又不是变态,为什么一定要挨骂才会痛快呢?’

《痞子,你有没有听过“爱之深,责之切”这句话?》

‘阿泰,有屁就快放!别老是翘起屁股,然后停顿下来。’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当一个女孩子爱你愈“深”时,她责备你时就愈会咬牙“切”齿。》

‘那怎么办?她今天一直在笑ㄋㄟ!除了我讲A片时,她稍为瞪我一下。’

《那还好,聊胜于无,有瞪总比没瞪好。》

我没有告诉阿泰,即使她瞪着我,我仍然觉得她的眼神里,满是笑意。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18)

《痞子,既然你没什么失恋的感觉,那啤酒就不用喝了。》

其实这是我跟阿泰之间的默契,酒确实是失恋时的天敌。但是失恋程度应该和酒精浓度成反比,亦即愈是失恋,喝的酒愈淡,不然当你失恋时是很容意酗酒的,喝太多烈酒,岂不伤心、伤肝又伤身?所以我常喝酒精浓度最淡的生啤酒。

但特殊日子不在此限,因此中国情人节失恋时可喝高粱、西洋情人节失恋时则喝XO。

《痞子,我们改喝SUNTORY的角瓶威士忌吧!》

‘那这两瓶麒麟啤酒呢?’

《先冰着,反正过两天你大概就可以喝了。》

‘shit!你那么有把握我一定会失恋?’

《痞子,我是就事论事而已,不是做人身攻击,我实在找不出你不失恋的理由。》

阿泰倒了两杯SUNTORY,金黄色的威士忌,跟他衬衫的颜色好象。

‘像太阳般金黄色的酒浆,有棱有角的冰块和酒杯,这是最适合形容乐观开朗,正直坦率的射手座个性的酒了。’

《痞子,你脑袋秀逗了吗?》

‘sorry!我这是被轻舞飞扬训练出来的反射动作,看到有颜色的饮料,就得联想到星座特质。’

《痞子,那轻舞飞扬是属于什么型的?B?C?H?N?orT?》

‘都不象ㄋㄟ,她比较像S型。’

《又不是考汽车驾照,哪来的S型?》

‘聪明慧黠型,英文叫smart,所以是S型。’

《痞子,不会分类就不要乱!你如果说是S型,人家会以为是sexy。》

人家?大概只有你这种思想邪恶的人吧!

‘阿泰,明天我要和她去看电影ㄋㄟ。有没有什么好片?’

《问我就对了!最近刚上映的“铁达尼号”,已经造成轰动了,而且这部片子也变成另一种判断性别的指标了。》

‘判断性别?你在扯啥?’

《痞子,最近流行一句话∶看铁达尼而不哭泣者,其人必不是女的。》

‘不会这么夸张吧!?我怎么都没听过?’

《痞子,你不是江湖中的人物,所以这种事你是不会知道的。“铁达尼号”

我已经看了三遍,当然是跟三个不同的女孩子,包括今晚的B-161-48-34-25-33、昨晚的C-163-47-33-23-32、还有上星期的T-160-43-32-24-32,她们的第一志愿就是“铁达尼号”。》

‘好看吗?’

《女主角胖了一点,尤其是腰部,不过胸部还不错,臀部也颇具风味。》

‘我是问你电影情节,你扯女主角的身材干嘛?’

《喔!抱歉!我日本AV片看太多了,而AV片的好看与否,跟情节是无关的,只跟女演员的身材好坏、长相美丑、与叫声大小有密切相关。所以浅仓舞、饭岛爱、忧木瞳和白石瞳才会那么有名。》

‘阿泰,快告诉我电影情节,别再扯一些有的没的。’

《好象就是一艘船,撞到了冰山,然后开始沉没,有的人大呼小叫逃难、有的人处变不惊演奏音乐、还有人很倒霉地被铐在船舱里,然后男主角沉到海底,女主角Rose被救起,还一直活到90几岁┅┅》

‘那为什么女孩子看完后就会流眼泪呢?’

《我也不知道!当男主角Jack松开了手,沉入冰冷的海底时,电影院里就开始哀鸿遍野。》

Jack?竟然跟我的英文名字一样!看来我以前的昵称叫“深情的Jack”的确有先见之明。

‘阿泰,那你都不会觉得心痛吗?’

《当然会ㄚ!当老Rose把那颗“海洋之心”丢到海里时,我的确很心痛。》

跟阿泰这种人讨论艺术,我可算是自取其辱了。

《不过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她们看完电影后,一定会问我相同的问题,那就是∶“If I jump,Do you jump?”》

‘是吗?问这种问题,不会太无聊吗?’

《痞子,女孩子就是最喜欢问这种假设性的问题,但却要求得到肯定性的答案。》

‘那怎么办?如果照实回答,岂不自寻死路?’

《不会ㄚ!我都会回答说∶“答案是肯定的”。》

‘你少唬我,照这种跳法,你不是早就得世界跳水冠军?’

《痞子,我只说答案是肯定的,我又没说肯定会、还是肯定不会。我才没那么傻ㄌㄟ!如果她jump,我当然“肯定”不会跳。》

‘阿泰,你又在混了!’

《痞子,所以我说你要走的路还很长,这种简单明了的回答,包含了多少人生的哲理与情场的智能。举例来说,如果有一天女孩子问你∶“你会不会永远只爱我一个?”时,一句“当然”就可应付过去了,但到底是当然会、还是当然不会,就只有你自己心里知道。》

‘万一她很聪明,继续问你∶“当然会?还是当然不会?”时,怎么办?’

《痞子,这种聪明的女孩子太少了,说得上是可遇而不可求。不过如果她真的这样问,你还是可以回答∶“当然会”。》

‘那岂不是撒谎了?’

《笨蛋!你心里想的是∶“我当然会不只爱你一个”,这就是所谓的“返璞归真”。到了这种境界,你便不需要任何甜蜜动听的谎言,也能够达到欺敌的效果了。》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19)

跟阿泰喝完酒,也已经快深夜三点了。不禁又开始回想起今晚和轻舞飞扬见面时的细节,幸好我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不然今晚发生的一切,我真不知道该如何下笔?要不是刚刚碰到阿泰的话,这样的夜,就可以叫做完美。然而进展地如此顺利,却反而令我不安。孟子有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也许我和轻舞飞扬间,只是一种“回光返照”的现象。

研究室窗外的那只野猫,又开始叫了,虽然声音低沉了许多,但仍然是三长一短,看来这只野猫也是很有原则的。不过它今天的喉咙大概出了点状况,我想我应该拿瓶京都念慈庵川贝枇杷膏给它润喉一下,而且还是那种有孝亲图样的正牌枇杷膏。以前我总是依赖它当我的闹钟,以便准时在三点一刻上线,后来慢慢地不再需要它了,因为时候一到,我的精神总是特别兴奋和抖擞,如果有天没在深夜三点一刻的网路上碰到轻舞飞扬,我一定会浑身不对劲。

听说这种情形在心理学上,叫做“制约反应”,所以我想,我大概是被轻舞飞扬“制约”了。而那只野猫,也许也是被其她的性感野猫们所制约,于是时间一到,它开始Call Spring,我也打开PC,上了线。

“痞子,晚安ㄚ!今天累吗?”

说我不惊讶是骗人的,说我不累也是骗人的,尤其在心情象是坐了一次云霄飞车后,加上酒精的催化,我只想好好睡一觉。如果不是我已经被她制约了,我是绝对不会在这时候还上线的,而她为什么也在这时候上线?她不累吗?难道她也被我“制约”了?

‘好久不见了,你好吗?’

“痞子,你又吃错药了!我们才分别3个小时而已ㄚ!:)”

古人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之叹,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大概有∶3x3658=137天没见,当然可以算很久了。

“呵!:)痞子,那你想我吗?”

‘A.想;B.当然想;C.不想才怪;D.想死了;E.以上皆是┅┅The answer isE。’

“如何想法呢?”

‘A.望穿秋水、不见伊人来;B.长相思、摧心肝;C.相思泪、成水灾;D.牛骨骰子襄红豆刻骨相思;E.以上皆是┅┅The answer is stillE。’

“呵呵┅┅∶)┅┅”

看来她真的也累了,虽然“呵”是笑声,但此时我却觉得她在打“呵”欠。

“痞子,我们会“见光死”吗?”

其实网友一旦见了面后,结局通常都很悲惨。就象阿泰一样,如果不甚满意,就会把她们从好友名单中剔除,免得日后在线上碰到,触景伤情,所以干脆来个眼不见为净。如果对方先送Message来问好,阿泰就会说要去上课了、要去吃饭了、要跟朋友去玩了、要去睡觉了┅┅等,然后手忙脚乱地离线,这就是所谓的“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之逃难法。要不然就会说∶“真可惜!难得又遇上你,奈何造化弄人,事与愿违,现有俗事缠身,不得不走耳!只得洒泪而别、抱憾而归、肝肠寸断矣!”┅┅这就是所谓的“睁眼说瞎话”之逃难法。

“为什么网路和现实总会有那么大的差异呢?”

因为在网路上,你根本无法看到对方的表情、听到对方的语气,所以只好将喜怒哀乐用简单的符号表示∶例如笑脸符号就有“∶)”、“^_^”、“:P”、“^O^”┅┅等等。但如果喜怒哀乐真能用符号表示的话,就不会叫做喜怒哀乐了,换言之,当对方送来任何一种笑脸符号时,谁又能把握他正在笑呢?也许他心里抱着“买卖不成仁义在”的心态,跟你应酬个几句。因此对陌生的两个人而言,网路有时只能缩短认识的时间而已,未必能拉近彼此的距离。

“痞子,网路上的我、跟现实的我,会有很大的差异吗?”

网路就象一层很安全的防护罩,不仅屏蔽了风雨,但同时也挡住了阳光,隔着这层防护罩去观察一个人,当然会有误差。但对于你,轻舞姐姐、或是飞扬妹妹,我却没有隔着防护罩看人的感觉,或者应该说是,你根本没有这层防护罩。

现在你若送来半角符号“:)”,我仿佛就能看见你微微扬起的嘴角;你若送来全角符号“∶)”,我仿佛就能看见你满是笑意的眼神;你若送来“呵”,我仿佛就能听见你那像麦当劳薯条的笑声。

所以网路不仅缩短了我们认识的时间,更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20)

“痞子,我很希望你现在不是仿佛,而是根本就能看到我对你的微笑。”

是ㄚ!我现在也很想看到你的微笑,不过这也是网路上的另一特点∶虽然迅速,但并不完美,而且如果现在真能看到你,我又要被你美丽的外表所蒙敝,于是不得不狗腿一番。倒不如像现在一样,隔着荧幕,然后仔细去品味另一种形式的你。

“痞子,为什么你一看到我,就得称赞我的外表呢?难道你不怕我会因此而觉得你很肤浅吗?”

这哪有为什么!看到美女便称赞是属于男人的反射动作,不受大脑所控制。

我当然知道这有拍马屁之嫌,奈何我笨拙的头脑无法阻止我灵活的嘴巴,一旦我的眼睛接触到美丽的形象而传递到大脑,在大脑尚未下达指令是否该赞美时,我的嘴巴就已经决定先斩后奏了。这叫做“嘴在外,脑命有所不受”的道理,也叫“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而且与其不讲赞美你的话而让我觉得昧着良心,倒不如讲真话赞美你,而让你觉得我很肤浅,这也是另一种形式的“两害相权取其轻也”的道理。

“痞子,可以了ㄛ!我会被你训练得愈来愈骄傲ㄋㄟ!”

‘没办法,这是孟子教我的∶“余岂好赞美哉,余不得已也”!’

“痞子,别再三八了!”

‘好吧!今天的赞美就到此为止,轮到你赞美我了。’

“痞子,与其讲假话赞美你而让你觉得我很肤浅,倒不如不讲赞美你的话而让我觉得对得起良心,这也叫“两害相权取其轻也”的道理。”

现世报来得真快!原来网路上果真什么都迅速,连报应都来得特别地快。

“痞子,其实在网路上我反而更可以看清楚你真正的模样,也就是说,I seeyou true color。”

‘“I see you true color”?这句话的意思是∶“我看你真色”?你真的觉得我很“色”吗?’

“痞子,你的英文要加强了!这是辛蒂露波的一首英文歌。true color的意思是真正的你,而不是说你真色。”

喔!原来如此,吓我一跳!在外文系女孩的面前得注意自己的英文程度,就象在水利系男孩的面前得记住要节约用水。

“痞子,那你能用一句话形容我的外表以及你对我的感觉吗?”

‘很简单,就是“娇艳欲滴”。’

“小女子才疏学浅、资质驽钝,愿闻其详。”

‘因为你“娇艳”如花,于是我口水“欲滴”,所以是“娇艳欲滴”。’

“呵呵!∶)痞子,我会让你害得睡不着觉。”

对ㄏㄡ!差点忘了明天还有约,不能象平常一样逗她,该让她睡了∶‘你该去睡了ㄛ!’

“再一下下就好,而且你还没告诉我,你累了吗?”

‘还好,有点累。那你呢?’

“我好累ㄋㄟ!不过没上线跟你说晚安的话,我真的会睡不着。”

‘me too!’

既然双方都很累了,为什么还要做这种无聊的事?躺下去睡觉不是很好?何苦一手打键盘,一手打呵欠?我和她也许是同时想到了这层道理,所以接下来是一阵沉默。

“痞子,明天我们看哪部电影呢?”

‘到时再说,反正重点是跟谁看,而不是看那片。’阿泰的名言,稍微修改一下,还是很好用的。

“痞子,那你明天骑车小心点!我会在楼下等你。”

‘OK!冲着你这句话,我会小心的,那你爬楼梯也要小心点!’

“痞子,别再无聊了,明天见罗!晚安!:)”

‘┅┅Goodnight┅┅See you later┅┅So long┅┅Bye-bye┅┅晚安┅┅Sayonara┅┅卡早睡卡有眠┅┅’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21)

一觉醒来,12点半多了,哇ㄌㄟ!今天是1997年的最后一天,因为是星期三,所以得穿黄色内裤。幸好当初在成功岭上的训练还算有效,洗澡刷牙加洗脸仅花了X分钟,而且X≤10,不禁又开始陶醉于自己的机动敏捷,但现在不是陶醉的时候,赶紧拿了钥匙,冲下楼去。

跨上我的野狼,在它尚未热身完毕时,我油门一催,扬长而去。我的飙车技巧,宛如游龙与狡兔,很可惜当初没去混飞车党或当飙车族。突然想到昨晚答应她骑车要小心的,大丈夫岂能言而无信?所以我在闯红灯时,很小心地注意看有没有交通警察。

瞄了一下手表,危险了,可能会迟到个几分钟。我跟轻舞飞扬只要一相约,断无迟到之理,连续场次的安打记录,绝不能在这场球中断!“人之将死,其脑也快”,急中生智的结果,将手表拨慢五分钟,而且在接近她家的巷口时,放慢了车速。

“痞子,你早ㄚ!”她讲话好象有点嘲弄的味道,并举起她的左手手腕,在我面前晃一晃。

‘你的手表真漂亮!果然是“帅哥骑烂车,美女戴好表”。’

“痞子,别装蒜了。你是否该说些什么呢?”

‘Sorry!我疏忽了,我只注意到你的手表,忘了称赞你那洁白如玉的手腕。我真可说是“见木不见林”,手表再怎么漂亮,跟你的纤纤玉手比起来,就象萤火之光碰到皓月之明∶不堪一击!不堪一击ㄚ!’

“痞子,你还在装傻?你迟到3分钟了!我的手表现在是1点03分。”

‘是吗?可是我的手表现在才是12点58分ㄋㄟ!’我也举起我的左手手腕,在她面前晃一晃。

“呵呵┅┅好吧!原谅你了。”

‘看哪部呢?带漂亮手表的轻舞飞扬小姐。’

“你先说吧!调慢手表时间的痞子蔡先生。”

原来她还是知道这种手法,我只好干笑了几声,‘阿泰说“铁达尼号”不错,你觉得呢?’

“真巧!我室友也跟我推荐这部片子。”

‘那她看完后有哭吗?’

“有ㄚ!哭得唏哩哗啦的,所以我多带了一条手帕和一包面纸。”

‘那到南台戏院好吗?2点20分有一场。’

“好,我听你的。”

嗯,还有很多时间,仔细看一看她居住的环境。这条巷子很静,又有一些花花草草,使这条巷子看起来很美,果然是地灵人杰,什么人住什么环境,这的确是个出产美女的好地方。其实我住的地方也不错,但可惜的是巷口总会有一堆垃圾,我想大概是因为阿泰也住在那里的关系吧!

“痞子,别发呆了!听说人很多ㄋㄟ,早点去买票吧!”

‘好ㄚ!走吧!你有机车吗?’

“没有ㄋㄟ!我只有那辆像法式牛奶咖啡的脚踏车而已。”

‘那我只好用这辆像高雄港海水的野狼机车载你了。不介意吧!?’

“我不会介意,只是会有点嫌弃。呵呵┅┅”

她从背包里拿出了一副太阳眼镜,不用说,镜片一定是咖啡色的。今年台南的冬天很温暖,我在耶诞节那天还穿短袖的,所以她今天的穿着很简单∶米色的长裤、橘红色的线衫。

‘今天不穿咖啡色的衣服了吗?’

“呵呵┅┅痞子,今天休兵一天,免得你跟我在一起时老是担心我会考你。”

‘没错,这的确是认输的好藉口。’

“呵呵┅┅痞子,我不能晒太阳,只好戴副太阳眼镜。不介意吧!?”

‘我不会介意,只是替你美丽的眼睛觉得有点可惜。’

“痞子,别闹了。快走吧!”

坐上我的机车后座,她的手轻轻勾着我裤子上的皮带环,因为那只野狼的后座并无铁杆,所以她没有任何可以抓住的地方。阿泰常羡慕我有这种配备,他说这样一来,只要换档时故意稍有不顺,就可以感受到后方袭来的波涛汹涌。不过我才没那么无聊,我反而更加小心地换档。

‘今天天气真好。是吧!?’我从没有转身跟她聊天的经验,所以讲出这么老土的话是可以被原谅的。

“对ㄚ!今天太阳也很圆。不是吗?呵呵┅┅”她总是能用笑声适时地化解我的紧张。

‘听说“迷死佛陀”和“Old Lady”(欧蕾)的防晒系列不错,下次带你去买。’

“好ㄚ!你买给我的话,我就会擦。”

“是非只为多开口,烦恼皆因强出头”,古人诚不欺我也。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22)

今天的天气真的很好,不冷不热不湿不闷,身在台南的确是一种幸福。虽然说“生命诚可贵,罚钱价更高”,但我们都没带安全帽。微风轻轻地吹拂,我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香气。记得我有次坐远航的飞机,因为忘了系安全带,一位美丽的空中小姐弯下腰来提醒我时,她的身上也有类似的香味,从此以后,我上飞机便不系安全带,除非碰到那种空中欧巴桑。男人也算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很容易让他的视觉影响到他的嗅觉,所以对男人而言,凡是美女,其人必香,这就是所谓的“以偏概全”。

即使我很小心地换档,但在加速与煞车之间,我们难免会有些碰触,而且她总在我耳边轻声细语。我不知怎的,一直觉得耳根发烫,我宁愿相信那是因为一般人呼出的气体中,含有高量二氧化碳的因素,虽然我知道这不是事实。我终于能体会“倚天屠龙记”第四集里,张无忌抱着赵敏时,非常希望路能永远走不完的感觉。

进了友爱街,经过南台戏院的大门。哇赛!挤了一堆人,难道今天是看免费的?只好转到中正路,找找可以停车的地方。

“痞子,你干脆寄车好了,干嘛还要绕来绕去?”

‘别开玩笑了!这种行将就木的烂车,去寄车会被笑的。’

“呵呵┅┅痞子,连这种钱也省,你真的不是普通的小气ㄛ!”

果然天无绝人之路,被我瞄到了一个车位。停好车,她把太阳眼镜收进背包里,并从背包里拿出个咖啡色梳子和一个蝴蝶形状的发夹。她嘴巴咬着那只蝴蝶,然后理了一下她的长发,并简单地绑个马尾。她浅浅地对我笑着,象是对我的等待表示歉意,而我,突然觉得她就象一只轻轻飞舞的美丽蝴蝶。

“Sorry!让你久等了,Lets go!”

‘嗯,我的车子好坐吗?’

“A.不好坐;B.当然不好坐;C.好坐才怪;D.很难坐;E.以上皆是┅┅The answer isE。呵呵┅┅痞子,我学你学得象吗?”

‘傻瓜,这有什么好得意的?好的不学,学坏的。’

“不是我不学好,而是根本没有好的让我学,这也是孟子教我的,“余岂好痞哉,余不得已也”。”

‘好了,我投降了!别忘了今天是休兵的日子。’

“没错,这的确是认输的好藉口!呵呵┅┅”

“痞子,这里写着“禁止暂停”ㄋㄟ!”

‘喔!那没关系,我们不是要“暂停”,我们会停很久。’

“痞子,你又在痞了。待会你的野狼被人宰了怎么办?”

‘不会啦!看到这么老旧的野狼,一般人会敬老尊贤,不会欺负它的。’

南台戏院排队的人龙真的很长!2点20的电影,现在也不过才1点40而已,而且很奇怪,几乎都是一男一女一起排队。

‘你到里面看看海报,我排就好。’

别人可以搂搂抱抱、卿卿我我。她留在这里,只会让我触景伤情而已。

“不要!我要在这里陪你。”

‘这样你会很无聊的。’

“跟你在一起怎会无聊呢?让我陪嘛!”

其实我很感激这种拥挤的人潮,这样我跟她之间的距离便更近了一些。在网路上,我们隔着荧幕;在麦当劳,我们隔着一张桌子;在机车上,我们隔着我的背影;而在这里,我们根本没有距离。她站在我左边,右手臂不时地碰触到我的左手臂,我们偶而穿插几句没有意义的对白,这种感觉很舒服,即使买不到电影票,我也心甘情愿。

今天真好,而让今天美好的,不仅是天气,还有此时等待的心情。

学生票一张也要240元,换言之,两张就要480元,这次真的是受伤惨重,我皮包里的先锋部队,已经全部阵亡了。由于她在我左手边,而我用右手掏钱,所以我在掏钱时,不能让她有阻止我的机会,实在是一大失策。

2点10分左右,买到了票。一张是11排13号、一张是11排15号。

“哇!痞子,11排13号ㄋㄟ!跟你生日同一天。”

‘嗯,所以呢?’

“所以这个位置我要坐,这张票我要保存起来。可以吗?”

‘当然可以!如果你坚持要付钱,我也会依你。’

“痞子,你别担心,今天我不会跟你争着付钱的。”

担心?我担心的是你不跟我争!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23)

进了电影院,刚坐下没多久,灯光也正好暗了下来。我看电影时是绝对不说话的,所以我的嘴巴也终于有了休息的机会。接下来的三个多小时里,我仔细地看着这部久仰大名且争议性强的电影。我不是个浪漫的人,所以不被浪漫的情节所感动是可以理解的事,除了Jack在沉入海底前跟Rose所说的对白∶“Rose, listen to me┅┅Listen┅┅Winning that ticket was the best thing thatever happened to me┅┅It brought me to you┅┅And Im thankful, Rose┅┅Imthankful┅┅”

虽然我也叫Jack,但我比电影上的那个Jack幸运多了。我不用赌“梭哈”,也不必冒着生命危险搭上铁达尼号,我只要打开PC、上个网,便能认识现实生活中的Rose。不过他比我幸运的是,他还会画画,于是电影上的Rose甘愿脱光光让他画。虽然他一付很专注的模样,好象很小心谨慎地慢慢画,但我想他一定是故意慢慢地画的。男人嘛!大家心照不宣也就是了,不然你叫他画曾文惠,他一定一下子就搞定了。

而她,反应就不是这么平淡了。她手上一直拿条手帕standby,随着电影愈到最后,她擦拭眼角的频率愈高。

当Jack要Rose答应他坚持到底,绝不放弃求生的念头时,电影上Rose说∶“I promise┅┅I will never let go, Jack┅┅Ill never let go┅┅”她竟也跟着小声地说∶“I will never let go, Jack┅┅”而当Jack沉入海底的瞬间,她背包的拉炼也同时打开,备用手帕正式登场。

席琳狄翁这个娘们,偏偏又在片尾唱起“My heart will go on┅┅”仿佛被歌声所感泄,她于是“My tears will go on┅┅”

‘散场了,我们走吧!’我站了起来,小声地跟她说。因为我觉得此时任何一点小扰动,都会令她崩溃。

她坐在座位上,不发一语地凝视着我,过了好久,她突然说出∶“痞子,电影终究会散场,但人生还是得继续,对吗?”

虽然我点点头,但我心里却纳闷着。她看到我点了头,迅速地站起身子、背上背包,跟着我走出电影院。

排队入场的人、和挤着出场的人,同时聚集在电影院门口。使得散场的气氛像极了铁达尼号沉没前,船上人员争先恐后的逃生景象。原来我们好象只是离开了电影上的铁达尼号,而人生里的铁达尼号,却依然上映着┅┅离开了南台戏院,她的眼泪却未离开她的脸庞。

‘我们走走吧!’6点是刚入夜的时候,霓虹闪烁的中正路,也许能让她忘掉铁达尼号的沉没。

“恩,好。”她点点头,却不小心滑落了两滴泪珠。

“痞子,你签个名吧!”她拿出那张电影票根,递给我。

‘签什么?难道签“余誓以至诚,效忠轻舞飞扬小姐”吗?’

“讨厌!你签“痞子蔡”就好,反正我又不知道你的名字。”

‘谁叫你不问我!’

“你也没问我ㄚ!这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又在乱用成语了,我赶紧在票根背后,签下“痞子蔡”三个字。

她看看我的签名,闪过一丝失望神情,但随即叹了一口气说∶“谢谢你!痞子┅┅”

既然说谢谢,干嘛要叹气?我的字很拙吗?不会吧!?

我们四处看看,但并没有交谈。她突然在Christian Dior的专柜停了下来∶“痞子,你在连线小说板看过Lemonade写的“香水”吗?”

‘嗯,前一阵子看过这篇短篇小说。写得很感人ㄚ!你干嘛这样问?’

“这瓶Christian Dior的Dolce Vita,就是男主角在女主角订婚时送她的,他还说∶Dolce Vita是义大利文,中文的意思是指“甜蜜的日子”。”

‘是吗?我倒是没看这么仔细。’

“痞子,那我们今天算不算“甜蜜的日子”?”

‘本来可以算是,但你一哭,就打了折。’

“那这样算是有点甜蜜又不会太甜蜜,就买小瓶的好了。”

幸好Lemonade写的只是“香水”,万一她写的是“黄金”或是“钻石”,那我就债台高筑了。

‘七点多了,你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

“我吃不下。你呢?”

‘You eat,I eat┅┅’她突然又怔怔地掉下泪来。

我真是白痴,她好不容易离开了铁达尼,我怎么又去打捞铁达尼的残骸呢?

“我们去大学路那家麦当劳,好吗?”她擦了擦眼泪,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向我这么建议着。

我点点头,骑上了那只野狼,她静静地坐在我的背后。今晚的风,开始有点凉了┅┅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24)

到了麦当劳,好巧,竟然跟昨晚第一次见面的时间一样,也是七点半。

‘要吃1号餐吗?’她摇了一下头;‘2号餐呢?’她摇了两下头;‘那3号餐好吗?’她摇了三下头┅┅就这样一直摇到了最后一号餐。

所以我还是点了两杯大可和两份薯条,然后坐在与昨天相同的位置上。

“痞子,你不吃东西会饿的。”

‘你吃不下,我当然也吃不下。’

这就是逞强的场面话了,因为到现在为止,我今天还未吃过东西。我咬了一口薯条,奇怪?今天的麦当劳薯条竟然不再清脆甜美,反而有点松软苦涩,原来当她的笑容失去神采时,麦当劳的薯条便不再清脆。

“痞子,为何你会叫jht呢?”

‘j是Jack,h是hate,t是Titanic;jht即是∶“Jack hate Titanic”的缩写。’

“你别瞎掰了!还真的ㄌㄟ。”

‘其实jht是我名字的缩写,不过看在Titanic让你泪流的面子上,我这个Jack自然不得不hate它了。’

“痞子,你不能hate Titanic,你一定要help Titanic,或是hold Titanic。”

hate?help?hold?自从看完Titanic后,她就常讲一些我听不懂的话。难道外文系也念哲学?

然后,她就很少说话了,偶而低头沉思,偶而呆呆地看着我。为什么我要用“呆呆地”这种形容词呢?因为她好象很想仔细地看着我,但又怕看得太仔细。

这种行为不是“呆”是什么?蠢?笨?傻?

外面的大学路,开始人声鼎沸了。

“痞子,大学路现在为什么这么热闹呢?”

‘今天是1997年的最后一天,大学路有跨年晚会。待会去看?’

“好ㄚ!可是我想现在去ㄋㄟ。”我二话不说,端起了盘子,指了指她的背包。

张灿 市长新官上任,封锁住大学路成大路段,想来个与民同乐。他比阿扁市长幸运,因为他可以跟他太太跳舞给我们看;但我又比他幸运,因为轻舞飞扬比他太太漂亮。

正在胡思乱想间,天空突然下起了一阵雨,我不假思索地拉起了她的手,往成大成功校区警卫室旁的屋檐下奔去,为了怕她多淋到几滴雨,情急之下做出这种先斩后奏的行为。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由此观之,我的确是个很残忍的人。不过幸好我叫痞子,所以不必为不够君子的行为背负太多良心上的谴责。

这是我第二次接触到她的手指,和第一次时的感觉一样,她的手指仍然冰冷异常。上次可能是因为冰可乐的关系,这次呢?也许是雨吧!或者是今晚的风。

警卫室旁的屋檐并没有漏,但我现在却觉得“屋漏偏逢连夜雨”,因为我看到了阿泰。这种可以跳舞的场合自然少不了阿泰,就象厨房里少不了蟑螂。不过他从不携伴参加舞会,因为他常说“没有人去酒家喝酒还带瓶台湾啤酒去的。”

这话有理,舞会上充斥着各种又辣又正的美眉,什么酒都有,干嘛还自己带个美眉去自断生路呢?如果美眉可以用酒来形容,那阿泰是什么?阿泰说他就是“开罐器”。

《痞子,你好厉害!竟然带瓶“皇家礼炮21响”的XO来。》

‘别闹了!阿泰,这位是轻舞飞扬。’

《你好!久仰大名了,痞子栽在你的石榴裙下是可以暝目的。》

“呵呵┅┅阿泰兄,我对你才是久仰大名、如雷贯耳呢!”

《是吗?唉,我已经尽可能地掩饰我的锋芒了。奈何事与愿违,没想到还是瞒不过别人识货的眼光。罪过!罪过ㄚ!》

“我常在女生宿舍的墙壁上看到你的名字ㄛ!”

《是吗?写些什么呢?一定都是些太仰慕我的话吧!》

“不是ㄋㄟ!通常写“阿泰,你去吃屎吧!”而且都写在厕所的墙壁上。”

《哈哈!轻舞兄,你和痞子都好厉害ㄛ!》

我也笑得说不出一句话来,照理说阿泰是我的好友,我应该为他辩解的。我这样好象有点见色忘友,不过事实是胜于雄辩的。

金黄色的射手阿泰、蓝色的天蝎痞子、和咖啡色的双鱼轻舞飞扬,就这样在警卫室旁的屋檐下聊了起来,直到雨停。这是我们三个人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聚在一起。

《痞子、轻舞兄,雨停了,我去狩猎了。你们继续缠绵吧!》

走得好!我不禁拍起手来。再聊下去,我就没有形象了。

“痞子,你拍手干嘛?”

‘喔!刚刚放的音乐真好听,不由自主地想给它小小地鼓励一下。’

“痞子,你少胡扯!你怕阿泰抖出你的秘密ㄏㄡ?”

我有秘密吗?也许有,也许没有。但在我脑海的档案柜里,最高的机密就是你。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25)

这个跨年晚会是由一个地区性电台主办的,叫Kiss Radio,频道是FM97.1。

为什么我记得是FM97.1?因为它广告的时间比播歌多,难怪叫“广播”。节目其实是很无聊的,尤其是猜谜那部份。

“台南市有那些名胜古迹?请随便说一个。”哇ㄌㄟ!怎么问这种蠢问题?

蠢到我都懒得举手回答,竟然还有人答“安平金城”,我还“亿载古堡”ㄌㄟ。

至于跳舞,我则是大肉脚,跳快舞时像只发情的黑猩猩。

“痞子,我不能跳快舞,所以不能陪你跳。Sorry!”

‘那没差,反正你叫“轻舞”,自然不能跳快舞。’

“希望能有“The Lady in Red”这首歌。”

‘不简单ㄛ!这么老的英文歌,你竟然还记得。’

“前一阵子在收音机中听到,就开始爱上它了。”

原来如此,不然这首歌在流行时,她恐怕还在念小学吧!其实我也很喜欢这首歌,尤其是那句“took my breath away”。我以前不相信为何舞池中那位红衣女子转身朝他微笑时,竟会让他感到窒息,直到昨晚在她家楼下,她上楼前回头对我一笑,我才终于得到解答。不过这首歌如果改成“The Lady in Coffee”,该有多好!最好这首歌不要被阿泰听到,不然他一定改成“The Lady in Nothing”。

终于到了倒数计时的关键时刻,这也是晚会中的最高潮。在一片欢呼声中,我们互道了一句∶“新年快乐”。她是学外文的,为何不学外国人一样,来个拥抱或亲吻呢?不过话不能这样讲,我是学水利的,也不见得要泼她水吧!?

‘明年我们再来?’

“明年?好遥远的时间ㄛ。”又在说白痴话了,她大概累坏而想睡了吧!?

送她回到她住的那条胜利路巷子,远离了喧闹,与刚刚相比,现在静得几乎可以听见彼此呼吸的声音。

“痞子,你还记得“香水”中提到的正确的香水用法吗?”

我摇了摇头,我怎么可能会记得?我又不用香水。

“先擦在耳后,再涂在脖子上和手上的静脉,然后将香水洒在空中,最后是从香水中走过。”

‘真的假的?这样的话,这小瓶香水不就一下子用光了?’

“痞子,我们来试试看好吗?”

‘我“们”?你试就好了,我是个大男人ㄋㄟ!’

她打开了那瓶Dolce Vita,先擦在左耳后,再涂在脖子上和左手的静脉,然后还真的将香水洒在空中。哇ㄌㄟ!很贵ㄋㄟ!最后她张开双臂,象是淋雨般,仰着脸走过这场香水雨。

“呵呵呵┅┅痞子,好香好好玩ㄛ!轮到你了。”她兴奋地笑着,象个天真无邪的小孩。

此时别说只叫我擦香水,就算要我喝下去,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我让她把香水擦在我的左耳后,以及脖子上和左手的静脉,这是我第三次感觉到她手指的冰冷,是香水的缘故吧!我想。

“痞子,准备了ㄛ,我要洒香水罗!”

我学着她张开双臂、仰起脸,走过我人生的第一场香水雨。

“痞子,接下来换右耳和右手了。”

哇ㄌㄟ,还真的ㄌㄟ!我赚钱不容易ㄋㄟ!在我还来不及心疼前,她已经走过了她的第二场香水雨。而这次她更高兴,手舞足蹈的样子,就象她的昵称一样,是一只轻舞飞扬的蝴蝶。

深夜的胜利路巷子内,就这样下了好几场的香水雨,直到我们用光了那瓶DolceVita。

“Dolce Vita用完了,这个甜蜜的日子也该结束了。痞子,我上去睡了。今夜三点一刻,我不上线,你也不准上线。”

‘为什么?’

“你在中午12点上线时就知道了。记住ㄛ!只准在中午12点上线。”她拿出钥匙,转过身去打开公寓大门。

就在此时,我看到她的后颈,有一处明显的红斑,如果不是因为她今天将长发扎成马尾,我根本不可能会看到这处红斑。

她慢慢地走进那栋公寓,在关上门前,她突然又探头出来浅浅地笑着∶“痞子,骑车要小心点!”

在我尚未来得及点头前,门已关上,我抬起头,想看看四楼的灯光是否已转为明亮?等了许久,四楼始终阴暗着,阴暗的不只是在四楼的她,还有骑上野狼机车的我。

回到了研究室,阿泰闻到了我身上的香味,劈头就问∶《痞子,你身上为何这么香?你该不会真的跟她来个“亲密接触”吧!?》

我没有答腔,打开了冰箱,拿出了那两瓶麒麟啤酒,一瓶拿给阿泰,我和他就这样静静地喝掉了这两瓶啤酒。喝完了酒,阿泰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离开了研究室。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26)

我关上了灯,让黑暗将我包围住,因为我希望能想象她也同时在黑暗中的感觉。原来人在黑暗中,最容易感受到的,就是孤单。她现在一定很孤单,但我又该如何陪伴她呢?

在半梦半醒间,我仿佛看见一只美丽的蝴蝶,在火海中化为灰烬。而那处红斑,亦由淡红渐渐转变为赤红,最后变成血红,将我吞噬。是那瓶冰啤酒的缘故吗?我突然全身发冷,而那股凉意,竟直透内心深处。

随着时间愈接近三点一刻,我的心跳频率却愈快。用guest上线吧!因为我是jht,所以用guest上线不代表“我”上线。上了线,Query一下她,果然不在线上,我心脏的跳动速率虽快,但心脏的温度却依然很低。

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12点,我兴奋而又紧张地以jht上了线。但她却不在线上,于是线上好友名单中,只有jht一个人,孤单地等待着Fly in Dance,然而却有她寄给我的一封mail∶

标题∶1998/01/01

日期∶Thu Jan 110:43:291998

Dear jht∶

原本只是想在黑暗中沉淀自己的思绪,仔细品味我们共同拥有的回忆,没想到在一片黑暗中,我只感受到孤寂。尤其当听到你野狼机车的呼啸声愈来愈远时,我不争气的眼泪又再度滑落。痞子,你能体会我的孤单吗?

我还是无法克服长久以来的习惯,所以我在三点一刻时偷偷用guest上了线。

不怪我吧!?:P

我Query一下你,你果然不在线上。该庆幸我对你的信任不是一厢情愿?还是该叹息呢?

天已经亮了,思,是该离开的时候了。应该带点跟你有关的东西,就带着那张电影票根吧!然后呢?我想带的带不走,不该带的却甩不脱。

你收到这封mail的同时,我应该正在远航往台北的班机上,你能感受到我在一万尺的高空中对你微笑吗?:)

也许今天的飞机无法爬升到一万尺,因为我的心情很沉重。:(去看我信箱中的mail吧!那记录着我们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还有我在BBS写的日记。说是日记,好象有点不妥,因为我只在几个特别的日子里记录心情而已。

请你按照顺序阅读,读完后或删或留,决定权在你,因为我大概没有机会上线了。密码是我的生日∶19750315,去看看吧!

Fly in Dance

ps.痞子,别发呆了,快去!

没想到她连我的发呆都算得出来,果然是S型的女孩子!我赶紧以Fly in Dance上了线,信箱中的mail只有jht和Fly in Dance这两个ID为发信人。我没有心情去看我以前寄的mail,直接去看她的第一篇BBS日记。

标题∶1997/09/18

日期∶Thu Sep 1823:22:471997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可耻的成大,竟然选择这个九一八事变发生日开学,摆明了不尊重惨遭日军屠杀的同胞嘛!为了纪念无辜受害的同胞,我今天特地翘课一天以表示哀悼。

我在榕园内坐着,觉得很无聊,干脆就在校园里逛了起来。我穿过地下道,来到属于工学院地盘的成功校区,走在“工学院路”上。两旁的树既雄伟又俊美,阳光从树叶间轻轻洒了下来,这种温柔的阳光是我所能享受的极限,我不禁哼着歌、轻轻舞动了起来。而这里的男生则充满了朝气,有别于文学院男生的书卷气息。

资讯大楼看起来蛮壮观的,给它个面子,本姑娘大驾光临也!:)一大堆人在玩BBS,我也去凑个热闹,并在成大资研站注册个新ID。自从本姑娘的出现推翻了“网路无美女”的定律后,以前的ID就常遭很多无聊的男性ID骚扰。:(

每次上线,信箱里就有一堆mail,内容都是想跟我交个朋友。有的眩耀文笔、有的自以为幽默、有的假装诚恳、有的故作潇洒┅┅哼!我才不稀罕ㄌㄟ!:~这都怪室友小雯啦!每次去见网友都要拉我去,她说这叫分担风险,免得她被一大堆青蛙吓到,结果被吓到的反而是我。在网路上,男生称霉女为恐龙,女生则称菌男为青蛙;男生说“网路无美女”,女生则反驳说“网路青蛙满地爬”

;偏偏有些青蛙还自以为是王子,巴望得到公主一吻而变回王子,小雯说青蛙就是青蛙,即使美女陪他上床睡觉,他也还是青蛙。:)那么该换个什么样的ID跟昵称呢?想起刚刚在工学院路上的轻舞,愉悦的心情又再度浮现,年轻真好!∶)

就叫作“轻舞飞扬”好了。ID则为Fly in Dance∶I am Flying in Dancing!

我也以这种心情为蓝本,写下了我的plan,希望我永远年轻而飞扬。今天真好,离开教室是对的。:P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27)

标题∶1997/09/22

日期∶Mon Sep 2223:14:521997

小雯晚上又跑出去约会了,留下我一个人看着电视。:(电视新闻说陈进兴在永和与警方对峙,结果双方不开一枪一弹,而且还让他逃脱。幸好我不在永和的家中,不然我今晚一定会睡不着觉。

我上了线,新ID新气象,到各板去晃晃。我还跑到从不去逛的man talk板,听听青蛙们的叫声。有篇文章蛮有意思的,我留意了一下作者,他叫jht。

真逊!什么ID嘛!j、h、t三个字母没有一个是母音。多难念ㄚ!我是念外文的,实在无法忍受这种英文程度近乎无知的ID。而他的昵称更是白痴,竟然叫“痞子蔡”!逊加est。

小雯说青蛙的昵称若好听则未必是好,但如果难听的话就一定是坏。所以我想他一定是只癞蛤蟆!

偷偷去Query一下他的plan,却看出了趣味,他说∶“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

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

所以我并不爱你。”

如果让小雯看到的话,一定会说他在放屁;但我是淑女,所以我保留不说脏话的权利。这家伙是个怎样的人呢?真的是痞子?还是只是个英文白痴?为什么他有天使般的文笔,却有魔鬼般的昵称呢?

我到处去找他的文章,这只癞蛤蟆蛮会跳的,很多板都有他的文章。Letter板、Story板、Baseball板┅┅,甚至还跑到恐龙大本营的Lady talk板来鬼叫。

难道不怕被恐龙一脚踩扁?反正也是无聊,于是我mail给他,告诉他我觉得他的plan很有趣。:~

在结束今天的日记前,我心里一直纳闷着∶因为这是我第一次主动mail给一个完全陌生的ID,我为什么会有这种勇气跟冲动呢?被小雯带坏吗?真的只是因为我“反正也是无聊”的缘故吗?

标题∶1997/09/30

日期∶Tue Sep 3023:48:061997

今天下午跟小雯到东丰路那家“翡冷翠”喝下午茶,气氛很舒服。:)一楼只有我们两个客人,我点了一杯有薰衣草风味的茶,真是难得难得。因为我超爱喝咖啡的,从未在下午茶的时间里真的喝茶,大概是被店员殷勤且具说服力的一番话所影响吧!

晚上上线时,收到了属于Fly in Dance的第一封处女mail,是那个英文白痴的癞蛤蟆jht寄来的。他说他等了几天,希望能在线上碰到我,奈何天不从人愿,只好含恨寄mail。天怎会不从人愿?也许是老天比较听我的话ㄛ!:P他说为了证明我有先见之明,他会努力训练自己成为一个有趣的人。训练?

有趣能用训练的吗?看来他的脑袋有问题。真可怜!身为一个研究生却没有智商和英文程度时,的确值得同情。:)

不过他的mail跟他在板上的post有很大的差异∶他的post非常阳刚,往往是一针见血而不留馀地;但他的mail,却有种温柔纤细的味道,好象是┅┅好象是┅┅好象是下午的那杯薰衣草花茶。

标题∶1997/10/05

日期∶Sun Oct 523:50:351997

难得的一个假日,更难得的是,小雯今天竟然没有约会!我和她到新光三越百货去逛逛,因为13楼有皮包特卖会。午餐也在三越解决,韩国式豆腐辣汤面,辣得小雯流出了眼泪。她说辣妹实在不应该再吃辣,不然就会辣上加辣,未辣人先辣己。

我看上了一个咖啡色的背包,它的颜色、装饰品与外型,让我联想到Cappuccino咖啡,我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它。背上了这个背包,就象啜饮一杯甘醇甜美却又浓郁强烈的Cappuccino咖啡。思,真好!:)┅┅有点像谈恋爱的感觉。不是吗?:P资研从101晚上就开始当了,该不会是故意抗议共匪的国庆日吧!?一直当到昨天晚上才恢复正常。这三天中,我千方百计地想连上资研,资研有宝吗?我又没有得到BBS症候群,为何非得上线呢?即使想看文章,到别站就好了ㄚ!为何一定要上资研呢?难道只因为资研有jht这只癞蛤蟆?

今天终于收到他寄的第二封mail,我有如获至宝的感觉。我将他的mail看了一遍又一遍,心里既踏实、又兴奋┅┅:)

突然好想喝一杯香浓的Cappuccino!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28)

标题∶1997/10/10

日期∶Fri Oct 1023:53:261997

中华民国又过生日了,为了表示我有忠贞爱国之心,我特地睡到下午两点多。

其实都怪那只青蛙啦!上线时间总是在三更半夜,不,正确的说法应说是在四更尾。昨晚特地等他的,我还跟亲爱的上帝祷告,希望能遇见一只青蛙。等到凌晨两点左右,不小心就睡着了┅┅Idle了40分钟,就被踢下站了。更气的是,他就在三点上线,然后寄给我第6封mail。

他说希望我在中华民国的生日里,比中华民国还快乐。快乐个头!难道他不知道有军机坠机了吗?白痴,莫非他的脑袋也跟中华民国一样,都被诅咒了吗?

真是讨厌,半夜不睡觉在干嘛?难得有今天放假、明天没课、后天再放的三天假期,搞不好本姑娘心情好,可以陪他出去玩的。哼!今晚别指望我再等他了。:(

咦?今天我怎么不称呼他为癞蛤蟆?而改叫他为青蛙呢?还有,为什么我会等他呢?又为什么我会想见他呢?难道说我┅┅我┅┅我会想念他?

标题∶1997/10/25

日期∶Sat Oct 523:38:281997

我开始学着“乱枪打鸟”了,他实在很难捉摸,有时两、三天不上站,有时一天上好几次。我这个猎人枪法笨拙,只能多开几枪以增加命中的机率,可是我就是打不中这只笨鸟。

刘备对孔明也只不过是三顾茅庐,而我已经顾到连茅庐都会不好意思了。他这只笨青蛙,没事干嘛学孔明呢?

唉!也许我的名字叫白天,而他的名字却叫黑夜吧!

收音机里刚好传来黄小琥唱的“不只是朋友”,或许我也是如此,我想要的“不只是mail”。我的青蛙王子,你的生活作息能不能正常一点呢?

今天是台湾光复的日子,但我的心,却开始沦陷了┅┅※

标题∶1997/11/08

日期∶Sat Nov 823:36:421997

今天是他从香港回来的日子,他上封mail只告诉我说要去香港,但没说去几天,没想到一去就是五天。而且当我看到mail时,他已经在泰航往香港的班机上了。

我其实是很生气的,因为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昨天上线时,看到他的上站次数还是没增加,死痞子!臭青蛙!你到底回不回来嘛?:(所以刚刚上线收到他的mail时,我竟然忍不住哭了出来。他说他去了很多地方,包括太平山和维多利亚港。他还说太平山上的星星一定没有我的眼睛明亮,而维多利亚港的灯光也一定没有我的笑容灿烂。

哼!出去玩了这么多天,就想凭这两句甜言蜜语打发我?而且他没看过我,又怎会知道呢?搞不好我的长相比太平山上的猴子还要恐怖,而我的笑声比维多利亚港轮船的汽笛声还要刺耳呢!:~

不过┅┅看在他乱猜竟也猜对的面子上,我也就不忍苛责了。∶)他说今天是长江三峡进行截流合龙工程的日子,这在他们水利工程界,是件空前的大事。我才不管什么是截流或合龙ㄌㄟ!:(

我在意的是,他跟我何时才能“合流”?不再象两条平行流动的河流般,永远没有汇流点。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29)

标题∶1997/11/13

日期∶Thu Nov 1323:33:561997

幸好今天是星期四,只差一天就是黑色星期五。好险!:)他早上的mail说,今天是个非常特别的日子。为何特别?他倒是没说。难道是他生日?也许是吧!在这种日子出生确实是没什么好骄傲的,所以也难怪他不敢说。:P

他还说他很欣赏我的plan,为了庆祝这个特别的日子,所以他改了几句∶“我大声地咆哮,在寂静的教室之中。

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

同情也好,不爽也罢。

并不曾使我的声音变小。

因为令我度烂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

而是我被当的流力。”

我的手扶着桌角,笑出了眼泪。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喜极而泣”?哼!竟敢乱改我的plan!:(

此仇不报非淑女,我下次也要改他的plan,而且一定要让他流下更多的眼泪!:P

他到底为什么会觉得今天特别?对他而言,什么样的日子才叫特别?其实对我而言,每个收到他mail的日子,都很特别。

标题∶1997/11/23

日期∶Sun Nov 2323:58:061997

今天一大早,小雯开着她那辆红色喜美,载我到垦丁去玩。:)我穿着一整套咖啡色系的衣服,还背上我的Cappuccino。小雯骂我神经,那有人这样穿的?她笑我中了咖啡的毒了,可我就是喜欢。:P垦丁公园真的好美,可惜有些人为的匠气,不如社顶公园的浑然天成。我在社顶公园那片大草原上,留下了我的影子。小雯说从照相机的镜头里看过去,就好象看到了一杯咖啡。呵呵!这就是我要的感觉。:)有两个男生过来搭讪,他们说∶今天的天气很好叫sunny,两位小姐很美丽叫beauty,气质也非常动人叫pretty,若能与你们共游则会很快乐叫happy。

小雯则回答说∶天气突然变差了叫rainy,两位先生长得不怎么样叫ugly,看到你们我开始不爽叫angry,再不快走老娘就会抓狂叫crazy。

呵呵!我怎么会有小雯这样的好友呢?:)

更难得的是,我仍然能出淤泥而不泄,保持我的温柔本性。:P今天真的好高兴∶天气好、风景好、小雯在我身旁更好!∶)

虽然回到台南已经很累了,我还是上线写下今天的心情。也收到了他寄来的第20封mail,今天真好,从头到尾都是:)

希望他也很好,如果他不好的话,我分一点好给他。:~※

标题∶1997/12/03

日期∶Wed Dec 323:19:461997

妈昨晚又打电话来劝我办理休学,怎么可能嘛!这是我大学时代的最后一年。就这么放弃不是很可惜?何况医生也说我现在是缓解期,只要不过度疲劳和避免日晒过多即可。虽然知道妈很担心我,但我不喜欢她老把我当任性的小孩般看待。:(

好烦ㄛ!睡也睡不着,都三点一刻了ㄋㄟ。:(

小雯一定在熟睡,只好上线去晃晃吧!咦?竟然让我看到jht这只笨鸟。呵呵!瞄准了他,我扣了一下板机,这次他跑不掉了吧!:P他说他心情也不好,刚好跟我来个负负得正。是吗?搞不好会让我雪上加霜ㄛ!:~

不过他真会掰,竟掰得我不好的心情烟消云散。:D

而且他竟然知道我留长发以及不常穿裙子。不知怎的,跟他聊天好愉快!:)烦闷的心情一去,睡意就跟着来,但我怎能就这样放过他呢?:P┅┅所以我约他早上10点再聊。

今天早上他跟我说他对浪漫的看法,他在PC另一端说着,我则在PC这一端笑着。:)

好好玩ㄛ!我不禁想象吟着叶慈的诗时,踩到狗屎的感觉。:D他真的跟别人不一样,看法总是那么地鲜明有趣,只可惜小雯提醒我该吃午饭了,不然我还想再听他掰。:(

嗯,今晚决定再等他,我好喜欢在线上叫他痞子的感觉。:)为了怕睡着,我准备要煮杯浓浓的曼巴咖啡。他明天凌晨还会上线吗?还有,当我第一次看到他也在线上时,我敲键盘的手指好象有点颤抖。是兴奋吗?还是紧张?

1997年12月3日的深夜。天冷、想念一个人,于是不冷。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30)

标题∶1997/12/04

日期∶Thu Dec 423:28:151997

我在半夜两点多上线,等着等着┅┅收音机传来“The Lady in Red”的旋律,男歌者极负磁性的嗓音,在这寂静的夜里,更具魅力。当他唱到那句“took mybreath away”时,痞子上线了。天ㄚ!是歌声的关系吗?我真的感到一阵窒息。

我问他网路上的邂逅如何?因为我想知道他如何看待我们之间的关系。他说网路的出现,产生了三种人,然后滔滔不绝地阐述这三种人的特色和差异。我静静地看着他传送过来的文本,幻想着他口沫横飞的模样。思,我突然好想看到他。:)

他说我们都是第二种人,不甘心接受酸柠檬的个性,而想成为甜美的水蜜桃。或许是吧!因为我真的很羡慕小雯敢拼爱冲的牡羊座性格。我轻轻拨弄我的头发,在他说出我可能“时日无多”时,我掉落了几根头发。

我摸了摸那些掉落的头发,全身仿佛被电击。不会的,医生说我得的只是慢性病,不是绝症,我仍然可以象正常人般地生活。可是,我真的可以吗?尽情地挥洒年轻、舞动青春,真的是我无法做到的希望吗?

我该听妈的话休学回台北吗?可是回台北后,我还能看到他吗?不,我不要,我想看他!于是我学电视上的广告词,送给他一句∶“伊莎贝尔,我们见面吧!”直到他送来一句∶“OK”。

看了看窗外,天微微地亮了。黑夜总会过去,但我心头的阴影,何时才会散去?

标题∶1997/12/13

日期∶Sat Dec 1323:41:131997

自从上次在线上碰到痞子后,我便习惯在深夜三点一刻上线,这算是我们之间的默契吧!小雯常问我他是谁?我只笑笑地说他是痞子。倒不是因为jht这个没有母音的ID说出来会丢脸,只是他是我心底最深处的秘密,我想自私地霸占着。:P

我们都聊些什么呢?反正他就是很会掰,所以也不愁没话讲。:)我常转述他的话给小雯听,小雯说他快可以拿到诺贝尔唬烂奖了。:)可是为什么他都不问我的名字呢?他都不好奇吗?小雯说我可能碰到江湖高手了,才不是ㄌㄟ!痞子不是这种人。:~

虽然已经说好要见面,但他不提细节,我也就赌气不提。:(我是女孩子ㄚ!总不能不学会矜持吧!:~

而且他对我而言,就象是一面镜子,我常在他身上看到我的个性,尤其是好强这个特质。于是不知不觉地,总喜欢处处跟他争强斗胜。:P所以谁也不肯先问对方名字,谁也不肯先提见面细节。

刚刚在线上看到一篇名为“香水”的小说,我果然是浪漫的双鱼女子,很想学着故事中的女主角在Dolce Vita的香水雨中走过,如果那时他也在身旁,一定很甜蜜。:)

标题∶1997/12/30

日期∶Wed Nov 3102:16:381997

在记录今天的心情前,得先吁口气,试着放松。原本提醒自己11点前要回家的,这样我才能及时完成今天的心得报告。:)

结果灰姑娘还是无法在午夜12点前回家。:P

今天凌晨在线上碰到他时,他说他感冒了,害我担心了一下,原来是他又在耍痞。哼!真是的。:(

但他竟然开始暗示我该讨论见面的细节了,我好高兴。∶)将近一个月的长期抗战,我终于赢了。:)

为了小小地惩罚他,让我等了一个月之久,我骗他说我长得并不可爱。:P本想继续逗他的,直到他说∶“同是天涯没貌人,相逢何必太龟毛”,我才答应见他。:)

我们约在大学路的麦当劳,时间是晚上七点半,好小气的痞子,竟然舍不得请我吃一顿。:(

小雯说我该迟到个半小时,算是对男性几千年的专制做出无言的抗议。我才不要ㄌㄟ,我已经浪费了一个月的时间在等待,我可不愿意再多等待一分一秒。

:)

我穿着去垦丁时的那套咖啡色系的衣裤,还有Cappuccino背包,我要带着那天的愉悦心情去跟他见面。:)

把单车停在NET店门口,然后我慢慢地走到麦当劳。

我一眼就认出蓝色的他,他不仅全身蓝色,连发呆的样子也很蓝色,象是熟识的朋友般,我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因为我想看他回过头来时,满地找眼镜碎片的模样。:)

但他的眼镜并没有跌破,我想他一定是吓呆了。:P

在麦当劳里,我仔细地端详着他,他长得很斯文,但笑起来邪邪的,果然有被称为痞子的本钱。:)

他讲话总喜欢加上手势,好象说话的是他的手,而不是嘴巴。咦?在网路上的聊天不也是靠手吗?因此有一段时间,我忘了我到底是置身于网路或是在现实之中?

我们从盘古开天,聊到如何治愈狗的自闭症。我很自然地和他谈天说地,那种感觉象是在自言自语,因为当我说话时,他总是静静地聆听与在意。我也很喜欢今晚见面聊天时的气氛,就象坐在沙滩上,吹着凉凉的海风,然后诉说着远方渔船的故事一样,很平淡也很轻松。

但我就是想考他,所以我掰出了一套“咖啡哲学”,当我掰完后,我又看到了他那蓝色的发呆表情。:)

没想到他竟然也能掰出一套“流体力学”。我发呆的样子,象咖啡色的吗?

我开始觉得他不是一个虚幻的人,他并不只是存活在虚幻的网路世界里,在现实生活中,他依然阳刚而坚强、温柔却深沉、敏感又多变。我也觉得我的防御工事,就象是构筑在沙滩上的城堡,根本经不起海浪的冲击。我在他面前,已不再好强,因为我彻底认输了,所以,我答应了他明天的邀约。

嗯,离三点一刻还有一个小时,还是再煮杯曼巴咖啡吧!我知道他那时一定也会上线,我不想让他失望,更不想让我失望。:P

小雯说这叫制约反应,她说我已经没救了。:~

制约就制约吧!反正我心甘情愿。:)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31)

标题∶1997/12/31

日期∶Thu Jan 106:03:521998

嗯,该用第二人称的“你”,而非第三人称的“他”了,因为我决定让你分享我内心最深处的秘密。:)

你果然如我预期般地在三点一刻上线,看来你也被我制约了ㄛ!:)只可惜我们下午还得去看电影,不然我们又可以象从前般聊到天亮。赶快睡吧!我可不想让你看到我憔瘁的模样。:~

我在中午12点左右醒来,先洗个澡吧!对女孩子而言,饭可以不吃、澡不可不洗。:P

我哼着歌,那使我想起开学那天在工学院路上的轻舞。:)然而当我穿上衣服时,我却看到了我右手臂上的红斑。

我愣愣地看着那处红斑,全身仿佛被冻僵,在解冻后的那一刹那,我蹲在浴室里,哭了起来。原来过去这三个多月以来,我只能在网路里Fly in Dance,并不能在现实生活中轻舞飞扬,所以我决定听妈的话,回到台北,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擦干了眼泪,待会你就来了。今天我们要去看电影呢!应该要愉快的。可是为什么要挑铁达尼号呢?我对悲剧一向是没有抵抗力的啊!

今天的天气很好,台南的天气一向如此。我把脸蛋藏在你的身后,毕竟我已经没有本钱再晒一点太阳了,即使今天的阳光只是轻轻柔柔的。坐在你的机车后座,我可以看到你耳后泛起的红潮。痞子,其实我和你一样,耳根也会发烫。然而这只有拂过我耳畔的风可以看见,而你绕啊绕的,好象在找停车位,但我知道,你只是想让我多待在你身后一会。

我用发夹绑了个马尾,那是因为小雯说我脸型的弧线很迷人,所以我不想让我的长发遮住我的脸。痞子,我希望让你永远记住我现在最美丽的模样,因为过了今天,我也许就不再美丽了。

在排队买票时,是我最接近你的时候,我甚至希望我们就这样一直排下去,买不到票也没关系。但我的右手臂不时地碰触到你的左手臂,我感觉到我右手臂上的红斑正在冷笑着。

在南台戏院内,我终于克制不住我自己,我突然发觉我就象Titanic一样,即将沉没在冰冷的海底。亲爱的Jack,你又该如何呢?hate?help?hold?痞子,你并不浪漫,你不是那种会被虚构的爱情故事所感动的人,除了Jack说了那句∶“Rose, listen to me┅┅Listen┅┅Winning that ticket was the best thing that everhappened to me┅┅It brought me to you┅┅And Im thankful, Rose┅┅Im thankful┅┅”

这时我才看到你坐直身子,牵动了一下眉间和嘴角。痞子,你知道吗?我也有同感。

你提醒我电影散场了,没错,属于我的电影已经散场,但属于你的人生还是得继续。痞子,不是吗?

但我还是想自私地保留一些跟你有关的东西,我要你在票根上签名。痞子,你好笨!那是我认输的表示,我心里希望你签下你的本名,这样我以后的思念才会更具体,如果还有“以后”的话。而且我才会更加确定,你并不只是存活在网路上。

痞子,我终于可以走在Dolce Vita的香水雨中,谢谢你让我体会“甜蜜的日子”的真谛。但很抱歉,再见的话我说不出口,而且既然从网路的mail开始,就应该以网路的mail结束。

距离我第一次mail给你的日子,也已经有三个多月了,时间似乎不算短,但也不能以长来形容。我们之间的故事是由我起头的,所以也要由我来结束,这叫“解铃还需系铃人”,也叫“有始有终”。痞子,这次我的成语用得对吗?

也许正如你所说的,网路虽然迅速,但并不完美。我可以很快地寄给你我的思念,却无法附上泪滴。思,天快亮了,待会再寄给你最后一封mail后,我就该走了。现在的你,应该正在熟睡吧!

看完她的mail,我的心情又象是坐了一次云霄飞车,但这次更紧张刺激,因为这台飞车还差点出轨。我从她的日记里,发现了隐藏在她聪明慧黠的谈吐下,竟然同样也有颗柔情细腻的心。我不禁想着,当初她在写日记时,会想到日后有别人来阅读她的心吗?或者只是以网路世界里的她为发信人,而以现实生活中的她为收信人?又或者是相反呢?

连续两个星期,我习惯以自我催眠的方式,去面对每个想起她的清晨与黄昏,白天与黑夜。我不断地告诉我自己∶她只能在虚幻的网路里Fly in Dance,并不能在现实生活中轻舞飞扬,希望能去掉这种锥心刺骨的悸动。我也不断地去逃避,逃避PC、逃避任何与咖啡色有关的东西,把自己放纵在书海中、隐藏在人群里,希望能逃避这种刻骨铭心的感觉,但我还是失败了。

因为锥心刺骨和刻骨铭心,都有骨和心。除非我昧着良心、除非我不认识刻在骨头上的那些字,我的催眠术才会成功,但我却是个识字且有良心的人。

原来我并非不思念她,我只是忘了那股思念所带来的激动而已。就象我不是不呼吸,我只是忘了我一直在呼吸而已。呼吸可以暂时摒息,但却无法不继续,所以,我决定去找小雯碰碰运气。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32)

那天是1998年1月15日,一早便下起了雨,台南的天气开始变冷了。

是天气的缘故吧!我按门铃的手一直颤抖着┅┅

‘请问小雯在吗?’

《This is小雯speaking,May I have your name?》

‘我┅┅我┅┅我是痞子┅┅’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的名字,jht她不知道、我老爸给的名字她也没听过,只好这样说了。

《Just a minute!I go down right now!》

没多久,我听到一声关门的巨响,然后是一阵急促且匆忙的脚步声。阿泰有一套在武侠小说里所形容的接暗器的方法,叫“听声辨位”,象这种类似放盐水蜂炮的脚步声,应该是B型的女孩子。

小雯随便绑了个马尾,而且还没用发带或发夹,只用条橡皮筋,长相如何倒也来不及细看,因为男生的目光很容易被她的胸围所吸引。更狠的是,她还穿紧身的衣服,使我的眼睛死无葬身之地,如果是阿泰来形容的话,他会说那叫“呼之欲出”。

《你就是痞子?》她仔细打量着我,满脸狐疑。

‘Yes,This is痞子speaking。’我学她讲话,也许会让她对我有亲切感。

《她在这里。》

说完后给了我一张字条,上面写着“荣总”,和一间病房号码。我愣愣地看着她,不过这次的目光往上移了25公分,停留在她的眼睛上。

《在发什么呆?还不给我赶快去看她!》

‘这是┅┅?’

《Shut up!别罗唆了,快去!还有,台北比较冷,记得多穿几件衣服。》

“砰”的一声,她关上了公寓大门,然后又是一阵盐水蜂炮声。小雯恐怕不仅是B型,而是B+型,下次要跟阿泰报这个明牌,让他们去两虎相争一番。

我听了小雯的话,多带了几件衣服,不过不是因为我担心台北比较冷,而是因为我不知道要去多久?我打了通电话给在台北工作的老妹,告诉她我要去住几天,她问我为什么?我说我要去找一只美丽的蝴蝶。

我搭上11点40分远航往台北的班机,我想两个星期前,她一定也搭同样的班次。一上飞机,我立刻系了安全带,倒不是因为今天的空中小姐很ugly,而是我已不再相信有任何美丽的空中小姐,身上会有与她类似的香味。

下了飞机,迎接我的,是另一种与台南截然不同的天气。幸好台南今天也下雨,所以台北对我而言,只是比较冷而已。我在老妹的办公室里,卸下了行李,然后坐上277号公车,在荣总下了车。

我进了病房,她正在熟睡着,我静静地看着她。她长长的头发斜斜地散在棉被外面,我并没有看到可以称为咖啡色的头发,她的脸型变得稍圆,不再具有以前那种美丽的弧线,而她的脸颊及鼻梁已经有像蝴蝶状分布的红斑。但不管她变成如何,她仍然是我心目中那只最美丽的蝴蝶。

她长长的睫毛轻轻地跳动着,应该正在作梦吧!?她梦到什么呢?工学院路上的轻舞?麦当劳里的初会?南台戏院内的铁达尼号?还是胜利路巷口的香水雨?

病房内愈来愈暗,我想去开灯,因为我不想让她孤单地躺在阴暗的病房里,但我又怕突如其来的光亮,会吵醒她的美梦。正在为难之际,她的眼睛慢慢地睁了开来┅┅

她张大了眼睛怔怔地看着我,然后突然转过身去,我只看到她背部偶而抽搐着。她变得更瘦了,而我也终于可以用“弱不禁风”这种形容词来形容她。过了很久,大概是武侠小说里所说的一柱香时间吧!她才转过身来,用手揉了揉眼睛,浅浅地笑着。

“痞子,你来啦!”

‘是ㄚ!今天天气真好。对吧!?’

“对ㄚ!今天太阳也很圆。不是吗?┅┅呵呵┅┅”

这是我们去看铁达尼号那天,她坐在我机车后的对白。只是她不知道,台北今天下雨,根本没出太阳。

“痞子,你坐ㄚ!干嘛一直站着?”经她提醒,我才找张椅子坐下,在举步之间,我才发觉双脚的淋 ,因为我已经站了几个钟头了。

“痞子,你瘦了ㄛ!”她真厉害,竟然“先下手为强”,我才有资格说这句话吧!?

“痞子,肚子饿了吗?中午有吃吗?”

“医院的伙食不太好,所以病人通常会比较瘦。”

“其它的都还好,不过不能在线上跟你聊天实在是件很无聊的事。”

“痞子,论文写完了吗?今年可以毕业吗?”

等等,躺在病床上的人是你不是我ㄋㄟ,怎么都是你在问问题呢?

不过,我也没什么好问的,因为我只是来看她,不是来满足好奇心的,也许我该学着电影说出一些深情的对白。但我终究不是浪漫的人,而且毕竟那是电影,而这是人生,我只希望她能早点离开这间令人窒息的医院,回到纯朴的台南。

这次我绝对不会让她一个人漫步在成功校区的工学院路上,我会一直陪着她,只要不叫我跳舞的话。

过没多久,她妈妈便来看她了。50岁左右的年纪,略胖的身材,除了明朗的笑容外,跟她并不怎么相象。

‘嗯,我该走了。伯母再见!’

“你┅┅你┅┅”她突然坐起身子,象是受到一阵惊吓。

‘我明天还会再来,明天的明天也是,直到你离开这里┅┅’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33)

在回到老妹的住处前,我先去买瓶Christian Dior的Dolce Vita,我买最大瓶的,这次要让她洒到手酸也洒不完。老妹笑嘻嘻的说,自家兄妹,何需如此多礼。我告诉她∶‘你说得对,所以这不是买给你的。’我想要不是因为我们拥有同样一个娘亲,她恐怕会骂出台湾人耳熟能详的三字真言了。

当天晚上,我一直无法入眠。台北的公鸡是不敢乱叫的,所以我只能偶而睁开眼睛瞥一下窗外的天色。在第一道阳光射进窗内后,我离开了温暖的被窝。我坐上taxi,因为我不想多浪费时间在等277号公车上。

进了病房,她正在看一本小说,封面上有个清秀的女子画像,但比她略逊一筹。

“痞子,你终于来了,等你好久。”

‘你昨晚睡得好吗?’

“我不敢睡得太沉,因为你来了也不会叫醒我。”

‘那你再睡一会?’

“呵呵┅┅你既然来了,我就更加睡不着了。”

我送给她那瓶Dolce Vita,约好她出院那天在荣总大门洒它个痛快。她问我小雯美吗?我说她太辣了,对眼睛不好,不过阿泰喜欢吃辣,可以让他们去自相残杀。然后她又问我台南的天气好吗?我并没有告诉她,她离开后的台南,天气一直不曾好过。说着说着,她就睡着了。

我不敢凝视着她,因为她的脸上有一只蝴蝶。昨晚离开前,我才知道她得的是红斑性狼疮,俗称叫蝴蝶病。但我喜欢的是一只能自在飞舞的咖啡色蝴蝶,而不是停在她脸上伴着苍白肤色的这只红色蝴蝶。况且不能飞舞的蝴蝶还能算是蝴蝶吗?

“痞子,你干嘛一直看着我,而且又不说话?”

我也说不上来,因为我发觉她愈来愈虚弱,这让我有股不详的预感。

“痞子,我很渴ㄋㄟ,想喝点东西。”

我绝不会在此时离开你半步的。电影“新不了情”里,刘青云到太平山去帮袁咏仪买红豆糕回来后,就没来得及看到袁咏仪的最后一面。我不笨,所以我不会下这种赌注的。

‘你在学电影情节把我支开吗?’

“痞子,电影是电影、人生是人生。”

电影如何?人生又如何?在电影“铁达尼号”里,Jack要沉入冰冷的海底前,用最后一口气告诉Rose∶

“You must do me this honor┅┅promise me you will survive┅┅that you willnever give up┅┅no matter what happens┅┅no matter how hopeless┅┅promiseme now┅┅and never let go of that promise┅┅”。

结果呢?Rose老时还不是照样松手,而把“海洋之心”丢入海里。而在真实人生中,为了拍“铁达尼号”,Rose刻意增胖,戏拍完后,还不是因为无法恢复成以前的身材,而放弃减肥,所以电影和人生其实是有相当大的关连性。

‘你不是刚喝过水了?又想喝什么?’

“痞子,我又渴了嘛!我现在要喝曼巴咖啡。”

这里是医院ㄋㄟ,到那里去煮曼巴咖啡?而且咖啡这种刺激性饮料,毕竟对身体不好。

‘咖啡不好吧!喝点别的,好吗?’

“痞子,你也知道咖啡不好,所以请你以后少喝点。好吗?”

我看着她嘴角泛起的笑意,以及眼神中的狡黠,我才知道她拐这么多弯就是希望我以后少喝点咖啡,我心里仿佛受到一股重击。不行了,鼻子突然感受到一股pH值小于7的气息,再不平静下来,也许泪水会决堤。我是学水利工程的,防洪是我吃饭的家伙,绝不能让水流越过堤防而漫淹,即使只是泪水。

‘好,我答应你,我尽量不喝咖啡。’

“那顺便答应我以后不要熬夜。”

“还有以后别日夜颠倒了。”

“还有早餐一定要吃。”

“还有别太刻意偏爱蓝色,那会使你看起来很忧郁。”

“还有┅┅”

气氛突然变得很奇怪,好象有点在交待后事的感觉。我不想让她继续,只好说∶‘我去帮你倒杯水吧!免得你口渴。’

“痞子,饮水机远吗?如果远,我就不喝水了。”

从这里到置放饮水机的转角,男人平均要走67步,女人则要85步,加上装水的时间,平均只要花1.8至2.1分钟,不算远。

‘不会的,很近。’

“痞子,赶快回来,我不想一个人。好吗?我很怕孤单。”

我这次没有回答,低着头,加快了脚步┅┅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34)┅┅Over

XXXX

《痞子,吃宵夜去吧!学弟请吃鹅肉。》是阿泰在叫我。

三更半夜里,很多研究生都会相约一起出去吃点东西。有时会喝点酒,因为大家都有一肚子的悲愤。以前我常喝酒,但这两个月来倒是都不喝了。

‘等我10分钟,我喝杯咖啡。’

到今天为止,轻舞飞扬已经离开我快两个月了。我总是在每天深夜的三点一刻,上了线,关掉所有的Page,让jht静静地陪着Fly in Dance10分钟。虽然现实生活中的她,已不再能轻舞飞扬,但我仍然希望网路世界里的她,能继续Flyingin Dancing。

阿泰常骂我傻,人都走了,还干这种无聊事做啥?可是即使她已不在人世,我仍然不忍心让她的灵魂觉得孤单,因为她说过的,她怕孤单。

《痞子,你不是戒掉咖啡了吗?》阿泰好奇地问着。

其实我一直记得那晚她的嘱咐,所以从那时起,我也就不再喝咖啡了。但今夜的我,却有一股想喝咖啡的冲动,而且我要多煮一杯给她。因为今天是3月15,她满22岁的日子。

我记得1月17那天,台北的雨下得好大。当我赶到荣总时,他们告诉我说,凌晨三点一刻,从医院里飞走了一只咖啡色的蝴蝶。然后我就什么也不记得了,我只知道我在277号公车的站牌下,站了一整天。小雯说得没错,台北实在好冷,老妹就比较笨了,竟然问我为何脸上会这么湿?难道她不知道那天台北的雨实在很大?

这两个月以来,我很努力地不去想起她。毕竟饭还是得吃,觉还是得睡,课还是得上,论文还是得赶。我希望自己不会无时无刻地想起她,而这种希望,就好象我希望天空不是蓝色的;就好象我希望树木不是绿色的;就好象我希望星星不在黑夜里闪耀;就好象我希望太阳不在白天时高照。基本上,我是在希望一种不会发生的情况。没想到在现实生活中,我还是扮演着第二种人的角色。

而我哭过吗?No way!我说过了,我是防洪工程的高手,将来长江三峡下游的防洪措施,搞不好我还会参与。如果心里一有pH值小于7的感觉,我就会赶紧上线去看joke板,让一些无聊低级黄色的笑话,转移我的注意力。所以一切都跟去年9月多以前还没遇见她时一样,阿泰仍然风流多情,而我依旧乏味无趣。只是研究室窗外的那只野猫,似乎都不叫了。

上了线,关掉Page,准备去饮水机装水煮咖啡,三楼的饮水机坏了,只好到二楼去装水。在等待盛水的时间里,我看到了一封放在研究生信箱的信件。我是博士班的学生,信箱在三楼,二楼是硕士班研究生的信箱。信封外面的收件地址只写∶“成大水利工程研究所”而收件人更怪,写的是∶“痞子蔡”。

我想不出系上还有那一个人有这种天怒人怨的绰号,所以应该是寄给我的信。我拆开一看,里面有张信纸,还有另外一个咖啡色的信封。信上写的是∶“蔡同学你好∶

我是轻舞飞扬的室友。很抱歉,我并不知道你的大名。我也不方便称呼你为痞子,因为这是她的专利。前几天她家人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了这封咖啡色的信,托我转交。我只知道你的系所,只得硬着头皮,碰碰运气了。也许轻舞飞扬在天之灵会保佑你发现这封信,那么,祝你幸运了┅┅小雯”

信是在一个多月前寄的。我想小雯在写这封信时,一定掉了很多眼泪,因为信纸上到处是湿了又干的痕迹。而那封咖啡色的信,信封上有着另一种娟秀的字体,写着“To∶痞子蔡(我的青蛙王子)”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轻舞飞扬的字迹,没想到她的字,也会轻轻地舞着。

我忍住颤抖的手,慢慢地拆开这封咖啡色的信。里面有张照片,和南台戏院1997年12月31日下午2点20分11排13号的票根,票根上在“痞子蔡”的签名,旁边她又签下了“轻舞飞扬”。另外还有一张蓝色的信纸,信纸上有我熟悉的Dolce Vita香水味道。

照片上的她,站在一片青绿的草原上,并穿着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套咖啡色系的衣服。也就是像炭烧咖啡的鞋袜,象摩卡咖啡的小喇叭裤,象蓝山咖啡的毛线衣,还背着那个像Cappuccino咖啡的背包。照片后面写着∶“Dear jht∶

咖啡色是双鱼的我,蓝色是天蝎的你,咖啡色的信封内装着蓝色的信纸,知道我的意思了吗?:)

看到我这杯香浓的咖啡,你会想喝吗?口水千万要吸住,别滴下来ㄛ!:PFly in Dance”

我闪过一丝苦涩的笑容。我想我会滴下来的,应该不是口水。而蓝色信纸的内容很简单∶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女友。

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没有。

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

所以,是的,我爱你。

轻舞飞扬”

我的胸口很轻易地被撕裂,眼泪迅速地如洪水般溃决我的防洪工程。骄傲无情的我,再也抵挡不住满脸的泪水。她终于也改了我的plan,并讨回了我积欠她的,两个月的泪水。

后来奥斯卡金像奖揭晓,“铁达尼号”囊括最佳影片等11项大奖。但是,Rose并没有拿到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连老Rose也是一样,与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奖擦身而过。原来在电影里悲惨的,在人生中也未必不倒霉。

而现实生活中的Jack,到底应不应该对Rose“Never let go”呢?也许他不必担心这个问题,因为那只美丽的咖啡色蝴蝶,永远在他心中翩翩飞舞着┅┅jht.于1998/5/29

~The End~

Re: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34)┅┅Over

我轻轻地舞着,在静谧的天堂之中。天使们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诧异也好,欣赏也罢,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天使们的目光,而是我的青蛙王子。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后记】※

敲完了“The End”键,看看手表,凌晨四点了。如果是在两个多月前,这时我早躺在床上了,但在过去这两个多月以来,这种时间算是还早。

从1998年3月22,到5月29,共花了两个月零八天去完成长达34篇的连载,平均两天一篇的速度,算快吗?我不知道,因为我以前没写过这么长的东西。

我写作的时间不算长,如果我们谈论的重点是小说或Story的话。去年12月18才完成第一篇处男作∶“7-11之恋”,post在连线小说板上,收到一些朋友的鼓励,我才有了所谓的“信心”。这是短篇作品,我尝试以男女双方不同的思考角度去看待同一件事情。事实上我那时正迷上短篇小说,对长篇小说并无创作的兴趣。与其说是没有创作的兴趣,倒不如说是没有创作的能力。

接着是去年12月28完成12集的“围巾”,这算是中篇作品吧!我想。

只花了三天便写完,却在隔了将近一个月才post,而且一次post完。为何会如此呢?我也不清楚,也许我觉得这篇比较不象是小说吧!因为我是站在女孩的角度所写,所以那时很多人以为我是女的,我喜欢这种误会。

然后我就没再写了,即使往后的日子里仍然常有所谓的“灵感”浮上脑海。

因为我现阶段存活的目的是完成毕业论文,拿到一个学位的光环,而不是在网路小说板上听到掌声。如果集一百个网友的掌声,可以换取一个口试委员的签名的话,那么我当然会毫不犹豫地写下任何一个故事,但那是痴人说梦。所以我还是乖乖地求解艰涩的偏微分方程序,并在板上扮演读者的角色。

我常在很多篇小说中得到感动,但我一直不曾告诉这些作者们我的感动。我也常期许自己能效法这些前辈们,写出一篇篇令人感动的文章,但我并没有很好的文学底子,实在不敢自暴其短。所以很多朋友说我笔触清淡、平易近人,事实上,我也只能如此,这是能力问题,而不是风格问题。“余岂好淡哉,余不得已也”。

在1998年3月15的深夜,研究室的窗外传来了野猫的叫春声还有雨声。我决定写下“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这个故事。其实光看篇名就知道我是个不谙创作的菜鸟,连名字都不会取。但我决定尊重当时脑海里所冒出的这几句话∶“如果每个人的内心,都象是锁了很多秘密的仓库。那么如果你够幸运的话,在你一生当中,你会碰到几个握有可以打开你内心仓库的钥匙。但很多人终其一生,内心的仓库却始终未曾被开启。”

我以我的一个好朋友(辜且称他为L君)的故事为骨干,以我对网路的观感为血肉,并以一种我不太了解的东西为灵魂,那种东西叫爱情,然后写下这篇文章。

如果不是因为自从post完第34集后,板上很多朋友和我信箱中的一堆信件来询问有关“真实性”的问题,我想我并不会写这篇后记。因为在虚幻的网路世界里谈真实性的问题,是一件很矛盾的事。但“无风波不成江湖,无矛盾不成网路”。所以我只好将乌龟的头伸出壳外,来谈一谈写作的历程。

我习惯以第一人称“我”当作主角,因为我懒得命名。而我就是“我”,与故事中的痞子蔡是同一人。在现实生活中,我当男配角;但在故事里,我却摇身一变为男主角,因为我是希望浪漫爱情发生在我身上的第二种人。“阿泰”的身上有我另一个好友的影子,要描述他很容易。“小雯”是最接近“虚构”的人物,所以我对她的描述最少。因为我对她的了解,只有在结局时收到她寄的那封信而已,那是封真实的信,但内容已做修改。

剩下的就是我心目中真正的主角∶“轻舞飞扬”。我选择让她成为柔顺浪漫的双鱼座女子,虽然我并不知道她真正的特质。记得那个为了王子而最终化为泡沫的人鱼公主吗?很多星座书上很喜欢以她来代表双鱼座的女子。但我不是要探讨星座,我只是知道故事最后她也终将化为泡沫。所以我开始写时,竟然先写完结局,因为在还不知道故事该如何开始时,我就已经知道该怎样结束。

结局很老套,这我知道。连续剧、电影和凄美的爱情小说里充斥着这种结局。有的为了收视率;有的为了票房;有的为了版税;但我一直想不透我为的是什么?也许真的是心里的那点虚荣心吧!不过我并不想写一篇很成功的小说,我只想说一个很动听的故事。既然不能改变结局,那么我剩下的工作只是如何将故事说得生动。

故事的开始自然是充满着期待与有趣,即使结局并不太美。不晓得post到第几集时,有位早就认识的网友嗅出了一点异样。她是第一个请求我不要写悲剧结局的人。她也告诉我,万一真要写悲剧,也请在结局留下一点希望。所以我将故事的最后一幕由殡仪馆移到医院;将L君的轻舞飞扬,换为成大中文的一位美丽的轻舞飞扬;也将凶手由闯红灯的砂石车,变成蝴蝶病。

我其实是很戒慎恐惧的,因为我很怕亵渎这位美丽的女孩。所以我让她由中文系转到外文系,但仍让她保有爱乱用成语的坏毛病。故事里所有的场景大多是我亲身经历的经验,除了那瓶贵死人的Dolce Vita香水以外。

第21集是个段落,之前我总能写得很轻松。从22集开始,便是应该要面对结局的时候。我一次连post数集,这叫“长痛不如短痛”。但post到了25集,原先预期的效应就开始浮现∶信箱中出现了很多为轻舞飞扬求情的信件。于是我再度试着去改写结局,直到有天学妹告诉我∶“故事是你写的,你的意见最重要”。所以,我心一横,继续post第26-28集以及第29-33集。

在32集里,痞子静静地站在轻舞飞扬病床前几个小时的那一幕,脱胎自L君孤独地在殡仪馆内凝视着他的轻舞飞扬。我一直试着想象L君当时的心情,但只能得到“遗憾”这种结论。我始终听不到他心里的哭声。

post完33集后,我才突然发觉,我不是在描述L君的轻舞飞扬,也不是在描述成大中文的轻舞飞扬,我竟然是在描述我生命里的轻舞飞扬。所以我才会让轻舞飞扬因服用类固醇而变成满月脸的后遗症,以一句“脸型变得稍圆”带过,因为她在我心里面永远是只美丽的蝴蝶,我不忍心描述她不再美丽的模样,我只想记住她美丽的脸型弧线。于是我拿掉了轻舞飞扬进出加护病房的景象,直接以34集做为结尾。

后来,我终于可以听到L君心里的哭声。也让我心里第一次有pH值小于7的感觉。如果你的生命中,已经出现了属于你自己的轻舞飞扬,那么请你让她自在地飞舞在你身旁,而不是在你心中。

我已经找到了我生命中的轻舞飞扬。你呢?

jht.于1998/6/6